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辞职并补选董事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高友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高友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裁等职务。高友志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依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高友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高友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高友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高友志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雪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陈雪梅女士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且非失信被执行人。(陈雪梅女士简历附后)
如陈雪梅女士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其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附件:陈雪梅女士简历
陈雪梅,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0年4月加入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采购主管、项目管理办公室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项目管理中心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查证,陈雪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