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宁波海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1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股票代码:60079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交易事项交易对方住址/注册地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302室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其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报告书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信息,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其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承诺所出具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宁波海运拟向浙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拟向煤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拟向海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2-1-3

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标的资产 性质交易对方本次购买 股权比例(%)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万元)支付方式
富兴海运股权浙能集团5172,922.3570,404.99发行股份购买
浙能通利股权煤运投资604,851.604,851.60发行股份购买
江海运输股权海运集团774,864.094,679.29发行股份购买
合计82,638.0479,935.88

注: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与江海运输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与其评估价值不一致的原因系交易价格考虑了2017年度分红的影响并在本次交易作价中扣减了分红金额2,517.36万元与184.80万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评估作价情况,与宁波海运2017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宁波海运标的资产(合计)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624,101.19115,187.6018.46%
净资产额与交易金额孰高283,060.8085,985.1230.38%

2-1-4

项目

项目宁波海运标的资产(合计)占比
营业收入158,724.0055,634.2135.05%

注1:宁波海运的2017年末资产总额、2017年末资产净额及2017年营业收入取自其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标的资产的2017年末资产总额、2017年末资产净额及2017年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其中净资产额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2:标的资产资产总额(经审计)合计115,187.60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按评估值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确定为79,935.88万元,资产总额金额较高,用于与宁波海运的资产总额进行比较;

注3:标的资产资产净额(经审计,如有合并数据,仅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5,985.12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按评估值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确定为79,935.88万元,资产净额金额较高,用于与宁波海运的净资产额进行比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海运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5.41%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持有海运集团51%股权,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煤运投资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四)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五)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六)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五)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运集团,持有公司35.41%的股份;浙能集团持

有海运集团51%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按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测算,海运集团将持有公司31.11%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煤运投资将持有公司0.88%的股份;浙能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2.82%的股份并通过海运集团及煤运投资控制本公司。因此,浙能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公司前次控制权变更系浙能集团通过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进而取得本公司的控制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10月22日,浙能集团与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关于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能集团收购海运集团51%的股权。

2012年11月14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收购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2]47号),同意浙能集团协议收购海运集团51%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2号),浙能集团于2013年3月6日通过宁波海运公告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除海运集团之外的宁波海运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收购期限自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6日。要约收购期间,宁波海运流通股股东无人接受浙能集团发出的收购要约,浙能集团全面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2013年4月6日,浙能集团通过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51%的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65,062,2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9%,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能集团的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

自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超过60个月,因此,本公司最近60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浙能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本公司自前次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至今已超过60个月,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二)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4月19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为兼顾各方利益,本次交易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确定以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即4.60元/股。

2018年4月26日,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0,850,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并已于2018年5月23日实施完毕。考虑前述利润分配除权除息因素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4.55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后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进行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致使本公司股票需要进行除权、除息的情况,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 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 (P0 +A×K)/(1+K)上述两项若同时进行:P1= (P0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 +A×K)/(1+N+K)(三)交易金额

根据万邦出具的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具体如下:

2-1-7

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标的资 产性质交易对方本次购买 股权比例(%)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万元)支付方式
富兴海运股权浙能集团5172,922.3570,404.99发行股份购买
浙能通利股权煤运投资604,851.604,851.60发行股份购买
江海运输股权海运集团774,864.094,679.29发行股份购买
合计82,638.0479,935.88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本次标的资产的总对价为79,935.88万元。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宁波海运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79,935.88万元对价。

(四)发行数量

根据评估结果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标的资产总对价为79,935.88万元。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79,935.88万元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所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发行股份的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宁波海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总量为17,568.3253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2-1-8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本次购买股权比例(%)标的资产评估值(万元)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万元)发行股数(万股)
浙能集团富兴海运5172,922.3570,404.9915,473.6242
煤运投资浙能通利604,851.604,851.601,066.2857
海运集团江海运输774,864.094,679.291,028.4154
合计82,638.0479,935.8817,568.3253

注: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与江海运输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与其评估价值不一致的原因系交易价格考虑了2017年度分红的影响并在本次交易作价中扣减了分红金额2,517.36万元与184.80万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宁波海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海运集团承诺:“(一)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四)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五)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浙能集团、煤运投资承诺:“(一)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三)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四)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为准。(六)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于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足。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五、本次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中,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浙能通利60%股权及江海运输77%股权均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评估,并经综合分析后确定选用收益法结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万邦出具的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1-10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评估结果增减值增值率最终选取的评估方法
ABC=B-AD=C/A
富兴海运51%股权37,935.9372,922.3534,986.4292.23%收益法
江海运输77%股权4,766.384,864.0997.712.05%收益法
浙能通利60%股权3,246.504,851.601,605.1049.44%收益法
合计45,948.8182,638.0436,689.2379.85%

上述账面价值为对应部分股权的账面净资产金额。

六、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为保障宁波海运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海运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与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煤运投资签署了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宁波海运主营业务包括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以及控股子公司明州高速投资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将继续保持公司水上运输主营业务,同时整合各标的公司海运运力,发挥各标的公司在货源、运输航线、货主等领域中的独特竞争优势,推进各标的公司业务协同,优化公司运力结构,提高市场化运输能力与水平;巩固宁波海运

在电煤运输及其他干散货运输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宁波海运在水上大宗散货运输领域的领先地位。

本次交易将解决宁波海运与控股股东海运集团、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之间同业竞争问题,全面提升宁波海运业务布局、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宁波海运将成为浙能集团下属唯一的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平台。

本次交易的实施对宁波海运的未来发展布局有着深远的影响和战略意义,通过此次重组,宁波海运明晰“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循序渐进、适度超前”的发展方针,稳步实施“立足海运,多元发展”的企业发展目标,深化公司的业务布局,竞合特色资源,形成集中优势,提升竞争实力,实现规模倍增、效益提升,向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海运企业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富兴海运、浙能通利以及江海运输的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提升上市公司拥有船队的运力规模,更有利于发挥公司海运专业管理以及客户与运力资源内部共享协同效应,促使运营效率提升,改善宁波海运的盈利状况,符合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以及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完成后基础编制的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1-11

项目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交易前交易后
总资产616,310.04736,957.46
净资产342,603.20429,537.4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4,444.08330,568.71
营业收入77,445.31101,214.14
营业利润11,276.3418,260.61
利润总额11,415.5620,752.55
净利润8,326.0915,425.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78.9410,232.00

2-1-12

项目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交易前交易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09.058,42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190.0848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总资产624,101.19738,241.20
净资产339,272.77424,280.3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3,060.80328,032.09
营业收入158,724.00213,770.74
营业利润23,823.4138,253.02
利润总额23,463.2939,715.46
净利润20,852.4432,800.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83.0620,681.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62.4320,027.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440.171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基本每股收益均有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万股)(万股)
海运集团36,506.221435.4137,534.636831.11
浙能集团--15,473.624212.82
煤运投资--1,066.28570.88
其他股东66,578.873464.5966,578.873455.18
合计103,085.0948100120,653.4201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运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能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八、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的批准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的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浙能集团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并同意向本公司出售富兴海运51%股权;

4、海运集团已召开股东会,同意向本公司出售江海运输77%股权;

5、煤运投资已召开股东会,同意向本公司出售浙能通利60%股权;

6、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均已同意交易对方将其所持标的资产转让给本公司,且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均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7、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

8、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由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9、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由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已批准同意浙能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10、本次交易已经反垄断主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11、本次交易方案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取得了核准批复文件。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1-14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1资产权属完整的承诺浙能集 团1.本公司合法拥有富兴海运51%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有富兴海运51%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公司已履行了富兴海运《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本公司作为富兴海运股东,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持有富兴海运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3.本公司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权属纠纷,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导致该股权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风险。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富兴海运51%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富兴海运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富兴海运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富兴海运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为。如确有需要,本公司及富兴海运须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本公司保证富兴海运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富兴海运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6.富兴海运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本公司转让所持富兴海运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运集团1.本公司合法拥有江海运输77%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有江海运输77%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公司已履行了江海运输《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本公司作为江海运输股东,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持有江海运输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等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3.本公司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权属纠纷,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导致该股权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

2-1-15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风险。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江海运输77%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江海运输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江海运输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江海运输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为。如确有需要,本公司及江海运输须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本公司保证江海运输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江海运输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6.江海运输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本公司转让所持江海运输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运投资1.本公司合法拥有浙能通利60%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有浙能通利60%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公司已履行了浙能通利《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本公司作为浙能通利股东,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持有浙能通利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3.本公司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权属纠纷,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导致该股权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风险。 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浙能通利60%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浙能通利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浙能通利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浙能通利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为。如确有需要,本公司及浙能通利须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本公司保证浙能通利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浙能通利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6.浙能通利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本公司转让所持浙能通利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浙能集团1.本公司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信息,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
海运集团
煤运投资

2-1-16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本公司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宁波海运董事会,由宁波海运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宁波海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宁波海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海运集团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5.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能集团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4.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
煤运投资

2-1-17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关于无违法行为的确认函浙能集团及其主要人员1.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的如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5.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的机构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因涉嫌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海运集团及其主要人员
煤运投资及其主要人员
5关于合法合规事项的承诺函宁波海运1.本公司不存在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3)项规定的“违规对外担保”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所规定的如下违规担保情形: (1)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2-1-18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2)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对外担保事项决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 (3)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超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4)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对外担保事项后,未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内容在指定媒体及时披露信息; (5)独立董事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关于任职资格等事项的承诺宁波海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系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3.本人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本人或本人所任职单位(包括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任何其他职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亦包括但不限于纪检机关、监察委等)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或本人所任职单位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通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无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7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宁波海运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本人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宁波海运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19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宁波海运董事会,由宁波海运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宁波海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宁波海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8关于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声明宁波海运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重组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重组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浙能集团
海运集团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浙能集团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任何商业机会,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避免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拥有宁波海运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海运集团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任何商业机会,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避免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宁波海运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浙能集团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将

2-1-20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海运集团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将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1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浙能集团、海运集团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本公司不

2-1-21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资质、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资产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以资产和权益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财务会计法规、条例,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完整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或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独立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独立面对市场并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上市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3)除本次交易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外,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保证严格遵守本公司所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保持独立。 本公司亦将依法行使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的权利,促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和其他方面独立运作。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12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宁波海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皆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

2-1-22

序号

序号承诺名称承诺方承诺主要内容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情形的承诺函浙能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海运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煤运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本次重组期间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股份减持计划

海运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出具《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及减持计划》,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股份减持计划如下: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承诺:

1、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宁波海运股份的计划。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宁波海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向宁波海运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重组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对本次交易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作出如下承诺:

1、上市公司监事周海平出具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20,000股股份。

(2)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承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且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宁波海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宁波海运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2)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实施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因此本人不存在减持宁波海运股份的计划。

(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宁波海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宁波海运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等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已获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先认可,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此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聘请专业机构

本公司聘请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金杜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交易出具相关专业性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信息的基础上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已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报告书、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已经按相关要求予以公告。

(五)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海运集团承诺:“(一)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四)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五)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浙能集团、煤运投资承诺:“(一)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三)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四)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六)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中,资产评估机构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为保障宁波海运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煤运投资将就标的公司在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三年内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在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进行盈利预测补偿。具体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七)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分别出具如下承诺函:

“1、本公司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所需文件及

相关资料、信息,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宁波海运董事会,由宁波海运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宁波海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宁波海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八)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本次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相应增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每股收益亦随之增长,不存在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提示投资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浏览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被终止或被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但不限于以下事项的发生而取消:

1、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使本次交易被迫暂停、终止或取消;

2、标的资产业绩大幅下滑;

3、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的进度,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为保障宁波海运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煤运投资3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分别对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及浙能通利未来特定年度所实现的净利润作出了承诺。

上述业绩承诺系基于标的资产目前的经营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标的资产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业绩承诺期内,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则标的资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但由于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以及

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标的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及/或补偿期限届满时标的公司出现减值时,相关交易对方如果无法履行或不愿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82,638.04万元,较账面值增值36,689.23万元,增值79.85%,增值率较高。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相关规定,仍可能出现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从而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

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的大宗散货运输,最主要的货种为煤炭。煤炭运输属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受国民经济增长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当国民经济处于增长时期,对石油、煤炭的需求将会增加,从而加大对这类产品的海上运输需求;但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阶段,则上述需求也会相应下滑。因此,国民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对公司的经营将直接产生影响。未来,若全球经济出现周期性向下波动,将导致全球航运市场跟跌。

(二)其它运输方式竞争的风险

目前,煤炭、矿砂及其他大宗物资的运输方式有水路运输(包括海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可能对水路运输的需求产生一定影响。虽然由于海上运输具有数量大、价格低的优势,目前仍是大宗物资运输的主要方式,但未来若其他运输方式运价显著降低,标的公司业务仍有可能受到冲击。

(三)运输价格波动的风险

运输市场价格受全球经济变化、运力需求、船舶保有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较大。标的公司的运输合同主要以COA为主,运价受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的短期波

动影响较小,但如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在较长时间内有较大波动,仍然会对其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四)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状况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政治事件和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性较大。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本之一。如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扬,将导致标的公司船舶航次成本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使标的公司面临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长协合同无法根据市场运价变动进行及时调价的风险

运费价格是决定公司盈利水平的核心因素之一,因此运费价格波动将会给公司的经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已通过与大客户签订COA,充分利用战略客户稳定的货源及运价,保障船舶的运行效率,尽力避免受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然而,航运业运价随全球经济形势变化而波动,运费价格波动将会给公司的经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与大客户签订的COA中约定的基本运价存在无法根据市场运价变动进行及时调价的风险,若航运市场运价大幅上涨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业务品种单一和客户集中风险

干散货运输易受短期内供求关系变化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标的公司承运的货种以电煤为主,业务品种单一,不利于分散行业风险,抵御经济周期波动。同时,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运输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仍旧较高。未来几年,如果煤炭航运市场的景气度仍处于低谷或公司主要客户流失,将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将努力扩大市场份额,积极寻找货源,开拓新客户,同时确保标的公司在浙江地区沿海干散货海运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航行安全风险

运输船舶面临着海上特殊风险:恶劣天气、台风、海啸、海盗等,还可能遭遇战争、罢工,以及机械故障和人为事故,对标的公司的正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运输船舶一旦遭遇此类海上风险,受损可能较大。标的公司针对船舶可能出现的事故险情,制定了相

应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努力提高船岸人员的操作技能,提供必要的培训,加强责任心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激励机制;合理投保,规避风险。

(八)民事纠纷引起的扣押船舶风险

海上运输船舶可能因合同纠纷,包括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引起民事索赔方申请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对标的公司正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标的公司将加强与保赔协会和保险公司的协调与合作,使之及时提供担保,令船舶获得释放,避免船舶扣押或者减少船舶扣押时间。

(九)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富兴海运51%股权、浙能通利60%股权与江海运输77%股权。虽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都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有效的管理体系和成熟的业务模式,但是标的公司在经营模式和企业内部运营管理体系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差异将为上市公司日后的整合带来一定难度。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以及整合后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降低该等风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

三、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

2-1-31

目 录

交易各方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重大风险提示 ...... 27

释义 ...... 35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4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4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41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42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43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7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50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50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50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3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53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 53

三、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 57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7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 57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60

七、上市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 62

2-1-32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3

一、浙能集团 ...... 63

二、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67

三、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4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79

一、富兴海运51%股权 ...... 79

二、江海运输77%股权 ...... 113

三、浙能通利60%股权 ...... 134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 153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方式 ...... 153

第六章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 158

一、拟注入资产的评估情况 ...... 158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拟注入资产评估的分析 ...... 231三、独立董事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 241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243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243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246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51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51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 256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257四、本次交易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说明 ...... 264

2-1-33

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相关规定....... 264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6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66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73

三、标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讨论与分析 ...... 282

四、对上市公司完成重组后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进行分析 ...... 373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 388

一、标的资产财务会计信息 ...... 388

二、上市公司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 396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98

一、同业竞争 ...... 398

二、关联交易 ...... 401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 44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440

二、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 442

三、其他风险 ...... 444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 444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444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 ...... 448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 ...... 44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450

五、关于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说明 ...... 451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 451

2-1-34七、股价未发生异动的说明 ...... 454

八、关于股票交易自查的说明及承诺 ...... 454

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478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478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480

三、律师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480

第十五章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 480

一、独立财务顾问 ...... 480

二、法律顾问 ...... 481

三、财务审计机构 ...... 481

四、资产评估机构 ...... 481

第十六章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482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82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486

三、法律顾问声明 ...... 487

四、财务审计机构声明 ...... 488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88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 490

一、备查文件 ...... 490

二、查阅方式 ...... 491

2-1-35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报告书《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
宁波海运、上市公司、 本公司、公司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浙能集团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海运集团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煤运投资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富兴海运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
江海运输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
富兴海运杭州公司原在杭州设立的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
北仑船务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
浙能通利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
浙能富兴燃料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舟山富兴燃料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明州高速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1-36

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石油新能源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能财务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浙海海运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及煤运投资
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及浙能通利
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及浙能通利60%股权
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
定价基准日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4月19日
资产交割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全部条款生效且本次交易可实施后,各方签署《标的资产交割确认书》之日
损益归属期间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资产交割日所在月份之前一个月的最后一日(包括当日)止的期间
交割审计基准日交割审计基准日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宁波海运向浙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向海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向煤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

2-1-3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宁波海运于2018年4月17日分别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宁波海运于2018年7月27日分别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宁波海运于2018年7月27日分别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商局具有适格管辖权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航交所上海航运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万邦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2-1-38

规则》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2015年、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二、专业释义

电煤用于火力发电机组燃烧的煤炭
COA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长期运输合同,即包运租船合同,是租船合同的一种
散货又称散装货物,包括干质(固体)散装货物和液态散装货物两种
干散货根据货物的形态和包装,航运界将海上运输货物划分为液体货、干散货、件杂货3大类。干散货指各种初级产品、原材料。通常根据运输批量的大小,干散货又分为大宗散货和小宗批量散货两类 大宗散货主要有:煤炭、金属矿石、粮食等;小宗批量散货包括 钢铁、木材、化肥、水泥等
散货船散货船是用以装载无包装的大宗货物的船舶,大多为单甲板,舱内不设支柱,但设有隔板,用以防止在风浪中运行的舱内货物错位
巴拿马型散货船Panamax 型散货船,即载重吨在6万吨至10万吨之间的散货船
灵便型散货船Handysize 型散货船,即载重吨在1万吨至6万吨之间的散货船,其中载重吨在1万吨至4万吨之间的散货船为小灵便

2-1-39

型(Handy)散货船,载重吨在4万吨至6万吨之间的散货船为大灵便型(Handymax 和 Supramax)散货船

载重吨

载重吨一般缩写为“DWT”,即在一定水域和季节里,运输船舶所允许装载的最大重量,包括载货量、人员及食品、淡水、燃料、润滑油、炉水、备品和供应品等的重量,又称总载重吨
拆船率拆船数量/市场存量船队数量
BDI波罗的海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
ISM规则《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由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适用于从事国际航线船舶和船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光船承租人、船东)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2-1-40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干散货运输行业持续回暖

世界经济稳步复苏,欧美经济持续回暖,中国经济总体上保持稳步增长。随着全球经济步入复苏轨道,航运市场整体呈现复苏态势,国际贸易显著回暖,运输需求逐步增长,市场总体供求失衡局面有所改善。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干散货运输市场已经持续近10年表现低迷。随着运力供给趋于合理,近年来干散货市场持续回暖。根据预测,2019-2020年之前行业平均拆船率将高达6%,这将导致在接下来的5年里运力供应为负增长,形成行业供不应求,运价上涨的利好趋势。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以进一步增加运力进行战略布局。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为解决同业竞争,浙能集团于2013年1月31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承诺函》并于2014年3月28日出具了《关于确认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承诺函有关条款的函》,相关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再扩大其他海运企业的经营规模,同时将国内沿海货物运输的业务发展机会优先考虑给予宁波海运。

2、本公司承诺将宁波海运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所属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3、本公司承诺五年以内将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从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证监会有关规则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注入宁波海运,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

4、本公司承诺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未来不会从事与宁波海运相同或

2-1-41

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与宁波海运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但本承诺函已经披露的除外。”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包括了浙能集团下属的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以及海运集团下属的江海运输。本次交易将解决宁波海运与浙能集团以及海运集团在水路货物运输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浙能集团兑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改善上市公司盈利状况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宁波海运打造为浙能集团下属唯一的水路货物运输业务专业运作平台,实现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板块的专业化经营和一体化管理,主营业务及其优势将更加突出,有利于宁波海运借助资本市场打通融资通道、集中优势资源加快产业并购和整合,有利于宁波海运进一步做大做强、开启新的发展篇章。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富兴海运、浙能通利以及江海运输的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提升上市公司拥有船队的运力规模,更有利于发挥公司海运专业管理以及客户与运力资源内部共享协同效应,促使运营效率提升,改善宁波海运的盈利状况,符合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解决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同业竞争的历史遗留问题,兑现浙能集团对资本市场的承诺

本次交易前,富兴海运、浙能通利以及江海运输均为浙能集团以及海运集团下属企业,其主营业务均涉及水路货物运输业务,与宁波海运的主营业务存在较大的交叉和重叠,构成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通过浙能集团以及海运集团水路货物运输业务资产注入宁波海运的方式可解决宁波海运与其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于水路货物运输业务上的同业竞争历史遗留问题,兑现浙能集团做出的关于解决宁波海运同业竞争的承诺,有助于宁波海运的长远发展。

2-1-42

(二)将宁波海运打造为浙能集团唯一的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平台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将成为浙能集团唯一的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平台,运力规模与结构得到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同时,利用上市公司积累多年的海运专业管理优势,通过进一步整合浙能集团下属航运资产,实现对运力的整体调配,资源共享,从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优化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的批准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的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浙能集团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同意向本公司出售富兴海运51%股权;

4、海运集团已召开股东会,同意向本公司出售江海运输77%股权;

5、煤运投资已召开股东会,同意向本公司出售浙能通利60%股权;

6、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均已同意交易对方将其所持标的资产转让给本公司,且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均已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7、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

8、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由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9、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由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已批准同意浙能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10、本次交易已经反垄断主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11、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取得批复文件。

2-1-43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及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宁波海运拟向浙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拟向煤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拟向海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标的资产 性质交易对方本次购买 股权比例(%)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万元)支付方式
富兴海运股权浙能集团5172,922.3570,404.99发行股份购买
浙能通利股权煤运投资604,851.604,851.60发行股份购买
江海运输股权海运集团774,864.094,679.29发行股份购买
合计82,638.0479,935.88

注: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与江海运输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与其评估价值不一致的原因系交易价格考虑了2017年度分红的影响并在本次交易作价中扣减了分红金额2,517.36万元与184.80万元。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4月19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1-44

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为兼顾各方利益,本次交易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确定以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即4.60元/股。

2018年4月26日,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0,850,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并已于2018年5月23日实施完毕。考虑前述利润分配除权除息因素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4.55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后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进行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致使本公司股票需要进行除权、除息的情况,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 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 (P0 +A×K)/(1+K)上述两项若同时进行:P1= (P0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 +A×K)/(1+N+K)(四)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中,拟注入宁波海运的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根据万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标的资产 性质交易对方本次购买 股权比例(%)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万元)支付方式
富兴海运股权浙能集团5172,922.3570,404.99发行股份购买
浙能通利股权煤运投资604,851.604,851.60发行股份购买

2-1-45

标的公司标的资产 性质交易对方本次购买 股权比例(%)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万元)支付方式
江海运输股权海运集团774,864.094,679.29发行股份购买
合计82,638.0479,935.88

注: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与江海运输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与其评估价值不一致的原因系交易价格考虑了2017年度分红的影响并在本次交易作价中扣减了分红金额2,517.36万元与184.80万元。

综上,根据评估结果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总对价为79,935.88万元。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宁波海运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79,935.88万元对价。

(五)发行数量

根据评估结果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标的资产总对价为79,935.88万元。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79,935.88万元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所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发行股份的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宁波海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总量为17,568.3253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本次购买 股权比例(%)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万元)发行股数 (万股)
浙能集团富兴海运5172,922.3570,404.9915,473.6242
煤运投资浙能通利604,851.604,851.601,066.2857
海运集团江海运输774,864.094,679.291,028.4154
合计82,638.0479,935.8817,568.3253

注: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与江海运输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与其评估价值不一致的原因系交易价格考虑了2017年度分红的影响并在本次交易作价中扣减了分红金额2,517.36万元与184.80万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宁波海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1-46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海运集团承诺:“(一)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四)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五)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为准。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浙能集团、煤运投资承诺:“(一)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三)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四)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为准。

(七)发行股份拟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拟于上交所上市。

2-1-47

(八)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盈利由本公司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足。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十)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为保障宁波海运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海运已于2018年7月27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及煤运投资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宁波海运主营业务包括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以及控股子公司明州高速投资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将继续保持公司水上运输主营业务,同时整合各标的公司海运运力,发挥各标的公司在货源、运输航线、货主等领域中的独特竞争优势,推进各标的公司业务协同,优化公司运力结构,提高市场化运输能力与水平;巩固宁波海运在电煤运输及其他干散货运输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宁波海运在水上大宗散货运输领域的领先地位。

本次交易将解决宁波海运与控股股东海运集团、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之间同业竞争问题,全面提升宁波海运业务布局、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宁波海运将成为浙能集团下属唯一的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平台。

2-1-48

本次交易的实施对宁波海运的未来发展布局有着深远的影响和战略意义,通过此次重组,宁波海运明晰“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循序渐进、适度超前”的发展方针,稳步实施“立足海运,多元发展”的企业发展目标,深化公司的业务布局,竞合特色资源,形成集中优势,提升竞争实力,实现规模倍增、效益提升,向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海运企业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富兴海运、浙能通利以及江海运输的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提升上市公司拥有船队的运力规模,更有利于发挥公司海运专业管理以及客户与运力资源内部共享协同效应,促使运营效率提升,改善宁波海运的盈利状况,符合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以及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完成后基础编制的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交易前交易后
总资产616,310.04736,957.46
净资产342,603.20429,537.4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4,444.08330,568.71
营业收入77,445.31101,214.14
营业利润11,276.3418,260.61
利润总额11,415.5620,752.55
净利润8,326.0915,425.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78.9410,232.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09.058,42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190.0848

2-1-49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总资产624,101.19738,241.20
净资产339,272.77424,280.3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3,060.80328,032.09
营业收入158,724.00213,770.74
营业利润23,823.4138,253.02
利润总额23,463.2939,715.46
净利润20,852.4432,800.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83.0620,681.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62.4320,027.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440.171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基本每股收益均有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万股)(万股)
海运集团36,506.221435.4137,534.636831.11
浙能集团--15,473.624212.82
煤运投资--1,066.28570.88
其他股东66,578.873464.5966,578.873455.18
合计103,085.0948100120,653.4201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运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能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1-50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海运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5.41%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持有海运集团51%股权,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煤运投资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评估作价情况,与宁波海运2017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宁波海运标的资产(合计)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624,101.19115,187.6018.46%
净资产额与交易金额孰高283,060.8085,985.1230.38%
营业收入158,724.0055,634.2135.05%

注1:宁波海运的2017年末资产总额、2017年末资产净额及2017年营业收入取自其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标的资产的2017年末资产总额、2017年末资产净额及2017年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其中净资产额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2:标的资产资产总额(经审计)合计115,187.60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按评估值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确定为79,935.88万元,资产总额金额较高,用于与宁波海运的资产总额进行比较;

注3:标的资产资产净额(经审计,如有合并数据,仅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5,985.12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按评估值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确定为79,935.88万元,资产净额金额较高,用于与宁波海运的净资产额进行比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1-51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四)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五)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六)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五)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运集团,持有公司35.41%的股份;浙能集团为

持有海运集团51%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按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测算,海运集团将持有公司31.11%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煤运投资将持有公司0.88%的股份;浙能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2.82%的股份并通过海运集团及煤运投资控制本公司,因此,浙能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控制权曾发生过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10月22日,浙能集团与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持股会、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关于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能集团收购海运集团51%的股权。

2012年11月14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收购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2]47号),同意浙能集团协议收购海运集团51%股权。

2-1-5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2号),浙能集团于2013年3月6日通过宁波海运公告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除海运集团之外的宁波海运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收购期限自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6日。要约收购期间,宁波海运流通股股东无人接受浙能集团发出的收购要约,浙能集团全面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2013年4月6日,浙能集团通过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51%的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65,062,2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9%,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能集团的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

自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超过60个月,因此,本公司最近60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浙能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本公司自前次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至今已超过60个月,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2-1-53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254106251R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03,085.09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敏
成立日期1997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主要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成品油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沿海液化气体船、普通货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订舱、租船;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交通基础设施、交通附设服务设施的投资;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代理海船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海员证和外国船员证书除外)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船船员事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1997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1997年,宁波海运设立改制及上市

1996年12月30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筹)的批复》(甬政发[1996]289号)批准,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现更名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中国政通实业总公司内蒙古煤矿(现更名为东胜聚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2-1-54

(现更名为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顺风贸易公司(现更名为宁波江北富搏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以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货轮运输分公司存量资产和现金投入总计18,450万元,按照1.5:1的比例,折合股份12,300万股,同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

1997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公司字[1997]51号)批准,宁波海运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4,1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410万股)A股股票。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宁波海运的股份总数增加至16,400万股。1997年4月23日,宁波海运股票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海运集团持有宁波海运8,675.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52.9%。

(二)1998年4月,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年4月24日,宁波海运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199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根据前述方案,宁波海运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宁波海运的股份总数由16,400万股扩大到24,600万股,海运集团持有宁波海运13,013.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52.9%。

(三)1999年5月,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年5月18日,宁波海运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8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宁波海运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同时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

本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宁波海运的股份总数由24,600万股扩大到49,200万股,海运集团持有宁波海运26,026.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52.9%。

(四)1999年12月,实施配股

1999年11月1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1999]120号)批准了公司的配股申请。1999年12月,宁波海运以总股

2-1-55

本49,200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配售1,987.5万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42.5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845万股。

本次配股完成后,宁波海运股份总数扩大到51,187.5万股,海运集团持有宁波海运26,143.9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51.07%。

(五)2006年4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4月17日,宁波海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的对价安排。2006年4月26日,宁波海运根据上交所《关于实施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上字[2006]276号)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宁波海运股份总数不变,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181,056,000股,占宁波海运股份总数的35.37%;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330,819,000股,占宁波海运股份总数的64.63%。

(六)2008年1月,完成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7年6月15日,宁波海运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宁波海运向控股股东海运集团定向发行股份。

2007年10月24日,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7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888.89万股。

2007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的证监发行字[2007]373号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了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非公开发行数量为6,888.88万股,发行价格为9元/股,于2008年1月9日发行完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后,宁波海运总股本增至58,076.38万股,其股权结构为有限售条件国有法人股及社会法人股33,299.625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7.36%;无限售条件普通股24,776.754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2.66%。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海运集团持有宁波海运243,374,809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41.91%。

2-1-56

(七)2009年5月,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2009年4月28日,宁波海运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该方案,宁波海运以总股本58,076.38万股为基础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2009年5月26日,宁波海运完成本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增加股本29038.19万股,总股本增至87,114.57万股。

(八)2013年,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2年10月22日,浙能集团与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关于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能集团收购海运集团51%的股权。

2012年11月14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收购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2]47号),同意浙能集团协议收购海运集团51%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2号),浙能集团于2013年3月6日通过宁波海运公告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除海运集团之外的宁波海运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收购期限自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6日。要约收购期间,宁波海运流通股股东无人接受浙能集团发出的收购要约,浙能集团全面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浙能集团通过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51%的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65,062,2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91%,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能集团。

(九)2015年5月,完成债转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18号),宁波海运于2011年1月7日公开发行了72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2,000万元。债券简称“海运转债”,债券代码“110012”。海运集团共计配售海运转债299,351手,占发行总量的41.58%。

2-1-57

海运转债自2011年7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15年5月11日,海运转债累计转股股数为159,705,248股。2015年4月14日,经宁波海运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宁波海运对赎回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登记在册的海运转债全部赎回。自2015年5月15日起,宁波海运的海运转债(110012)、海运转股(190012)在上交所摘牌。

本次债转股实施完毕后,宁波海运总股本增至103,085.09万元,其股权结构为有限售条件国有法人股及社会法人股33,299.625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7.36%;无限售条件普通股24,776.754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2.66%。

本次债转股实施完毕后,海运集团持有宁波海运365,062,214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5.41%。

三、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最近六十个月未发生变动。

宁波海运上市以来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况,详见本章之“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之“(六)2013年,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相关内容。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以及控股子公司明州高速投资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

2-1-58

多年来,公司凭藉宁波、舟山深水良港的地域优势,立足海运主业,审时度势,抓住机遇,积极奉行“诚信服务、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的经营宗旨,稳步实施“立足海运,多元发展”的企业发展目标,致力于运力规模发展和经营结构调整,形成以电煤运输为主的专业化散货运输经营格局,经营面辐射全国沿海港口和长江流域,航迹遍布30余个国家60多个港口。2017年度,公司货运量超过2,700万吨,航运生产经营保持持续增长。

(二)水路货物运输业务

公司的运力均为散货船,2017年公司新建的2艘49,500吨散货船相继投入营运。截至2018年5月末,公司拥有散货船20艘,总运力规模95.65万载重吨,其中:灵便型散货船16艘,合计67.75万载重吨;巴拿马型散货船4艘,合计27.90万载重吨;公司主要货源为煤炭、矿砂、粮食等大宗散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水路运输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货运量(万吨)1,338.112,759.482,041.951,815.09
周转量(亿吨公里)413.75799.41532.62467.28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万元)57,994.32117,244.3876,039.9971,406.28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内外贸运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亿吨公里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
收入运量周转量收入运量周转量
自有船舶内贸30,861.93807.00128.9168,545.601,745.14289.45
外贸1,577.5958.7017.994,552.37137.2563.49
自有船舶小计32,439.52865.70146.973,097.971,882.39352.94
租入船舶25,554.80472.41266.8544,146.40877.09446.47
合计57,994.321,338.11413.75117,244.372,759.48799.41

2-1-59

项目2016年度2015年度
收入运量周转量收入运量周转量
自有船舶内贸58,268.961,461.16243.5453,789.661,431.20218.68
外贸3,606.79194.7476.185,871.71176.1187.23
自有船舶小计61,875.751,655.90319.7259,661.371,607.31305.91
租入船舶14,164.24386.05212.9011,744.91207.78161.37
合计76,039.992,041.95532.6271,406.281,815.09467.28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运力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艘/万载重吨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船舶数量运力船舶数量运力船舶数量运力船舶数量运力
灵便型散货船1667.751667.751457.851352.90
巴拿马型散货船427.90427.90427.90427.90
总计2095.652095.651885.751780.80

(三)收费公路运营业务

公司控股的明州高速主要投资经营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该路段贯穿起杭州湾大桥南连接线、沪杭甬、甬金、甬台温等高速公路。2011年底,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全线开通后,宁波绕城“一环六射”正式建成,成为宁波唯一外环高速公路。随着宁波及周边地区道路网骨架进一步完善,绕城高速公路路网效应逐步显现,近年来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单位:辆/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日均断面车辆(换算为一类车)81,88978,21567,48559,187
公路运输业务营业收入17,754.1241,194.9436,888.8333,117.37
公路运输业务营业成本7,662.2615,378.2914,736.7313,274.97
营业利润4,995.3912,862.497,389.051,756.58
净利润3,973.7712,182.417,397.561,313.72

2-1-60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8年 5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2015年 12月31日
资产总计616,310.04624,101.19638,740.22626,536.62
负债合计273,706.84284,828.42317,159.48316,430.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84,444.08283,060.80271,338.15263,484.22
利润表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营业收入77,445.31158,724.00113,157.28104,694.93
营业利润11,276.3423,823.4114,381.972,589.25
利润总额11,415.5623,463.2914,470.753,072.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78.9414,883.068,837.091,604.71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54.3067,483.2548,705.0147,253.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8-17,364.10-21,741.29-19,884.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47.72-52,705.83-18,866.57-32,863.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82.21-2,491.238,031.63-5,526.10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2018年 5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2015年 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190.14440.08570.0165
毛利率(%)25.2526.6530.4125.52
资产负债率(%)44.4145.6449.6550.5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海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2-1-61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运集团持有宁波海运365,062,214股股份,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35.41%,为宁波海运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50146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堂
成立日期1981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船舶及其辅机的修造;海上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室内外装潢;船舶配件、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国内劳务合作;本单位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海运的实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浙能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7603769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2-1-62

