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本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承诺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签字人员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 |||||
周健男 | |||||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姜 涛 | 张嘉伟 | ||||
财务顾问协办人: | |||||
王恒宇 | 李佳蔚 | 卢丹荔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12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