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上述议案于2018年7月27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二、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始参与人发生了变化,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依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素进行如下调整:
序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参与人类别 | 认购股份数 (万股) | 占员工持股计划比例(%) | 参与人类别 | 认购股份数 (万股) | 占员工持股计划比例(%) | |
1 | 公司董监高:李好胜、杨卓共2人 | 178 | 25.43 | 公司董监高:李好胜、杨卓、潘庆伟、吴迪共4人 | 344 | 49.14 |
2 | 公司其他员工141人 | 300 | 42.86 | 公司其他员工126人 | 271 | 38.72 |
3 | 预留份额 | 222 | 31.71 | 预留份额 | 85 | 12.14 |
合计 | 700 | 100 | 合计 | 700 | 100 |
以上调整内容详见《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2018年12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
依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的相关调整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
五、律师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按照《试点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