法定代表人童亚辉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
经营范围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上市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2-1-63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浙能集团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03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童亚辉
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76037692
经营范围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2001年3月,设立2001年2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政发〔2001〕6号),同意以原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煤炭集团公司资产为基础组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设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浙江省煤炭开发公司、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和东南电力股份公司四家子公司。截至2000年12月31日,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经审计后国有净资产为10,489,626,161.64元,浙江省煤炭集团公司国有净资产为135,952,450.10元。2001年3月12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有关问题的批复》(浙财国资字[2001]61号),同意以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出资依据,注册资本

2-1-64

35亿元,其余列入资本公积。2001年3月14日,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出具了浙万会验(2001)8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0年12月31日,浙能集团注册资本35亿元已缴足。2001年3月21日,浙能集团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2、2005年11月,增资2005年11月16日,经浙能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增加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5]153号)批准,浙能集团注册资本增加65亿元至100亿元。

2005年10月13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浙天会验(2005)第7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5年9月29日,浙能集团新增注册资本已缴足。2005年11月16日,浙能集团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浙能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产权控制关系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经浙江省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浙江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浙能集团100%的股份,为浙能集团的控股股东,同时为浙能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2-1-65

(四)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浙能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详见本章第一节之(三)“浙能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产权控制关系”。

(五)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浙能集团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杭州,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

煤炭流通经营、天然气开发利用、能源服务和金融地产等业务。经过17年的创业发展,浙能集团已成长为全国省属企业装机容量最大、资产规模最大、能源产业门类最全、盈利能力最强的省级能源企业。

浙能集团拥有控投、管理企业近200家,包括2家A股上市公司。当前,浙能集团紧扣“能源立业、科技兴业、金融富业、海外创业”的发展思路,审时度势,调整战略,加快改革,力争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浙能集团最近两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273,814.2318,104,247.85
所有者权益10,390,380.4810,060,174.58
项目2017年2016年
营业收入8,091,506.246,588,720.95
利润总额706,351.211,158,637.09
净利润573,959.90925,209.43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8年5月31日,除本公司外,浙能集团下属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1-66

序号企业名称设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业务性质
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03月14日1,360,068.998869.94火力发电
2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2004年08月11日USD3,333.34100.00一般贸易及投资控股
3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997年10月29日30,000.00100.00电力建设及咨询服务
4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09年10月16日20,000.00100.00咨询
5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01月15日10,000.0085.00提供码头设施、装卸、仓储
6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000年12月27日15,000.00100.00贸易行业
7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1996年02月15日30,000.0051.00运输服务
8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08月15日66,000.00100.00实业投资等
9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09月13日3,000.00100.00酒店服务业
10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12月22日67,773.5288100.00制造及服务业
11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03年09月27日10,000.00100.00贸易行业
12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08月08日81,000.00100.00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及咨询
13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1日1,000,000.00100.00投资管理
14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07月20日50,000.00100.00天然气
15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08月25日97,074.0091.00非银行金融机构
16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08月01日60,000.00100.00水利水电项目投资
17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9日10,000.00100.00资产经营管理
18浙能集团新疆准东煤业有限公司2012年07月12日10,000.00100.00煤炭投资
19浙能集团哈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15日5,000.00100.00太阳能发电
20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6月14日20,500.00100.00节能技术开发
21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04月22日300,000.0055.00煤制天然气
22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2月18日80,400.0051.00火力发电
23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981年12月10日12,000.0051.00交通运输业
24浙能集团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06月03日30,000.00100.00煤化工
25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16日1,100,000.0060.00石油及制品

2-1-67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能集团系本公司的关联方。浙能集团与本公司具体股权控制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浙能集团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上市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浙能集团未向上市公司推荐监事。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经浙能集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可能导致公司主体无法存续或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经浙能集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1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堂

2-1-68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50146X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船舶及其辅机的修造;海上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室内外装潢;船舶配件、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国内劳务合作;本单位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二)历史沿革

1、海运集团的前身海运集团前身为宁波海运总公司,隶属于原宁波市交通委员会。1996年12月31

日,宁波市交通委员会、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和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甬交体改(1996)518号《关于同意组建宁波海运集团的批复》,同意组建宁波海运集团,组建时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主管部门为原宁波市交通委员会。

2、2002年12月,完成国有企业改制2001年4月3日,宁波市交通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改

革和发展方案的批复》(甬交企[2001]168号),同意改制组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4月16日,宁波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关于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改革和发展方案的复核意见》(甬企改办[2001]36号),确认该方案基本符合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

2001年5月22日至2001年5月23日,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改革和发展方案》。2002年9月28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甬国资委办(2002)146号《关于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改制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批复》,对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改制资产处置有关事项进行批复。

2002年12月23日,宁波市交通局、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宁波市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和蒋宏生等七位自然人签订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发起设立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同日,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发起人会议。

2-1-69

2002年12月26日,宁波市交通局作出《关于改建设立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甬交科[2002]567号),同意:1、改制设立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其中宁波市交通局以经评估后保留国有净资产出资3,000万元,占25%;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以现金出资3,935.5万元,占32.8%;宁波海运集团职工持股会以受让的国有净资产和现金出资3,964.4万元,占33.03%;蒋宏生等7名自然人以受让的国有净资产出资1,100万元,占9.17%。

2002年12月27日,宁波市交通局分别与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和蒋宏生等7名原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职工签订改制产权转让协议。其中,职工持股会出资21,000,441.4元受让国有资产23,333,823.78元;蒋宏生等7名自然人出资9,900,000元受让国有资产11,000,000元。

2002年12月28日,经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甬国会验字(2002)19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12月28日,海运集团注册资本已缴足。2002年12月30日,海运集团完成本次改制的工商变更手续。

海运集团改制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3,935.632.8
2宁波市交通局3,00025
3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3,964.433.03
4蒋宏生2001.67
5夏刚1801.5
6管雄文1701.42
7邵国宗1201
8吴明越1301.08
9褚敏1701.42
10董军1301.08
合计12,000100

3、2005年5月,股权划转

2-1-70

2004年12月27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宁波市交通局下发甬国资委办(2004)236号《关于同意交通国有资产划转的复函》,同意宁波市交通局将转制后的存量国有资产全部划转至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2005年5月30日,海运集团完成本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划转完成后,海运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6935.657.8
2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3964.433.03
3蒋宏生2001.67
4夏刚1801.5
5管雄文1701.42
6邵国宗1201
7吴明越1301.08
8褚敏1701.42
9董军1301.08
合计12,000100

4、2006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6年4月1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甬国资产(2006)

24号《关于出让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同意出让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所持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7.8%的股权。

2006年7月21日,海运集团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海运集团2135.6万股的股权(约占注册资本的17.8%)出让。

2006年11月1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发了甬国资产(2006)72号《关于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批复》,同意出让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海运集团17.8%的股权。

2-1-71

2006年12月12日,浙江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出具0004386号《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浙江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拍卖会公开竞价买受海运集团17.8%的股权,成交价8,500万元。

2006年12月27日,海运集团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运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4,80040
2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3,964.433.03
3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2,135.617.80
4蒋宏生2001.67
5夏刚1801.5
6管雄文1701.42
7邵国宗1201
8吴明越1301.08
9褚敏1701.42
10董军1301.08
合计12,000100

5、2012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12年10月19日,海运集团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宁波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的海运集团33.0367%的股权予以转让,其中24.0367%股权转让给浙能集团,9%股权转让给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海运集团17.7967%股权转让给浙能集团;蒋宏生等7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海运集团9.17%股权转让给浙能集团。2012年10月22日,前述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10月30日,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甬国资改(2012)42号《关于受让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所持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9%股权的批复》。2012年11月14日,

2-1-72

浙能集团取得浙江省国资委出具的浙国资产权(2012)47号《关于同意协议收购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的批复》。

2012年12月11日,海运集团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运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浙能集团6,12051
2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88049
合计12,000100

(三)海运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集团直接持有海运集团51%的股份,为海运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海运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四)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海运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浙能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章第一节 “浙能集团”。

(五)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2-1-73

海运集团主要从事国际近、远洋散货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口间货物运输,海上货物中转、联运、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等海运相关业务以及高速公路、房地产等实业投资经营;是浙江省第一批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和国内安全管理规则(NSM规则)的航运企业。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海运集团最近两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88,578.78702,038.13
所有者权益354,975.82333,656.21
项目2017年2016年
营业收入169,783.61122,693.04
利润总额26,125.008,924.67
净利润23,440.036,887.24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8年5月31日,除本公司外,海运集团合并范围子公司共1家,即江海运输,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江海运输77%股权”。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运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运集团系本公司的关联方。海运集团与本公司具体股权控制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海运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3名董事;上市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海运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2名监事。

2-1-74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经海运集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运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可能导致公司主体无法存续或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经海运集团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运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勤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3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823654764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的投资、煤炭运输的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历史沿革

1、2005年12月,设立煤运投资成立于2005年12月,系由浙能集团等8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煤运投资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2-1-75

2005年12月6日,杭州金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金会验字(2005)第200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5年11月30日,煤运投资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005年12月8日,煤运投资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煤运投资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浙能集团2,20022
2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2,00020
3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2,00020
4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1,00010
5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07
6浙江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07
7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7007
8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07
合计--10,000100

2、2008年8月,股东名称变更2008年7月20日,煤运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

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更名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8月30日,煤运投资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煤运投资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集团直接持有煤运投资22%的股权,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煤运投资3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浙能电力间接控制煤运投资48%的股权,合计控制煤运投资100%的股权,为煤运投资的控股股东,同时为煤运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煤运投资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2-1-76

(四)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煤运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浙能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章第一节“浙能集团”。

(五)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煤运投资成立于2005年12月,主要经营煤炭开采的投资、煤炭运输的投资。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煤运投资最近两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356.8319,475.24
所有者权益13,452.6517,732.61
项目2017年2016年

2-1-77

营业收入6,537.0910,413.97
利润总额878.747,467.46
净利润627.666,622.35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8年5月31日,煤运投资合并范围子公司共2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设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业务性质
1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2012年6月21日5,000.0060.00货船运输
2舟山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7年6月29日10,000.0065.00煤炭及制品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煤运投资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浙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煤运投资系本公司的关联方。

(八)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煤运投资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上市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煤运投资未向上市公司推荐监事。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经煤运投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运投资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可能导致公司主体无法存续或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1-78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经煤运投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煤运投资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1-79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包括:富兴海运51%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及浙能通利60%股权。

一、富兴海运51%股权

本次交易中,宁波海运拟向浙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的股权。(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256106060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一勤
成立日期1996年2月15日
营业期限自1996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14日
注册地址大榭金城商住楼1幢402
主要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21层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船舶租赁;船用设备、船舶修理材料、工具的批发、零售(不包括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

(二)历史沿革

1、1996年2月,设立富兴海运的前身为根据交通部运输管理司于1993年8月出具运水字(1993)306

号《关于同意筹建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的批复》在杭州设立的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

2-1-80

经浙江省工商局同意,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向宁波大榭开发区工商局提交《关于要求在宁波大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申请报告》,申请在宁波大榭开发区重新设立,保留公司名称,原在杭州设立的“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 ”在杭州下城区工商局办理歇业手续。

1996年2月10日,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公司向宁波大榭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成立“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1996年2月14日,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960219号的《验资报告书》,确认截至1996年2月14日,富兴海运注册资本500万元已缴足。

1996年2月15日,富兴海运完成设立工商登记手续。富兴海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江省海运总公司25050
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25050
合计500100

2、1998年,第一次增资1998年5月25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金由500万元变更为4,664万元。

1998年6月30日,浙江中青审计事务所出具浙中青评字(1998)第313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199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用于增资的船舶富兴1号沿海货轮的评估价值为40,982,500元。

1998年7月31日,宁波三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宁三会验[98]19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8年7月31日,富兴海运的实收资本为4,664万元,股东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各出资2,332万元。

1998年7月,富兴海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变更为:

2-1-81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江省海运总公司2,33250
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2,33250
合计4,664100

富兴海运在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用于本次增资的船舶富兴1号沿海货轮的评估价值为4,098.25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金为4,66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164万元。因此,本次增资存在实物资产的评估值低于增资金额的情形。

2018年7月17日,富兴海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以富兴海运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657,500元;2.以富兴海运股东本次分红款补足出资;3.本次利润分配及补足出资完成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富兴海运出资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2018年7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8]000456号的《验资报告书》,确认截至2018年7月26日,富兴海运已收到全体股东补缴的注册资本657,500元。

2018年7月20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18〕54号),确认富兴海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资过程中,用于增资的“富兴1号”沿海货轮增资前的所有权归属及富兴海运股东迟至2018年7月补足出资的原因如下:

(1)用于增资的“富兴1号”沿海货轮增资前的所有权归属1994年1月,富兴海运杭州公司在杭州市注册成立。1996年4月,富兴海运杭州

公司向杭州市下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1996年8月,杭州华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会(1996)字第362号《审计报告》,对富兴海运杭州公司的财务清算进行审查验证。根据东会(1996)字第362号《审计报告》的清算结果:“鉴于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富兴1号’轮,价值较大,账面净值为45,271,062.15元,变卖费时,难以分拆,同时又鉴于企业的负债比较清楚,也无呆账。为使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经清算小组研究,将公司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留归浙江省海运总公司收回处

2-1-82

理或使用,其负债也统归浙江省海运总公司负责偿还,属于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应分得部分,亦由浙江省海运总公司付清。”1996年9月,富兴海运杭州公司完成注销登记。

根据浙江省海运总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富兴1号’沿海货轮作为富兴海运杭州公司的固定资产,分配给浙江省海运总公司管理,但是根据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的约定,实际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享有50%的权利”。因此,富兴海运杭州公司注销完成后,“富兴1号”沿海货轮实际上由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共同所有,各占50%所有权。

1996年2月,富兴海运在宁波大榭开发区重新设立。1998年5月,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富兴海运的注册资金变更,并聘请浙江中青审计事务所对用于出资的“富兴1号”沿海货轮进行评估。1998年7月,富兴海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1998年富兴海运增资前,“富兴1号”沿海货轮归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共同所有,双方各享有50%的权利。

(2)富兴海运股东迟至2018年7月补足出资的原因1998年5月,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变更注册资金的决议。1998年6月,浙江中青

审计事务所出具浙中青评字(98)第313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199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用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资产“富兴1号”沿海货轮评估值为40,982,500元。

根据杭州华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会(1996)字第362号《审计报告》以及浙江省海运总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1996年富兴海运杭州公司清算时,“富兴1号”沿海货轮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为45,271,062.15元;富兴海运杭州公司清算完毕后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即将“富兴1号”沿海货轮交付新设立的富兴海运使用,但未办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

2-1-83

东认为船舶价值高于1998年增资金额4,164万元,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对本次出资提出异议,富兴海运也未因本次出资与债权人发生任何纠纷。

2018年1月,宁波海运拟发行股份购买浙能集团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并聘请中介机构对富兴海运进行尽职调查,发现富兴海运1998年增资时存在实物资产的评估值低于增资金额的瑕疵,为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中介机构建议富兴海运进行整改。2018年7月17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①以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利润657,500元,其中:向浙能集团分配335,325元,向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分配243,275元,向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配46,025元,向山西神州行通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分配32,875元;②全体股东以本次分红款补足出资;③本次利润分配及补足出资完成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资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④公司对所涉及到的账务进行相应处理。

2018年7月26日,大华审计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8]00045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7月26日,富兴海运已收到现全体股东补缴的注册资本657,500元。

浙能集团已出具《关于资产权属完整的承诺》,承诺确认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如违反相关承诺,浙能集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浙江省国资委已于2018年7月20日出具浙国资发函[2018]54号《关于确认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确认富兴海运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定。

经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查询,未发现富兴海运自设立之日起至2018年6月14日期间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综上所述,富兴海运原股东1998年以“富兴1号”沿海货轮出资时,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经富兴海运现有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补足,并经浙江省国资委确认,富兴海运股东已经合法、有效规范了历史沿革中出资瑕疵,前述出资瑕疵的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障碍。

3、1999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1-84

1999年6月20日,浙江省海运总公司、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与浙江宏发能源有限公司、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的股份股权书》,约定:1、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将其持有富兴海运8%股权以606.12万元的对价转让给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富兴海运5%股权以455.72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2、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将其持有富兴海运2%股权以151.53万元的对价转让给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富兴海运的11%股权以542.1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20%股权以1,515.3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999年6月25日,富兴海运全体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1999年11月30日,宁波港城审计事务所出具宁港评报字(1999)第228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1999年6月30日,富兴海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5,757,971.88元。

1999年12月24日,富兴海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富兴海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江省海运总公司1,725.6837
浙江宏发能源有限公司932.8020
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792.8817
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513.0411
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466.4010
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233.205
合计4,664100

富兴海运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资产评估程序,并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但是,浙江宏发能源有限公司、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富兴海运股权的价格低于评估值,富兴海运亦未提供国资主管部门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文件。2018年7月20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18〕54

2-1-85

号),确认富兴海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规定。

4、2000年9月,股东名称变更2000年6月,富兴海运的股东浙江省海运总公司改制为浙海海运。

2000年7月,富兴海运的股东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改制为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

2000年9月12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变更为浙海海运,原股东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变更为为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

2000年9月18日,富兴海运完成本次股东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5、2004年5月,股东名称变更、第二次股权转让2003年4月4日,富兴海运股东浙江宏发能源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宏发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

2003年4月10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1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7%股权转让给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和产权交易中心所拟定的价格为准,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31日。

2003年5月16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三会评报字(2003)7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12月31日,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拟转让的资产评估价值为23,312,892.77元。

2004年4月10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04年4月27日,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向上述股权受让方分别颁发了《产权转让证》。其中,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以2,437万元的对价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1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1,706万元的对价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7%股权转让给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8日,富兴海运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2-1-86

本次变更完成后,富兴海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海海运1,725.6837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259.2827
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513.0411
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466.4010
浙江省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66.4010
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233.205
合计4,664100

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其定价依据的宁三会评报字(2003)7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已过有效期,本次股权转让存在程序瑕疵。

2018年7月20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18〕54号),确认富兴海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规定。

6、2005年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04年12月29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11%的股权以1,539.12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江振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意股东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3%的股权以419.7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江振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3%的股权以419.7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江振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5年1月31日,富兴海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富兴海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海海运1,725.6837
浙江振源投资有限公司792.8817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746.2416
浙江省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66.4010

2-1-87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373.128
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326.487
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233.205
合计4,664100

7、2008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08年7月10日,万邦出具浙万评报(2008)41号《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87,500,000元。

2008年7月30日,浙江振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浙能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江振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17%股权以2,378.64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能集团;2008年9月30日,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与浙能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10%股权以4,762.52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能集团;2008年10月21日,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与浙能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平湖市群悦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8%股权以3,810.02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能集团;2008年11月10日,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与浙能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乐清市嘉隆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7%股权以3,333.7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能集团。

2008年11月30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08年12月5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编号为浙国资企改备(2008)26号《浙江省

国资委重大投资担保备案及定期报告收文确认单》,对本次股权转让收文备案。

2008年12月8日,富兴海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富兴海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能集团1,958.8842
浙海海运1,725.6837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746.2416

2-1-88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233.205
合计4,664100

8、2009年10月,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2009年4月23日,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万评报字(2009)30号《评

估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3月31日,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确认的富兴海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70,159,562.04元。

2009年10月13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1、股东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9%的股权以2,851.2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浙能集团;2、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664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货币形式认缴新增出资。其中,浙能集团认缴新增出资7,821.36万元,浙海海运认缴新增出资5,674.32万元,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1,073.52万元,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766.8万元。

2009年10月15日,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浙能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的对价为富兴海运9%股权对应的评估值42,314,360.58元减去评估基准日后分配利润的余额13,802,400元,即2,851.20万元。

2009年10月30日,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中瑞验字(2009)6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10月30日,富兴海运已收到全体股东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15,336万元,富兴海运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

2009年10月30日,富兴海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富兴海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能集团10,20051
浙海海运7,40037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4007
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1,0005

2-1-89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20,000100

9、2010年12月,第三次增资2010年11月29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

民币30,000万元,其中,股东浙能集团增加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浙海海运增加出资人民币3,700万元,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前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12月22日,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中瑞验字(2010)10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12月22日,富兴海运已收到全体股东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亿元整,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富兴海运累计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00万元。

2010年12月24日,富兴海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富兴海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能集团15,30051
浙海海运11,10037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1007
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1,5005
合计30,000100

10、2017年12月,股权拍卖2017年5月28日,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

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委托出具的浙韦评报(2017)第035号《关于浙江富兴海运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富兴海运经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255.42万元。

2017年10月19日,因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履行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将其所持富兴海运5%股权经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

2-1-90

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起拍价为43,127,710元,拍卖结果为流拍;2017年11月7日,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对该部分股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起拍价为34,502,168元,拍卖结果为流拍;2017年11月27日,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对该部分股权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起拍价为27,601,735元。2017年11月28日,山西神州行通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27,601,735元成交价格取得该部分股权。2017年12月1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前述司法拍卖事宜出具温法网拍破(2017)44号《成交确认书》。

2018年3月23日,富兴海运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山西神州行通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持有的富兴海运5%股权,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2018年4月4日,富兴海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富兴海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能集团15,30051
浙海海运11,10037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1007
山西神州行通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5005
合计30,000100

上述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未再发生股权变更。(三)产权控制关系

1、主要股东或权益持有人及持有股权的比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持有富兴海运51%股权,实

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1-91

2、富兴海运章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现行有效的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3、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富兴海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富兴海运章程制定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将符合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

4、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1)房屋1)自有房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共拥有5项自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2-1-92

序号所有权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
1富兴海运大榭开发区西岙金城商住1#楼甬榭字第97160号70.7
2富兴海运公元大厦南楼2105室杭房权证西移字第06476288号208.48
3富兴海运公元大厦南楼2102室杭房权证西移字第06476291号219.47
4富兴海运公元大厦南楼2103室杭房权证西移字第06476292号650.34
5富兴海运公元大厦南楼2101室杭房权证西移字第06476293号661.33

2)租赁房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无租赁的房屋。(2)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共拥有5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详细座落地址土地证编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间土地面积(㎡)抵押情况
1富兴海运大榭开发区西岙金城商住1#楼甬榭国用(97)字第164号2045.07.3011.7
2富兴海运西湖区公元大厦南楼2103室杭西国用(2006)第008703号2053.08.1433
3富兴海运西湖区公元大厦南楼2102室杭西国用(2006)第008704号2053.08.1411.2
4富兴海运西湖区公元大厦南楼2105室杭西国用(2006)第008706号2053.08.1410.6
5富兴海运西湖区公元大厦南楼2101室杭西国用(2006)第008707号2053.08.1433.6

(3)船舶资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共拥有8艘船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种类总吨位取得日期抵押情况
1富兴6CN19859010620散货船15,9272003.05.23
2富兴10CN19859077902散货船24,8432004.06.16
3富兴11CN19949611417散货船29,0312009.09.03
4富兴12CN19856905112散货船17,2752008.07.13
5富兴15CN19868469925散货船17,1262007.01.25

2-1-93

序号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种类总吨位取得日期抵押情况
6富兴17CN19945215648散货船29,0312009.11.23
7富兴21CN20102820272散货船33,1472011.09.02
8富兴22CN20104564491散货船33,1472012.02.10

(4)知识产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未拥有专利、商标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业务资质(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富兴海运的主要业务资质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体如下:

证书编号经营范围发证机关核发日期有效期至
交浙XK0189旅客运输:无;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浙江省港行管理局2015.07.012020.06.30

(2)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资质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可

以委托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为其提供船舶海务、机务管理等服务。”

根据《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持相应的经营资质条件,按照《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富兴海运于2017年12月20日与宁波海运签订了《船舶委托管理合同》,将“富兴6”轮、“富兴10”轮、“富兴11”轮、“富兴12”轮、“富兴15”轮、“富兴17”轮、“富兴21”轮、“富兴22”轮共8搜船舶(托管期内船舶数如有增减,按实计算,不另签协议)的管理工作部分委托给宁波海运。托管期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托管期间届满,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可以按照本合同再行续签委托管理合同。委托管理内容包括:航运业务管理;船舶机务及燃润油料、物料管理;船员配给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安全管理等。

依据上述协议,富兴海运已将其拥有的全部船舶委托给宁波海运管理。富兴海运未经营船舶管理业务,不属于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不需要取得《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

2-1-94

许可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海运持有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核发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浙交水服(2006)06-00001),具备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资质,富兴海运委托宁波海运为其提供其船舶管理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DOC证书DOC证书,即“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航运公司,表明该公司符合NSM规则要求

的证明文件。根据《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第一百条规定:“本规则的‘公司’是指承担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根据上述规定,需要取得DOC证书的主体为承担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光船承租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光船承租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将其所属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其他航运公司。

富兴海运与宁波海运签订《船舶委托管理合同》后,同时就其拥有的全部船舶,包括 “富兴6”轮、“富兴10”轮、“富兴11”轮、“富兴12”轮、“富兴15”轮、“富兴17”轮、“富兴21”轮、“富兴22”轮、“浙能1”轮、“浙能2”轮、“浙能5”轮与宁波海运签订了《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委托管理协议》。根据《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管理规定》规定的所有有关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和义务由宁波海运独立承担。根据上述协议,承担富兴海运所属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主体为宁波海运,富兴海运不需要取得DOC证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海运持有浙江海事局核发的《符合证明》(编号:06C101),具备符合《管理规定》规定的安全管理体系,富兴海运将其所属所有船舶有关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和义务委托宁波海运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富兴海运主营业务为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根据其战略发展规划,未申请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资质和DOC证书,而将其所属船舶管理业务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航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2-1-9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不存在对外担保和或有负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截至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应付账款48,618,792.7940.18%
预收款项300,000.000.25%
应付职工薪酬3,313,301.062.74%
应交税费14,944,241.4312.35%
应付股利49,360,000.0040.80%
其他应付款4,458,253.603.68%
流动负债合计120,994,588.88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20,994,588.88100.00%

4、标的资产合法合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不存在对其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富兴海运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详见本

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主要业务构成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2-1-96

富兴海运主营业务为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主要以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运输为主,具有长期稳定航运业务。富兴海运主要客户为浙能集团下属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

3、主要业务模式和流程富兴海运业务模式和流程如下:

(1)业务模式①COACOA就是包运租船,指船舶所有人提供给租船人一定吨位(运力),在确定的港

口或区域之间,以事先约定的年数、航次周期、货运量、运价和滞期速遣条款等,完成运输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

包运租船的特点主要如下:

A、包运租船合同中不指定某一船舶及其国籍,仅规定租用船舶的船级、船龄及其

技术规范等。船舶所有人必须根据这些要求提供能够完成合同规定每个航次货运量的运力。这给船舶所有人在调度和安排船舶方面提供了方便。

B、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责有关的营运费用。C、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商定的费率计算,按航次结算。D、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运输货物的总运量及船舶的航次周期所需要的时间。E、运输的货物主要是运量较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承租人通常是货物贸易

量较大的工矿企业。

F、航次费用的负担责任划分一般与航次租船方式相同。②航次租船(程租)程租是租船市场上最活跃,且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的一种租船方式。主要是

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提供一艘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或区域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租船人指定的货物,由租船人向船东支付相应运费的租船运输方式。包括单航次租船、来回航次租船、连续航次租船等。船舶所有人负责船

2-1-97

舶的营运调度,船舶的燃料费、物料费、修理费、港口费、淡水费等营运费用也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的工资、伙食费。租船人指定装卸港口和货物,程租合同中一般规定双方承担的费用、货物约定装卸时间及滞期、速遣的奖罚条款等。

③定期租船(期租)定期租船(期租):是指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船舶租

给承租人使用而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书面协议。基本内容包括:船舶概况;租船期限;船舶用途及航行区域;租金的计算与支付;交船和还船的地点及条件;法律适用及管辖权规定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在租约期内,承租人根据租约规定的允许航行区域自行营运,如安排揽货、订立租约、挂港、货载及调度等。在此期间船长在经营方面服从承租人的命令,租金则以每天或每载重吨为单位按月支付。在期租方式下,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并不涉及对船舶占有权的失去,只是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租船服务。

在租赁期间,船舶交由租船人管理、调动和使用。货物的装卸、配载、理货等一系列工作都由承租人负责,由此而产生的燃料费、港口费、装卸费、垫舱物料费等都由承租人负担。租金是按月(天或日历月)以每一季载重吨为计算单位计收。租金一经约定即固定不变。船舶所有人负担船员薪金、伙食等费用,并负责保持船舶在租赁期间的适航状态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船舶保险费用。

(2)业务流程①COA的流程A、与托运人洽谈,确定包运合同意向B、与客户签订的COA,通常约定:合同期限、承运总量、基本的航线组合、定价

模式、结算方法和其他特殊约定

C、签订合同,安排船舶出租D、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运费E、租期结束,收回船舶和尾款

2-1-98

②航次租船与定期租船的流程:

A、与客户接洽,确定承运意向,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调配运量和运力;B、签订合同,通常约定:业务类型(航次租船或定期租船)、货物、运价、航线、

滞期速遣条款、结算方式和开票等;

C、安排船舶出租;D、船舶承运货物;E、租期结束,收取运费或租金。

4、产能和产量情况(1)船舶具体情况截至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拥有散货轮8艘。富兴海运上述散货轮合计载重吨为33.58万吨。

序号船舶名称载重吨(吨)权属船籍港船舶所有权证书编号
1富兴627,062自有宁波CN19859010620
2富兴1043,351自有宁波CN19859077902
3富兴1147,470自有宁波CN19949611417
4富兴1228,430自有宁波CN19856905112

2-1-99

序号船舶名称载重吨(吨)权属船籍港船舶所有权证书编号
5富兴1528,509自有宁波CN19868469925
6富兴1747,470自有宁波CN19945215648
7富兴2156,773自有宁波CN20102820272
8富兴2256,758自有宁波CN20104564491
合计335,823------

(2)船舶的生产营运情况富兴海运拥有船舶近三年及一期总体营运情况:

年度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2015年
营运率(%)99.1396.9495.9095.98
航行率(%)39.0238.5038.0833.87

注:描述船舶运营状况的指标主要为船舶营运率和航行率,船舶营运率是指船舶在册时间中,营运时间所占的比重,是反映船舶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生产时间长短 的指标;而航行率是指船舶营运时间中航行时间所占的比率,由于剔除了停靠及装卸时间的影响,因此主要侧重于反映船舶的运营效率。对于一组船队,其指标以各船在册吨天、营运吨天、航行吨天计算。两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率=船舶营运时间÷船舶总时间×100%(或船舶营运吨天÷船舶在册吨天×100%),其中,船舶总时间=365 天(或船舶在册载重吨×365天)

船舶航行率=船舶航行时间÷船舶营运时间×100%(或船舶航行吨天÷船舶营运吨天×100%)

(3)富兴海运最近三年及一期船舶货运量指标

年度货运量(万吨)货运周转量(亿吨公里)
2018年1-5月436.1772.79
2017年942.18155.58
2016年886.34147.66
2015年810.99138.91

5、营业收入构成情况最近三年及一期,富兴海运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2-1-100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2015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大宗散货运输17,879.09100.0037,458.9498.4535,065.9996.4235,134.3996.13
其他业务--588.321.551,300.183.581,413.193.87
营业收入合计17,879.09100.0038,047.26100.0036,366.17100.0036,547.58100.00

6、主要客户及产销情况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1-5月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14,599.0081.65%
2舟山富兴燃料1,422.377.96%
3浙江利远海运有限公司1,857.7210.39%
合计17,879.09100.00%
2017年度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30,642.1080.54%
2舟山富兴燃料3,121.258.20%
3浙能通利587.461.54%
4浙江利远海运有限公司3,409.578.96%
5海南和宇运贸有限公司235.910.62%
合计37,996.2999.87%
2016年度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22,537.3861.97%
2舟山富兴燃料7,858.8721.61%
3浙能通利3,628.359.98%
4浙海海运1,332.953.67%
5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703.991.94%
合计36,061.5499.17%

报告期内,浙能富兴燃料、浙能通利和舟山富兴燃料因与富兴海运同受最终控制方浙能集团控制,系与富兴海运为关联方。此外,浙海海运为富兴海运的股东,与富兴海运为关联方。

2-1-101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集中度较高,主要是充分考虑富兴海运与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的业务合作模式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富兴海运的业务具备稳定性,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浙能体系内的浙能电力下属公司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且富兴海运通过与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签订3年期COA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由于浙能电力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其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承担着浙江省电力供应的重要民生责任。煤炭是火力发电的主要原料,浙能电力全年电煤消耗量占浙江省全年电煤消耗量比重较高。此外,浙能电力采购的大部分电煤需经水路由北方港口运输至浙江省内。由此可见,确保大规模的电煤及时供给以及电煤水路运输的稳定性是浙能电力开展电力业务的基础。

鉴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需求决定了浙江省内主要航运企业包括富兴海运不可避免地参与向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7、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情况(1)主要原料及供应商情况富兴海运的原料供应主要为船舶维修、备件选购、燃油消耗等。报告期内,富兴海

运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船舶燃料费3,482.849,544.476,302.30
船舶物料费2.70231.28340.18
船舶润料费132.50448.25468.22
船员租金1,326.993,888.654,061.32
船舶租金4,128.84236.43-
船舶折旧费2,003.424,808.227,946.16
船舶修理费688.222,004.612,561.12
船舶保险费70.16281.10337.12
船舶港口费1,058.262,625.672,587.82

2-1-102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其他费用32.5820.50121.14
合计12,926.5324,089.1624,725.38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8年1-5月1浙海海运4,285.6138.56%
2石油新能源3,787.1934.07%
3宁波海运1,414.3512.72%
4台州鼎洋海运服务有限公司215.091.94%
5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128.971.16%
合计9,831.2188.45%
2017年度1石油新能源10,887.4455.90%
2浙海海运4,682.9624.04%
3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738.593.79%
4秦皇岛之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554.962.85%
5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36.431.21%
合计17,100.3887.79%
2016年度1浙海海运4,937.0428.10%
2石油新能源3,301.0118.79%
3秦皇岛兴博丰船舶燃料有限公司1,005.045.72%
4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727.824.14%
5秦皇岛海畅船用燃料有限公司633.263.60%
合计10,604.1760.36%

报告期内,石油新能源及宁波海运因与富兴海运同受最终控制方浙能集团控制,系与富兴海运为关联方。此外,浙海海运为富兴海运的股东,与富兴海运为关联方。

富兴海运向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以满足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燃油的需求。由于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及经营成本,燃油供给不足及燃油价格波动将给富兴海运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提升浙能集团内石油板块与航运板块之间的业务

2-1-103

协同,发挥浙能体系内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对外采购所产生的集约化优势,降低燃油物料采购成本,报告期内富兴海运通过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统一对外采购燃油可受益于集中、规模化采购所带来的燃油成本降低优势,有利于富兴海运的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

8、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富兴海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建立了符合NSM规则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正常运作。

富兴海运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海事主管机关的支持和监管下,根据控股公司的管控要求,认真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连续保持平稳,船舶船容船貌持续改进提高,没有发生各类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人伤事故和机损事故,公司没有受到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船舶没有发生滞留。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

1、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87,874.3480,553.5071,043.48
负债合计12,099.466,169.324,851.96
所有者权益合计75,774.8874,384.1866,191.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5,774.8874,384.1866,191.51
收入利润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17,879.0938,047.2636,366.17
利润总额8,435.7015,780.4210,150.53
净利润6,326.7011,770.677,59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26.7011,770.677,599.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38.108,422.996,059.44
现金流量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68.549,705.2815,702.67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1-5月/ 2018年5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2016年度/ 2016年12月31日

2-1-104

毛利率27.70%36.16%30.13%
资产负债率13.77%7.66%6.83%

2、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01.472,963.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350.001,500.001,866.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40187.59
所得税影响1,062.871,115.89513.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总计3,188.603,347.681,540.19
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50.40%28.44%20.27%

(七)标的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1、关于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为浙能集团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浙能集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富兴海运股东的情形。

富兴海运历史沿革中存在如下出资瑕疵:

1998年5月25日,经富兴海运股东会同意,富兴海运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

为4,664万元。根据浙江中青审计事务所于1998年6月30日出具的浙中青评字(1998)第313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199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用于增资的船舶富兴1号沿海货轮的评估价值为40,982,500元。1998年7月31日,宁波三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宁三会验(1998)19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8年7月31日,富兴海运的实收资本为4,664万元,股东浙江省海运总公司和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各出资2,332万元。1998年7月,富兴海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富兴海运在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用于本次增资的船舶“富兴1号”沿海货轮的评估价值为4,098.25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金为4,66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2-1-105

4,164万元。本次用于增资的实物资产的评估值低于增资金额65.75万元,存在出资瑕疵。

2018年7月17日,富兴海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以富兴海运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657,500元;2.以富兴海运股东本次分红款补足出资;3.本次利润分配及补足出资完成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富兴海运出资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2018年7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8]000456号的《验资报告书》,确认截至2018年7月26日,富兴海运已收到全体股东补缴的注册资本657,500元。2018年7月20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18〕54号),确认富兴海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规定。

富兴海运出资补足工作完成后,浙能集团所持富兴海运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任何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股东协议、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2、关于标的资产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宁波海运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富兴海运51%的股权,为控股权。

3、关于是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的其他股东均已同意浙能集团将其持有的富兴海运

51%股权转让给宁波海运,并同意放弃其对浙能集团拟转让的富兴海运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符合富兴海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最近三年内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富兴海运最近三年内进行的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历史沿革”。

2-1-106

富兴海运最近三年内进行的资产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根据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8日出具的浙韦评报(2017)第

035号《关于浙江富兴海运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富兴海运经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255.42万元。本次重组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富兴海运100%权益的评估值为142,985万元,前后两次评估值的差异为56,729.58万元。

在前次评估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富兴海运基本面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1、航运市场复苏,BDI持续提升2015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增长筑底回升,带动贸易量增速显著加快,为航运市

场提供良好的需求环境,根据波罗的海航交所公布的近5年的波罗的海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以下简称“BDI”),自2016初,BDI触底后,目前市场处于底部复苏的状态,2016年初至今BDI持续提升,在2017年2月BDI月平均值为759.45点,到2017年12月BDI月平均值为1,618.69点,涨幅高达113%。

与BDI类似,上海航运交易所公布的月平均航运综合指数也反映出类似趋势,2017年2月上海航运交易所公布的月平均航运综合指数为656.73点,到2017年12月公布的月平均航运综合指数为1,502.96点,涨幅高达128.86%。

2-1-107

航运市场景气度的大幅提升有助于富兴海运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一方面,虽然富兴海运目前签订的煤炭运输合同主要以3年期的包运合同(COA)为主,但仍有部分业务以实时的航运指数为基础确定价格,因此航运市场的复苏以及指数提升有助于富兴海运浮动定价业务盈利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航运市场的复苏,也有利于富兴海运通过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市场规模,在业务上获得较快发展。

2、富兴海运未来运力保有量发生了较大变化鉴于行业因素等影响,2017年2月28日之前,富兴海运一直无新增运力,部分船

舶报废后也未进行及时的运力补充,从2013年-2017年,富兴海运自有运力水平从51.4万吨下降至38.18万吨(富兴海运2017年末的在册运力为38.18万吨,其中富兴9号船已处于处置之中)。鉴于近年来整体宏观经济和海运行业整体呈现复苏趋势并考虑到保障浙江省电煤供应的现实要求,结合富兴海运在2018年、2019年有大量的船舶达到报废年限(富兴海运有5艘船舶将在2018和2019年达到报废年限,如不及时补充运力,2019年底将仅剩4条船舶可用于经营,剩余运力为21.15万吨),浙能集团和富兴海运制定了船舶购置计划,拟将富兴海运的运力进行提升,并保持在运力水平约51万吨左右。富兴海运于2018年1月制订近期船舶更新购置计划并获股东会的批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已经采购完成2艘大灵便型船舶和1艘巴拿马型船舶。此外,随着富兴海运在未来几年老旧船舶陆续退役,剩余船舶将难以满足电煤运输需求,为了保证自有运力较好地平抑运力市场波动风险,保证电煤运输稳定,富兴海运在2019年后将继续

2-1-108

采购2艘大灵便型船舶(参考载货量40000吨左右),2艘灵便型船舶(参考载货量27000吨左右),未来收益法预测中根据更新船舶的具体类型,结合船舶市场价格在资本的支出方面已予以考虑。

富兴海运本次交易估值大幅高于上次交易估值及成交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根据公开信息,2016年8月18日,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温州海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温州海运进行破产清算,根据温州海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对温州海运所持有的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5%股权进行处置,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委托,对上述5%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韦评报〔2017〕第035号),以2017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富兴海运全部股权价值为86,255.42万元。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公司尚无法取得资产评估说明及具体的测算数据,故无法对前次评估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根据相关公开信息以及就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的特征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差异:

1、前次交易标的为富兴海运5%的股权,系少数股权,而本次交易标的为富兴海运51%的股权,为富兴海运的控制权

少数股权作为一种股东权益和控制权一样通过从企业未来的经营中获取分红派现以及资本增值等收益来实现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分享,但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无法像拥有控股权的股东行使一样的权利,如任命或更换公司管理层的权利、达成重大投融资项目的权利、达成重大并购重组的权利以及通过实施控股权改变目标企业经营与政策提升目标企业价值的权利,这种权利缺失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体现出的价值就是少数股权折价,这种折价大小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运营的透明程度、少数股权限制权利的大小、在同一企业缺乏控制权的程度等因素,与企业所处的行业无关。前次交易标的为富兴海运5%的股权,系少数股权,依据富兴海运章程,持有少数股权的股东无法影响和决定公司的经营决策,故少数股权交易时购买方往往会考虑少数股权的折价,而本次交易标的为富兴海运51%的股权,为富兴海运的控制权,前次交易相比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少数股权折价情况。

从国内交易的少数股权折价情况来看,部分交易案例情况如下:

2-1-109

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前次股权转让/增资时间前次股权转让/增资的股权比例交易作价与前次入股/股权转让的估值差异
中文在线晨之科2017/05/3180.00%2017/2/235.00%48.82%
普邦股份宝盛科技2017/03/3166.00%2017/01/0434.00%59.73%
奥特佳海思达电源2016/12/31100%2016/3/3017.52%135.85%
创新股份上海恩捷2016/12/3193.33%2016/10/245.26%83.37%
丰东股份方欣科技2015/12/31100%2015/9/3014.97%170.43%
润邦股份正洁环境2015/12/3171.67%2015/9/215.56%324.44%
文化长城联汛教育2015/10/3180%2015/3/1520%260.05%
银江股份杭州清普2015/9/3070%2015/3/918%131.11%
浙江金科杭州哲信2015/11/30100%2015/9/156.05%201.77%
均值157.29%

注:由于上述案例前次交易均未进行评估,所以未列示前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时间。

从估值的比较情况来看,本次交易比上次交易价格差异为160.05%,与国内同样少数股权折价交易案例对比,估值的变化差异在合理范围内。

2、前次交易采用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为非常规交易路径如前所述,前次富兴海运5%的股权转让系由于富兴海运原股东温州海运破产清算

而进行的司法拍卖。由于其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成交价格往往较其正常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折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文件)的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即在司法拍卖过程中为了实现快速变现,拍卖价格可能较市场价格低。

3、本次交易评估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如前所述,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较前次评估基准日而言,

航运市场呈现明显的复苏态势,有助于富兴海运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同时结合行业趋势以及电煤运输保障的要求,富兴海运也制定了相应的购船计划,未来富兴海运的自有运力将较现有规模有较大提升,助力其业务稳定发展。

2-1-110

4、本次交易将由交易对手方根据规定进行业绩承诺本次富兴海运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上市公司已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与浙能集团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浙能集团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富兴海运未来特定年度所实现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如出现业绩未达到承诺,将由浙能集团进行补偿,此举可充分保障购买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5、前次交易未包括期后分红根据前次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富兴海运2016年度股利分红金额3,578万元由原有股东享有,富兴海运5%股权的购买者不享有该部分分红。

综上,富兴海运本次重组估值大幅高于上次交易估值及成交价格具有合理性。除上述情况之外,富兴海运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九)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1、下属子公司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无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2、分公司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无分公司。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无固定资产投资,未涉及项目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情况。

(十一)许可及被许可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将其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21楼2103办公室无偿提供给浙能通利作为办公室使用,使用期限自2012年5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兴海运不存在其他许可及被许可使用资产情况。

2-1-111

(十二)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十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

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

2-1-112

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富兴海运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企业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1)编制基础富兴海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规定,按照宁波海运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富兴海运为单户企业,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4、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2-1-113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报告期内,富兴海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一致,不存在与上市公司

差异的情况。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二、江海运输77%股权

本次交易中,宁波海运拟向海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海运输77%的股权。(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73874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
实收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洪新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营业期限1992年10月19日至2022年06月28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4-1)(4-2)
主要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4-1)(4-2)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沿海普通货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以上经营项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1992年10月,设立1992年8月22日,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出具甬计工(1992)428号《关于宁波海运公司更名为宁波海运总公司及建立下属公司的批复》,同意建立宁波江海运输公司。

2-1-114

1992年9月28日,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办事处出具的《验资报告书》(92-215),确认宁波江海运输公司由主管单位宁波海运公司投资计有固定资产9,177,405.89元,流动资金5万元,已汇入验资账户,共计实有资金9,227,405.89元。

1992年10月19日,宁波江海运输公司完成设立工商登记手续。宁波江海运输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922.74100
合计922.74100

2、2001年3月,第一次增资2001年3月20日,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向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递交《关于

宁波江海公司暂免国有资产产权年检的请示》,宁波江海运输公司为宁波海运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均由宁波海运总公司内部划拨,其债权债务最终也由宁波海运总公司承担。

2001年3月21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前述请示上转批宁波市工商局: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下属的江海运输公司资本金属集团总公司内部划拨,总公司实收资本无法明确分割,因此不单独进行国资产权登记,确认宁波江海运输公司截至2000年底的资本金和净资产均为13,654,153.24元。

2001年3月22日,宁波江海运输公司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金变更为1,365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宁波江海运输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1,365100
合计1,365100

3、2002年6月,改制为江海运输

2-1-115

2001年12月22日,宁波永德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永德评报字(2001)6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00年12月31日,宁波江海运输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8,227,927.06元。

2002年4月2日,宁波市交通局出具甬交企(2002)140号《关于宁波江海运输公司改制的批复》,同意对宁波江海运输公司实施改制。2002年6月17日,宁波市财政局出具甬财政资(2002)298号《关于宁波江海运输公司改制国有资产处置批复》,同意将评估、剥离、提留后的国有净资产1,148万元中的428万元转让给原宁波江海运输公司职工;720万元作为国有股参股到新公司。

2002年5月31日,宁波江海运输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确认公司净资产为1,148万元,其中保留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股份720万元,360万元转让给公司职工持股会,54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李勇龙,14万元转让给宁波大榭开发区富能投资有限公司并由其再新投入652万元,同意共同改制组建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

2002年6月25日,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江海运输职工持股会、李勇龙、宁波大榭开发区富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宁波江海运输公司改制产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国有净资产720万元作为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出资参股,与其他三方共同出资组建“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江海运输职工持股会出资受让改制国有资产360万元;李勇龙出资受让改制国有资产54万元;宁波大榭开发区富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受让改制国有资产14万元。

2002年6月26日,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三会验(2002)29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6月25日,江海运输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

2002年6月28日,江海运输就本次改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改制完成后,江海运输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72040
宁波大榭开发区富能投资有限公司66637
江海运输职工持股会36020
李勇龙543

2-1-116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1,800100

针对本次改制,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确认函》作出确认:“2001年,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关措施,依据宁波市交通局的总体部署和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改革和发展总体方案,江海运输先进行单体改制。海运集团拟订定的《宁波江海运输公司企业改制和发展方案》(以下简称“改制方案”)经主管部门宁波市交通局批复同意,根据改制方案,原江海公司的全部净资产以资产评估价为基础,海运集团保留江海运输40%股权;引进货主单位作为社会法人入股,由其出资37%;原江海运输的经营者和职工出资23%,组建新的经营主体。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宁波江海运输公司改制国有资产处置批复》(甬财政资[2002]298号),江海运输的改制净资产为1,148.04万元,其中720万元作为国有股参股到新公司,由海运集团持有,另外428.04万元转让给江海运输职工。最终江海运输职工实际认购改制净资产414万元,海运集团将净资产余额14.04万元以原价转让给社会法人宁波大榭开发区富能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宁波大榭开发区富能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651.96万元,合计持有江海运输37%股权。海运集团对江海运输改制净资产的处置符合改制方案,改制过程合法有效,未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未损害江海运输职工的合法权益。”

浙能集团及海运集团亦出具《关于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承诺函》:“若由于江海运输历次变更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江海运输及其历任股东、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等受到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2003年6月,股东名称变更2002年12月30日,江海运输的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改制成为海运集团,2003年6月6日,江海运输在宁波市工商局办理了股东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0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1-117

2010年6月30日,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甬国评报字(2010)第040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江海运输净资产评估值为7,519.82万元。

2010年7月20日,海运集团、宁波大榭开发区富能投资有限公司、江海运输职工持股会和李勇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宁波大榭开发区富能投资有限公司将江海运输37%的股权以2,782.33万元价格转让给海运集团。

2010年7月28日,江海运输股东会作出决议,由于股权转让,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变更手续。

2010年7月30日,江海运输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江海运输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海运集团1,38677
江海运输职工持股会36020
李勇龙543
合计1,800100

上述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海运输未再发生股权变更。(三)产权控制关系

1、主要股东或权益持有人及持有股权的比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控股股东为海运集团,持有江海运输77%股权,实

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1-118

2、江海运输章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现行有效的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3、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海运输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海运输章程制定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将符合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

4、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1)房屋1)自有房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拥有1项自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
1江海运输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0901833号735.46

2)租赁房屋

2-1-11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无租赁的房屋。(2)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拥有1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详细座落地址土地证编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间土地面积(㎡)抵押情况
1江海运输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4-1)(4-2)甬国用(2009)第2500112号2044.3.26297.05

(3)船舶资产1)拥有所有权的船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共有3艘船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船名船籍港船舶识别号船舶种类总吨位取得日期抵押情况
1明州35宁波CN20068689293散货船14,1022016.12.01
2明州65宁波CN20078496352散货船8,0342008.04.06
3明州66宁波CN20066538842散货船8,6192006.12.26

2)融资租赁的船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融资租赁船舶情况如下:

序号船名船籍港船舶识别号船舶种类租赁期限总吨位船舶所有人抵押情况
1明州36上海CN20129480164散货船2013.7.17- 2021.07.1630,876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知识产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未拥有专利、商标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业务资质江海运输的主要业务资质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资质,具体

如下:

2-1-120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

证书编号主营持有人发证机关核发日期有效期至
交浙XK0089旅客运输:无;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江海运输浙江省港航管理局2018.07.312022.06.30

(2)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资质

证书编号主营持有人发证机关核发日期有效期至
浙交水服(2007)06-00006沿海普通货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江海运输浙江省港航管理局2018.07.312019.11.05

3、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不存在对外担保和或有负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截至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短期借款107,000,000.0053.24%
应付账款11,552,024.345.75%
预收款项230,000.000.11%
应付职工薪酬2,043,156.871.02%
应交税费230,798.530.11%
应付利息895,066.670.45%
应付股利1,848,000.000.92%
其他应付款239,643.530.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930,034.896.93%
流动负债合计137,968,724.8368.65%
非流动负债合计63,017,688.3231.35%
负债合计200,986,413.15100.00%

4、标的资产合法合规情况

2-1-12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不存在对其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江海运输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详见本

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主要业务构成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江海运输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主要经营从北方港口至浙江沿

海浙能集团管控的各电厂电煤运输,同时根据航运市场形势发展,适时开展市场化运输业务。江海运输主要客户为浙能集团下属浙能富兴燃料、舟山富兴燃料与深圳能源集团公司。

3、主要业务模式和流程江海运输业务模式和流程如下:

(1)业务模式①COACOA就是包运租船,指船舶所有人提供给租船人一定吨位(运力),在确定的港

口或区域之间,以事先约定的年数、航次周期、货运量、运价和滞期速遣条款等,完成运输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

包运租船的特点主要如下:

A、包运租船合同中不指定某一船舶及其国籍,仅规定租用船舶的船级、船龄及其

技术规范等。船舶所有人必须根据这些要求提供能够完成合同规定每个航次货运量的运力。这给船舶所有人在调度和安排船舶方面提供了方便。

2-1-122

B、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责有关的营运费用。C、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商定的费率计算,按航次结算。D、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运输货物的总运量及船舶的航次周期所需要的时间。E、运输的货物主要是运量较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承租人通常是货物贸易

量较大的工矿企业。

F、航次费用的负担责任划分一般与航次租船方式相同。②航次租船(程租)程租是租船市场上最活跃,且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的一种租船方式。主要是

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提供一艘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或区域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租船人指定的货物,由租船人向船东支付相应运费的租船运输方式。包括单航次租船、来回航次租船、连续航次租船等。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船舶的燃料费、物料费、修理费、港口费、淡水费等营运费用也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的工资、伙食费。租船人指定装卸港口和货物,程租合同中一般规定双方承担的费用、货物约定装卸时间及滞期、速遣的奖罚条款等。

③定期租船(期租)定期租船(期租):是指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船舶租

给承租人使用而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书面协议。基本内容包括:船舶概况;租船期限;船舶用途及航行区域;租金的计算与支付;交船和还船的地点及条件;法律适用及管辖权规定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在租约期内,承租人根据租约规定的允许航行区域自行营运,如安排揽货、订立租约、挂港、货载及调度等。在此期间船长在经营方面服从承租人的命令,租金则以每天或每载重吨为单位按月支付。在期租方式下,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并不涉及对船舶占有权的失去,只是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租船服务。

在租赁期间,船舶交由租船人管理、调动和使用。货物的装卸、配载、理货等一系列工作都由承租人负责,由此而产生的燃料费、港口费、装卸费、垫舱物料费等都由承租人负担。租金是按月(天或日历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为计算单位计收。租金一经约

2-1-123

定即固定不变。船舶所有人负担船员薪金、伙食等费用,并负责保持船舶在租赁期间的适航状态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船舶保险费用。

(2)业务流程①COA的流程A、与托运人洽谈,确定包运合同意向B、与客户签订的COA,通常约定:合同期限、承运总量、基本的航线组合、定价

模式、结算方法和其他特殊约定

C、签订合同,安排船舶出租D、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运费E、租期结束,收回船舶和尾款

②航次租船与定期租船的流程:

A、与客户接洽,确定承运意向,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调配运量和运力;B、签订合同,通常约定:业务类型(航次租船或定期租船)、货物、运价、航线、

滞期速遣条款、结算方式和开票等;

C、安排船舶出租;D、船舶承运货物;E、租期结束,收取运费或租金。

2-1-124

4、产能和产量情况(1)船舶具体情况截至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拥有散货轮3艘,另有1艘融资租赁散货轮。江海运输上述散货轮合计载重吨为93,127吨。

序号船舶名称载重吨(吨)权属船籍港船舶识别号
1明州3522,446自有宁波CN20068689293
2明州6511,029自有宁波CN20078496352
3明州6613,163自有宁波CN20066538842
4明州3646,489租赁公司上海CN20129480164
合计93,127

(2)船舶的生产营运情况江海运输拥有船舶近三年及一期总体营运情况:

年度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2015年
营运率(%)92.5898.9993.6998.08
航行率(%)36.5333.8034.3628.93

注:描述船舶运营状况的指标主要为船舶营运率和航行率,船舶营运率是指船舶在册时间中,营运时间所占的比重,是反映船舶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生产时间长短 的指标;而航行率是指船舶营运时间中航行时间所占的比率,由于剔除了停靠及装卸时间的影响,因此主要侧重于反映船舶的运营效率。对于一组船队,其指标以各船在册吨天、营运吨天、航行吨天计算。两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率=船舶营运时间÷船舶总时间×100%(或船舶营运吨天÷船舶在册吨天×100%),其中,船舶总时间=365 天(或船舶在册载重吨×365天)

船舶航行率=船舶航行时间÷船舶营运时间×100%(或船舶航行吨天÷船舶营运吨天×100%)

(3)江海运输最近三年及一期船舶货运量及总体收入指标

2-1-125

年度货运量 (万吨)货运周转量 (万吨公里)
2018年1-5月165.22143,527.86
2017年388.38375,266.80
2016年306.02310,060.24
2015年278.17250,692.39

5、营业收入构成情况最近三年及一期,江海运输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2015年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大宗散货运输4,763.0199.9611,047.7299.989,676.31100.008,441.84100.00
其他业务1.770.042.140.02----
营业收入合计4,764.78100.0011,049.86100.009,676.31100.008,441.84100.00

6、主要客户及产销情况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1-5月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4,083.1885.69%
2舟山富兴燃料389.528.18%
3浙江康翔能源有限公司234.784.93%
4宁德市海翔物流有限公司55.531.17%
5舟山市定海永隆海运服务有限公司1.770.04%
合计4,764.78100.00%
2017年度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8,476.8076.71%
2舟山富兴燃料1,258.3911.39%
3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323.642.93%
4温州华顺船务有限公司267.232.42%
5江苏达美物流有限公司260.812.36%

2-1-126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10,586.8795.81%
2016年度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8,402.2586.83%
2舟山富兴燃料1,274.0613.17%
合计9,676.31100.00%

报告期内,浙能富兴燃料、浙能通利和舟山富兴燃料因与江海运输同受最终控制方浙能集团控制,系与江海运输为关联方。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浙能体系内的浙能电力下属公司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且江海运输通过与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签订3年期COA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由于浙能电力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其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承担着浙江省电力供应的重要民生责任。煤炭是火力发电的主要原料,浙能电力全年电煤消耗量占浙江省全年电煤消耗量比重较高。此外,浙能电力采购的大部分电煤需经水路由北方港口运输至浙江省内。由此可见,确保大规模的电煤及时供给以及电煤水路运输的稳定性是浙能电力开展电力业务的基础。

同时,鉴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需求决定了浙江省内主要航运企业包括江海运输不可避免地参与向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7、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情况(1)主要原料及供应商情况江海运输的原料供应主要为船舶维修、备件选购、燃油消耗等。报告期内,江海运

输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燃料977.062,156.531,458.06
润料36.1775.0782.86
拖轮费270.06483.97476.23

2-1-127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停泊费11.3927.2428.68
代理费38.73102.38157.22
水电费4.3615.9115.57
船员伙食费37.9681.7882.57
其他航次费用8.5922.5624.59
工资594.011,477.121,418.25
劳动保护费-25.0318.86
船舶折旧费444.101,065.841,065.84
船舶修理费295.58443.19712.1
船舶保险费38.8194.37125.4
公积金65.55149.77136.59
工会经费11.8028.329.99
劳动保险费122.27286.55258.07
船舶租金581.441,798.68480.47
其他船舶固定费用-10.2711.05
船员劳务费147.45299.95260.57
安全生产费42.58116.63104.03
其他9.6217.3018.8
合计3,737.548,778.426,965.80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8年1-5月1石油新能源956.3039.21%
2舟山市定海永隆海运服务有限公司301.3912.36%
3武汉兴盛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147.456.05%
4福建君领海运有限公司137.845.65%
5福建恒天海运有限公司95.233.90%
合计1,638.2067.17%

2-1-128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7年度1石油新能源2,200.8838.11%
2舟山市定海永隆海运服务有限公司401.656.96%
3武汉兴盛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299.955.19%
4河北玮祥物流有限公司283.304.91%
5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77.194.80%
合计3,462.9759.97%
2016年度1石油新能源1,526.3837.19%
2武汉兴盛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260.576.35%
3宁波海运149.613.65%
4北仑船务113.322.76%
5上海长阳物流有限公司97.312.37%
合计2,147.1852.32%

报告期内,石油新能源公司及宁波海运因与江海运输同受最终控制方浙能集团控制,系与江海运输为关联方。北仑船务为控股股东海运集团参股公司,系与江海运输为关联方。

江海运输向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以满足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燃油的需求。由于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及经营成本,燃油供给不足及燃油价格波动将给江海运输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提升浙能集团内石油板块与航运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发挥浙能体系内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对外采购所产生的集约化优势,降低燃油物料采购成本,报告期内江海运输通过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统一对外采购燃油可受益于集中、规模化采购所带来的燃油成本降低优势,有利于江海运输的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

8、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江海运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

建立了符合NSM规则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正常运作。2004年11月13日通过了海事主管机关的初次审核取得了DOC证书,并于2017年10月20日通过第二次换证后的第三次年度审核。

2-1-129

江海运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海事主管机关的支持和监管下,认真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连续保持平稳,船舶船容船貌持续改进提高,没有发生各类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人伤事故和机损事故,江海运输没有受到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船舶没有发生滞留。江海运输被市港航局评为2016年度至2017年度宁波市水运企业分级分类管理AAA企业,连续4年被宁波海事局评为船舶安全信用管理A级公司。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

1、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26,296.0827,097.2127,322.43
负债合计20,098.6420,907.1121,395.50
所有者权益合计6,197.446,190.105,92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97.446,190.105,926.93
收入利润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4,764.7811,049.869,676.31
利润总额297.19577.30912.67
净利润244.16503.1788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4.16503.17888.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29492.41885.12
现金流量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802,298.314,000.05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1-5月/ 2018年5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2016年度/ 2016年12月31日
毛利率21.52%20.54%28.01%
资产负债率76.43%77.16%78.31%

2、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2-1-130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0-0.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7.7711.191.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23.162.55
所得税影响额2.623.591.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总计7.8710.762.99
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3.22%2.14%0.34%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34%、2.14%和3.22%,因此对江海运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标的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1、关于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为海运集团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海运集团已经依法

对江海运输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江海运输股东的情形。

海运集团所持江海运输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海运集团持有江海运输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权属纠纷,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导致该股权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风险。

2、关于标的资产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2-1-131

宁波海运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江海运输77%的股权,为控股权。3、关于是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的其他股东均已同意海运集团将其持有的江海运输

77%股权转让给宁波海运,并同意放弃其对海运集团拟转让的江海运输77%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符合江海运输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最近三年内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江海运输最近三年不存在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九)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1、下属子公司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无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2、分公司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无分公司。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无固定资产投资,未涉及项目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情况。

(十一)许可及被许可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海运输存在1艘融资租赁船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船名船籍港船舶识别号船舶种类租赁期限总吨位船舶所有人抵押情况
1明州36上海CN20129480164散货船2013.7.17- 2021.07.1630,876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江海运输不存在许可及被许可使用资产情况。(十二)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2-1-132

(十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

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2-1-133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江海运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企业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1)编制基础江海运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规定,按照宁波海运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江海运输为单户企业,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4、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2-1-134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一致,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差异的情况。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三、浙能通利60%股权

本次交易中,宁波海运拟向煤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的股权。(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59852481X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建忠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12年6月21日至2032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兴港路1号
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21层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

(二)历史沿革

1、2012年6月,设立2012年6月13日,交通运输部出具交水批(2012)254号《关于同意筹建浙江浙

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煤运投资、洋浦通利船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能通利。

2-1-135

2012年6月1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汇会验(2012)219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6月15日,浙能通利(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

2012年6月21日,浙能通利完成设立工商登记手续。浙能通利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煤运投资600.0060.00
洋浦通利船务有限公司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12年8月,增资2012年7月18日,浙能通利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煤运投资以货币增加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洋浦通利船务有限公司以货币增加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

2012年7月25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汇会验(2012)233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7月25日,浙能通利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浙能通利的累计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

2012年8月1日,浙能通利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浙能通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煤运投资3,000.0060.00
洋浦通利船务有限公司2,000.0040.00
合计5,000.00100.00

上述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浙能通利未再发生股权变更。(三)产权控制关系

1、主要股东或权益持有人及持有股权的比例

2-1-13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控股股东为煤运投资,持有浙能通利6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浙能通利章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现行有效的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3、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浙能通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能通利章程制定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将符合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

4、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2-1-137

(1)房屋1)自有房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无自有房屋。

2)租赁房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存在无偿使用富兴海运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

号公元大厦南楼21楼2103办公室的情形,使用期限自2012年5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存在无偿使用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浙能舟山煤电厂区内办公室的情形,使用期限自2012年5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无自有土地使用权。

(3)船舶资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拥有的船舶情况如下:

序号船名船籍港船舶识别号船舶种类总吨位取得日期抵押情况
1富兴16舟山CN19865669969散货船17,1422017.10.23

(4)知识产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未拥有专利、商标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业务资质(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浙能通利的主要业务资质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具体如下:

证书编号主营持有人发证机关核发日期有效期至
浙舟XK0134货物运输: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浙能通利浙江省港航管理局2017.10.302022.06.30

(2)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资质

2-1-138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可以委托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为其提供船舶海务、机务管理等服务。”

根据《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持相应的经营资质条件,按照《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浙能通利于2017年12月20日与宁波海运签订了《船舶委托管理合同》,将“富兴16”轮(托管期内船舶数如有增减,按实计算,不另签协议)的管理工作部分委托给宁波海运。托管期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托管期间届满,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可以按照本合同再行续签委托管理合同。委托管理内容包括:航运业务管理;船舶机务及燃润油料、物料管理;船员配给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安全管理等。

依据上述协议,浙能通利已将其拥有的全部船舶委托给宁波海运管理。浙能通利未经营船舶管理业务,不属于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不需要取得《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海运持有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核发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浙交水服(2006)06-00001),具备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资质,浙能通利委托宁波海运为其提供其船舶管理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DOC证书DOC证书,即“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航运公司,表明该公司符合NSM规则要求

的证明文件。根据《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第一百条规定:“本规则的‘公司’是指承担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根据上述规定,需要取得DOC证书的主体为承担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光船承租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光船承租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将其所属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其他航运公司。

浙能通利与宁波海运签订《船舶委托管理合同》后,同时就其拥有的“富兴16”轮,与宁波海运签订了《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委托管理协议》。根据《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管理规定》规定的所有有关安全与防污染

2-1-139

责任和义务由宁波海运独立承担。根据上述协议,承担浙能通利的所属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主体为宁波海运,浙能通利不需要取得DOC证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海运持有浙江海事局核发的《符合证明》(编号:06C101),具备符合《管理规定》规定的安全管理体系,浙能通利将其所属所有船舶有关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和义务委托宁波海运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浙能通利主营业务为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根据其战略发展规划,未申请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资质和DOC证书,而将其所属船舶管理业务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航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不存在对外担保和或有负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截至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应付账款17,446,300.0893.06%
预收款项221,466.001.18%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432,419.912.31%
其他应付款647,915.153.46%
流动负债合计18,748,101.14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8,748,101.14100.00%

4、标的资产合法合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不存在对其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1-140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浙能通利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详见本

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主要业务构成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浙能通利主营业务包括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

3、主要业务模式和流程浙能通利业务模式和流程如下:

(1)业务模式①COACOA就是包运租船,指船舶所有人提供给租船人一定吨位(运力),在确定的港

口或区域之间,以事先约定的年数、航次周期、货运量、运价和滞期速遣条款等,完成运输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

包运租船的特点主要如下:

A、包运租船合同中不指定某一船舶及其国籍,仅规定租用船舶的船级、船龄及其

技术规范等。船舶所有人必须根据这些要求提供能够完成合同规定每个航次货运量的运力。这给船舶所有人在调度和安排船舶方面提供了方便。

B、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责有关的营运费用。C、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商定的费率计算,按航次结算。D、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运输货物的总运量及船舶的航次周期所需要的时间。

2-1-141

E、运输的货物主要是运量较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承租人通常是货物贸易量较大的工矿企业。

F、航次费用的负担责任划分一般与航次租船方式相同。②航次租船(程租)程租是租船市场上最活跃,且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的一种租船方式。主要是

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提供一艘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或区域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租船人指定的货物,由租船人向船东支付相应运费的租船运输方式。包括单航次租船、来回航次租船、连续航次租船等。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船舶的燃料费、物料费、修理费、港口费、淡水费等营运费用也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的工资、伙食费。租船人指定装卸港口和货物,程租合同中一般规定双方承担的费用、货物约定装卸时间及滞期、速遣的奖罚条款等。

③定期租船(期租)定期租船(期租):是指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船舶租

给承租人使用而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书面协议。基本内容包括:船舶概况;租船期限;船舶用途及航行区域;租金的计算与支付;交船和还船的地点及条件;法律适用及管辖权规定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在租约期内,承租人根据租约规定的允许航行区域自行营运,如安排揽货、订立租约、挂港、货载及调度等。在此期间船长在经营方面服从承租人的命令,租金则以每天或每载重吨为单位按月支付。在期租方式下,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并不涉及对船舶占有权的失去,只是向承租人提供一种租船服务。

在租赁期间,船舶交由租船人管理、调动和使用。货物的装卸、配载、理货等一系列工作都由承租人负责,由此而产生的燃料费、港口费、装卸费、垫舱物料费等都由承租人负担。租金是按月(天或日历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为计算单位计收。租金一经约定即固定不变。船舶所有人负担船员薪金、伙食等费用,并负责保持船舶在租赁期间的适航状态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船舶保险费用。

(2)业务流程①COA的流程

2-1-142

A、与托运人洽谈,确定包运合同意向B、公司与客户签订的COA,通常约定:合同期限、承运总量、基本的航线组合、

定价模式、结算方法和其他特殊约定

C、签订合同,安排船舶出租D、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运费E、租期结束,收回船舶和尾款

②航次租船与定期租船的流程:

A、与客户接洽,确定承运意向,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调配运量和运力;B、签订合同,通常约定:业务类型(航次租船或定期租船)、货物、运价、航线、

滞期速遣条款、结算方式和开票等;

C、公司安排船舶出租;D、船舶承运货物;E、租期结束,收取运费或租金。

4、产能和产量情况(1)船舶具体情况

2-1-143

截至2018年5月31 日,浙能通利拥有散货轮1艘,为小灵便型,浙能通利上述散货轮合计载重吨为28,509吨。

序号船舶名称载重吨(吨)权属船籍港船舶识别号
1富兴1628,509自有舟山CN19865669969

(2)船舶的生产营运情况浙能通利拥有船舶近三年及一期总体营运情况:

年度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2015年
营运率(%)100.00100.0095.8994.25
航行率(%)40.6334.5032.5632.76

注:描述船舶运营状况的指标主要为船舶营运率和航行率,船舶营运率是指船舶在册时间中,营运时间所占的比重,是反映船舶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生产时间长短 的指标;而航行率是指船舶营运时间中航行时间所占的比率,由于剔除了停靠及装卸时间的影响,因此主要侧重于反映船舶的运营效率。对于一组船队,其指标以各船在册吨天、营运吨天、航行吨天计算。两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率=船舶营运时间÷船舶总时间×100%(或船舶营运吨天÷船舶在册吨天×100%),其中,船舶总时间=365 天(或船舶在册载重吨×365天)

船舶航行率=船舶航行时间÷船舶营运时间×100%(或船舶航行吨天÷船舶营运吨天×100%)

(3)浙能通利最近三年及一期船舶货运量及总体收入指标

年度货运量(万吨)货运周转量(亿吨公里)
2018年1-5月57.899.22
2017年169.2426.79
2016年243.1439.62
2015年206.6633.74

5、营业收入构成情况最近三年及一期,浙能通利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2015年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大宗散货运输2,703.21100.006,537.09100.0010,413.97100.009,571.52100.00

2-1-144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2015年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合计2,703.21100.006,537.09100.0010,413.97100.009,571.52100.00

6、主要客户及产销情况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1-5月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2,703.21100.00%
合计2,703.21100.00%
2017年度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6,131.2293.79%
2舟山富兴燃料405.866.21%
合计6,537.09100.00%
2016年度1浙能集团浙能富兴燃料8,833.2584.82%
2舟山富兴燃料1,580.7115.18%
合计10,413.97100.00%

报告期内,浙能富兴燃料、舟山富兴燃料因与浙能通利同受最终控制方浙能集团控制,系与浙能通利为关联方。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浙能体系内的浙能电力下属公司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且浙能通利通过与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签订3年期COA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由于浙能电力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其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承担着浙江省电力供应的重要民生责任。煤炭是火力发电的主要原料,浙能电力全年电煤消耗量占浙江省全年电煤消耗量比重较高。此外,浙能电力采购的大部分电煤需经水路由北方港口运输至浙江省内。由此可见,确保大规模的电煤及时供给以及电煤水路运输的稳定性是浙能电力开展电力业务的基础。

2-1-145

同时,鉴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需求决定了浙江省内主要航运企业包括浙能通利不可避免地参与向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7、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情况(1)主要原料及供应商情况浙能通利的原料供应主要为船舶维修、备件选购、燃油消耗等。报告期内,浙能通

利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船舶燃料费397.83576.90835.95
船舶润料费21.6224.0451.72
船舶物料费8.08
船员租金167.0874.5676.36
船舶租金1,295.204,937.285,181.15
船舶折旧费301.00120.40196.89
船舶修理费87.555.10381.94
船舶保险费5.122.0529.35
船舶港口费86.42201.78149.49
其他直接费用0.590.09-61.21
合计2,362.395,942.206,849.72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8年1-5月1浙海海运1,319.7064.49%
2石油新能源382.1418.67%
3宁波海运167.928.21%
合计1,869.7691.37%
2017年度1浙海海运2,758.0146.96%

2-1-146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宁波合众海运有限公司1,293.8022.03%
3富兴海运587.4610.00%
4石油新能源464.547.91%
5宁波市海州船务有限公司214.663.65%
合计5,318.4790.55%
2016年度1富兴海运3,628.3556.17%
2浙海海运1,569.2724.29%
3石油新能源402.026.22%
4宁波信邦燃料供应有限公司371.695.75%
5秦皇岛兴博丰船舶燃料有限公司174.312.70%
合计6,145.6495.13%

报告期内,石油新能源公司、富兴海运因与浙能通利同受最终控制方浙能集团控制,系与浙能通利为关联方。

浙能通利向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以满足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燃油的需求。由于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及经营成本,燃油供给不足及燃油价格波动将给浙能通利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提升浙能集团内石油板块与航运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发挥浙能体系内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对外采购所产生的集约化优势,降低燃油物料采购成本,报告期内浙能通利通过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统一对外采购燃油可受益于集中、规模化采购所带来的燃油成本降低优势,有利于浙能通利的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

8、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浙能通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

建立了符合NSM规则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正常运作。浙能通利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海事主管机关的支持和监管下,认真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连续保持平稳,船舶船容船貌持续改进提高,没有发生各类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人伤事故和机损事故,公司没有受到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船舶没有发生滞留。

2-1-147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

1、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7,511.127,536.8910,217.65
负债合计1,874.812,126.051,740.88
所有者权益合计5,636.315,410.848,476.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636.315,410.848,476.78
收入利润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2,703.216,537.0910,413.97
利润总额300.95884.187,321.85
净利润225.47663.626,512.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5.47663.626,512.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5.47424.373,468.33
现金流量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8.37964.592,277.09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1-5月 2018年5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2016年度/ 2016年12月31日
毛利率12.61%9.10%34.23%
资产负债率24.96%28.21%17.04%

2、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7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19.00189.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79.751,014.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148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总计-239.253,044.55
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36.05%46.75%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船舶处置收益以及政府补助。2016年度非经常损益金额较2017年较高的原因主要为2016年当期转让新华盛海号船舶实现的资产处置收益。

(七)标的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1、关于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为煤运投资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煤运投资已经依法

对浙能通利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浙能通利股东的情形。

煤运投资所持浙能通利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煤运投资持有浙能通利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权属纠纷,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导致该股权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风险。

2、关于标的资产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宁波海运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浙能通利60%的股权,为控股权。

3、关于是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2-1-14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的其他股东均已同意煤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转让给宁波海运,并同意放弃其对煤运投资拟转让的浙能通利6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符合浙能通利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最近三年内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浙能通利最近三年不存在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九)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1、下属子公司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无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2、分公司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无分公司。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无固定资产投资,未涉及项目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情况。

(十一)许可及被许可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存在无偿使用富兴海运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21楼2103办公室的情形,使用期限自2012年5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存在无偿使用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浙能舟山煤电厂区内办公室无偿的情形,使用期限自2012年5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能通利不存在其他许可及被许可使用资产情况。

(十二)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2-1-150

(十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

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2-1-151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浙能通利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企业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1)编制基础浙能通利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规定,按照宁波海运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浙能通利为单户企业,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4、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5、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2-1-152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一致,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差异的情况。

6、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2-1-153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方式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与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宁波海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4月19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5.10044.5904
定价基准日前60交易日5.85125.2661
定价基准日前120交易日5.96695.3702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充分考虑近年实际经营情况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对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进行了综合判断,并与交易对方充分友好协商,拟定将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4.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2-1-154

2018年4月26日,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0,850,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并已于2018年5月23日实施完毕。考虑前述利润分配除权除息因素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4.55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后至本次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进行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致使本公司股票需要进行除权、除息的情况,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 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 (P0 +A×K)/(1+K)上述两项若同时进行:P1= (P0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 +A×K)/(1+N+K)

三、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对象为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煤运投资3名法人股东。上述发行对象以所持标的资产对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中,拟注入上市公司的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根据万邦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总评估值为82,638.04万元。各方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以及标的公司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确定标的资产整体作价为79,935.88万元。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79,935.88万元对价。

2-1-155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7,568.3253万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数量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56%。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本次购买 股权比例(%)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万元)发行股数 (万股)
浙能集团富兴海运5172,922.3570,404.9915,473.6242
煤运投资浙能通利604,851.604,851.601,066.2857
海运集团江海运输774,864.094,679.291,028.4154
合计82,638.0479,935.8817,568.3253

四、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详请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之“(五)锁定期安排”。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及交易对方的承诺,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发行股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及资产将进入上市公司,有助于丰富公司盈利增长点,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以及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完成后基础编制的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交易前交易后

2-1-156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交易前交易后
总资产616,310.04736,957.46
净资产342,603.20429,537.4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4,444.08330,568.71
营业收入77,445.31101,214.14
营业利润11,276.3418,260.61
利润总额11,415.5620,752.55
净利润8,326.0915,425.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78.9410,232.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09.058,42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190.0848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总资产624,101.19738,241.20
净资产339,272.77424,280.3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3,060.80328,032.09
营业收入158,724.00213,770.74
营业利润23,823.4138,253.02
利润总额23,463.2939,715.46
净利润20,852.4432,800.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83.0620,681.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62.4320,027.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440.171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基本每股收益均有大幅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1-157

七、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03,085.0948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20,653.4201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仍为海运集团和浙能集团。因此,本次交易前后宁波海运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万股)(万股)
海运集团36,506.2235.4137,534.6431.11
浙能集团--15,473.6212.82
煤运投资--1,066.290.88
其他股东66,578.8764.5966,578.8755.18
合计103,085.09100.00120,653.42100.00

2-1-158

第六章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一、拟注入资产的评估情况

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评估结果增减值增值率最终选取的评估方法
ABC=B-AD=C/A
富兴海运51%股权37,935.9372,922.3534,986.4292.23%收益法
江海运输77%股权4,766.384,864.0997.712.05%收益法
浙能通利60%股权3,246.504,851.601,605.1049.44%收益法
合计45,948.8182,638.0436,689.2379.85%

(一)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4)假设与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在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假设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未出现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人员变动。

2-1-159

2、特殊假设(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未来船舶购买项目将按预期投资计划、购买时间相继投入正常运营;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公司相应运输许可证及经营证可顺利更新;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及江海运输与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仍然采用三年期合同价进行结算,且维持历史结算方式及运价;

(二)评估方法

1、评估方法简介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

2-1-160

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企业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中,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及浙能通利6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评估,并经综合分析后确定选用收益法结果为本次评估结论。

3、具体评估方法介绍(1)收益法本次评估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

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收益法依据不同的测算模型分为:

①采用折现现金流法确定企业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企业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对企业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进行修正确定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其主要流程如下;

A、收益模型的选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价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减负债)采用符号公式表示为:

式中:

????

n

iniiini

RREPCC

rrr?

?????

??

???

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1-161

:企业股东权益现金流评估价值;

Pi

R

: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股东权益现金流量);

i

R

n

R

: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股东权益现金流量);

n

Rr

:折现率;

rn

:明确的预测期;

ni

C

?

: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B、评估计算过程(A)收益期预测期的确定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

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明确的预测期在综合考虑了企业所在行业的周期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周期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B)未来收益的确定结合评估对象情况,本次评估中的预期收益采用权益自由现金流量。权益自由现金流量是指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是扣除还本付息以及用于维持现有

生产和建立将来增长所需的新资产的支出和营运资金变动后剩余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权益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净增加额+付息债务的净增加额

评估人员根据公司的经营历史、未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概况等,预测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各项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确定各期企业权益自由现金流量。

(C)折现率或资本化率

2-1-162

根据收益口径,折现率采用权益资本成本,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为:

Ke=Rf+Beta×MRP+Rc=Rf+Beta×(Rm-Rf)+Rc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Rf——目前的无风险利率Rm——市场回报率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MRP——市场的风险溢价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D)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负债的确定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包括不产生收益的资产和评估预测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第一类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经营收益,第二类资产虽然产生利润能为企业带来收益但在收益预测中未加以考虑。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根据资产基础法中对应的该项资产或负债的评估值确认。

(E)计算确定评估值根据上述分析预测确定的数据,套用计算模型公式计算确定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值。

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确定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并分析考虑企业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修正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其主要流程如下;

A、收益模型的选取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其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2-1-163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减负债)

用符号表示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

n

iniiini

RREBDPCDCD

rrr?

?????????

??

???

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EB

:企业价值;

BD

:付息债务价值;

DP

:经营性资产价值;

Pi

R

: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i

R

n

R

: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n

Rr

:折现率;

rn

:明确的预测期;

ni

C

?

: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B、评估计算过程(A)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

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明确的预测期在综合考虑了企业所在行业的周期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周期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B)未来收益的确定本次评估采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2-1-164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财务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折旧及摊销-营运资金净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评估人员根据公司的经营历史、未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概况等,预测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各项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确定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C)折现率的确定根据收益口径,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

ed

EDWACCKKT

EDED

??????

??e

K

——权益资本成本;

e

K

d

K

——债务资本成本;

d

K

T

——企业所得税税率;

T

DE

——企业目标资本结构。其中债务成本

DEd

K

即为债务资本市场回报率,根据企业目前取得银行借款及其他付息负债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股权资本成本

d

K

e

K

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e

K??

efcfmfc

KRBetaMRPRRBetaRRR?????????

式中:

??

efcfmfc

KRBetaMRPRRBetaRRR?????????

e

K

——权益资本成本Rf——无风险利率Rm——市场回报率

2-1-165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MRP——市场的风险溢价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D)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包括不产生收益的资产和评估预测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第一类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经营收益,第二类资产虽然产生利润能为企业带来收益但在收益预测中未加以考虑。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根据资产基础法中对应的该项资产或负债的评估值确认。

(E)付息债务评估值的确定付息债务即为企业的债务资本,具体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需要付息的债务。根

据资产基础法中对应的该项负债的评估值确认。

(F)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根据上述测算数据,套用收益法计算公式,计算确定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2)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通过评估企业表内

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对整体的贡献价值,合理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资产基础法中各项资产负债的评估情况如下:

①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

货等。

A、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1-166

B、各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提取。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客户构成及资信情况、历史年度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并通过检查相关合同、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发函询证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了解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及坏账的风险,并以经核实的账面余额确认评估价值。

C、预付账款,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对方单位的资信情况等,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D、存货,主要为原材料。评估人员根据资产的类型及实物状态,在企业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有计划的对存货进行了抽查盘点,并对存货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核查存货仓库账,了解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根据各存货项目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对其评估值进行计算。对最近购入准备投入使用的油类,账面成本可以反映市场价值,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②非流动资产A、设备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船舶、运输车辆及电子设备等,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

特定目的、相关条件特点,对于列入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和运输车辆,采用以成本法为主的评估方法,船舶主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的评估方法如下:

(A)船舶设备本次评估的机器设备主要为海运船舶。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及资料

收集情况,船舶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比较案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期日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主要包括船舶类型、外形尺寸、载重吨位、船龄等因素。(B)车辆设备成本法评估步骤如下:

a.重置价值的确定

2-1-167

车辆通过市场询价取得购置价,再加上车辆购置税及其他费用作为其重置价值,其中车辆购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按计税依据的10%确定,其他费用主要为车检费、办照费等。其公式如下:

运输车辆重置价值=车辆购买价格(不含进项税)+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b.成新率的确定参考国家颁布的车辆报废标准,首先以车辆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两种方法计算理论

成新率,然后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最后对车辆进行现场勘察,如车辆技术状况与孰低法确定的成新率无大差异则成新率不加调整,若有差异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c.评估价值的确定在上述计算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法的原理,将重置价值和综合成新率相乘得出

评估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对于车辆均为早期购置,因技术更新,型号已经淘汰,无法得到全新购置价,但在

二手市场上成交较活跃,可得到交易实例,评估价值即为同类车辆二手市场交易平均价。

(C)电子设备电子设备评估确定以重置成本法为主的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是指首

先估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资产所需的成本即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存在的各种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计算机器设备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a.重置价值的确定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合理期限内资金成本和其他必要合理

的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2-1-168

重置价值=设备购置价(不含进项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具体以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确定。b.设备成新率的确定对价值一般的普通设备,以使用年限法为主。对更新换代速度、价格变化快,功能

性贬值大的电子设备,根据使用年限及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预估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计算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c.设备经济使用年限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并结合实际使用状况确定主要设备的经济使

用年限如下: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6年;家具、服务器、空调等设备 约8年。d.评估价值的确定在上述计算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法的原理,将重置价值和综合成新率相乘得出

评估价值。

B、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人员对企业提供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明细清单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核实权属,现场勘察和核对,并收集了相关取价资料。对于建筑类固定资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的若干房地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待估房地产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房地产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待估房地产价格的方法。应用公式如下:

待估房地产评估值=交易实例房地产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A)参照物的选定

2-1-169

一般选择三宗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物业作为参照物,再将上述参照物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B)因素修正调整计算根据待估物业与参照物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向等个

别因素的不同,对参照物的价格进行修正,得出比准价格。具体修正因素主要为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C)评估价值的确定对于各参照物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

值,按算术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确定,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

评估对象为商品房的,其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C、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企业外购通用软件、专用软件等。对于外

购通用软件、专用软件,主要参照同类软件评估基准日不含税市场价格确认评估值。

③对于负债,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④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各项负债之和(三)富兴海运51%股权评估具体情况

1、评估方法及评估值富兴海运51%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本次评估结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兴海运51%股权账面价值为37,935.93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72,922.35万元,增值率为92.23% 。

2-1-170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账面价值80,553.50万元,评估价值81,704.04万元,评估增值1,150.54万元,增值率为1.43%;

负债账面价值6,169.32万元,评估价值6,169.32万元,评估值无增减;股东全部100%权益账面价值74,384.18万元,评估价值75,534.72万元,评估增值

1,150.54万元,增值率为1.55%。

各类资产、负债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33,084.3735,038.491,954.125.91
非流动资产247,469.1346,665.55-803.58-1.69
其中:固定资产347,289.4846,461.23-828.25-1.75
其中:建筑物42,042.156,645.004,602.85225.39
设备545,247.3439,816.23-5,431.11-12.00
无形资产6179.65204.3224.6713.73
其中:其他无形资产7179.65204.3224.6713.73
资产合计880,553.5081,704.041,150.541.43
流动负债96,169.326,169.32--
负债合计106,169.326,169.32--
股东全部权益1174,384.1875,534.721,150.541.55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①固定资产评估减值固定资产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设备中船舶减值。经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增

值4,602.85万元;船舶设备评估减值5,602.93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净值减值合计为828.25万元,评估减值率为1.75%。

2-1-171

其中:房屋建筑物增值的主要原因为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原始购置价格较低,而近几年房产价格上涨较快;船舶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系在国内购买的船舶因市场价格变动导致评估减值。

3、收益法评估情况(1)收益法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富兴海运51%股东权益价值为72,922.35万元,评估增值34,986.42万元,增值率为92.23%。

(2)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①预测期的确定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预计富兴海运于2022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预测期截止到2022年底。

②收益期的确定由于评估基准日富兴海运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

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假设富兴海运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③营业收入的预测富兴海运主要业务来源以电煤运输为主。富兴海运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

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为航运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船舶租赁收入。

历史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环比增速及综合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17年2016年2015年
主营业务收入—航运收入37,458.9435,065.9935,134.39
其他业务收入—船舶租赁收入588.321,300.181,413.19

2-1-172

分类2017年2016年2015年
营业收入合计38,047.2636,366.1736,547.58
增长比例4.62%-0.50%-7.79%
综合毛利率36.16%30.13%26.48%

从富兴海运历年的收入发展情况看,2015年至2017年富兴海运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营业务收入方面,2017年3艘船舶按照一年期合同按照市场价结算、1艘作为市场船外,其余船舶运价按照三年期合同固定价锁定。市场船目前常年出租给浙江利远海运有限公司承运玉米或钢材,主要往返于北方港与深圳、广州一带。其他业务收入为船舶租赁收入,2015年至2017年富兴海运的2艘船舶出租给浙能通利进行系统内电煤运输,现相关租赁合同已经到期。

对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富兴海运在册自有船舶9艘,其中1艘船舶在2017年底已经达

到强制性处置年限。根据船舶情况,其中1艘船舶将在2018年下半年到达强制性处置年限,另外3艘船舶将在2019年达到强制性处置年限。历年富兴海运外租船舶较少,2017年富兴海运租赁船舶1艘,实际运量为70,929.00吨。根据2018年度富兴海运自有海运运力更新立项议案,2018年富兴海运将采购3艘船舶,2019年至2020年再陆续采购4条散货船,用于补充运力的缺失。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富兴海运2018年计划购置的3艘船舶均已购置完毕,并于8月份相继投入运营,船名分别为“浙能1”轮、“浙能2”轮和“浙能5”轮,船舶载重吨分别为7.41万吨、4.49万吨和5.08万吨。

根据富兴海运购船计划和运力安排,“富兴6”轮将在2018年下半年达到强制性处置年限,“富兴10”轮、“富兴12”轮和“富兴15”轮将在2019年达到强制性处置年限。为了保证未来运输业务正常开展,富兴海运拟在2019年至2020年购置4艘船舶以弥补运力缺失,其中3艘船舶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购置完毕,剩余1艘船舶将于2020年6月底前购置完毕,购置船舶载重吨位及价格如下表所示:

2-1-173

船型计划船舶载重吨位(万吨)购置价格(万元)
2019年2020年
新增14.007,400.00-
新增22.705,300.00-
新增32.705,300.00-
新增44.00-7,700.00
合计13.4018,000.007,700.00

上述船舶购置完成后,评估基准日及预测期的运力变动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年加权平均运力水平(万吨)42.8341.4748.6749.5351.5351.53

综合富兴海运2019年至2020年存在船舶到期强制性处置及新增船舶运力情况,预测期富兴海运整体运力水平相比当前稳中有升,能够保障相关合同的执行以及预定货运业务的完成。

运量及运价方面,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会根据富兴海运的运力水平确定运输量,根据富兴海运制定的预算和新签订的运输合同,富兴海运将在2018年至2020年承担浙能集团系统内年电煤运输量为1,150.00万吨,较前期年均运量增加35.29%,其中850.00万吨按照三年期固定价格结算,300.00万吨按照一年期市场价格结算。此外,预测期内,结合富兴海运实际情况,为推进富兴海运船舶市场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富兴海运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化业务,富兴海运将计划新增2艘市场化船舶,开拓市场业务,加上原有的1艘市场化船舶,市场运力将达到12.3万吨,市场化船舶运力将进一步提升。

富兴海运未来营业收入预测是以其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及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家及地区航运市场状况,富兴海运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优势、劣势、机遇、风险等,结合富兴海运现有及未来拥有的船舶数量、船舶吨位及合理运价等因素,经过综合分析预测的,对营业情况进行了如下分析预测:

2-1-174

单位:万元

分类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主营业务收入--航运收入50,360.0052,167.2055,670.3057,928.0058,406.80
营业收入50,360.0052,167.2055,670.3057,928.0058,406.80
增长比例32.36%3.59%6.72%4.06%0.83%

其他业务收入为船舶租赁收入,2014年至2017年富兴海运的2艘船舶出租给浙能通利进行系统内电煤运输,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不再续签,故未来关于船舶租赁收入不再预测。

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的增长比例为32.36%,主要是由于2018年预计新增3艘船舶产生的收入增长所致。

④营业成本的预测历史营业成本的分析:

富兴海运的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主营业务成本由航线运行成本和固定

费用构成,其中航线运行成本主要为燃料费、润料费、物料费、港口费。固定费用主要为船舶折旧费、船舶修理费、船舶保险费、车船使用费、船员租金和其他费用等组成。各历史年度营业成本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航线成本
船舶燃料费9,544.476,302.308,118.14
船舶物料费231.28340.18483.45
船舶润料费448.25468.22541.25
船舶港口费2,625.672,587.822,119.88
二、固定成本---
船员租金3,888.654,061.324,200.00
船员租金(外部租船)236.43--
船舶折旧费4,808.227,946.167,946.16
船舶修理费2,004.612,561.122,191.45
船舶保险费281.10337.12307.36

2-1-175

年份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车船使用税-77.1676.60
其他直接费用20.5043.9836.59
主营业务成本小计24,089.1624,725.3826,020.88
其他业务成本小计201.21685.45850.58
营业成本合计24,290.3725,410.8326,871.45
占营业收入比例63.84%69.87%73.52%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5年、2016年、2017年企业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3.52%、69.87%、63.84%,其中2017年仅为63.84%,主要是由于2017年船舶折旧费大幅降低影响。

营业成本的预测:

A、航线运行成本预测自有船舶航线运行成本主要包括燃料费、物料费、润料费、港口费,上述费用发生

与航行次数、航线、主机运转时间和运输量的变化有着直接的关系,通过比较分析该企业历年成本中航线运行费用与航行次数、航线、主机运转时间和运输量的关系,据此确定航线千单位运行成本。其中燃料费主要依据燃料消耗量及上述口径确定以后年度的消耗量,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根据历年的价格指数,2017年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均值仍处在历史低位,预计以后年度燃料价格水平也将恢复到历史的平均水平。

B、固定费用的预测(A)船员租金:富兴海运主要采用与宁波海运签署《船舶委托管理合同》的方式,

由宁波海运全权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运输,管理费按照包干形式每年每艘76万元人民币(含税),船员包干费每年每艘420万元人民币,并每年底对船员绩效进行考核,2018年按照此合同价进行预测,考虑2019年及以后年度人工成本的上涨因素,船员租金实行一定比例的上浮;

(B)船舶修理费:结合各吨位船舶的历史修理情况以及4万吨级轻便型散货船的平均维修成本进行预测;

2-1-176

(C)船舶保险费:按照基准日每船的保险合同,以及富兴海运历史船舶投保金额的水平进行预测;

(D)船舶折旧费:系指企业自有船舶的折旧额,根据各类船舶原值、预计剩余残值以及折旧年限等,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对明确的预测期内(2022年以前)的折旧预测按固定资产原值逐年预测,对未来永久性折旧,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化处理;

(E)外租船舶成本:通过统计近年来航运市场的走势,分析与航运企业密切相关的波罗的海指数及上海航运交易所挂牌价,并访谈企业相关负责人,2017年市场均值处在历史低位,结合BDI指数走势,预计以后年度航运市场继续回暖,运价也恢复到近年来的航运市场的平均水平,鉴于上述情况,本次预测按照2017年度千公里租船成本基础上,考虑一定幅度的上涨。

富兴海运主营业务为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主要以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运输为主,具有长期稳定航运业务,运输任务主要根据系统内各电厂的电煤需求量确定。结合电煤需求存在淡旺季情形,为保持与煤炭运输生产相匹配的合理运力,在旺季或在临时性运输需求增加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从外部租赁船舶来解决临时运力紧张状况。

另外,根据富兴海运的经营规划及运力情况,除保证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运输任务外,未来还将加大开展市场化业务力度,制定了《关于推进市场化业务激励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富兴海运实际运力情况及其未来市场化业务发展方向,富兴海运计划租赁外部船舶用于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运输和系统外运输,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化业务。

为了完成未来的运输业务并保持合理运输船队,富兴海运对预测期外租船舶的需求进行合理预测。预测期富兴海运外租船舶的运量,周转量以及相关营运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年 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外租船承运量(万吨)280.00167.00242.00242.00242.00242.00
周转量(千吨4,228,000.002,521,700.003,654,200.003,654,200.003,654,200.003,654,200.00

2-1-177

年 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公里)
租船单位成本(元/千吨公里)20.7424.2124.6925.1825.6825.68
外租船营运成本(万元)8,768.906,105.009,022.209,201.309,384.009,384.00

预测期内,外租船承运量主要系根据如下因素综合确定:

a.3年期稳定运量:根据富兴海运制定的预算和签订的运输合同,富兴海运在2018

年至2020年承担浙能集团系统内年电煤运输量为1,150.00万吨,该运输量较前期年均运量增加35.29%,其中850.00万吨按照3年期固定价格结算,300.00万吨按照1年期市场价格结算;

b.未来市场业务开拓计划:为推进富兴海运船舶市场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富兴海运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化业务,在原有的1艘市场化船舶的基础上,富兴海运计划再新增2艘市场化运输船舶,用于开拓市场业务;

上述运输量确定后,根据各期运输业务的航距测算出各期未来的业务周转量,结合富兴海运未来自有船舶运力水平差额确定各期外租船业务周转量。船舶租赁成本,预测方式与历史结算模式保持一致,即根据报告期内上海航运交易所公布的挂牌价为基础确定各期租船单位成本,两者相乘作为未来的外租船营运成本。由于上述外租船运量系根据富兴海运的预测期运量及其实际运力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运价参照历史结算模式确定,故其预测期的营运成本与外租船舶规模预测匹配。

富兴海运在预测期内营业成本的预测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一、航线成本
船舶燃料费9,700.1010,514.1010,421.1011,317.7011,833.2011,833.20
船舶物料费449.30493.53467.59488.23488.23488.23

2-1-178

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船舶润料费512.04548.93512.59526.99526.99526.99
船舶港口费2,631.703,047.003,072.603,205.303,205.303,205.30
二、固定成本------
船员租金3,631.904,313.304,389.304,725.504,855.504,989.50
船舶租费8,768.906,105.009,022.209,201.309,384.009,384.00
船舶折旧费6,178.007,407.795,919.056,234.356,234.355,304.70
船舶修理费1,892.101,848.901,650.401,755.401,793.101,793.10
船舶保险费296.40332.55342.90360.40360.40360.40
其他直接费用27.6030.7029.3030.8030.8030.80
营业成本合计34,088.0434,641.7935,827.0337,845.9738,711.8737,916.22

⑤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富兴海运船舶运输收入按11%的税率计缴增值税,二手船舶处置收入按照3%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费按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另外富兴海运还需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故本次增值税测算中2018年1-4月适用11%的税率,2018年5月1日起适用10%的税率。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50,360.0052,167.2055,670.3057,928.0058,406.8058,406.80
税金及附加104.26127.11350.10486.09480.42424.95
税金及附加占比0.21%0.24%0.63%0.84%0.82%0.73%

⑥营业费用的预测富兴海运历年无营业费用支出,富兴海运主营船舶运输,按照目前的生产经营方式,

以后年度也无需相关营业费用支出。

2-1-179

⑦管理费用的预测富兴海运管理部门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船舶委托管理费等各项

费用均在管理费用中进行预测。管理费用各项目的预测原则如下:

A、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维持管理部门日常经营所需要的职工人数并考虑近几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预测未来年度员工人数及工资总额;

B、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根据富兴海运历史费用情况,预计未来的费用水平进行测算;

C、船舶委托管理费:根据富兴海运与宁波海运签订的《船舶委托管理合同》,由宁波海运负责对船舶的管理,管理费按照包干形式每年每艘76万元人民币,故未来按照此合同价进行预测。管理费用预测结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职工薪酬798.90838.80880.70924.70970.90970.90
船舶委托管理费657.10769.60837.10862.40888.80888.80
折旧费148.32152.06153.37158.16135.42117.03
外部劳务费126.00132.30138.90145.80153.10153.10
运输费35.9037.0038.1039.2040.4040.40
差旅费27.9028.7029.6030.5031.4031.40
物业管理费27.2028.0028.8029.7030.6030.60
聘请中介机构费24.3025.0025.8026.6027.4027.40
印花税24.2024.2024.2024.2024.2024.20
租赁费18.9019.5020.1020.7021.3021.30
业务招待费17.8018.3018.8019.4020.0020.00
修理费13.4013.8014.2014.6015.0015.00
技术支持服务费12.2012.6013.0013.4013.8013.80
办公费11.0011.3011.6011.9012.3012.30
其他43.4044.7046.0047.3048.6048.60
管理费用合计1,986.522,155.862,280.272,368.562,433.222,414.83

⑧付息负债的净增加额及财务费用的预测

2-1-180

财务费用主要为筹集未来购船所需的资金而发生的费用。根据富兴海运制定的购船计划以及未来的借款、还款计划,预计无需增加付息债务,基准日账面多余银行存款作为溢余资金预测,故不再预测财务费用。

⑨折旧与摊销的预测富兴海运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计入营业成本中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根据每年的各

类固定资产原值以及折旧年限进行 计提折旧。对明确的预测期内(2022年以前)的折旧预测按固定资产原值逐年预测,对未来永久性折旧,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化处理。无形资产摊销主要指按软件的剩余年份进行摊销。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折旧与摊销预测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制造费用6,178.007,407.795,919.056,234.356,234.355,304.70
管理费用148.32152.06153.37158.16135.42117.03
合计6,326.317,559.856,072.426,392.526,369.775,421.74

⑩营业外收支的预测富兴海运的营业外收支主要为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新增运力补助、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近年来,宁波大榭开发区坚持“招商、安商”两手抓,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投资软环境为思路,给符合条件的入户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并取得了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情况说明》,说明中明确预计短期内有关补贴政策不会发生较大变更。上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实际的补贴金额由当地政府结合企业当年的税收贡献及财政资金实力作相应的调整,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本次评估仅在预测期限内考虑此项收益。

营业外收支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财政补贴1,500.001,226.001,188.201,338.701,146.70
营业外收入合计1,500.001,226.001,188.201,338.701,146.70

2-1-181

?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更新支出。2018年下半年将有1艘船舶达到强制性处置年限,2019年将有3艘船舶达到强制

性处置年限。根据2018年度富兴海运关于自有海运运力更新立项议案,2018年富兴海运将采购3艘船舶,2019年至2020年再陆续采购4条船舶,用于补充运力的缺失。

更新性支出是指在考虑企业永续经营的前提下,为保持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能力所需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假设按不同类别固定资产在经济寿命年限内均匀发生,综合考虑各项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以及实际使用状况测算,更新支出的价值以成本法评估的各项资产原值为依据,对未来永久周期性更新支出,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化处理。船舶使用年限满后,存在废钢船处置收入,本次资本性支出主要根据购置船舶市场价格扣减废钢船处置收入进行测算,预测期内的资本性支出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更新支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房产-----5.28
电子设备69.7530.8525.1139.3517.3628.56
运输设备-----2,911.24
其他无形资产-----20.55
更新支出小计69.7530.8525.1139.3517.362,965.63
追加投资小计18,802.5012,508.806,637.90---
资本性支出合计18,872.2512,539.656,663.0139.3517.362,965.63

?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随着富兴海运生产规模的变化,富兴海运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的周转和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项目的变动上以及其他额外资金的流动,富兴海运历史相应指标如下所示。

2-1-182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2016年评估基准日前三年平均
营业收入36,547.5836,366.1738,047.2636,987.00
营业成本26,871.4525,410.8324,290.3725,524.22
营运资金/营业收入11.94%19.57%31.79%21.10%
应收款类/营业收入12.76%14.06%24.30%17.04%
预付款/营业成本0.54%0.54%0.39%0.49%
存货/营业成本4.80%3.90%4.28%4.33%
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0.27%0.31%0.32%0.30%
应付款类/营业成本6.98%8.37%13.42%9.59%
预收类/营业收入--0.04%0.01%
其他应付款/营业成本2.47%1.76%1.57%1.93%

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主要为关联方的经营性往来;应交税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因周转快,拖欠时间较短,且金额相对较小,本次评估预测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所以计算营运资金的增加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货币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几个因素。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通常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通过对富兴海运近几年各期各种营运资金周转期、现金持有量与付现成本情况进行的分析,并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沟通,确定最低付现成本费用。

对于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项目资金的占用则根据对富兴海运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审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经综合分析剔除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后,确定以2015年至2017年的平均指标比率关系为基础并加以分析其变化趋势,测算富兴海运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预测期内的营运资金变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评估基准日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货币资金3,624.454,203.273,638.953,720.954,116.334,163.004,163.00
应收款类11,811.656,798.607,042.577,515.497,820.287,884.927,884.92
预付款69.09167.38170.16176.01185.93190.17190.17
存货1,037.771,479.131,503.641,555.321,642.971,680.471,680.47

2-1-183

项目评估基准日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其他应收款133.39151.08156.50167.01173.78175.22175.22
流动资产合计16,676.3512,799.4512,511.8313,134.7813,939.2914,093.7814,093.78
应付款类4,088.213,275.943,330.243,444.693,638.833,721.873,721.87
预收款30.00------
其他应付款462.34659.29670.21693.25732.32749.03749.03
流动负债合计4,580.553,935.234,000.454,137.944,371.154,470.904,470.90
营运资金12,095.808,864.238,511.378,996.849,568.159,622.889,622.88
营运资金的变动4,980.63-3,231.57-352.86485.46571.3154.73-

?所得税的预测

对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所得税税率根据上述预测的利润情况并结合每年的所得税税率,以后各年度的所得税支出如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利润总额15,681.1916,468.4418,401.1018,566.0717,927.9917,650.80
应纳税所得额15,681.1916,468.4418,401.1018,566.0717,927.9917,650.80
所得税费用3,920.304,117.114,600.284,641.524,482.004,412.70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

根据前述的富兴海运收入、成本、费用、净营运资金增减等的预测,可以得出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具体计算公式为:

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可抵扣进项税流入-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付息债务的净增加额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50,360.0052,167.2055,670.3057,928.0058,406.8058,406.80

2-1-184

项目/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减:主营业务成本34,088.0434,641.7935,827.0337,845.9738,711.8737,916.22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104.26127.11350.10486.09480.42424.95
减:营业费用------
减:管理费用1,986.522,155.862,280.272,368.562,433.222,414.84
加: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14,181.1915,242.4417,212.9017,227.3716,781.2917,650.80
加:营业外收入1,500.001,226.001,188.201,338.701,146.70-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15,681.1916,468.4418,401.1018,566.0717,927.9917,650.80
减:所得税费用3,920.304,117.114,600.284,641.524,482.004,412.70
四、净利润11,760.8912,351.3313,800.8313,924.5613,445.9913,238.10
加:折旧与摊销6,326.317,559.856,072.426,392.526,369.775,421.74
加:可抵扣进项税流入122.13-----
加:有息负债净增加额------
减:资本性支出(追加投资)18,802.5012,508.806,637.90---
减:资本性支出(更新)69.7530.8525.1139.3517.362,965.63
减:营运资金增加-3,231.57-352.86485.46571.3154.73-
五、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2,568.667,724.3812,724.7819,706.4119,743.6715,694.20

?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计算模型本次评估,收益折现率采用权益资本成本。为了确定权益资本成本,我们采用资本

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为:

Ke=Rf+Beta×MRP+Rc=Rf+Beta×(Rm-Rf)+Rc

式中:

——权益资本成本;

e

K

f

R

——目前的无风险报酬率;

f

R

m

R

——市场回报率;

m

R

beta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2-1-185

MRP——市场超额收益;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A、权益资本成本计算(A)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

以忽略不计。截至评估基准日,国债市场上长期(超过5年)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3.96%,故以3.96%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B)资本结构及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Beta通过“同花顺ifind情报终端”查询,获取沪、深两地与被评估单位同行业且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后,通过公式

c

R

??

ul

DT

E

??

???????

????

(公式中,

??

ul

DT

E

??

???????

????

T

为所得税税率,

Tl?

为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Beta系数,

u

?

DE

为资本结构)对各项beta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Beta系数,具体计算见下表。

DE

序号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D(亿元)E(亿元)Beta (不剔除)资本结构(D/E)TBeta (剔除)
1600026.SH中远海能282.10230.901.2696122.18%25%0.6625
2600428.SH中远海特76.36115.311.533866.22%25%1.0248
3600798.SH宁波海运25.8051.950.910349.67%25%0.6632
4601872.SH招商轮船177.41227.571.218277.96%25%0.7687
5601919.SH中远海控629.89656.701.444795.92%25%0.8402
平均238.31256.491.275392.92%0.7919

通过公式

,计算目标资本结构下带财务杠杆系数的Beta系数。

富兴海运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故:富兴海运Beta系数如下表所示:

2-1-186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无财务杠杆BETA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
目标资本结构------
所得税税率25%25%25%25%25%25%
β系数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

(C)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证券交易指数是用来反映股市股票交易的综合指标,分别选用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

为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投资收益的指标,为了计算股市投资回报率,收集了1991年到评估基准日年上述两证交所的年度指数,分别计算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的年收益率。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市场收益率计算表

序号年份深证成指上证综指
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
11991963.57292.75
219922,309.77139.71%780.39166.57%
319932,225.38-3.65%833.806.84%
419941,271.05-42.88%647.87-22.30%
51995987.75-22.29%555.28-14.29%
619963,217.54225.74%917.0265.15%
719974,184.8430.06%1,194.1030.22%
819982,949.31-29.52%1,146.69-3.97%
919993,369.6114.25%1,366.5719.18%
1020004,752.7541.05%2,073.4851.73%
1120013,325.66-30.03%1,645.97-20.62%
1220022,795.30-15.95%1,357.65-17.52%
1320033,479.8024.49%1,497.0410.27%
1420043,067.57-11.85%1,266.50-15.40%
1520052,863.61-6.65%1,161.06-8.33%
1620066,647.14132.12%2,675.47130.43%
17200717,700.62166.29%5,261.5696.66%

2-1-187

序号年份深证成指上证综指
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
1820086,485.51-63.36%1,820.81-65.39%
19200913,699.97111.24%3,277.1479.98%
20201012,458.55-9.06%2,808.08-14.31%
2120118,918.82-28.41%2,199.42-21.68%
2220129,116.482.22%2,269.133.17%
2320138,121.79-10.91%2,115.98-6.75%
24201411,014.6235.62%3,234.6852.87%
25201512,664.8914.98%3,539.189.41%
26201610,177.14-19.64%3,103.64-12.31%
27201711,040.458.48%3,307.176.56%
算术平均数25.08%19.47%
几何平均数9.83%9.77%
深市市值(亿元)235,761.56
沪市市值(亿元)331,325.00
深市比例41.57%
沪市比例58.43%
Rm9.79%

计算得市场风险报酬率为9.79%,则市场风险溢价为5.83%。(D)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特定企业风险溢价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被评估单位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

回报。它反映了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竞争环境分析,包括外部行业因素和内部企业因素,以揭示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地位,以及具有的优势和劣势。富兴海运未来特有风险主要有:

a、企业规模较小Banz(1981)和keim(1983)的各种研究持续地发现,较小的公司(根据股权资

本的市场价值)比面临同样风险的较大公司赢得更高的报酬,而风险是根据市场的贝塔系数定义的。小公司补偿额的重要性和持续存在,可以被看作是资产定价模型低估了较

2-1-188

小企业的风险的一项证据。近年来,大量的关于小企业规模溢价的缘由及持续性表明,小企业规模溢价不仅存在于美国市场,新兴市场也存在小企业规模溢价。研究表明小企业规模溢价在1955年至1984年英国大约为7%,法国为8.88%,德国为3%。在1971年至1988年期间,日本小企业规模溢价则为5.1%。同时,小企业规模溢价不仅广泛存在于资本市场,且波动性变化较大,有时候甚至持续一段时间出现大企业收益率高过小企业收益率。由于被评估单位规模较小,航线比较狭隘,可供运输的船舶数量少,运载量小,抵抗行业风险等方面不及可比上市公司。

b、三年期合同锁定价与燃油价格波动的综合风险航运业受全球经济周期影响较大,运价随全球经济形式变化而呈现波动。富兴海运

海运业主要收入为船舶运费,如果全球经济形式低迷,可能导致船舶运费水平降低、收入减少,三年期合同锁定价如同一把双刃剑,当航运市场整体走高时,外部租船成本将随之上涨,此外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企业所经营的船舶在日常运营中,消耗的燃油约占总成本的30%以上,如国际原油价格出现大幅度回升,将导致富兴海运船舶航次成本上升,进而直接影响富兴海运的盈利水平。

经综合分析,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权益资本成本

的计算公式为

e

K

e

K

=

eK??-fmfcRBetaRRR???

故:富兴海运权益资本成本

如下表所示:

e

K项目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无风险报酬率3.96%3.96%3.96%3.96%3.96%3.96%
MRP5.83%5.83%5.83%5.83%5.83%5.83%
β系数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
企业特定风险3.00%3.00%3.00%3.00%3.00%3.00%
11.58%11.58%11.58%11.58%11.58%11.58%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2-1-189

①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的计算股东权益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净增加额

+付息债务的净增加额

根据预测情况,权益自由现金流价值计算如下:

式中:

????

t

tt

RRP

rrr?

??

???

?

P

——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

Pr

——折现率;

rt

R

——第

tRt

年的净现金流量。

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预测数据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股东权益现金流量2,568.667,724.3812,724.7819,706.4119,743.6715,694.20
折现率11.58%11.58%11.58%11.58%11.58%11.58%
折现期0.51.52.53.54.55.5
折现系数0.94670.84840.76040.68150.61075.2737
折现额2,431.756,553.369,675.9213,429.9212,057.4682,766.51
现值126,914.91

②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及溢余资产评估价值的计算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负债)是指与本次收益预测无直接关系、在预

测中未考虑其收益的资产(负债)。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及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现金的情况,富兴海运存在货币资金溢余,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大榭金城商住楼1幢402房产。

2-1-190

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值评估方法评估值备注
货币资金16,042.30资产基础法16,042.30溢余资金
甬榭字第97160号13.89市场法27.70非经营性资产

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

=126,914.69+27.70-0.00+16,042.30

= 142,985.00(取整到万元)4、评估方法的选择及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富兴海运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2,985.00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富兴海运 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5,534.72万元,两者相差67,450.28万元,差异率89.30%。差异主要原因系资产基础法未考虑关联方稳定业务量及其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带来的价值。

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对于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未能作充分的考虑;而收益法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以及合同权益所带来的效益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的运营方式及相关资质、客户关系、管理能力等企业拥有的各项资源协的同作用对企业营运能力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因此充分考虑了影响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各项因素,其评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未来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综合考虑,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结论。

2-1-191

基于上述因素,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富兴海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2,985.00万元,富兴海运的51.00%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2,922.35万元。

(四)江海运输77%股权评估具体情况

1、评估方法及评估值江海运输77%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本次评估结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海运输77%股权账面价值为4,766.38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4,864.09万元,增值率为2.05%。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江海运输资产账面价值27,097.21万元,评估价值23,495.86万元,评估减值3,601.35万元,减值率为13.29%;

负债账面价值20,907.11万元,评估价值20,907.11万元,评估值无增减;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6,190.10万元,评估价值2,588.76万元,评估减值3,601.35

万元,减值率为58.18%。

各类资产、负债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3,283.983,292.408.420.26
非流动资产223,813.2320,203.46-3,609.77-15.16
其中:固定资产322,074.4518,704.61-3,369.84-15.27
其中:建筑物4459.49956.00496.51108.06
设备521,614.9617,748.61-3,866.35-17.89
无形资产67.817.810.00
其中:其他无形资产77.817.810.00
长期待摊费用8239.930.00-239.93-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91,491.041,491.040.00

2-1-192

资产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资产合计1027,097.2123,495.86-3,601.35-13.29
流动负债1113,857.7213,857.720.00
非流动负债127,049.397,049.390.00
负债合计1320,907.1120,907.110.00
股东全部权益146,190.102,588.76-3,601.35-58.18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①固定资产评估减值固定资产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船舶的减值。经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净值的

增值为496.51万元;船舶评估减值3,879.65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净值合计减值为3,369.84万元,评估减值率为15.27%。

其中:房屋建筑物增值的主要原因为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原始购置价格较低,而近几年房产价格上涨较快;船舶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系国内购买船舶因市场价格变动导致评估减值。

3、收益法评估情况(1)收益法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江海运输77%股权账面价值为4,766.38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4,864.09万元,增值率为2.05%。

(2)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①预测期的确定由于江海运输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通常惯例,将江海运输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经过综合分析,预计江海运输于2022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预测期截止到2022年底。

2-1-193

②收益期的确定由于评估基准日江海运输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江海运输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

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江海运输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假设江海运输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③营业收入的预测江海运输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

航运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船舶代理费等。

历史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速及综合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17年2016年2015年
主营业务收入--航运收入11,047.729,676.318,441.84
其他业务收入—船舶代理费2.14--
营业收入合计11,049.869,676.318,441.84
综合毛利率20.54%28.01%24.61%

江海运输目前四艘船舶主要以运输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运输为主,将运输系统内的煤炭运到各电厂,其中两艘载重吨位较大的船舶从事一程电煤运输,航线主要为北方港-乐电、北方港-镇海港、北方港-嘉电,另外两艘载重吨位较小的船舶从事二程短驳电煤运输,航线主要为六横-镇海港、六横-台电、六横-龙湾港。外协船收入系因企业运力不足,为弥补运力缺陷而向他人租赁船舶用于运输所产生的收入。

江海运输每年的货运量比较稳定,且江海运输的运力无重大改变,根据江海运输制定的预算、新签订运输合同和历年的实际货运情况,预计江海运输在2018年至2020年系统内年电煤运输量约为170万吨,其中120万吨按照三年期固定价格结算,50万吨按照一年期市场价格结算,本次预测参考历史船舶的周转效率以及江海运输的预算确定。

外协船方面,主要为三年期二程电煤的转运和零星的一程电煤业务(浙能集团系统内运力调配),其中三年期二程电煤的转运江海运输赚取固定的差价,该块业务总体毛

2-1-194

利不大,以目前三年期合同的运价为基准预测以后年度的运价保持稳定,零星的一程电煤业务按照上海航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航交所”)发布市场运价结算。

江海运输营业收入主要受货运量、运价及航距等因素影响,基于原有船舶、外租船舶情况结合国家政策及市场需求,对营业情况进行了如下分析预测:

单位:万元

分类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主营业务收入--航运收入11,587.7011,698.9011,780.3011,863.3011,947.90
营业收入合计11,587.7011,698.9011,780.3011,863.3011,947.90
增长比例4.87%0.96%0.70%0.70%0.71%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拥有4艘船舶,其中“明州65”轮、“明州66”轮、“明州35”轮船舶为购置取得,“明州36”轮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结合报告期历史运量,并对比预测期的运量,2016年至稳定期运量,基本维持在300万吨至380万吨之间,其中2017年实际完成的运量约为380万吨,与预测期及稳定期运量基本持平,且报告期与预测期无运力变化,表明江海运输为完成预测期约定运量不存在目前运力不足的情形,现有的运力水平可以支撑预测期及未来的业务。根据《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之时,由江海运输留购船舶,约定船舶的留购的价格为1元,实质系租赁期满后船舶所有权归江海运输所有,融资租赁船舶到期不会对江海运输的运力产生影响。截至评估基准日,江海运输下属船舶的具体情况如下:

船舶名称类型建造时间到期年限(以33年测算)船龄(年)尚可经营期限(以33年测算)参考载货量(万吨)
明州35散货船2008年3月2041年3月9.7523.252.24
明州36散货船2013年7月2046年9月4.4228.584.65
明州65散货船2008年4月2041年4月9.6723.331.10
明州66散货船2006年12月2039年12月11.0022.001.32
合计-----9.31

从上表可以看出,江海运输自有船舶船龄较轻,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交水发〔2016〕230号)规定,散货船报废船龄为33年(含),江海运输现有4艘船舶

2-1-195

可经营期限均在20年以上,故预测期江海运输的自有运力保持9.31万吨,预测期的自有运力保持不变。

江海运输2016年起及本次预测期运量以及收入情况:

项目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年运量(万吨)306.02388.38388.25388.25388.25388.25388.25
收入(万元)9,676.3111,049.8611,587.7011,698.9011,780.3011,863.3011,947.90
增长率-14.19%4.87%0.96%0.70%0.70%0.71%

预测期运量基本与2017年一致,结合预测期运力保持不变,江海运输现有运力可以基本满足江海运输未来运营业务,能够保障相关合同的执行以及预定货运业务的完成,实现预期盈利水平。

主要由于其他业务收入为船舶代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对冲,对江海运输损益无影响,未来预测暂不考虑。

④营业成本的预测历史营业成本的分析:

企业的营业成本由航线运行成本和固定费用构成,其中航线运行成本主要为燃料

费、港口费、货物费、速遣费、润料费、物料费、航次其他费用。固定费用主要为工资、船舶折旧费、船舶修理费、船舶保险费、船舶共同费用、船舶租金、船员劳务费等组成。

单位:万元

年份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航线运行成本2,977.662,334.252,675.19
燃料2,156.531,458.061,765.42
港口费用623.97667.88584.83
航次其他费用122.09125.44110.49
船舶润料费75.0782.8688.74
其他费用--125.71
二、船舶固定费用5,802.904,631.553,688.97
工资1,477.111,418.251,243.26
劳动保护费25.0318.8618.96

2-1-196

年份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船舶折旧费1,065.841,065.841,074.65
船舶修理费443.19712.10341.84
船舶保险费94.37125.40186.90
船舶共同费用469.69427.15409.67
船舶租金1,798.68480.47-
其他船舶固定费用10.2711.058.77
船员劳务费299.95260.57310.48
安全生产费116.63104.0375.45
其他2.147.8218.99
营业成本合计8,780.566,965.806,364.15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9.46%71.99%75.39%

从上表看出,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占比呈上升趋势,其中2017年占比最高,主要系当期租赁的船舶成本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的预测:

A、航线运行成本的预测自有船舶航线运行成本主要包括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费、速遣费、航次其他费用,

这些费用发生与航行次数、航线、主机运转时间和运输量的变化有直接关系,通过比较分析该企业历年成本中航线运行费用与航行次数、航线、主机运转时间和运输量的关系,据此确定航线运行成本的。其中燃料费中的燃料消耗量根据上述口径确定以后年度的消耗量,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根据历年的价格指数,经分析,2017年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均值仍处在历史低位,预计以后年度燃料价格水平也恢复到历史的平均水平。

B、固定费用的预测(A)船员工资:江海运输目前共有4条自有船舶,船员工资参照近几年当地社会

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预测未来年度员工人数及工资总额;

(B)船舶物料、润料:按照单船历史实际耗用量确定;(C)船舶修理费:结合各吨位船舶历史修理情况及基准日船舶情况进行预测;

2-1-197

(D)船舶共同费用:主要为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工会经费等,结合江海运输历年度占工资的比例预测以后年度;

(E)船舶保险费:按照基准日每船的保险合同,同时考虑未来随之船龄的增加,保险费有相应的提升预测;

(F)船舶租金:船舶租金主要指外协船舶的租赁费,该块业务主要为三年期二程电煤的转运,江海运输赚取了固定的差价,该块业务总体毛利不大,以江海运输历史年度的毛利水平进行预测;

(G)船员劳务费:按照基准日每船所需的船员劳务费,并考虑近几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预测未来年度船员劳务费;

(H)船舶折旧费:系企业自有船舶的折旧额,根据各类船舶原值、预计剩余残值以及折旧年限等,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对明确的预测期内(2022年以前)的折旧预测按固定资产原值逐年预测,对未来永久性折旧,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化处理。

江海运输在预测期内营业成本的预测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预测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一、航线运行成本3,087.303,194.543,301.543,416.143,531.843,531.84
燃料2,260.702,366.502,472.302,585.602,700.002,700.00
港口费用623.00623.00623.00623.00623.00623.00
航次其他费用123.30124.50125.70127.00128.30128.30
船舶润料费80.3080.5480.5480.5480.5480.54
二、船舶固定费用5,918.036,009.266,101.006,194.166,290.156,096.25
工资1,521.431,551.861,582.901,614.561,646.851,646.85
劳动保护费25.4025.7026.0026.3026.6026.60
船舶折旧费1,066.001,066.901,067.801,068.201,069.50875.60
船舶修理费498.90515.30530.80546.70563.10563.10
船舶保险费109.90109.90109.90109.90109.90109.90
船舶共同费用479.10488.70498.50508.50518.70518.70
船舶租金1,785.401,812.901,840.901,869.401,898.401,898.40
其他船舶固定费用10.0010.0010.0010.0010.0010.00

2-1-198

预测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船员劳务费306.00312.10318.30324.70331.20331.20
安全生产费115.90115.90115.90115.90115.90115.90
营业成本合计9,005.339,203.809,402.549,610.309,821.999,628.09

⑤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江海运输船舶运输收入按11%的税率计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按按应缴流转税税

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另外江海运输还需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11,587.7011,698.9011,780.3011,863.3011,947.9011,947.90
税金及附加32.4032.5032.5052.1083.0075.80
比例0.28%0.28%0.28%0.44%0.69%0.63%

⑥其他业务利润预测历史年度其他业务利润只发生在2017年,业务性质为代理费,金额较小,不是经

常性发生的收入和成本,因此未来不作预测。

⑦营业费用的预测江海运输历年无营业费用支出,主营船舶运输,按照目前的生产经营方式,以后年

度也无需相关营业费用支出。

⑧管理费用的预测江海运输管理部门所发生的职工薪酬、经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均在管理费用

中进行预测。管理费用各项目的预测原则如下:

A、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维持管理部门日常经营所需要的职工人数并考虑近几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预测未来年度员工人数及工资总额。

2-1-199

B、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根据江海运输历史费用情况,预计未来费用水平进行测算;

管理费用预测结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职工工资薪酬547.50558.50569.70581.10592.70592.70
公司经费97.3097.5098.4095.7094.6072.90
业务招待费9.609.8010.0010.2010.4010.40
其他管理费用5.705.705.705.705.705.70
管理费用合计660.10671.50683.80692.70703.40681.70

⑨财务费用的预测财务费用主要包括融资费用、利息支出和资金安排费等。经分析及与企业相关人员

沟通了解,利息支出为向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融资费用根据江海运输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还款计划进行预测;资金安排费系按照明州36号船舶剩余年限进行摊销。根据企业制定的借款还款计划,经过测算,未来四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足够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本息及借款利息,能满足融资租赁的还款需求。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融资租赁利息417.25358.85296.51179.03--
浙能财务公司利息487.20487.20487.20487.20487.20487.20
资金安排费59.9859.9859.9859.98
财务费用合计964.40906.00843.70726.20487.20487.20

⑩折旧及摊销的预测江海运输固定资产折旧分别计入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每年的各类固定资产原

值以及财务计提折旧的年限计提折旧。对明确的预测期内(2022年以前)的折旧预测按固定资产原值逐年预测,对未来永久性折旧,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

2-1-200

化处理。无形资产摊销为软件的剩余年份摊销;剩余的摊销为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明州36号船舶资金安排费的剩余年限摊销。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折旧与摊销1,127.601,127.601,128.501,125.101,109.10893.60

?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更新支出。更新性支出是指在考虑企业永续经营的前提下,假设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再进行新建

扩建,为保持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能力所需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假设按不同类别固定资产在经济寿命年限内均匀发生,综合考虑各项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以及实际使用状况测算,更新支出的价值以成本法评估的各项资产原值为依据,其中经济寿命年限根据设备的技术更新周期以及物理使用寿命来综合考虑确定,对明确的预测期内(2022年以前)需更新的固定资产以其评估原值为更新支出金额逐年预测,对未来永久周期性更新支出,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化处理。船舶使用年限满后,存在废钢船处置收入,本次资本性支出主要根据购置船舶市场价格扣减废钢船处置收入进行测算,预测期内的资本性支出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更新支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房产-----2.22
电子设备1.986.942.921.343.952.71
运输设备-----380.64
其他无形资产----7.81-
更新支出小计1.986.942.921.3411.76385.57

?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随着江海运输生产规模的变化,江海运输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的周转和应付账款等变动上以及其他额外资金的流动。江海运输历史相应指标如下所示。

2-1-201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度2016年度评估基准日三年平均
营业收入8,441.849,676.3111,049.869,722.67
营业成本6,364.156,965.808,780.567,370.17
货币资金/营业收入7.64%6.42%6.46%6.84%
应收款类/营业收入10.17%6.23%8.24%8.21%
存货/营业成本3.92%3.52%3.38%3.61%
应付款类/营业成本6.37%7.70%9.03%7.70%

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主要为关联方的经营性往来;应交税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因周转快,拖欠时间较短,且金额相对较小,本次评估预测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所以计算营运资金的增加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货币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几个因素。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通常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通过对江海运输近几年各期各种营运资金周转期、现金持有量与付现成本情况进行的分析,并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沟通,江海运输最低现金持有量约为1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

对于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的占用则根据对江海运输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审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经综合分析剔除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后,确定以2015年-2017年的平均指标比率关系为基础并加以分析其变化趋势,来测算江海运输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预测期内的营运资金变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评估基准日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货币资金类786.90731.30750.10766.20785.50809.40
应收款类1,340.47951.40960.50967.20974.00980.90
存货313.69325.10332.30339.40346.90354.60
流动资产合计2,441.052,007.802,042.902,072.802,106.402,144.90
应付款类880.35693.40708.70724.00740.00756.30
流动负债合计880.35693.40708.70724.00740.00756.30
营运资金1,560.701,314.401,334.201,348.801,366.401,388.60
营运资金的变动--246.3019.8014.6017.6022.20

2-1-202

?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江海运输的营业外收支主要为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处置损益、新增运力补助、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由于该损益大多是属于偶然性的支出,因此在未来收益预测中不予考虑。

?所得税的预测

对江海运输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所得税税率实际需缴纳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基准日前已预缴所得税根据上述预测的利润情况并结合每年的所得税税率,以后各年度的所得税支出如

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利润总额925.47885.10817.76782.00852.311,075.11
减:所得税231.40221.30204.40195.50213.10268.80
基准日前已预缴所得税25.57-----
实际需缴纳所得税205.83221.30204.40195.50213.10268.80
净利润719.64663.80613.36586.50639.21806.31

?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财务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折旧及摊销+可抵扣进项税流入-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并预计2022年后企业每年的现金流基本保持不变,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11,587.7011,698.9011,780.3011,863.3011,947.9011,947.90

2-1-203

项目/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减:主营业务成本9,005.339,203.809,402.549,610.309,821.999,628.09
减:税金及附加32.4032.5032.5052.1083.0075.80
减:营业费用------
减:管理费用660.10671.50683.80692.70703.40681.70
减:财务费用964.40906.00843.70726.20487.20487.20
加: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925.47885.10817.76782.00852.311,075.11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925.47885.10817.76782.00852.311,075.11
减:所得税费用205.83221.30204.40195.50213.10268.80
四、净利润719.64663.80613.36586.50639.21806.31
加: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723.30679.50632.78544.65365.40365.40
加:折旧与摊销1,127.601,127.601,128.501,125.101,109.10893.60
加:可抵扣进项税流入432.76408.01404.52245.75--
减:资本性支出(追加)------
减:资本性支出(更新)1.986.942.921.3411.76385.57
减:营运资金增加-246.3019.8014.6017.6022.20-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3,247.622,852.172,761.632,483.062,079.751,679.74

?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收益口径,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整体价值,即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之和,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式中:

??

ed

EDWACCKKT

EDED

??????

??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e

K

——权益资本成本;

e

K

d

K

——债务资本成本;

2-1-204

——所得税率;

T

DE

——企业资本结构。债务资本成本

DEd

K

采用现时的平均利率水平,权数采用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计算取得。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d

K??

efcfmfc

KRBetaMRPRRBetaRRR?????????

式中:

??

efcfmfc

KRBetaMRPRRBetaRRR?????????

e

K

——权益资本成本

e

K

f

R

——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f

R

m

R

——市场回报率

m

R

beta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beta

MRP

——市场的风险溢价

MRP

c

R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A、权益资本成本计算(A)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

以忽略不计。截至评估基准日,国债市场上长期(超过5年)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3.96%,故以3.96%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B)资本结构及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Beta通过“同花顺ifind情报终端”查询,获取沪、深两地与被评估单位同行业且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后,通过公式

c

R

??

ul

DT

E

??

???????

????

(公式中,

2-1-205

为所得税税率,

Tl?

为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Beta系数,

u

?

DE

为资本结构)对各项beta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Beta系数,具体计算见下表。

DE

序号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D(亿元)E(亿元)Beta (不剔除)资本结构(D/E)TBeta (剔除)
1600026.SH中远海能282.10230.901.2696122.18%25%0.6625
2600428.SH中远海特76.36115.311.533866.22%25%1.0248
3600798.SH宁波海运25.8051.950.910349.67%25%0.6632
4601872.SH招商轮船177.41227.571.218277.96%25%0.7687
5601919.SH中远海控629.89656.701.444795.92%25%0.8402
平均238.31256.491.275392.92%0.7919

通过公式

,计算目标资本结构下带财务杠杆系数的Beta系数,目前江海运输的整体负债率较高,根据预测期的现金流情况考虑偿还一部分的付息债务,主要为融资租赁款,最终江海运输保持一个相对合理的资本结构,通过迭代分别计算每年的D/E。

江海运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故:江海运输Beta系数如下表所示:

??

'

11/

lu

tDE????????

??

项目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无财务杠杆BETA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
目标资本结构327.78%302.14%275.19%201.17%201.17%201.17%
所得税税率25%25%25%25%25%25%
β系数2.73872.58642.42631.98671.98671.9867

(C)计算市场的风险溢价证券交易指数是用来反映股市股票交易的综合指标,我们分别选用上证综指和深证

成指为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投资收益的指标,为了计算股市投资回报率,我们收集了1991年到评估基准日年上述两证交所的年度指数,分别计算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的年收益率。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2-1-206

市场收益率计算表

2-1-207

序号年份深证成指上证综指
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
11991963.57292.75
219922,309.77139.71%780.39166.57%
319932,225.38-3.65%833.806.84%
419941,271.05-42.88%647.87-22.30%
51995987.75-22.29%555.28-14.29%
619963,217.54225.74%917.0265.15%
719974,184.8430.06%1,194.1030.22%
819982,949.31-29.52%1,146.69-3.97%
919993,369.6114.25%1,366.5719.18%
1020004,752.7541.05%2,073.4851.73%
1120013,325.66-30.03%1,645.97-20.62%
1220022,795.30-15.95%1,357.65-17.52%
1320033,479.8024.49%1,497.0410.27%
1420043,067.57-11.85%1,266.50-15.40%
1520052,863.61-6.65%1,161.06-8.33%
1620066,647.14132.12%2,675.47130.43%
17200717,700.62166.29%5,261.5696.66%
1820086,485.51-63.36%1,820.81-65.39%
19200913,699.97111.24%3,277.1479.98%
20201012,458.55-9.06%2,808.08-14.31%
2120118,918.82-28.41%2,199.42-21.68%
2220129,116.482.22%2,269.133.17%
2320138,121.79-10.91%2,115.98-6.75%
24201411,014.6235.62%3,234.6852.87%
25201512,664.8914.98%3,539.189.41%
26201610,177.14-19.64%3,103.64-12.31%
27201711,040.458.48%3,307.176.56%
算术平均数25.08%19.47%
几何平均数9.83%9.77%
深市市值(亿元)235,761.56
沪市市值(亿元)331,325.00
深市比例41.57%

2-1-208

序号年份深证成指上证综指
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
沪市比例58.43%
Rm9.79%

计算得市场风险报酬率为9.79%,则市场风险溢价为5.83%。(D)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特定企业风险溢价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被评估单位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

回报。它反映了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竞争环境分析,包括外部行业因素和内部企业因素,以揭示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地位,以及具有的优势和劣势。江海运输未来特有风险主要有:

a、企业规模较小Banz(1981)和keim(1983)的各种研究持续地发现,较小的公司(根据股权资

本的市场价值)比面临同样风险的较大公司赢得更高的报酬,而风险是根据市场的贝塔系数定义的。小公司补偿额的重要性和持续存在,可以被看作是资产定价模型低估了较小企业的风险的一项证据。近年来,大量的关于小企业规模溢价的缘由及持续性表明,小企业规模溢价不仅存在于美国市场,新兴市场也存在小企业规模溢价。研究表明小企业规模溢价在1955年至1984年英国大约为7%,法国为8.88%,德国为3%。在1971年至1988年期间,日本小企业规模溢价则为5.1%。同时,小企业规模溢价不仅广泛存在于资本市场,且波动性变化较大,有时候甚至持续一段时间出现大企业收益率高过小企业收益率。由于被评估单位规模较小,航线比较狭隘,可供运输的船舶数量少,运载量小,抵抗行业风险等方面不及可比上市公司。

b、三年期合同锁定价与燃油价格波动的综合风险航运业受全球经济周期影响较大,运价随全球经济形式变化而呈现波动。江海运输

海运业主要收入为船舶运费,如果全球经济形式低迷,可能导致船舶运费水平降低、收入减少,三年期合同锁定价如同一把双刃剑,当航运市场整体走高时,外部租船成本将随之上涨,此外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企业所经营的船

2-1-209

舶在日常运营中,消耗的燃油约占总成本的20%以上,如国际原油价格出现大幅度回升,将导致江海运输船舶航次成本上升,进而直接影响江海运输的盈利水平。江海运输未来风险分析如下:

经综合分析,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权益资本成本

的计算公式为

e

K

e

K

=

eK??-fmfcRBetaRRR???

故:江海运输权益资本成本

如下表所示:

e

K项目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无风险报酬率3.96%3.96%3.96%3.96%3.96%3.96%
MRP5.83%5.83%5.83%5.83%5.83%5.83%
β系数2.73872.58642.42631.98671.98671.9867
企业特定风险3%3%3%3%3%3%
股东权益要求的回报率22.93%22.04%21.11%18.54%18.54%18.54%

B、债务资本成本

计算目前江海运输的整体负债率较高,根据预测期公司的现金流情况考虑偿还一部分的

付息债务,主要为融资租赁款,预测期内每年的债务资本成本如下表所示:

d

K项目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负债成本5.09%5.17%5.25%5.48%4.35%4.35%

C、加权资本成本计算由于目前江海运输的整体负债率较高,根据预测期江海运输的现金流情况考虑偿还

一部分的付息债务,最终保持一个相对合理的资本结构,通过迭代计算的每年的D/E。预测期内每年的付息债务市场价值(D)是已知的,而评估基准日的权益市场价值(E)是评估的结果,系是未知的;故采用迭代计算的方式确定企业资本结构。

江海运输的加权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2-1-210

故:江海运输加权资本成本如下表所示:

??

ed

EDWACCKKT

EDED

??????

??

项目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D/(D+E)76.62%75.13%73.35%66.80%66.80%66.80%
负债成本5.09%5.17%5.25%5.48%4.35%4.35%
E/(D+E)23.38%24.87%26.65%33.20%33.20%33.20%
股东权益要求的回报率22.93%22.04%21.11%18.54%18.54%18.54%
WACC8.29%8.39%8.51%8.90%8.33%8.33%

(3)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①企业经营性资产现值的计算企业经营性资产现值的计算根据预测情况,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计算如下:

式中:

????

t

tt

RRP

rrr?

??

???

?

P

——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Pr

——折现率

rt

R

——第

t

R

t

年的净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t

项目/年度

项目/年度预测数据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3,247.622,852.172,761.632,483.062,079.751,679.74
折现率8.29%8.39%8.51%8.90%8.33%8.33%
折现期(年)0.501.5002.5003.5004.500-
折现系数0.96100.88660.81710.75030.69268.3145
折现额3,120.962,528.742,256.531,863.041,440.4413,966.23

2-1-211

项目/年度预测数据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现值25,175.93

②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及溢余资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根据调查核实的实际情况及企业日常经营现金的需要,江海运输存在货币资金溢余

764.00万元,另应付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利息14.89万元,该笔款项为与本次收益预测无直接关系或在预测中未考虑其收益的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的评估值以资产基础法中确认的各项资产的评估值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的评估值。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值对应科目性质评估值
应付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利息14.89应付利息非经营负债14.89
溢余货币资金764.00货币资金溢余资产764.00

③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

=25,175.93-14.89+764.00

=25,925.05万元(4)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①付息债务评估价值的计算根据江海运输提供的资料以及调查核实的情况,基准日借款总额19,608.40万元,

其中向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1,200.00万元,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8,408.40万元,该部分款项被认定为江海运输的付息债务,按核实后的金额确认为评估值。

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2-1-212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25,925.05-19,608.40

=6,317.00万元(取整到万元)4、评估方法的选择及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江海运输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317.00万

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江海运输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88.76万元,两者相差3,728.24万元,差异率144.02%。

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对于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未能作充分的考虑;而收益法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以及合同权益所带来的效益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的运营方式及相关资质、客户关系、管理能力等企业拥有的各项资源协同作用对企业营运能力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因此充分考虑了影响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各项因素,其评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未来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基于上述因素,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江海运输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317.00万元,即江海运输的77.00%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864.09万元。

(五)浙能通利60%股权评估具体情况

1、评估方法及评估值浙能通利6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本次评估结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能通利60%股权账面价值为3,246.50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4,851.60万元,增值率为49.44%。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2-1-213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账面价值7,536.89万元,评估价值8,202.22万元,评估增值665.33万元,增值率为8.83%;

负债账面价值2,126.05万元,评估价值2,126.0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5,410.84万元,评估价值6,076.17万元,评估增值665.33

万元,增值率为12.30%。

各类资产、负债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6,004.866,007.402.540.04
非流动资产21,532.032,194.82662.7943.26
其中:固定资产31,527.362,190.15662.7943.39
其中:设备41,527.362,190.15662.7943.39
无形资产54.674.67--
其中:其他无形资产64.674.67--
资产合计77,536.898,202.22665.338.83
流动负债82,126.052,126.05--
负债合计92,126.052,126.05--
股东全部权益105,410.846,076.17665.3312.30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①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原因是船舶增值。经评估,船舶评估增值662.83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合计为662.7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43.39%。

其中:

船舶评估增值的原因:因市场价格变动导致评估增值。3、收益法评估情况

2-1-214

(1)收益法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浙能通利60%股权账面价值为3,246.50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4,851.60万元,增值率为49.44%。

(2)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①预测期的确定由于浙能通利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通常惯例,故将浙能通利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经过综合分析,预计浙能通利于2022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预测期截止到2022年底。

②收益期的确定由于评估基准日浙能通利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浙能通利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

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浙能通利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假设浙能通利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③营业收入的预测营业收入全为主营业务收入,即航运收入,分自有船舶与外租船舶业务收入,历史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速及综合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17年2016年2015年
自有船舶业务收入479.03--
外租船舶业务收入6,058.0510,413.978,598.71
营业收入合计6,537.0910,413.978,598.71
增长比例-37.23%21.11%21.31%
综合毛利率9.10%34.23%34.44%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7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当期船舶租赁成本上升,外租船舶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导致。

2-1-215

浙能通利在2015年至2016年全部通过租赁船舶维持其运营业务,2017年11月购入一艘船舶,当期开始才有自有船舶业务收入,其航运线路主要为秦皇岛—乐电、秦皇岛—北仑、秦皇岛—六横、京唐—镇海、津北等为主,具体线路根据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需求调整。

运量方面,在浙能通利预测期内,唯一的一艘船舶主要以运输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为主,运输系统内煤炭到线内各电厂,根据浙能通利目前的规划和预算,未来主要依靠自有船舶运输为主,2019年11月,唯一的一艘船舶面临强制性到期处置,浙能通利将增加一条4万吨级的轻便型散货船,故未来按照该运力水平进行测算。

运价方面,鉴于2018年后浙能通利主要依靠自有船舶运输,本次预测未来运价在前三年平均基础上上浮5%左右,新船购入后按照吨位作相应的调整。

浙能通利营业收入主要受货运量、航距等因素影响,基于原有船舶及新增船舶,未来年度,根据市场需求,对未来销售量预测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自有船舶业务收入3,416.005,158.303,708.903,708.903,708.90
营业收入合计3,416.005,158.303,708.903,708.903,708.90
增长比例-47.74%51.00%-28.10%0.00%0.00%

目前,浙能通利自有船舶1艘,为“富兴16”轮,载重吨为2.85万吨,2019年11月,“富兴16”轮将强制性到期处置,根据浙能通利未来的购船计划,公司拟于2019年6月前购置1艘4-5万吨级的灵便型散货船补充运力,预测期以新增4万吨级散货船为假设,浙能通利未来年度的年平均运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船舶名称到期处置或新增时间参考载货量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船舶运力富兴162019年11月2.852.852.85---
新增12019年6月4.00-4.004.004.004.00
年加权平均运力水平2.854.614.004.004.00

2018年,浙能通利与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签订了3年期煤炭运输合同(2018-2020年),合同规定年度电煤运输数量为150万吨。根据现有运力水平,“富

2-1-216

兴16”轮的年运输能力为77-80万吨。2019年,根据浙能通利新增运力变动情况,预计年运输能力约为125万吨。目前浙能通利签署的3年期煤炭运输合同能保证运力得到充分利用,确保2019年实现预期的营业收入。

④营业成本的预测历史营业成本的分析:

浙能通利营业成本由航线运行成本和固定费用构成,其中航线运行成本主要为燃料

费、润料费、物料费、港口费。固定费用主要为船舶折旧费、船舶修理费、船舶保险费、车船使用费、船员租金和其他费用等组成。

单位:万元

年份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航线运行成本
船舶燃料费576.90835.95984.84
船舶物料费-8.082.95
船舶润料费24.0451.7228.14
船舶港口费201.78149.49237.70
二、固定费用
船员租金74.5676.36140.81
船舶租金4,937.285,181.153,451.22
船舶折旧费120.40196.89-
船舶修理费5.10381.94820.02
船舶保险费2.0529.3564.00
其他费用0.09-61.21-92.37
营业成本合计5,942.206,849.725,637.31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0.90%65.77%65.56%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5年至2016年,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持平,2017年其占比大幅上升,主要系当期租赁船舶成本大幅上升导致。

营业成本的预测:

A、航线运行成本的预测

2-1-217

自有船舶航线运行成本主要包括燃料费、物料费、润料费、港口费,这些费用发生与航行次数、航线、主机运转时间和运输量的变化有着直接的关系,通过比较分析该企业历年成本中航线运行费用与航行次数、航线、主机运转时间和运输量的关系,据此确定航线千单位运行成本。其中燃料费主要为的燃料消耗量根据上述口径确定以后年度的消耗量,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根据历年的价格指数,2017年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均值仍处在历史低位,预计以后年度燃料价格水平将恢复到历史的平均水平。

B、固定费用的预测(A)船员租金:浙能通利与富兴海运采用两个公司一套管理班子的运营模式,相

关人员均编制在富兴海运,在2017及以前,浙能通利与浙海海运签订《船舶委托管理合同》,合同规定由浙海海运全权负责浙能通利自有船舶的调度和运输,管理费按照包干形式每年每艘76万元人民币,船员包干费每年每艘420万元人民币,并每年底对船员绩效进行考核,2018年开始,浙能通利停止与浙海海运的船舶委托管理合作,改由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船舶的管理,委托管理费跟之前保持一致,即管理费按照包干形式每年每艘76万元人民币,船员包干费每年每艘420万元人民币,故2018年按照目前新合同价进行预测,考虑2019年及以后人工成本的上涨因素,实行人工成本按一定的比例上浮;

(B)船舶修理费:结合船舶历史修理情况以及4万吨级轻便型散货船的平均维修成本进行预测;

(C)船舶保险费:按照基准日每船的保险合同,以及浙能通利历史船舶投保金额的水平进行预测;

(D)船舶折旧费:系企业自有船舶的折旧额,根据各类船舶原值、预计剩余残值以及折旧年限等,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对明确的预测期内(2022年以前)的折旧预测按固定资产原值逐年预测,对未来永久性折旧,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化处理。

浙能通利在预测期内营业成本的预测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一、航线运行成本

2-1-218

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船舶燃料费969.701,613.401,329.801,389.201,452.401,452.40
船舶物料费47.8089.1085.8085.8085.8085.80
船舶润料费77.60120.2090.4090.4090.4090.40
船舶港口费139.80218.80168.10168.10168.10168.10
二、固定费用------
船员租金396.20584.30433.00446.00459.40459.40
船舶折旧费782.60961.96599.52599.52599.52461.99
船舶修理费247.60287.90120.70120.70120.70120.70
船舶保险费25.1035.9525.9025.9025.9025.90
其他直接费用3.006.003.003.003.003.00
营业成本合计2,689.403,917.612,856.222,928.623,005.222,867.69

⑤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浙能通利船舶运输收入按11%的税率计缴增值税,二手船舶处置收入按照3%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按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另外浙能通利还需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故本次增值税测算中2018年1-4月适用11%的税率,2018年5月1日起适用10%的税率。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3,416.005,158.303,708.903,708.903,708.903,708.90
税金及附加4.808.689.5816.0914.789.27
比例0.14%0.17%0.26%0.43%0.40%0.25%

⑥营业费用的预测

2-1-219

浙能通利历年无营业费用支出,主营船舶运输,按照目前的生产经营方式,以后年度也无需相关营业费用支出。

⑦管理费用的预测浙能通利的管理费用主要是其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技

术支持服务费、船舶委托管理费等。企业管理部门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船舶委托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均在管理费用中进行预测。管理费用各项目的预测原则如下:

A、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根据历史费用情况,预计未来费用水平进行测算;

B、船舶委托管理费:根据浙能通利与宁波海运签订的《船舶委托管理合同》,由宁波海运负责对船舶的管理,管理费按照包干形式每年每艘76万元人民币,故未来按照目前新合同价进行预测。管理费用预测结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船舶委托管理费71.70104.6076.1078.4080.8080.80
聘请中介机构费10.0010.0010.0010.0010.0010.00
其他费用11.9212.2712.6713.0713.1412.87
管理费用合计93.62126.8798.77101.47103.94103.67

⑧有息负债的净增加额及财务费用的预测财务费用主要为筹集未来购船所需的资金而产生的费用。经评估人员分析及与企业

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根据企业制定的购船计划以及未来的借款还款计划,预测每年的利息支出。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期
有息负债净增加额1,200.00-1,000.00-200.00---
借入-1,200.00----
偿还--1,000.00200.00---
年利率-4.90%4.90%4.90%---

2-1-220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期
财务费用合计-29.4058.809.80---

⑨折旧与摊销的预测浙能通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计入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每年的各类固定资产

原值以及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对明确的预测期内(2022年以前)的折旧预测按固定资产原值逐年预测,对未来永久性折旧,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化处理。无形资产摊销为软件的剩余年份摊销。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折旧与摊销预测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制造费用782.60961.96599.52599.52599.52461.99
管理费用1.221.171.171.170.840.17
折旧与摊销合计783.82963.13600.69600.69600.36462.15

⑩资本性支出预测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和投资支出。由于现有船舶将在2019年达到到期强制处置时间,浙能通利运力需要更新,根据

计划将在2019年采购一艘载重吨4万吨左右的散货船,之外,船舶使用年限满后,存在废钢船处置价值,本次预测按照其废钢船处置价值,资本性支出主要根据新购置船舶市场价格采购价扣减废钢船处置净收入进行测算。

更新性支出是指在考虑企业永续经营的前提下,为保持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能力所需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假设按不同类别固定资产在经济寿命年限内均匀发生,综合考虑各项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以及实际使用状况测算,更新支出的价值以成本法评估的各项资产原值为依据,其中经济寿命年限根据设备的技术更新周期以及物理使用寿命来综合考虑确定,对明确的预测期内(2022年以前)需更新的固定资产以其评估原值为更新支出金额逐年预测,对未来永久周期性更新支出,以同本次收益法中采用的折现率作年金化处理,船舶使用年限满后,存在废钢船处置收入,本次资本性支

2-1-221

出主要根据购置船舶市场价格扣减废钢船处置收入进行测算,预测期内的资本性支出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电子设备0.92----0.23
运输设备-----243.69
更新支出小计0.92----243.91
追加投资小计-5,644.30----
资本性支出合计0.925,644.30---243.91

?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随着浙能通利生产规模的变化,浙能通利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的周转和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的变动上以及其他额外资金的流动。浙能通利前三年及基准日相应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2016年评估基准日前三年平均
营业收入8,598.7110,413.976,537.098,516.59
营业成本5,637.316,849.725,942.206,143.08
营运资金/营业收入1.88%10.38%11.29%7.85%
应收款类/营业收入17.00%17.62%29.51%21.38%
预付款项/营业成本0.79%0.17%0.04%0.33%
存货/营业成本4.62%2.55%1.83%3.00%
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0.20%0.07%
应付款类/营业成本21.08%17.53%20.96%19.86%
预收款项/营业收入0.37%0.76%0.38%
其他应付款/营业成本4.52%2.37%1.41%2.77%

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主要为关联方的经营性往来;应交税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因周转快,拖欠时间较短,且金额相对较小,本次评估预测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所以计算营运资金的增加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货币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几个因素。

2-1-222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通常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通过对浙能通利近几年各期各种营运资金周转期、现金持有量与付现成本情况进行的分析,并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沟通,确定最低付现成本费用。

对于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的占用则根据对浙能通利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审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经综合分析剔除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后,确定以2015年-2017年的平均指标比率关系为基础并加以分析其变化趋势,来计算浙能通利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预测期内的营运资金变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评估基准日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货币资金466.5250.1761.8038.2345.7546.8846.88
应收款类1,636.60751.521,134.83815.96815.96815.96815.96
预付款项4.638.8812.939.439.669.929.92
存货134.2380.68117.5385.6987.8690.1690.16
其他应收款25.562.393.612.602.602.602.60
流动资产合计2,267.53893.631,330.70951.89961.83965.51965.51
应付款类1,382.19534.11778.04567.24581.62596.84596.84
预收款项22.15------
其他应付款124.9574.50108.5279.1281.1283.2483.24
流动负债合计1,529.28608.61886.55646.36662.75680.08680.08
营运资金738.25285.02444.14305.53299.08285.43285.43
营运资金的变动-342.49-453.22159.12-138.61-6.45-13.66-

?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浙能通利的营业外收支主要为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处置损益、新增运力补助、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根据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帮扶航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舟普政发[2013]44号)、《关于明确帮扶航运业平稳有序发展若干财政奖励政策的通知》(舟普财企[2013]258号)和区政府抄告单(舟普办第[2017]2号)文件,明确帮扶航运业平稳有序发展,对航运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一定比例予以返还,舟山市由于

2-1-223

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港口条件,航运业成为了舟山的支柱产业,故历年对航运业的政策扶植相对较为稳定,预计相关政策在未来几年内不会取消或发生重大变化。上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实际的补贴金额由当地政府结合企业当年的税收贡献及财政资金实力作相应的调整,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本次评估在预测期限内预测,根据浙能通利未来增值税和所得税乘返还比例进行预测此项收益,其中2018年按照实际已经收到的金额确认。

单位:万元

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财政补贴200.0012.0070.2051.5065.70
营业外收入合计200.0012.0070.2051.5065.70

?所得税的预测

对浙能通利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所得税税率实际需缴纳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基准日前已预缴所得税根据上述预测的利润情况并结合每年的所得税税率,以后各年度的所得税支出如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息税前利润总额828.181,087.74755.73704.42650.66728.27
应纳税所得额828.181,087.74755.73704.42650.66728.27
基准日账面预缴金额120.36-----
所得税费用86.68271.93188.93176.10162.66182.07

?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

根据前述的浙能通利收入、成本、费用、净营运资金增减等的预测,可以得出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具体计算公式为:

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可抵扣进项税流入-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付息债务的净增加额

2-1-224

股东权益现金流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3,416.005,158.303,708.903,708.903,708.903,708.90
减:主营业务成本2,689.403,917.612,856.222,928.623,005.222,867.69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4.808.689.5816.0914.789.27
减:营业费用------
减:财务费用-29.4058.809.80--
减:管理费用93.62126.8798.77101.47103.94103.67
加: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628.181,075.74685.53652.92584.96728.27
加:营业外收入200.0012.0070.2051.5065.70-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828.181,087.74755.73704.42650.66728.27
减:所得税费用86.68271.93188.93176.10162.66182.07
四、净利润741.50815.80566.80528.31487.99546.20
加:折旧与摊销783.82963.13600.69600.69600.36462.15
加:可抵扣进项税流入43.06-----
加:有息负债的净增加额-1,200.00-1,000.00-200.00--
减:资本性支出(资本金追加)-5,644.30----
减:资本性支出(更新)0.92----243.91
减:营运资金增加-453.22159.12-138.61-6.45-13.66-
五、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2,020.69-2,824.49306.10935.451,102.01764.45

?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计算模型本次评估,收益折现率采用权益资本成本。为了确定权益资本成本,我们采用资本

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为:

K

e

=R

f

+Beta×MRP+R

c

=R

f

+Beta×(R

m

-R

f

)+R

c

式中:

——权益资本成本;

2-1-225

——目前的无风险报酬率;

f

R

m

R

——市场回报率;

m

R

beta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MRP——市场超额收益;

betac

R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A、权益资本成本计算(A)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

以忽略不计。截至评估基准日,国债市场上长期(超过5年)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3.96%,故以3.96%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B)资本结构及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Beta通过“同花顺ifind情报终端”查询,获取沪、深两地与被评估单位同行业且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后,通过公式

c

R

??

ul

DT

E

??

???????

????

(公式中,

??

ul

DT

E

??

???????

????

T

为所得税税率,

Tl?

为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Beta系数,

u

?

DE

为资本结构)对各项beta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Beta系数,具体计算见下表。

DE

序号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D(亿元)E(亿元)Beta (不剔除)资本结构(D/E)TBeta (剔除)
1600026.SH中远海能282.10230.901.2696122.18%25%0.6625
2600428.SH中远海特76.36115.311.533866.22%25%1.0248
3600798.SH宁波海运25.8051.950.910349.67%25%0.6632
4601872.SH招商轮船177.41227.571.218277.96%25%0.7687
5601919.SH中远海控629.89656.701.444795.92%25%0.8402
平均238.31256.491.275392.92%0.7919

2-1-226

通过公式

,计算目标资本结构(D/E=0)下带财务杠杆系数的Beta系数。

浙能通利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故:浙能通利Beta系数如下表所示:

??

'

11/

lu

tDE????????

??

项目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无财务杠杆BETA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0.7919
目标资本结构-14.81%2.47%---
所得税税率25%25%25%25%25%25%
β系数0.79190.87990.80660.79190.79190.7919

(C)计算市场的风险溢价证券交易指数是用来反映股市股票交易的综合指标,我们分别选用上证综指和深证

成指为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投资收益的指标,为了计算股市投资回报率,我们收集了1991年到评估基准日年上述两证交所的年度指数,分别计算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的年收益率。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序号年份深证成指上证综指
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
11991963.57292.75
219922,309.77139.71%780.39166.57%
319932,225.38-3.65%833.806.84%
419941,271.05-42.88%647.87-22.30%
51995987.75-22.29%555.28-14.29%
619963,217.54225.74%917.0265.15%
719974,184.8430.06%1,194.1030.22%
819982,949.31-29.52%1,146.69-3.97%
919993,369.6114.25%1,366.5719.18%
1020004,752.7541.05%2,073.4851.73%
1120013,325.66-30.03%1,645.97-20.62%
1220022,795.30-15.95%1,357.65-17.52%
1320033,479.8024.49%1,497.0410.27%

2-1-227

序号年份深证成指上证综指
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年末收盘指数指数收益率
1420043,067.57-11.85%1,266.50-15.40%
1520052,863.61-6.65%1,161.06-8.33%
1620066,647.14132.12%2,675.47130.43%
17200717,700.62166.29%5,261.5696.66%
1820086,485.51-63.36%1,820.81-65.39%
19200913,699.97111.24%3,277.1479.98%
20201012,458.55-9.06%2,808.08-14.31%
2120118,918.82-28.41%2,199.42-21.68%
2220129,116.482.22%2,269.133.17%
2320138,121.79-10.91%2,115.98-6.75%
24201411,014.6235.62%3,234.6852.87%
25201512,664.8914.98%3,539.189.41%
26201610,177.14-19.64%3,103.64-12.31%
27201711,040.458.48%3,307.176.56%
算术平均数25.08%19.47%
几何平均数9.83%9.77%
深市市值(亿元)235,761.56
沪市市值(亿元)331,325.00
深市比例41.57%
沪市比例58.43%
Rm9.79%

计算得市场风险报酬率为9.79%,则市场风险溢价为5.83%。(D)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特定企业风险溢价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被评估单位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

回报。它反映了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竞争环境分析,包括外部行业因素和内部企业因素,以揭示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地位,以及具有的优势和劣势。浙能通利未来特有风险主要有:

a、企业规模较小

2-1-228

Banz(1981)和keim(1983)的各种研究持续地发现,较小的公司(根据股权资本的市场价值)比面临同样风险的较大公司赢得更高的报酬,而风险是根据市场的贝塔系数定义的。小公司补偿额的重要性和持续存在,可以被看作是资产定价模型低估了较小企业的风险的一项证据。近年来,大量的关于小企业规模溢价的缘由及持续性表明,小企业规模溢价不仅存在于美国市场,新兴市场也存在小企业规模溢价。研究表明小企业规模溢价在1955年至1984年英国大约为7%,法国为8.88%,德国为3%。在1971年至1988年期间,日本小企业规模溢价则为5.1%。同时,小企业规模溢价不仅广泛存在于资本市场,且波动性变化较大,有时候甚至持续一段时间出现大企业收益率高过小企业收益率。由于被评估单位规模较小,航线比较狭隘,可供运输的船舶数量少,运载量小,抵抗行业风险等方面不及可比上市公司。

b、三年期合同锁定价与燃油价格波动的综合风险航运业受全球经济周期影响较大,运价随全球经济形式变化而呈现波动。浙能通利

海运业主要收入为船舶运费,如果全球经济形式低迷,可能导致船舶运费水平降低、收入减少,三年期合同锁定价如同一把双刃剑,当航运市场整体走高时,外部租船成本将随之上涨,此外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企业所经营的船舶在日常运营中,消耗的燃油约占总成本的40%以上,如国际原油价格出现大幅度回升,将导致浙能通利船舶航次成本上升,进而直接影响浙能通利的盈利水平。

经综合分析,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权益资本成本

的计算

e

K

e

K

=

eK??-fmfcRBetaRRR???

故:浙能通利权益资本成本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无风险报酬率3.96%3.96%3.96%3.96%3.96%3.96%
MRP5.83%5.83%5.83%5.83%5.83%5.83%
β系数0.79190.87990.80660.79190.79190.7919
企业特定风险3%3%3%3%3%3%
11.58%12.09%11.66%11.58%11.58%11.58%

2-1-229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①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的计算股东权益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可抵扣进项税流入-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金净增加额+付息债务的净增加额

根据预测情况,权益自由现金流价值计算如下:

式中:

????

t

tt

RRP

rrr?

??

???

?

P

——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

Pr

——折现率;

rt

R

——第

tRt

年的净现金流量。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预测数据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永续期
股东权益现金流量2,020.69-2,824.49306.10935.451,102.01764.45
折现率11.58%12.09%11.66%11.58%11.58%11.58%
折现期(年)0.51.52.53.54.55.5
折现系数0.94670.84270.7590.68150.61075.2737
折现额1,912.98-2,380.19232.33637.51673.004,031.46
现值5,107.09

②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及溢余资产评估价值的计算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负债)是指与本次收益预测无直接关系、在预

测中未考虑其收益的资产(负债)。

2-1-230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及企业日常经营现金 的需要,浙能通利存在货币资金溢余3,573.90万元;同时存在应付股利594.76万元,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权益现金流价值+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

=5,107.09+0.00-594.76+3,573.90

=8,086.00万元(取整到万元)4、评估方法的选择及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浙能通利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086.00万

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浙能通利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076.17万元,两者相差2,009.83万元,差异率33.08%。差异原因主要资产基础法未考虑关联方稳定业务量及管理团队管理能力带来的价值。

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对于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未能作充分的考虑;而收益法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以及合同权益所带来的效益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的运营方式及相关资质、客户关系、管理能力等企业拥有的各项资源协的同作用对企业营运能力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因此充分考虑了影响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各项因素,其评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基于上述因素,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浙能通利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086.00万元,即浙能通利的60.00%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851.60万元。

2-1-231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拟注入资产评估的分析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1、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

方、标的公司,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

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拟注入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浙能通利60%股权)在2017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公司以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2-1-232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的相关情况

标的公司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标的公司以前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所在地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当地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标的公司的发展趋势,分析了标的公司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参考企业编制的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未来财务预测与报告期财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家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虽然均为干散货运输,但各标的公司主要经营船舶数量及实际运营路线、船舶货运量及运营航距等不同,故报告期和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存在一定差异:

1、富兴海运富兴海运主营业务为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主要以浙能集团系

统内电煤运输为主,具有长期稳定航运业务。富兴海运主要客户为浙能集团下属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

近几年富兴海运营业收入相对较为稳定,富兴海运2017年度营业规模达3.8亿元,为三家标的公司中规模最大的航运公司。富兴海运业务来源基本以承担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运输为主,根据富兴海运与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签订煤炭运输三年期合同,年均电煤运输量约为850万吨,其中2017年3艘船舶按照一年期合同市场价结算,其余主要船舶按照三年期合同固定价格结算。截至评估基准日,富兴海运在册自有船舶9艘,一艘船舶将在2018年下半年达到强制性处置年限,另外3艘船舶将在2019年达到强制性处置年限,根据2018年度富兴海运关于自有海运运力更新立项议案内容,2018年富兴海运将采购3艘船舶,2019年至2020年再陆续采购4条船舶,用于补充运力的缺失。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在富兴海运的运力水平基础上确定运输量,根据富兴海运制定的预算和新签订运输合同,约定富兴海运在2018年至2020年系统内年电煤运输量为1,150万吨,其中850万吨按照三年期固定价格结算,300万吨按照一年期市场价格结算,2018年均电煤运输量较2017年增加300万吨,2018年营业收入将呈现大

2-1-233

幅增长,主要原因系2018年运力的增长导致可承载的业务量上升。预测期将保持小幅增长态势,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01%,相比其他标的资产较高。

2、江海运输江海运输已形成以沿海专业化散货运输经营格局,江海运输目前依托于浙能集团和

海运集团的平台,具有长期稳定货源。目前四艘船舶主要以运输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为主,每年的货运量比较稳定,且江海运输在航运市场耕耘多年,在行业内拥有较好的口碑和经验。

近几年江海运输营业收入稳步上升,主要是2016年、2017年租船成本较低,江海运输大幅增加了外协船业务,其2017年度营业规模达1.1亿元,仅次于富兴海运。江海运输收入均来源于散货船的运营收入,以运输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为主,拥有4艘船舶,共计运力约9.39万吨。其中2艘运力较大船舶参与浙能集团系统内一程电煤运输;另外2艘运力较小船舶参与浙能集团系统内二程短驳电煤运输。一程电煤运输航线主要为北方港-乐电、北方港-镇海港、北方港-嘉电,二程短驳电煤运输航线主要为六横-镇海港、六横-台电、六横-龙湾港。截至评估基准日,江海运输在册自有船舶4艘,预测期内无船舶处置,其运力无重大变化。根据江海运输制定的预算和新签订运输合同,约定江海运输在2018-2020年系统内年电煤运输量约为170万吨,其中120万吨按照三年期固定价格结算,50万吨按照一年期市场价格结算,故本次预测参考历史船舶的周转效率以及江海运输的预算确定。由于预测期内船舶运力及系统内电煤运输量无明显变化,未来收入将保持平稳,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0.61%,相比其他标的资产较低。

江海运输所在地无具体的财政补贴政策,故未在本次评估预测中体现。3、浙能通利浙能通利主营业务包括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目前依托于浙能集团

的平台,具有长期稳定航运业务。目前船舶主要以运输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为主,每年的货运量保证程度较高。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营业收入波动较大,主要是唯一自有新华盛海号船舶在2013年行驶过程中发生主机磨损重大事故,一直处于维修状态,影响了其运力,2015年至

2-1-234

2017年11月前,浙能通利仅能依靠外租船维持运营,期间收入全为外租船舶业务收入,其2017年度营业规模达0.65亿元,在三家标的公司中,排名靠后。浙能通利在2017年11月购入1艘船舶,系其自有的唯一一艘船舶,主要以运输浙能集团系统内电煤为主。根据浙能通利目前的规划和预算,未来主要依靠自有船舶运输为主,2019年11月,该船舶面临强制性到期处置,未来将增加一条4万吨级的轻便型散货船,未来在无外租船舶运营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将呈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由于预测期内船舶运力无变化且未来主要依靠自有船舶运输为主,除2019年系换船的窗口期,营业收入较高外,预测期内的其他年份收入将保持相对平稳,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66%,相比富兴海运较低。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变化趋势及影响

1、政策、宏观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富兴海运、江海运输、浙能通利均属于干散货运输行业。

世界经济稳步复苏,欧美经济持续回暖,中国经济总体上保持稳步增长。随着全球经济步入复苏轨道,航运市场整体呈现复苏态势,国际贸易显著回暖,运输需求逐步增长,市场总体供求失衡局面有所改善。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干散货运输市场已经持续近10年表现低迷。随着运力供给趋于合理,近年来干散货市场持续回暖。根据预测,2019-2020年之前行业平均拆船率将高达6%,这将导致在接下来的5年里运力供应为负增长,形成行业供不应求,运价上涨的利好趋势。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以进一步增加运力进行战略布局。

2、经营许可根据获取相关经营许可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富兴海运、江

海运输、浙能通利均持续持有相关经营许可,在未来预期能够满足相关管理办法中关于许可证延期的条件下,经营许可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财政补贴标的公司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于报告期内均存在经常性的大额财政补贴或税收优

惠。根据目前标的公司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或历年航运业的政策扶持等,标的公司的财政补贴政策预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1-235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及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浙能通利与上市公司作为同在浙江地区的干散货运输企业,在交易完成后将帮助上市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在运输资源、客户资源、采购等方面与公司产生全方位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存在较好的协同效应,并有望受益于上市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与高效的融资平台实现更好地经营与发展,但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上述协同效应。

(五)定价公允性分析

1、拟注入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1)从相对估值角度对标的公司的定价公允性的分析根据拟注入资产审计报告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2018年

的业绩承诺,本次拟注入资产作价对应2017年和2018年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如下:

公司名称净利润(万元)净资产(万元)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2017年 实际数2018年 预测数2017年 实际数2018年 预测数2017年 实际数2018年 预测数2017年 实际数2018年 预测数
富兴海运(注3)11,770.6711,760.8974,384.18N/A11.7311.741.86N/A
江海运输 (注4)503.17719.646,190.10N/A12.088.440.98N/A
浙能通利663.62741.505,410.84N/A12.1810.901.49N/A
合计12,937.4613,222.0385,985.1211.7711.421.74

注1:市盈率=交易对价/相应股权比例对应的净利润注2:市净率= 交易对价/相应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注3:评估基准日后2018年5月11日富兴海运股东会通过了富兴海运2017年度利润分配决议,决

议确定分红比例为2017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金额为4,936万元,评估未考虑上述分红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在本次交易作价中已扣减上述分红影响;

注4:评估基准日后2018年5月16日江海运输股东会通过了江海运输2017年度利润分配决议,决议确定分红比例为年初未分配利润的8%,金额为240万元,评估未考虑上述分红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在本次交易作价中已扣减上述分红影响;

①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情况

2-1-236

本次收购的部分标的资产属于航运业相关资产,标的资产整体评估情况与A股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指标比较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总市值(亿元)市盈率市净率
000520.SZ长航凤凰40.6980.0612.83
002320.SZ海峡股份110.1948.373.08
600026.SH中远海能213.7013.970.76
600428.SH中远海特120.4350.691.27
600692.SH亚通股份35.1855.064.54
600751.SH海航科技169.2221.590.95
600798.SH宁波海运51.9534.911.53
601866.SH中远海发320.6527.251.90
601872.SH招商轮船232.6537.861.21
601919.SH中远海控603.8725.981.38
603167.SH渤海轮渡55.4615.291.67
中值34.911.53
均值37.372.83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注2:市盈率=上市公司市值(2017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2017年归母净利润注3:市净率=上市公司市值(2017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净资产(2017年12月31日)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均值为37.37倍,市盈率中值为34.91倍,均高于标的资产市盈率水平;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净率均值为2.83倍,市净率中值为1.53倍,高于或接近标的资产市净率水平。基于现有的上述财务指标,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估值符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定价公允。

②可比交易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情况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属于航运业务相关资产,与近期航运类可比交易案例的估值比

较如下:

上市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市盈率市净率
招商轮船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2017/4/3010.631.09
招商轮船深圳长航滚装物流有限公司2017/4/308.851.01

2-1-237

上市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市盈率市净率
招商轮船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2017/4/30-3.711.03
平均值(剔除负值)9.741.05
中值(剔除负值)8.851.03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注2:市盈率=标的资产评估价值(2017年4月30日)/标的资产2016年归母净利润(中国能源运

输有限公司为2016年合并口径净利润)注3:市净率=标的资产评估价值(2017年4月30日)/标的资产净资产(2017年4月30日)

由上表可知,最近收购可比交易公司平均对应评估前一年市盈率为9.74倍,平均市净率为1.05,本次交易的市盈率水平和市净率水平略高于可比交易平均市盈率水平,主要是由于:

A、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浙能通利以及江海运输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

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业务,且主要采用3年期COA对协议期内的运量和运价进行约定,相比长航凤凰、招商轮船等其他航运上市企业,有效保障了标的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以富兴海运为例进行数据分析,富兴海运与上述两家航运企业2015年至2017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富兴海运36,547.5836,366.1738,047.265,455.637,599.6311,770.67
长航凤凰76,998.9771,210.1183,243.2012,310.73971.635,081.98
招商轮船615,702.55602,506.73609,534.96206,263.71225,186.4092,292.3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富兴海运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效益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行业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9.05%12.02%16.75%1.50%

2-1-238

序号项目/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行业指标
2总资产报酬率6.54%9.84%15.53%0.80%
3营业利润率16.31%22.27%32.61%3.50%

行业平均指标数据来源于同花顺ifinD(下同)

由上表可见,相比行业平均,富兴海运净资产收益率相对较高,2015年至2017年始终保持在9%以上,总资产报酬率基本保持在6%以上,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富兴海运营业利润率近三年基本在16%以上,近三年来各项盈利指标呈现上升趋势,整体盈利能力较好。

根据《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相关资产的历史业绩和未来预测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15年2016年2017年 预测2018年 预测2019年 预测
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190,981.80106,522.75100,383.2239,955.5849,335.64
深圳长航滚装物流有限公司9,168.959,273.847,542.038,456.498,771.55
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18,432.23-19,551.855,205.308,179.708,918.80

由上表可见,上述可比公司的盈利状况呈现较为明显的波动,如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深圳长航滚装物流有限公司预测年度净利润水平较历史年度反而有所下降,因此也导致按照评估报告前一年计算的市盈率倍数较低。

B、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在未来经营上,富兴海运在2017年底的运力规模约为33万吨,2018年度经过董

事会批准后的购船计划约达到17万吨,后续年份稳定期保持在约51万吨水平;2018年至2020年一程年度关联电煤运输数量将由2015年至2017年的850万吨调整为1,150.00万吨,年运输量增加300万吨,同时富兴海运与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各方约定未来运力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3年期合同的相关条款也不发生大的变化。浙能通利近几年基本全部依靠外租船经营,到2017年11月才购得一艘2.8万吨散货轮,在稳定期将保持4万吨左右的运力水平。综上所述,两个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规

2-1-239

模和盈利能力相比2017年度有一定的提升,考虑到标的公司基准日后三年内船舶运力更新变动较大,故统计了扣除政府补助后的估值和未来三年市盈率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标的公司扣除非经营性收入后估值扣非后净利润扣非后市盈率
2018年富兴海运139,283.0010,635.8913.10
浙能通利7,841.00591.5013.26
江海运输6,317.00719.648.78
合计153,441.0011,947.0312.84
2019年富兴海运139,283.0011,431.8312.18
浙能通利7,841.00806.809.72
江海运输6,317.00663.809.52
合计153,441.0012,902.4311.89
2020年富兴海运139,283.0012,909.6810.79
浙能通利7,841.00514.1515.25
江海运输6,317.00613.3610.30
合计153,441.0014,037.1910.93

从上表可知,三家标的公司随着运力的更新,未来三年的盈利水平增长较快,同时,对应的市盈率也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对应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平均市盈率倍数分别为12.84倍、11.89倍和10.93倍。与可比公司的预测市盈率水平较为接近,且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未来三年预测市盈率呈下降趋势。

公司名称2017年 预测市盈率2018年 预测市盈率2019年 预测市盈率
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11.2828.3522.96
深圳长航滚装物流有限公司10.889.709.35
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13.158.377.68
平均11.7715.4713.33

③宁波海运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情况

2-1-240

根据宁波海运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度实现每股收益0.1444元,2017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为2.75元。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4.55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的市盈率为31.51倍,市净率为1.65倍。

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的富兴海运、江海运输、浙能通利按2017年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分别为11.73倍、12.08倍和12.18倍,2017平均年市盈率水平为11.77倍,低于宁波海运的发行市盈率水平,2017年平均市净率水平为1.74倍,接近宁波海运的市净率,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净资产水平。本次交易作价符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定价公允。

(六)估值敏感性分析

1、富兴海运估值敏感性分析收益法评估中,部分重要参数对富兴海运的评估值影响如下:

变动因素-5%-1%1%5%
营业收入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4.56%-0.92%0.91%4.55%
毛利率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4.76%-0.96%0.94%4.75%
折现率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4.72%0.94%-0.92%-4.29%

2、江海运输估值敏感性分析收益法评估中,部分重要参数对江海运输的评估值影响如下:

变动因素-5%-1%1%5%
营业收入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11.98%-2.55%2.39%11.70%
毛利率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2.50%-12.76%2.56%12.76%
折现率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10.61%1.85%-2.11%-9.94%

3、浙能通利估值敏感性分析收益法评估中,部分重要参数对浙能通利的评估值影响如下:

变动因素-5%-1%1%5%
营业收入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3.68%-0.73%0.73%3.68%
毛利率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3.70%-0.75%0.75%3.70%

2-1-241

变动因素-5%-1%1%5%
折现率变动导致估值变动率0.71%3.53%-3.18%-0.68%

三、独立董事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包括《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和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2-1-242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标的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交易标的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1-243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波海运于2018年4月17日与浙能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富兴海运),就宁波海运拟通过向浙能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事项,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于2018年4月17日与海运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江海运输),就宁波海运拟通过向海运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事项,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于2018年4月17日与煤运投资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浙能通利),就宁波海运拟通过向煤运投资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事项,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018年7月27日,宁波海运与前述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资产作价

各方同意,根据万邦出具的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标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富兴海运51%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及浙能通利60%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70,404.99万元、4,679.29万元、及4,851.60万元。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定价基准日为宁波海运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4.60元/股。因宁波海运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4.55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宁波海运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发行数量

按照标的资产的交易总额中所对应的以发行股份方式所支付的对价(占本次交易总额的100%)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浙能集团发行股份数为15,473.6242万股,

2-1-244

向海运集团发行股份数为1,028.4154万股,向煤运投资发行股份数为1,066.2857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宁波海运如出现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于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并以现金方式补足。双方同意,以资产交割日所在月份前一个月最后一日作为标的资产的交割审计基准日,在交割日后90日内,由上市公司聘请交易对方认可的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将作为确认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损益之依据。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割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各方应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日并签署确定资产交割日的确认性文件,于该日起宁波海运应尽快协助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变更登记至宁波海运名下。

宁波海运与各交易对方应在资产交割日签署《标的资产交割确认书》,交易对方应当于资产交割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标的资产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宁波海运应为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登记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交易对方将其持有标的资产股权变更登记至宁波海运名下后,交易对方即履行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交付义务。

宁波海运应在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及时办理本次发行的验资工作,并在资产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将新增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所需的全部资料。交易对方应为办理前述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事宜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提交相关资料。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割及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均应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的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履行完毕,为完成资产交割和新增股份登记的相关工作,各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2-1-245

(六)财政补贴的补偿义务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富兴海运在未来五年(即2018年至2022年)将分别取得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财政补助补贴1,500.00万元、1,226.00万元、1,188.20万元、1,338.70万元、1,146.70万元;浙能通利在未来五年将分别取得财政补贴200.00万元、12.00万元、70.20万元、51.50万元、65.70万元。

交易对方浙能集团与煤运投资分别承诺,2018年至2022年期间,若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在任一会计年度内实际取得的财政补贴金额低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3.1款约定的财政补贴金额的,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其中浙能集团的补偿金额=(当年预计应取得的财 政补贴金额-当年实际取得的财政补贴金额)*51%;煤运投资的补偿金额=(当年预计应取得的财政补贴金额-当年实际取得的财政补贴金额)*60%。

(七)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且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各方相关主体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获得浙江省国资委的批准,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已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本次交易获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有权机关的审批(如适用)。

(八)锁定期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如需)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1-246

(九)违约责任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波海运于2018年7月27日与浙能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富兴海运),就宁波海运拟通过向浙能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事项,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于2018年7月27日与海运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江海运输),就宁波海运拟通过向海运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事项,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于2018年7月27日与煤运投资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浙能通利),就宁波海运拟通过向煤运投资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事项,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上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及承诺扣非净利润的确定

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富兴海运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635.8907万元、11,431.8286万元、12,909.6773万元 (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若本次交易无法在2018年度内完成,则浙能集团同意延长利润补偿期至2021年,即,整个利润补偿期间调整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其中,2021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2,920.5306万元。如果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盈利预测承诺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交易对方海运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江海运输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19.6368万元、663.7997万元、613.3597万元 (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若本次交易无法在2018年度内完成,则海运集团同意延长利润补偿期至2021年,即,整个利润补偿期间调整为2018年度、2019

2-1-247

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其中,2021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86.4997万元。如果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盈利预测承诺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交易对方煤运投资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浙能通利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91.5016万元、806.8025万元、514.1493万元 (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若本次交易无法在2018年度内完成,则煤运投资同意延长利润补偿期至2021年,即,整个利润补偿期间调整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其中,2021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89.6871万元。如果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盈利预测承诺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二)盈利预测补偿义务及实际扣非净利润的确定

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审计机构 ”)对标的公司当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扣非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该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确定实际扣非净利润与承诺扣非净利润之间的差异。若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的,各交易对方应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三)盈利预测补偿方式

各方同意,盈利预测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交易对方进行补偿时,应以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交易对方获得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若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度未能达到当期承诺扣非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应在当期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交易对方当年合计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和现金数额,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对方:

当期补偿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总额÷股份发行价格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补偿总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

量)×股份发行价格

2-1-248

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如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5.2条列示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四)整体减值测试补偿及其补偿方式

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应共同协商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公告前一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后30日内出具减值测试结果。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已补偿现金金额,则交易对方将另行补偿。交易对方进行补偿时,应以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交易对方获得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及现金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盈利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股份

发行价格-盈利补偿期内已补偿现金金额)÷股份发行价格。

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额。

(五)补偿的实施

若交易对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之约定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减值测试结果后60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方案,上市公司届时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后,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尽快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若前述股份回购事宜因未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无法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2个月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各方同意,若交易对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之约定须进一步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减值测试

2-1-249

结果后10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对方同意,若上市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5.2条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及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6.2条计算的“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交易对方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5.2条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及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6.2条计算的“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均应包括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实施时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时,若交易对方尚未履行完毕《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需向上市公司履行的股份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承诺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交易对方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六)税费及费用承担

各方同意并确认,由于签署以及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费和政府收费,由各方根据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除非《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另有约定,因准备、订立及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而发生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效力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附属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没有约定的,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进行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应相应进行修改。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被解除或被认定为无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亦应解除或失效。

2-1-250

(八)违约责任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或《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或因政府主管部门及/或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行业主管部门、上交所及登记结算公司)未能批准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则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券商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违约一方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如延期支付,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为标准计付)。

2-1-251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业务,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均遵守了国家和地方关于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受到土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方面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本次交易需要向反垄断部门申报经营者集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申请并已经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交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标的资产的定价

2-1-252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富兴海运51%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及浙能通利6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被评估企业/股权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最终使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值、增值率、本次股权转让比例和交易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评估结果增减值增值率最终选取的评估方法
ABC=B-AD=C/A
富兴海运51%股权37,935.9372,922.3534,986.4292.23%收益法
江海运输77%股权4,766.384,864.0997.712.05%收益法
浙能通利60%股权3,246.504,851.601,605.1049.44%收益法
合计45,948.8182,638.0436,689.2379.85%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项目经办人员与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现实和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本次交易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过程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2、发行股份的定价及调价机制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4月19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1-253

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为兼顾各方利益,本次交易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确定以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即4.60元/股。

2018年4月26日,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0,850,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并已于2018年5月23日实施完毕。考虑前述利润分配除权除息因素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4.55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送监管部门审批。整个交易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4、独立董事意见对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

公司、交易对方和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2-1-254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

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标的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交易标的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浙能集团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煤运投资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海运集团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被设立质押、被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此外,本次交易仅涉及股权转让事宜,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资产将成为浙能集团下属的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进而大幅提升业务规模,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

2-1-255

的提升;同时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规模、净利润水平以及每股收益都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海运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能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资产,将构建浙能集团下属的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运集团和浙能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海运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宁波海运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保持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运作。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2-1-256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运集团,持有公司35.41%的股份;浙能集团为持有海运集团51%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按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测算,海运集团将持有公司31.11% 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煤运投资将持有公司0.88%的股份;浙能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2.82%的股份并通过海运集团及煤运投资控制本公司,因此,浙能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控制权曾发生过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10月22日,浙能集团与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持股会、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众和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蒋宏生等七名自然人股东关于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能集团收购海运集团51%的股权。

2012年11月14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收购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2]47号),同意浙能集团协议收购海运集团51%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2号),浙能集团于2013年3月6日通过宁波海运公告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除海运集团之外的宁波海运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收购期限自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6日。要约收购期间,宁波海运流通股股东无人接受浙能集团发出的收购要约,浙能集团全面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2013年4月6日,浙能集团通过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51%的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65,062,2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9%,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能集团的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

自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超过60个月,因此,本公司最近60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1-257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浙能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本公司自前次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至今已超过60个月,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保持独立性

1、关于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资产,构建浙能集团下属唯一的水路货

物运输业务平台,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上市公司将对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和江海运输按控股子公司模式实施管理,按法人治理要求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和江海运输分别各自制定及实施年度预算及船舶运输生产计划。宁波海运将运用长期积累的海运专业化经营管理优势,在公司体系内设立统一的运力管理平台,通过科学调度船舶,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运输效率。公司还将根据“人船分离”的管理模式,通过组建船员管理公司实现提升船员专业化能力、降低船员管理成本等目标,促进海运主业提质增效,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

根据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的2017年度和 2018年1-5月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规模、净利润水平以及每股收益都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将增强。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独立性(1)关于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和江海运输也从事

以沿海煤炭运输为主的干散货运输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通过本次交易,

2-1-258

公司将彻底解决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方面同业竞争的情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公司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有效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任何商业机会,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避免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拥有宁波海运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2)关于关联交易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以及浙能通利从事以沿海煤炭运输为主的

干散货运输业务为主。3家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煤炭运输,燃油物资采购,船舶租赁,金融服务等。标的公司的煤炭运输服务客户主要为浙能电力下属关联燃料公司如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为关联交易最重要的部分。

首先,本次交易完成后,未增加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关联交易类型和种类,也未增加标的公司业务的关联交易类型和种类。

2-1-259

其次,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富兴海运以及浙能通利利用宁波海运专业的海运管理优势将其持有的船舶资产委托宁波海运予以管理的交易将转化为上市公司的内部交易。

同时,为实现降低关联交易占比的目标,浙能集团与上市公司已经确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和方向,具体如下: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坚持奉行提升海运主业,培育公路产业,优化投资企业,促进海陆并举,稳健持续发展。通过船舶结构调整和运力规模的扩张,不断拓展国际、国内运输市场,在巩固与战略大客户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客户以获取更多稳定货源,建设以煤炭、矿石、粮食等为主的专业化干散货运输船队,打破大宗散货单一的运输经营模式,通过努力涉足油品等货种的运输服务;打造控股经营的宁波绕城高速西段成为宁波金色环线,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专宁波海运市场品牌。

① 通过战略布局和市场开拓,在提高市场化业务占比的同时降低向关联方提供电煤运输服务的比例

近年来,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针对下属的海运板块制定了拓展市场化业务的战略目标,即在巩固现有海运业务区域性优势地位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市场化业务的发展战略。一方面,浙能集团自集团层面制订了《关于推进市场化业务激励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激励机制指导意见》”),通过完善现有的绩效考核制度,鼓励航运板块内的各公司积极开展市场化业务,以利于集团航运业务板块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浙能集团下属的主要航运公司如宁波海运、富兴海运以及江海运输分别自2015年以及2017年开始通过调整现有运力结构以及船舶资产配置等方式,逐步开展市场化业务。自2017年以来,浙能集团下属包括宁波海运以及标的公司在内的航运资产的市场化战略初见成效,关联交易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1-5月
关联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关联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关联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
宁波海运66,765.63113,157.2859.00%95,686.29158,724.0060.28%48,779.4177,445.3162.99%
富兴海运34,470.2636,811.8593.64%33,763.3538,047.2688.74%16,021.3717,879.0989.61%
浙能通利10,413.9710,413.97100.00%6,537.096,537.09100.00%2,703.212,703.21100.00%

2-1-260

江海运输9,676.319,676.31100.00%9,735.1911,049.8688.10%4,472.704,764.7893.87%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随着标的公司的优质航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体内,上市公司的运力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及下属标的资产亦将继续坚持市场化业务的发展战略目标,拟积极响应集团层面提出的市场化战略目标,持续拓展市场化业务,提升宁波海运的市场竞争地位:

a、 就上市公司宁波海运而言,其在运输业务部专门下设市场部,通过内外部公开招聘的方式广揽人才,与此同时,宁波海运将继续依据《激励机制指导意见》,通过制定年度市场化运输业务战略工作目标并实施分解、细化考核方案,从而有效拓展市场化业务,实现降低向关联方提供电煤运输服务比例的目标。

b、就标的公司而言,富兴海运自2015年下半年已经开始指定“富兴22”轮作为市场船承运玉米、钢材等大宗货源,按照当期市场价格收取运输费用。后续,富兴海运将继续基于《激励机制指导意见》,结合富兴海运自身运力的实际情况,通过购置用于开展市场化业务的船舶,加上现有已从事市场化业务的“富兴22”轮,富兴海运从事市场化业务的运力载货量将得到有效提升。在前述拓展市场化业务的商业安排妥善实施的情况下,预计富兴海运未来数年的市场化业务比例有望逐年提高,关联电煤运输服务比例有望进一步下降。

综上所述,考虑到上市公司以及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亦已逐步开展市场化业务,自2017年以来市场化业务比例逐步提高,市场化业务拓展初见成效。未来,上市公司以及标的公司将继续依据《激励机制指导意见》的相关指导内容,通过优化现有运力结构、提升运力规模以及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持续响应集团关于拓展航运市场化业务的战略发展目标,从而有效提高市场化业务的规模及占比,降低关联电煤运输服务的占比。

② 利用并购方式市场化收购优质航运标的,通过扩大市场化业务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同时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通过并购优质的航企标的,是加快公司外延式扩张,从而降低运输业务关联交易的有效途径。公司近年来持续广泛地搜集优质航运标的的信息,跟踪航运市场的动态,

2-1-261

计划在时机成熟之际开展对优质航运企业的并购重组,扩大船队规模和市场份额,通过该等外延式并购扩张提升市场化业务的规模,从而有效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③ 上市公司积极拓展非航运业务,降低总体航运业务占比,进而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目前宁波海运控股的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是宁波海运最主要的非航运业务资产,随着经济发展、车辆保有量持续增长及路网效应的进一步显现,自2015年以来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4.47%、11.39%、11.67%。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营业收入77,445.31158,724.00113,157.28104,694.93
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57,994.32117,244.3876,039.9971,406.28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17,754.1241,194.9436,888.8333,117.37
其他1,696.87284.68228.46171.28

与此同时,公司在立足于大交通的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将持续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稳步推进对非航运业务资产进行投资。目前公司已成立投资发展部,专注于非航运业务项目的考察、筛选、培育等,计划通过稳健有效的项目拓展、投资,以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最后,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已分别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将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

2-1-262

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

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此外,相关煤炭运输交易的交易对手方浙能电力,其作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订了相应的制度。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因本次交易增加原有业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新增业务未因本次交易增加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宁波海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燃油物料、船舶租赁、船舶运输等,该等交易均在宁波海运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内,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本次交易主要为切实履行浙能集团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重组浙能集团旗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将进一步巩固及增强其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领域的竞争优势。标的公司与浙能集团下属其他企业之间的船舶运输、船舶租赁、采购燃油物料等交易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转化为上市公司与浙能集团下属其它企业之间的交易,但未因本次交易增加关联交易;而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原有的船舶委托管理业务将在本次交易后转化为上市公司的内部交易;为规范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且为实现降低关联交易占比的目标,浙能集团与上市公司已经确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和方向。

(3)关于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海运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能

2-1-263

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资产,将构建浙能集团下属的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运集团和浙能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海运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宁波海运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

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浙能集团持有的富兴海运51%股权、煤运投资持有的浙能通利60%股权、海运集团持有的江海运输77%股权,上述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权属争议及其他限制。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或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1-264

四、本次交易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说明

2016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要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一会计年度发生业绩“变脸”、净利润下降50%以上(含由盈转亏),或本次重组拟置出资产超过现有资产50%的,为避免相关方通过本次重组逃避有关义务、责任,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特定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布重组草案的同时,披露上述专项核查意见。

宁波海运2017年度业绩稳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度增加了68.42%,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置出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

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相关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被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此外,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一)资金占用情况”中对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了特别说明,具体说明如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出现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况”。

2-1-265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交易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的相关规定。

2-1-266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计报字(2016)第111007号、信会计报字(2017)第ZA11049号、信会计报字(2018)ZA107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514.624.30%23,332.413.74%26,486.564.15%20,674.453.30%
应收账款15,779.712.56%13,635.922.18%10,292.441.61%2,986.060.48%
预付款项694.080.11%437.190.07%339.360.05%280.570.04%
其他应收款353.100.06%341.930.05%1,276.940.20%331.980.05%
存货3,503.390.57%2,921.190.47%2,753.430.43%2,235.740.36%
其他流动资产857.500.14%2,662.470.43%1,742.070.27%0.00%
流动资产合计47,702.407.74%43,331.116.94%42,890.806.71%26,508.804.2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932.080.48%3,025.810.48%2,818.740.44%3,068.920.49%
固定资产214,450.4834.80%221,583.3235.50%209,635.2232.82%208,522.3533.28%
在建工程95.430.02%82.630.01%17,977.142.81%15,356.752.45%
无形资产350,230.9956.83%355,163.1156.91%365,387.2357.20%373,045.7559.54%
递延所得税资产898.670.15%915.200.15%31.090.00%34.06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568,607.6492.26%580,770.0893.06%595,849.4293.29%600,027.8295.77%
资产总计616,310.04100.00%624,101.19100.00%638,740.22100.00%626,536.62100.00%

2-1-26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5月31日,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26,536.62万元、638,740.22万元、624,101.19万元和616,310.04万元。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构成,资产规模较为稳定。其中2016年末较2015年末资产总额增加12,203.60万主要系公司优化调整运力结构,持续加大境外程租运输业务,并运用品牌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导致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增加。2017年末相较2016年末资产总额下降主要系2017年公司归还借款的总额高于2016年,以及2017年新建船舶投入运营所增加的折旧费用以及公路经营权-路产摊销所致。2018年5月末相较2017年末资产总额下降主要系船舶资产折旧和公路经营权-路产摊销以及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和新船交付相关的未抵扣进项税逐渐抵扣所致。

就资产结构方面而言,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95.77%、93.29%、93.06%以及92.26%,非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符合干散货运输行业以船舶等固定资产为主要资产构成的行业特点。此外,非流动性资产占比略有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数艘自建船舶交付使用转为固定资产后当期计提折旧费用以及公路经营权-路产摊销所致。

2、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1,922.4811.66%41,929.3114.72%55,992.1017.65%60,727.6019.19%
应付账款13,979.045.11%12,867.854.52%11,439.523.61%8,761.722.77%
预收款项455.000.17%35.680.01%112.620.04%208.450.07%
应付职工薪酬2,831.591.03%2,027.160.71%1,656.970.52%1,511.890.48%
应交税费2,289.320.84%3,140.191.10%2,396.910.76%586.940.19%
应付利息2,131.630.78%409.480.14%475.340.15%444.090.14%
其他应付款3,029.551.11%4,084.391.43%3,590.051.13%4,026.671.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11,680.604.27%14,880.605.22%34,899.7511.00%31,527.019.96%

2-1-268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8,319.2024.96%79,374.6627.87%110,563.2734.86%107,794.3834.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1,233.6273.52%201,233.6270.65%206,471.8365.10%208,500.0065.89%
预计负债559.360.20%559.360.2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3,594.661.31%3,660.781.29%124.380.04%136.23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205,387.6475.04%205,453.7672.13%206,596.2165.14%208,636.2365.93%
负债合计273,706.84100.00%284,828.42100.00%317,159.48100.00%316,430.60100.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5月31日,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为316,430.60万元、317,159.48万元、284,828.42万元和273,706.84万元,与报告期内资产总额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从负债结构而言,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为主,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为主,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占比为34.07%、34.86%、27.87%和24.96%,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65.93%、65.14%、72.13%和75.04%,其中2017年末及2018年5月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较2015年及2016年低主要系公司营运状况良好,公司归还部分短期及一年内到期的贷款所致。公司的负债结构符合干散货运输行业企业的经营特点。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54.3067,483.2548,705.0147,253.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8-17,364.10-21,741.29-19,884.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47.72-52,705.83-18,866.57-32,863.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82.21-2,491.238,031.63-5,526.10

2-1-269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253.19万元、48,705.01万元、67,483.25万元以及24,354.30万元。2016年度较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51.82万元;2017年度较201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8,778.24万元。最近三年,随着运价指数的持续上涨以及上市公司持续优化、扩大运力规模,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的逐年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逐年改善。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884.78万元、-21,741.29 万元、-17,364.10万元以及-30.98万元。2016年度较2015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增加1,856.51万元,较上期略有增长,主要系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新造船进度款所致;2017年度较2016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减少4,377.19万元,主要系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新造船进度款较上期减少所致。2018年1-5月上市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低,主要系2018年1-5月暂无新造船项目而产生相应的投资支出。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上市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863.75万元、-18,866.57万元、-52,705.83 万元以及-21,147.72万元。2016 年度较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13,997.18万元,主要系2016年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2015年增加所致;2017年度较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33,839.26万元,主要系公司经营现金流良好,归还借款的总额远大于上期所致。2018年1-5月上市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与借款及偿还贷款相关。

(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计报字[2016]第111007号、信会计报字[2017]第ZA11049号、信会计报字[2018]ZA107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营业收入77,445.31158,724.00113,157.28104,694.93
营业成本57,892.53116,426.9078,748.2577,972.11
税金及附加282.74453.931,040.671,556.37

2-1-270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管理费用3,184.065,578.994,578.614,405.13
财务费用4,771.1412,673.4014,122.7818,464.58
资产减值损失28.3616.9541.31-23.44
加:投资收益-93.73213.25-243.68269.07
其他收益83.5936.31--
营业利润11,276.3423,823.4114,381.972,589.25
加:营业外收入139.2283.6188.78937.82
减:营业外支出-443.73-455.04
利润总额11,415.5623,463.2914,470.753,072.03
减:所得税3,089.472,610.842,012.86819.58
净利润8,326.0920,852.4512,457.892,252.44
减:少数股东损益1,947.155,969.383,620.8064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78.9414,883.068,837.091,60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09.0514,962.438,771.681,133.63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190.14440.08570.01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190.14440.08570.0165

1、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营业收入77,445.31158,724.00113,157.28104,694.93
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57,994.32117,244.3876,039.9971,406.28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17,754.1241,194.9436,888.8333,117.37
其他1,696.87284.68228.46171.28
营业成本57,892.53116,426.9078,748.2577,972.11
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48,915.42100,947.6163,940.4564,662.04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7,662.2615,378.2914,736.7313,274.97
其他1,314.85101.0071.0735.09
毛利率25.25%26.65%30.41%25.52%

2-1-271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15.65%13.90%15.91%9.44%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56.84%62.67%60.05%59.92%
其他22.51%64.52%68.89%79.51%

上市公司2015年至2018年5月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及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4,694.93万元、113,157.28万元、158,724.00万元和77,445.31万元,2016年度和2017年度同比增幅分别为8.08%和40.27%。其中2017年度营业收入较2016年度营业收入较明显增长的主要原因系1)上市公司利用品牌优势,不断拓展航运市场,并通过对外租赁船舶、新增运力投放,扩大了水路运输运力规模,进一步增加上市公司的运输收入;2)随着经济发展、车辆保有量持续增长及路网效应的进一步显现,2017年上市公司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较2016年同期亦有所增长。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上市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77,972.11万元、78,748.25万元、116,426.90万元以及57,892.53万元,2016年度和2017年度较上一年度的增幅分别为1.00%和47.85%。其中2017年度的营业成本较2016年度的营业成本明显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水路运输服务的营业成本上涨,具体包括: 1)2017年国际国内油价较2016年大幅上涨,导致上市公司运营过程中主要成本即燃油采购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2)上市公司通过对外租赁及新船投运方式扩大公司运力规模,亦相应增加了公司总体燃油采购成本、人力成本、船舶折旧费以及船舶租赁费用的规模;3)船舶租赁价格与航运指数波动呈正相关关系,2017年随着航运指数上涨,船舶租赁成本亦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5.52%、30.41%、 26.65%以及25.25%,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9.44%、15.91%、13.90%以及15.65%;收费公路运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59.92%、60.05%、62.67%以及56.84%。基于前述报告期内分行业的毛利率情况可见,报告期内公路运营业务毛利率相对稳定,其毛利率波动主要受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的毛利率波动影响。其中2016年毛利率较2015年上升主要系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毛利率上升所致,具体原因包括:1)2016年航运价格较上年大幅增长,且公司运力规模扩大,从而整体收入规模较2015年增长,以及2)受益于国际燃油价格

2-1-272

下降以及公司采取燃油集约化采购和利用油价地域差加油等降本措施,2016年燃料油单位消耗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从而导致公司2016年毛利率较2015年呈上升趋势。2017年公司毛利率水平略低于2016年的毛利率水平主要系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毛利率下降所致,2017年上市公司租船运输业务收入比重持续增加,但该等业务的毛利率相较于以自有船舶开展的航运业务的毛利率低,从而使公司2017年运输业务总体毛利率较2016年有所下降。

2、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金额期间 费用率金额期间 费用率金额期间 费用率金额期间 费用率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184.064.11%5,578.993.51%4,578.614.05%4,405.134.21%
财务费用4,771.146.162%12,673.407.98%14,122.7812.48%18,464.5817.64%
合计7,955.2010.27%18,252.3911.50%18,701.3916.53%22,869.7121.84%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通过投放新增运力及外租船舶的方式,提升整体运力规模,相应亦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人力成本及费用增加所导致管理费用金额略增。然而,2015年-2017年度由于管理费用的整体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由此导致管理费用率略有下降。此外,由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资金状况逐渐转好,提前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对外融资带息负债持续降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率呈明显下降趋势。

3、净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净利润8,326.0920,852.4412,457.892,25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78.9414,883.068,837.091,604.71
净利润率10.75%13.14%11.01%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率8.24%9.38%7.81%1.53%

2-1-273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252.44万元、12,457.89万元、20,852.44万元以及8,326.09万元,2016年度和2017年度同比增幅分别为453.08%和67.38%;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利润率分别为2.15%、11.01%、13.14%以及1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率分别为1.53%、7.81%、9.38%以及8.2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净利润率均呈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受益于报告期内沿海煤炭运价指数呈现震荡上行趋势,运价水平进一步上涨;同时,公司通过租赁船舶、新增运力投放,扩大了水路运输规模,进一步提升水路运输整体收入规模。

与此同时,报告期净利润率有所提升但增速略有放缓,主要系如下原因所致:

1)报告期内国内外油价整体上涨,燃油采购成本呈持续上涨趋势;2)由于上市公司持续拓展外租船舶运输业务,外租船舶运输业务收入占公司的水

路运输收入的比重持续增加,然而外租船舶成本受航运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毛利率相较于以自有船舶开展的水路运输业务毛利率低;

3)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社保基数调增以及随业务扩展其他人力成本及费用增加所致。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行业,主要经营干散货水上运输业务。(一)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及管理体制

1、行业监管机构(1)国内行业监管机构我国对航运业进行监管的主要国家部委包括交通部和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商法》规定,我国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交通部作为国务院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我国的水路运输实施统一管理。交通部对水路运输行业的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拟定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拟定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2-1-274

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水路交通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工作;实施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等。交通部下设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船级社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是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中国船级社通过制定有关船舶、集装箱等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对船舶实施检验等方式对船舶和航运业发挥作用。商务部负责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等进行监管。商务部还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实施监督。

(2)国际行业监管机构在国际上,联合国设有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等事项的专门机

构-国际海事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国际海事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各国间的航运技术合作,鼓励各国在促进海上安全、提高船舶航行效率、防止和控制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方面采取统一的标准,处理有关的法律问题等。港口国主要负责海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等。船旗国主要负责船舶登记管理,包括对船舶进行登记、发放船舶国籍证书,进行船舶抵押登记、光船租赁登记等。作为民间组织的船级社主要通过制定有关船舶、集装箱等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对船舶进行检验的方式对船舶和航运业发挥规范作用。船级社经政府授权,可代表授权国对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实施法定检验。

2、行业监管政策(1)国内监管政策① 有关经营海上运输及其相关辅助性业务的监管规定有关经营资质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是中国规范进出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条例规定,从事国际船舶运输、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等业务,必须接受交通部和有关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获得上述部门的批准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2-1-275

在中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它通航水域内从事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并须符合《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中关于经营资质条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及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须由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

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登记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贸发[2005]32 号)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 2005 年第 9 号),企业申请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不须再由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批,但需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根据该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办理备案之后,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有关船舶、航线和运费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场所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均应依照该条例规定进行登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国海事局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凡在或拟在中国登记的船舶,均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进行法定检验。船舶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将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新开或停开国际班轮运输航线,或者变更国际班轮运输船舶或班期,应当提前十五日予以公告,并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运费价格,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海上安全的监管:在海上安全经营方面,我国颁布的主要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根据该等条例规定,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定期检验;符合一定条件的船舶(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 100 人以上的客船、载重量 1,000 吨以上的油船、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

2-1-276

外国籍船舶在我国港口和沿海水域航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进出中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在港内航行、移泊以及靠离港外系泊点、装卸站等,必须由主管机关指派领航员领航。

有关防止环境污染的监管:交通部于 1983 年 12 月和 2001 年 7 月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船舶防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根据该等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所有任何国籍船舶、外国籍船舶所有人及其它个人均须遵守《船舶防污条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船舶防污条例》的规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船舶防污条例》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船舶(150 总吨或以上的油轮、400 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和载运 2,000 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必须取得相应的船舶防污文书。国际航线的船舶还必须有《油类记录簿》及 IOPP 证书。

(2)国际监管政策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主要公约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经 1978年议定

书修订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国际载重线公约》。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应受到以上国际公约的约束。根据《1958 年日内瓦公海公约》和《198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每个国家应对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进行有效的行政、技术和社会事项上的管辖和控制。船旗国负责对船舶进行注册登记管理,进行船舶检验并颁发《船籍证》。同时,全球范围内还存在许多区域性港口国监管协议,主要有巴黎备忘录、黑海备忘录、印度洋备忘录及东京备忘录等。各区域港口国监管协议的签署国的港口监管部门对于到达其港口的外国籍商船,无论其船旗国为哪一国,均有权就水上安全监管、防止船舶污染、检验船舶及海上设施进行检查。此外,《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还对船员的任职资格进行约束。

(二)干散货运输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1、行业概况一直以来,国际干散货航运在国际航运中有着重要的地位。由于干散货一般都是工

业生产的原材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基础,而国际干散货的运输主要通过海运来进行,

2-1-277

是国际贸易的派生性需求,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对干散货的需求增加,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其发展与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国际干散货航运中的货物即干散货是指不需要包装、可直接装于船舱的干货,主要是一些初级产品,如铁矿石、煤炭、粮谷、铝矾土、磷狄石、其它农产品、木材、水泥、化肥、原糖、废钢铁等,其中铁矿石、煤炭、谷物、铝矾土、和磷灰石又称五大干散货,是干散货航运中的主要货源。这些干散货一般作为工业生产的原材料:如铁矿石和煤炭是钢铁制造业的原材料;而钢铁是工业和建筑业、汽车业、商船业、机器制造业以及大多工业产品的主要原料;煤炭除了用于生产钢铁外,还是能源发电工业的主要原料;而粮谷更是人类生存之必需品;铝矾土是铝工业的原料,同时铝是重要性仅次于钢铁的现代工业原料;磷灰石是农作物生长所依赖的重要化肥原料。

在国际航运中,干散货航运一直占着非常大的份额。80 年代以前,干散货航运量占国际海运总量的 50%以上,80 年代以后,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及集装箱航运的兴起,国际干散货海运量在国际海运量中所占份额有所下降,但仍还保持在 40%左右。2011 年以来,国际干散货市场持续低位运行,市场供需的严重失衡是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

2、竞争格局干散货航运市场是一个竞争激烈环境多变的市场,各航运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

力,并提高与货主谈判的实力,纷纷采用联营的方式,来确保各自的经营利益。同时随着干散货船舶的不断大型化的趋势及大量新造船的投入,使得干散货航运市场的运力供需矛盾加深。

根据克拉克森,截至2018年5月6日,目前全球十大散货船公司运力规模总计为1,376艘、1.35亿载重吨。全球排名前十大干散货船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船东名称现有船队订单数量船队总数总载重吨 (载重吨)平均船龄(年)
1中远海运散运2891730633,923,6187.40
2Nippon Yusen Kaisha181818917,740,2138.62
3Fredriksen Group1081412215,086,3684.90
4Mitsui O.S.K. Lines1061512113,819,9028.02
5K-Line115211713,763,1537.68

2-1-278

序号船东名称现有船队订单数量船队总数总载重吨 (载重吨)平均船龄(年)
6Wisdom Marine Group104111156,110,6925.05
7China Merchants961411013,798,5765.66
8Pacific Basin Shpg10801084,290,1149.06
9Oldendorff Carriers89131029,465,4515.33
10Mitsubishi Corp824867,097,5405.19

根据上海航运交易所《关于对2017年航运企业船舶运力排名信息的公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主要航运企业经营的沿海船队规模情况如下:

序号船东名称艘数总载重吨 (万载重吨)
1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4122,107.0
2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130367.5
3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246.1
4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90174.7
5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20140.0
6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33134.1
7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124.4
8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42113.0
9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298.3
10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1288.7

注:1、运力中包含内外贸兼营船舶

3、行业市场发展情况干散货市场经历过2008年暴涨暴跌后,2009 年出现了一段时间的小阳春,但持续

时间不长。从2010年中开始,运力交付进入历史高峰期,同时金融危机进入第二个阶段,大规模刺激政策的拉动效果逐步消退,随之而来的是政府债务危机凸显、发展中国家流动性压力增加,海运需求增长动力不足,干散货市场供需严重失衡,市场进入了新一轮的大调整。下图为自1980年至今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

2-1-279

来源:Wind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干散货运输市场已经持续近10年表现低迷。随着运力供给趋于合理,近年来干散货市场持续回暖。根据预测,2019-2020年之前行业平均拆船率将高达6%,这将导致在接下来的5年里运力供应为负增长,形成行业供不应求,运价上涨的利好趋势。

(三)影响干散货运输行业发展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1)干散货运输市场运力增长有所放缓市场低迷导致船东订造活动剧减,拆船活动大增,这将抑制干散货船市场的进一步

恶化,有利于放缓过剩的运力。压载水与减排规范在今后几年陆续实施,更加节能低耗船型的集中出现也将进一步加快老旧船舶及部分高能耗船舶的淘汰,这将缓解后期干散货市场的供给压力。

(2)“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支持干散货运输市场的发展在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上,中国以其在干散货运输发展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确立

了其在世界干散货运输业中的特殊地位,被航运界成为“中国因素”。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将给干散货运输行业带来机遇。

2-1-280

2、不利因素(1)环保政策导致降低干散货市场需求中国厉行推进环保政策,导致今年以来中国煤炭进口量大幅下滑,根据中国煤炭运

销协会预测,2018年国内煤炭产量可能从2017年的35.2亿吨增长至36.2亿吨,煤炭进口将由2017年的2.71亿吨降至2.5亿吨,全年煤炭总消费量将稳定在38.2亿吨左右。煤炭作为干散货运输的第二大主要货种,其增幅的明显下降对干散货市场走势产生最直接的负面影响。

(2)新型船型打压传统船型市场在技术替代方面,淡水河使用的大型矿砂船将减少其在现货市场上对好望角型散货

船的需求。由于运输距离长,近年来巴西至中国铁矿石运输航线已经成为好望角型船市场、乃至整个干散货船市场的风向标,这一关键航线货源的减少,将打压干散货船市场的长期前景。此外,高能效船由于在燃油消耗方面具有优势,其盈亏平衡点低于传统船型,对低运价的承受能力也更强,这类船舶的日益普及将进一步对传统船型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3)国际市场冲击在国际市场冲击方面,一方面的冲击来自于国际船东:国际船东在船队结构方面,

拥有相当数量的高能效船;在融资成本方面,国际船东也得益于其融资渠道的灵活与广泛而占有优势;兼之很多国际船东以投机套利为常规经营模式,大批投机订单加剧了市场的供需失衡,不断使预期中的市场复苏流产。另一方面的冲击来自于大货主和大贸易商,基于货种的资源优势,市场控制力增强,自货自运比例进一步提高,造成市场现货有所减少。此外,巴拿马运河的拓宽也将降低一些散货船的吨海里数需求。未来,新的、效率更高的散货船船型可能应运而生,进一步减少散货船的吨海里数需求,打压传统船型的竞争力和生存空间。

(五)进入干散货运输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金障碍航运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投资回报周期长的行业。由于船舶具有造价高的特点,

航运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才能实现并保持规模优势。此外,部分高级船员的高工资、

2-1-281

部分船舶的维护和维修高成本,也提高了航运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航运企业资金需求量大,存在较高的资金障碍。

2、技术障碍国际对于航运企业的船舶技术状况、安全管理、人员资质都有一定的准入要求,且

对于航运业的技术、管理标准要求高于其他一般行业。这就要求从事航运业的企业有较为成熟的业务技术体系及一批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的技术、管理人员,上述技术条件要求对于新企业从事航运业务构成一定阻碍。

3、人员障碍船员的足额、合理配备是保障船舶安全运行、停泊和作业的重要因素。船员的素质

高低将决定船舶的运行效率和运行安全。为此,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船舶在航行期间内,必须综合考虑船舶的种类、吨位、技术状况、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航区、航程、航行时间、通航环境和船员值班、休息制度等因素来确定船员构成和数量,且数量不得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数额。目前船员劳务市场中,高级船员相对短缺,且培养周期长、成本高,因此,中短期内存在船员尤其是高级船员供不应求的局面,对于新企业从事航运业务构成较大的障碍。此外,航运经营专业人才的培养也需要时间和经验积累,进而对企业从事航运业务形成障碍。

4、客户资源障碍航运企业需要长期稳定的大客户资源作为业务量的重要支撑,从而一定程度上规避

行业系统性风险。因此,无法在短期内取得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是新企业在航运业立足的重要障碍。

(六)行业主要经营特点

干散货航运市场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总是围绕着自身稳定增长趋势呈现循环往复的起伏波动,即干散货航运市场的变化是在干散货航运市场的扩张和收缩的交替运动中实现的。每次周期中航运市场都是从高到低,又从低到高,这样周而复始。干散货航运的货物中,由于粮食、煤炭、矿石等主要由干散货船承运的商品的消费与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再加上不同的季节船舶适航能力和载重能力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性导致了不

2-1-282

同季节船舶供给量的变化。而这两因素共同造成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的季节性周期波动,季节性周期变化波动不大,周期长度约为18个月。

(七)相关行业的关联性

干散货运输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关系密切,从运输的两大主要货种铁矿石和煤炭来看,上游企业为矿山、下游企业为钢厂、电厂等。上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对干散货运输行业产生直接影响。

(八)核心竞争力分析

根据浙能集团煤炭板块“十三五”规划,截至2020年浙能集团全口径煤耗需求将达4,050万吨左右,其中一程海运量到2020年预计约为3,242万吨。依托浙能集团电煤需求及标的公司船运服务签署的COA,将有效保障标的公司的运输服务运量及运价,平抑市场波动风险,有利于保持较为稳定的业务收入及盈利能力。

此外,标的公司多年来造就了一支素质过硬、技术精良、专业配套、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员队伍。管理团队带领员工重学习、强管理、夯基础,建立了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充分发扬创新创业精神,坚持科学管理、专业化经营的科学发展道路,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成长为浙江电煤海上运输线上重要集约化经营主体。

三、标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讨论与分析

(一)富兴海运

1、财务状况分析(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1)资产的主要构成最近两年及一期各期末,富兴海运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2-1-283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8,447.4932.37%19,666.7324.41%9,779.8313.77%
应收账款11,550.7913.14%11,811.6514.66%6,678.079.40%
预付款项1,097.161.25%69.090.09%121.920.17%
其他应收款49.770.06%133.390.17%107.740.15%
存货1,230.171.40%1,037.771.29%1,041.771.47%
持有待售资产--243.610.30%-
其他流动资产105.410.12%122.130.15%-
流动资产合计42,480.7848.34%33,084.3741.07%17,729.3224.9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45,231.2251.47%47,289.4858.71%53,250.2774.95%
无形资产162.340.18%179.650.22%4.08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59.810.08%
非流动资产合计45,393.5651.66%47,469.1358.93%53,314.1675.04%
资产总计87,874.34100.00%80,553.50100.00%71,043.48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资产总额为71,043.48万元、80,553.50万元和87,874.34万元,总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24.96%、 41.07%和48.34%,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5.04%、58.93%和51.66%。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系航运企业一般以重资产方式运营,大部分资产为与航运业务开展相关的固定资产如船舶资产等。

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流动资产分别为17,729.32万元、33,084.37万元以及42,480.78万元,流动资产的构成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其中2017年末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富兴海运2017年航运收入规模略有增加及当期处置固定资产所导致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金额相应提高。2018年5月末较2017年末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货币资金的增加。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3,314.16万元、47,469.13万元以及45,393.56万元,非流动性资产构成主要为以船舶资产为主的固定资产,其中2017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降低主要系富兴海运在2017年内处置船舶资产所致;2018年5月末非流动资

2-1-284

产较2017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降低主要系计提船舶资产折旧导致船舶资产净值降低所致。

2)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8,447.4966.97%19,666.7359.44%9,779.8355.16%
应收账款11,550.7927.19%11,811.6535.70%6,678.0737.67%
预付款项1,097.162.58%69.090.21%121.920.69%
其他应收款49.770.12%133.390.40%107.740.61%
存货1,230.172.90%1,037.773.14%1,041.775.88%
持有待售资产--243.610.74%--
其他流动资产105.410.25%122.130.37%--
流动资产合计42,480.78100.00%33,084.37100.00%17,729.32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流动资产总额为17,729.32万元、33,084.37万元和42,480.78万元。富兴海运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以船舶运输所需燃油物料为主的存货,上述三项合计金额分别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约为98.71%、98.28%和97.06%。2017年12月31日较2016年12 月31 日,富兴海运流动资产增加15,355.05万元,增幅86.61%,主要系货币资金的变动所致,前述货币资金的变动主要系富兴海运2017年当期处置船舶资产取得的收入以及2016年归还借款金额较高所致。2018年5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富兴海运流动资产增加9,396.41万元,增幅为28.40%,主要系货币资金的变动所致,前述货币资金变动主要系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开展水路货物运输业务以及处置船舶资产取得的收入所致。

①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592.330.79
银行存款28,446.9019,664.409,779.04

2-1-285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合计28,447.4919,666.739,779.83

富兴海运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截至2016年12月31、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779.83万元、19,666.73万元和28,447.4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55.16%、59.44%和66.97%。

2017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9,886.90万元,增幅为101.09%,主要系1)富兴海运2017年开展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及当期处置船舶资产取得的收入使货币资金有所增加;2)2016年富兴海运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远高于其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导致2016年的银行存款整体基数较低。由此,2017年货币金额相较2016年的货币金额呈上升趋势。

此外,2018年5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8,780.76万元,主要系富兴海运于2018年1-5月开展水路货物运输服务以及处置船舶资产取得的收入所致。

②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608.8311,871.016,711.63
坏账准备58.0459.3633.5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1,550.7911,811.656,678.07
应收账款/资产总额13.14%14.66%9.40%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26.92%31.04%18.36%

注1:上述2018年5月31日的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经简单年化

上述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账龄分析法,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并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此外,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均为1年以内。

2-1-286

单位:万元

类别2018年5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608.8310058.040.511,550.79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11,608.8310058.040.511,550.79
合计11,608.8310058.040.511,550.79

单位:万元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871.0110059.360.511,811.65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11,871.0110059.360.511,811.65
合计11,871.0110059.360.511,811.65

单位:万元

类别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711.6310033.560.56,678.07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6,711.6310033.560.56,678.07
合计6,711.6310033.560.56,678.0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6,678.07万元、11,811.65万元和11,550.79万元,占报告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7.67%、35.70%及27.19%。其中2017年末金额较2016年末增加5,133.58万,增幅为76.87%,主要系一方面富兴海运的主要客户从事煤炭贸易业务,由于2017年国内煤炭产业去产能超进度,叠加安全、环保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电煤供应持续偏紧,电煤价格持续高位。在2017年电煤价格持续高位的市场环境下,富兴海运的主要客户日

2-1-287

常现金周转面临较大的压力,导致该等客户结算运输款项的周期较以前年度有所延长。另一方面,考虑到富兴海运通过长期COA模式与其主要客户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历史上富兴海运主要客户并未出现恶意拖欠款项的情况,由此富兴海运通常向该等客户提供较长的信用周期。此外,截至2018年5月31日,2017年末的应收账款已大部分结算完毕。

③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预付账款(一年以内)1,096.6769.09121.92
预付账款(一年以上)0.48--
合计1,097.1669.09121.9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21.92万元、69.09万元和1,097.16万元,占报告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69%、0.21%及2.58%。报告期内,预付账款主要为购买船舶的预付款项、富兴海运购买的保期尚未结束的船舶保险以及购买的船用燃油加油充值尚未使用完毕所致。其中,2018年5月末预付账款较高主要系预付购买船舶的定金。

④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油处置70.0652.26%38.3833.14%
备用金44.2088.36%64.0047.74%77.4266.86%
社保等代垫款5.8111.62%----
小计50.02100.00%134.06100.00%115.80100.00%
金额计提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减:坏账准备0.250.50%0.670.50%8.066.96%
合计49.77133.39107.74

2-1-28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分别为107.74万元、133.39万元以及49.77万元,占报告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61%、0.40%及0.12%。富兴海运其他应收款项主要为租赁船舶所产生应收承租方的油料款、处置船舶资产所产生的应收受让方的油料款项,以及报告期内船舶日常经营所需的备用金。

此外,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账龄分析法,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并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8年5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0.021000.250.549.77
其中:账龄组合50.021000.250.549.77
合计50.021000.250.549.77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34.061000.670.5133.39
其中:账龄组合134.061000.670.5133.39
合计134.061000.670.5133.39
类别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5.801008.066.96107.74
其中:账龄组合115.801008.066.96107.74
合计115.801008.066.96107.74

2-1-289

⑤存货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存货1,230.171,037.771,041.77
合计1,230.171,037.771,041.7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存货金额分别为1,041.77万元、1,037.77万元和1,230.1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88%、3.14%及2.90%。富兴海运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包括船用柴油及燃料油等。

⑥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持有待售资产-243.61-
合计-243.6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持有代售资产金额分别为0元、243.61万元以及0元。2017年富兴海运持有待售资产主要为“富兴9”及存放于“富兴9”的库存油,占2017年年末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为0.74%。

富兴海运于2017年12月29日在浙江船舶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富兴9”。2017年12月29日王进章以2,210.00万元,竞拍取得“富兴9”,并于2018年1月6日完成交割手续。

⑦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资产105.41122.13-
合计105.41122.13-

2-1-29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0元、122.13万元以及105.41万元。2017年末以及2018年5月末,富兴海运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构成为尚未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37%以及0.25%。

3)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45,231.2299.64%47,289.4899.62%53,250.2799.88%
无形资产162.340.36%179.650.38%4.08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59.810.11%
非流动资产合计45,393.56100.00%47,469.13100.00%53,314.16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53,314.16万元、47,469.13万元以及45,393.56万元,非流动性资产构成主要为以船舶资产为主的固定资产,其金额占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金额的99.88%、99.62%及99.64%,其中2017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降低5,845.03万元,主要系富兴海运在2017年内处置船舶资产以及2017年计提的船舶资产折旧费用所致;2018年5月末非流动资产较2017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降低2,075.57万元,主要系富兴海运在2018年1-5月计提的船舶资产折旧费用所致。

①固定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固

定资产金额分别为53,250.27万元、47,289.48万元以及45,231.2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9.88%、99.62%及99.64%。

富兴海运的固定资产构成主要包括以船舶资产为主的运输工具以及房屋及建筑物等,其中2017年年末固定资产较2016年年末的固定资产金额降低5,960.79万元,降幅为11.19%,主要系1)富兴海运在2017年度处置“富兴16”及“富兴7”两艘船舶,同期

2-1-291

由于“富兴9”已经达到报废条件,其账务处理已将“富兴9”从“固定资产”科目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以及2)富兴海运报告期内按照直线法对其所持有的船舶资产计提折旧费用所致。

此外,2018年5月末固定资产较2017年年末的固定资产金额降低2,058.26万元,主要系富兴海运在2018年1-5月计提的船舶资产折旧费用所致。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如下所示: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3003.33
通用设备直线法4-50-519.00-25.00
船舶工具直线法10-254-53.80-9.60
运输工具直线法60-515.83-16.67

截至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4,188.572,192.13-1,996.4447.66%
运输工具130,354.9587,166.47-43,188.4933.13%(注)
电子设备287.41241.11-46.3016.11%
固定资产合计134,830.9389,599.71-45,231.2233.55%

注:富兴海运固定资产主要为航运使用的船只,部分船只系于市场二手购入,二手船舶因在购入之时存在已使用数年的情况,二手船舶的账面原值以其购入时的成本确认,账面净值为扣除按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所计提的折旧费用,因此其账面净值/账面原值与该等船舶实际成新情况可能存在不一致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不存在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②无形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无

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08万元、179.65万元和162.3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1%、0.38%和0.36%。其中2017年富兴海运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较2016年无形资产余额增加175.57万元,主要系2017年12月购入的ERP系统以及安健环管理平台;

2-1-292

2018年5月末富兴海运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较2017年无形资产余额降低17.31万元,主要系富兴海运计提系统软件等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截至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软件217.2254.88162.34
无形资产合计217.2254.88162.34

③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其

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59.81万元、0元以及0元。其中2016年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软件开发相关的支出,该等软件开发相关支出已在2017年重分类至无形资产。

(2)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偿债能力情况1)负债的主要构成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负债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4,861.8840.18%4,088.2166.27%2,431.5150.11%
预收款项30.000.25%30.000.49%--
应付职工薪酬331.332.74%344.105.58%316.676.53%
应交税费1,494.4212.35%1,244.6720.18%1,801.0837.12%
应付股利4,936.0040.80%----
其他应付款445.833.68%462.347.49%302.716.24%
流动负债合计12,099.46100%6,169.32100%4,851.9610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2,099.46100%6,169.32100.00%4,851.96100.00%

2-1-29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负债总额为4,851.96万元、6,169.32万元以及12,099.46万元。其中2018年5月末负债较2017年末负债增长较高,约为5,930.14万元,主要系应付股东股利。

从负债结构而言,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的负债构成全部为流动负债,账面尚无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富兴海运于2016年内已偿还了其与浙能财务公司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借款,并且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可维持其日常经营的相关费用支出,因此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并未通过取得借款的方式获得现金。

①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4,861.884,088.212,431.51
合计4,861.884,088.212,431.5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431.51万元、4,088.21万元和4,861.88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分别为50.11%、66.27%和40.18%。该等应付账款主要为航运企业运营过程中应付的各项燃油款项、船舶修理费、港口费以及船舶租赁费等。2017年度,富兴海运应付账款较2016年度增加1,656.70万元,增幅为68.13%,主要系2017年度国际及国内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燃油消耗作为航运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较去年同期呈明显上涨趋势,与此同时,由于富兴海运2017年升级内部预算管理系统,付款审批周期暂时较长,由此导致报告期内的应付账款呈上升趋势。此外,富兴海运2017年至2018年5月期间部分船舶已达到报废条件并进行处置,导致富兴海运2018年的运力规模有所下降;为有效补充富兴海运的运力,2018年富兴海运以航次租船的方式委托其他方执行水路货物运输服务,由此导致富兴海运2018年5月末的应付账款较报告期内以前年度增加。

②预收账款

2-1-294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预收账款30.0030.00-
合计30.003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预收账款金额分别为0元、30.00万元以及30.0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分别为0%、0.49%和0.25%。前述预收账款为富兴海运根据业务合同或业务双方约定而预先收取的合同预收款。

③应付职工薪酬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应付

职工薪酬金额分别316.67万元、344.10万元和331.33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6.53%、5.58%和2.74%。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应付职工薪酬以短期薪酬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324.51326.37316.67
离职后福利6.8217.73-
合计331.33344.10316.67

④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增值税-49.4445.50
企业所得税1,447.721,074.311,651.11
城市维护建设税-3.463.19
房产税14.6617.55-
土地使用税0.060.07-
个人所得税3.1014.107.13
教育费附加-1.481.37
地方教育附加-0.990.91

2-1-295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他税费28.8983.2691.88
合计1,494.421,244.671,801.0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应交税费余额分别1,801.08万元,1,244.67万元和1,494.42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37.12%、20.18%和12.35%。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应交税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其中2017年应交税费金额较2016年应交税费金额下降556.41万元,主要系2017年应交企业所得税下降所致,由此导致2017年末应交税费金额下降。

⑤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普通股股利4,936.00--
合计4,936.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应付股利余额分别0元、0元和4,936.0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0%、0%和40.80%。其中2018年5月末的应付股利主要系根据富兴海运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股东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富兴海运股东分配现金红利4,936.00万元 。

⑥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履约保证金-29.639.38
船舶委托管理费232.17333.35267.55
社保6.065.1620.84
其他207.6094.204.94
合计445.83462.34302.71

2-1-29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302.71万元、462.34万元和445.83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6.24%、7.49%和3.68%。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船舶委托管理费。

2)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3.515.363.65
速动比率(倍)3.415.193.44
资产负债率(合并,%)13.77%7.66%6.8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0,448.2520,743.7218,736.81
利息保障倍数(倍)不适用不适用28.81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资产总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

费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由于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并无利息支出,因

此富兴海运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的利息保障倍数为不适用。

公司名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
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2.621.982.531.9139.1249.63
宁波海运0.550.390.510.3645.6449.65
招商轮船1.312.091.232.0049.0245.69
中值1.311.981.231.9145.6449.63
均值1.491.481.421.4244.5948.33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3%、7.66%以及13.77%,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其中2018年1-5月的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主要系富兴海运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股东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富兴海运股东

2-1-297

分配现金红利4,936.00万元。该等应付股利4,936.00万元导致2018年5月末的资产负债率较报告期内其他年度略有增加。

富兴海运的资产负债率相较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明显偏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的富兴海运大部分水路运输业务通过与客户签署的3年期COA开展,考虑到该等3年期COA具备锁定运量及运价的特征,由此,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收入规模相对稳定,其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可支持其日常业务开展,因此报告期内富兴海运整体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1,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与浙能财务公司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存在借款均已经在2016年陆续还清,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未通过借款扩大资本规模从而未产生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上升趋势,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次/年)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3.713.225.45
存货周转率25.2223.4124.39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注2:存货周转率=公司当年营业成本/期末存货;注3:2018年1-5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数据经简单年化。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7.654.2044.8338.34
宁波海运(注)11.6410.9939.8628.60
招商轮船6.597.1710.9810.69
中值7.657.1739.8628.60
均值8.637.4531.8925.88

注:2016及2017年度宁波海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报告期内宁波海运同时从事公路运输业务,若剔除公路运输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影响,单独计算宁波海运水路运输服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则宁波海运下属水路运输业务2016年及2017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86以及9.11,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接近。

2-1-298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45、3.22以及3.71;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6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且相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系富兴海运的主要客户相对集中,且大部分从事煤炭贸易业务,鉴于2017年电煤价格持续上涨,该等客户日常资金周转面临不同程度的压力,导致该等客户在2017年年末以及2018年5月末未能及时结算款项所致。此外,考虑到富兴海运长期通过与客户签订3年期COA向其提供水路运输服务,已与客户构建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基于历史情况表明,富兴海运的客户在报告期内并未出现恶意拖欠款项等违约事项,由此富兴海运通常向客户提供较长的信用期限,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截至2018年5月31日,富兴海运2017年末的应收款项已大部分结清。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39、23.41和25.22,存货周转率相对稳定但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长航凤凰及宁波海运。相较于销售型企业其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主要为销售结转的存货成本,航运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除以燃油为主的存货结转成本之外还包括船舶折旧费、船舶修理费及船舶租赁费用,由此存货周转率对于航运企业而言一定程度难以有效反映存货的周转效率。

报告期长航凤凰以及宁波海运存货周转率较高的具体原因如下:

1)长航凤凰报告期内的存货主要为燃油物料,然而考虑到其主要通过外租船舶开

展航运业务,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是租船成本,租船成本整体金额相较于燃油成本较高且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由此导致其存货周转率偏高;

2)报告期内宁波海运的存货主要为燃油物料,然而考虑到宁波海运合并范围内的两家子公司明州高速及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分别从事高速公路运输业务以及境外航运服务,因此若仅考虑宁波海运自身开展的国内沿海干散货运输业务的存货周转率,则该等存货周转率在2016年及2017年约为25.74以及30.99。其中,2016年宁波海运与富兴海运的存货周转率基本一致,2017年宁波海运较富兴海运同期存货周转率高主要影响来自于营业成本的变动。因宁波海运通过外租船舶补充现有运力以拓展境内外市场,然而该等外租船舶的成本通常随航运价格的波动而变化,2017年随着航运价格上涨,外租船舶的成本上升及其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明显上升,进一步推动营业成本的

2-1-299

上涨,从而导致宁波海运2017年存货周转率相较2016年明显上升,并且高于富兴海运2017年的存货周转率。

2、盈利能力分析(1)盈利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17,879.0938,047.2636,366.17
营业成本12,926.5324,290.3725,410.83
营业税金及附加147.27365.33406.72
管理费用686.712,096.742,044.55
财务费用-63.92-40.44365.52
资产减值损失-1.7318.4041.62
资产处置收益1,901.472,963.18-
营业利润6,085.7014,280.028,096.94
加:营业外收入2,350.001,500.402,077.20
减:营业外支出-23.61
利润总额8,435.7015,780.4210,150.53
减:所得税2,109.004,009.762,550.90
净利润6,326.7011,770.677,59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26.7011,770.677,599.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38.108,422.986,059.43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366.17万元、38,047.26万元以及17,879.09万元。2017年富兴海运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4.62%,营业收入相对稳定略有增长主要系富兴海运提供电煤运输服务大部分按照三年期COA锁定每年实现的电煤运输总量及相应的运价,因此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煤炭运输总量及收入相对固定,从而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对稳定。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599.63万元、11,770.67万元以及6,326.70万元。 2017年富兴海运净利润较上

2-1-300

年同比增长为54.88%,主要系富兴海运于2017年分别处置船舶“富兴7”以及“富兴16”实现的资产处置损益,以及部分船舶因折旧年限已过导致折旧成本下降所致。

(2)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7,879.09100.00%37,458.9498.45%35,065.9996.42%
其他业务收入--588.321.55%1,300.183.58%
合计17,879.09100.00%38,047.26100.00%36,366.17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主营业务收入为水路货运收入占比达96%以上,主营业务较为突出。2018年1-5月暂无其他业务收入,2016年度以及2017年度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船舶租金收入。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最近两年及一期,富兴海运的整体业务的毛利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额4,952.56100.00%13,369.7897.19%10,340.6194.39%
其他业务毛利额--387.112.81%614.735.61%
合计4,952.56100.00%13,756.89100.00%10,955.34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的主营业务占比突出,其主营业务水路货运的毛利额占比分别为94.39%、97.19%以及100.00%,呈现较为平稳的态势。

最近两年及一期,富兴海运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1-301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27.70%35.69%29.49%

最近两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毛利率 %
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16.4418.90
宁波海运26.6530.41
招商轮船23.8239.08
中值23.8230.41
均值22.3029.46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49%、35.69%以及27.70%,2017年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

1)从收入角度而言,尽管报告期内航运市场价格波动较大,2016年前三季度运价仍处于历史低位水平,自2016年末运价逐步回升。然而富兴海运向客户提供水路货物运输服务主要基于签订的3年期COA,该等3年期COA约定了固定价格及运量,由此该等运输价格在报告期内基本不受航运市场价格实时上涨或下跌波动影响,因此在报告期内富兴海运提供的运输服务的运量及单价较为稳定;

2)从成本端而言,报告期内,尽管2017年燃油采购成本较2016年有所上涨,但2017年由于富兴海运部分船舶折旧年限已过导致折旧成本下降,从而抵消了燃油价格上涨对于成本的不利影响,整体营业成本较2016年略有下降。由此,在2017年度在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略有上升,营业成本整体下降的情况下,富兴海运的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另,鉴于富兴海运在2017年下半年以及2018年年初相继处置了3艘船舶,一定程度导致富兴海运的运力规模降低。为维持原有的运力水平,富兴海运在2018年1-5月通过外租船舶开展部分业务,由此富兴海运2018年1-5月相比2017年新增了租船成本,从而导致2018年1-5月的毛利率水平较2017年有所下降。

富兴海运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

2-1-302

1)富兴海运主要通过自有船舶开展业务,其自有船舶使用年限均较长且大部分船舶已达计划使用年限并不再计提折旧。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多艘船舶达到使用年限,从而该等船舶在2017年不再继续计提折旧。由此,富兴海运2017年的船舶折旧费用相较2016年下降,一定程度抵消了燃油价格上涨对于成本的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富兴海运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相较于其他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2)长航凤凰自有船舶较少,主要通过租船开展业务,其主营业务成本受船舶租赁市场价格变动影响较大,与富兴海运通过自有船舶运营的业务模式在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方面存在差异,由此毛利率差异较大;

3)招商轮船主要从事海上原油运输以及国际干散货运输业务与富兴海运从事的沿海干散货运输在目标市场及客户方面均存在差异,由此招商轮船和富兴海运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可比性较低。

4)宁波海运存在部分公路运输业务,若仅考虑水路运输业务的毛利率水平,2016年以及2017年宁波海运的水路运输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为15.91%及13.90%。一方面,考虑到报告期内宁波海运持续扩大以外租船舶开展业务,由于该等业务受租船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毛利率水平较低且较不稳定。此外,由于宁波海运在报告期内拓展境外水路运输业务,该等境外业务的在目标市场及客户方面均与富兴海运存在差异,且该等境外水路运输业务较低毛利率水平亦进一步降低了宁波海运的毛利率水平;另一方面,由于2017年富兴海运开展煤炭运输服务的自有船舶中部分船舶折旧已计提完毕,不再产生折旧费用;但宁波海运正在运营的自有船舶仍在折旧使用年限中,仍继续计提折旧,因此富兴海运的折旧成本相对较低,从而进一步导致报告期内宁波海运的水路运输服务的毛利率较富兴海运的毛利率水平低。

(4)其他经营成果分析1)营业成本分析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2,926.53100.00%24,089.1699.17%24,725.3897.30%

2-1-303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业务成本-0.00201.210.83%685.452.70%
合计12,926.53100.00%24,290.37100.00%25,410.83100.00%

2016年度及2017年度,富兴海运的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97%以上,与营业收入结构情况相匹配。其中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船舶燃料费3,482.849,544.476,302.30
船舶物料费2.70231.28340.18
船舶润料费132.50448.25468.22
船员租金1,326.993,888.654,061.32
船舶租金4,128.84236.43-
船舶折旧费2,003.424,808.227,946.16
船舶修理费688.222,004.612,561.12
船舶保险费70.16281.10337.12
船舶港口费1,058.262,625.672,587.82
其他费用32.5820.50121.14
合计12,926.5324,089.1624,725.38

从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而言,尽管富兴海运2017年受燃油价格上涨导致燃油价格较2016年明显增加,但由于富兴海运部分船舶因折旧年限已过并且于2017年末处置船舶资产进一步降低整体船舶折旧费用及船舶修理费用。折旧费用及船舶修理费用下降一定程度抵消了燃油成本增加对于富兴海运的主营业务成本上涨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就富兴海运报告期内燃油价格及折旧费用变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 报告期内燃油价格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5年至2017年富兴海运营业收入、水路货运收入、船舶周转量以及燃料消耗情

况如下表所示:

2-1-304

年份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38,047.2636,366.1736,547.58
其中:水路货运收入(万元)37,458.9435,065.9935,134.39
水路货运收入变动6.82%-0.19%
船舶周转量(亿吨公里)155.58147.66138.91
变动5.36%6.30%
燃料消耗量(吨)33,710.4031,941.6730,239.75
变动5.54%5.63%
燃料费用(万元)9,544.476,302.308,118.14
变动51.44%-22.37%

由上表可见, 2015年至2017年富兴海运水路货运收入、船舶周转量以及燃料消耗量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5年至2017年,富兴海运船舶燃料费用分别为8,118.14万元、6,302.30万元、9,544.47万元,2016年燃料费用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燃料价格变动所致。

根据金联创发布的内贸船用油(混调180CST):中燃秦皇岛所示的混调高硫燃料油(180CST)价格数据,2015年至2017年燃油价格的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金联创

由上图可见,燃油价格在2015年-2017年间呈现V型走势,于2016年9月触及低点后价格出现回升。富兴海运2015年-2017年采购燃油综合单价分别为2,684.59元/吨、1,973.07元/吨、2,831.31元/吨,2016年综合单价较2015年下降明显,降幅达到26.50%,

2-1-305

2017年综合单价较2016年上涨增长43.50%。同期金联创每日公布的内贸船用油(混调CS180CST):中燃秦皇岛2016年平均价较2015年下降18.56%,2017年平均价较2016年增长36.56%,富兴海运报告期内燃料油综合单价变动趋势与金联创公布的均价波动基本一致。

综上,2015年至2017年,富兴海运燃料消耗情况与水路货运收入变动基本一致,燃料费用在2016年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市场燃油价格变动所致。

2、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折旧费用下降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如下所示:

富兴海运2015年-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6,547.58万元,36,366.17万元以及

38,047.26万元,其中水路货运收入分别为35,134.39万元、35,065.99万元及37,458.94万元。对应的水路货运成本分别为26,020.88万元、24,725.38万元及24,089.16万元,富兴海运2015年-2017年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航线成本
船舶燃料费9,544.476,302.308,118.14
船舶物料费231.28340.18483.45
船舶润料费448.25468.22541.25
船舶港口费2,625.672,587.822,119.88
二、固定成本---
船员租金3,888.654,061.324,200.00
船员租金(外部租船)236.43--
船舶折旧费4,808.227,946.167,946.16
船舶修理费2,004.612,561.122,191.45
船舶保险费281.10337.12307.36
车船使用税-77.1676.60
其他直接费用20.5043.9836.59
水路货运成本小计24,089.1624,725.3826,020.88
其他业务成本小计201.21685.45850.58
营业成本合计24,290.3725,410.8326,871.45
占营业收入比例63.84%69.87%73.52%

2-1-306

注: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2017年富兴海运发生的车船使用税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核算。

由上表可见,2015年-2017年,富兴海运主营的水路货运业务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主要以自有船舶开展水路运输服务,自有船舶折旧费用作为主要固定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因此折旧费用的变动对富兴海运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影响较大。富兴海运根据自有船舶使用情况及同行业水平,确定船舶资产折旧年限10-25年,残值率5%。2015-2017年富兴海运的船舶折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船舶名称建造时间强制报废时间船舶购置时间折旧年限原值(万元)2015年计提折旧(万元)2016年计提折旧(万元)2017年计提折旧(万元)
1富兴61985-8-202018-8-192003-05-0110年5,200.07---
2富兴91984-12-212017-12-202002-03-0110年5,302.12---
3富兴101986-5-282019-5-272004-06-0110年14,788.17---
4富兴111995-2-52028-2-42009-09-0110年16,092.951,528.831,528.831,525.88
5富兴121986-6-252019-6-242006-12-0110年11,000.001,045.001,045.00-
6富兴151986-11-272019-11-282006-12-0110年11,000.001,045.001,045.00-
7富兴161986-12-12019-11-302006-12-0110年11,000.001,045.001,045.00-
8富兴171995-4-12028-3-312009-11-0110年16,072.381,526.881,526.881,526.88
9富兴212011-9-22044-9-12011-09-0125年27,971.25865.85865.85865.85
10富兴222012-2-102045-2-92012-02-0125年27,685.65889.61889.61889.61
合计146,112.597,946.177,946.174,808.22

注:富兴海运按照购置时船舶状况、强制报废时间要求、预计使用年限,并参照行业折旧政策等因素确定各船舶折旧年限。

如上表列示,富兴海运2015年-2017年分别计提船舶折旧7,946.17万元、7,946.17万元和4,808.22万元,其中“富兴12”轮、“富兴15”轮和“富兴16”轮于2016年底已提足折旧,故2017年不再计提折旧,因此2017年折旧费用大幅下降至4,808.22万元。由于富兴海运注重船舶的维护保养,3艘船舶提足折旧后船况良好,仍符合交水发(2016)230号《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要求的“散货船报废船龄33年”情况下,船舶提足折旧后,船舶的技术状况满足船级社和海事管理部门的航行规范,

2-1-307

仍可继续营运。因此,在收入、运力未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下,折旧支出减少,使得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

经简单年化,2018年1-5月的主营业务成本较2017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28.79%,主要系富兴海运于2017年及2018年初分别处置了“富兴16”轮、“富兴7” 轮以及“富兴9” 轮三艘船舶,导致运力规模有所下降。由此,2018年1-5月富兴海运通过外租船舶补充运力规模,维持富兴海运的水路运输服务的正常经营,从而导致2018年1-5月相比2017年额外新增了租船成本。

2)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54.7037.14%129.9835.58%151.7437.31%
教育费附加39.0726.53%92.8425.41%108.3826.65%
房产税14.669.95%35.149.62%32.217.92%
土地使用税0.060.04%0.140.04%0.140.03%
车船使用税26.9818.32%82.6322.62%89.1221.91%
印花税11.818.02%24.616.74%25.126.18%
合计147.27100.00%365.33100.00%406.72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1月至5月,富兴海运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406.72万元、365.33万元和147.27万元;报告期内,富兴海运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略有下降主要系富兴海运2017年及2018年1-5月仍存在尚未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从而相应的以增值税为基础计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略有下降。

3)期间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富兴海运期间费用不涉及销售费用仅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

内富兴海运期间费用和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1-308

金额期间费用率金额期间费用率金额期间费用率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686.713.84%2,096.745.51%2,044.555.62%
财务费用-63.92-0.36%-40.44-0.11%365.521.01%
三费合计622.793.48%2,056.305.40%2,410.076.63%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期间费用率分别为6.63%、5.40%和3.48%,期间费用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1)2017年内以及2018年初,富兴海运处置部分船舶资产后,船舶数量减少,相应的船舶委托管理费亦相应降低,导致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下降;2)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因无利息支出,导致富兴海运财务费用相较2016年下降较为明显。

公司名称销售费用占比 %管理费用占比 %财务费用占比 %期间费用率 %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长航凤凰1.251.478.348.590.08-0.119.689.95
宁波海运0.000.003.514.057.9812.4811.5016.53
招商轮船0.000.004.213.114.173.338.386.44
中值0.000.004.214.054.173.339.689.95
均值0.420.495.365.254.085.239.8510.97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报告期内富兴海运财务费用较低所致。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的管理费用明细及其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职工薪酬248.691.39%881.832.32%708.51.95%
船舶委托管理费244.121.37%794.322.09%875.722.41%
折旧费55.980.31%169.140.44%273.980.75%
其他137.90.77%251.450.66%186.350.51%
合计686.713.84%2,096.745.51%2,044.555.62%

2-1-309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管理费用分别为2,044.55万元、2,096.74万元以及686.71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5.62%、5.51%以及3.84%,管理费用相对稳定,其中职工薪酬费用占比较高。

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利息支出-398.07
减:利息收入64.1641.0133.06
其他0.240.570.51
合计-63.92-40.44365.52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的财务费用分别为365.52万元、-40.44万元以及-63.92万元,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及利息收入。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无利息支出费用主要系富兴海运报告期内与浙能财务公司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存在借款均已经在2016年陆续还清,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并未通过借款扩大资本规模从而未产生利息支出所致,由此富兴海运2017年及2018年1-5月的财务费用较低且为负数。

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坏账损失-1.7318.4041.62
合计-1.7318.4041.62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41.62万元、18.40万元以及-1.73万元,主要为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所确认的坏账损失以及因收到款项而冲回的坏账损失费用。2017年坏账损失相较2016年坏账损失减少,主要系2016年部分已计提坏帐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在2017年已收回,从而冲减2017年坏账损失费用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

2-1-310

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资产处置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1,901.472,963.18-
合计1,901.472,963.18-

2016年度、 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的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元、2,963.18万元和1,901.47万元。其中2017年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2017年富兴海运因处置自有船舶“富兴16”以及“富兴7”确认的处置收益;2018年1-5月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2018年富兴海运处置自有船舶“富兴9”所致。

为有效调配浙能体系内的航运资产,2017年富兴海运根据万邦资产评估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17]61号)的评估价格人民币1,697万元向浙能通利转让“富兴16”。账面确认的转让收入为扣除3%销项税后的金额为人民币1,647.57万元,“富兴16”账面净值为550.00万元,扣除各项税费后实现处置收益1,088.83万元。如下我们就富兴海运运力情况以及其向浙能通利出售“富兴16”的原因及合理性予以说明:

(一)2017年富兴海运船舶租赁费用情况由于电煤需求具有季节性波动以及根据用电情况产生的临时性需求,同时考虑到

电煤运输船舶在日常电煤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检修、临时性调整,以及船只报废后未及时补充运力等情况,富兴海运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也会通过租赁方式,弥补短期的运力缺口,从而实现运力合理配置,有效提升营运效率。

2017年富兴海运主要为临时性的电煤运输需求增加所致,以程租形式租赁船舶完成一个航次,发生船舶租赁费用236.43万元。程租船舶当年完成货运周转量1.25亿吨公里,占富兴海运全年周转量的0.80%。

(二)出售“富兴16”的原因由于浙能通利拥有的“新华盛海”轮在2013年航行中发生主机磨损重大事故,影响

了生产和安全性能,因此浙能通利2014年以来主要通过外租船舶维持运营。一方面,租赁船舶运营成本受航运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尤其是2017年以来航运市场回暖,船舶

2-1-311

租赁费用大幅提升,影响了浙能通利的经营业绩;另一方面,浙能通利于2016年处置“新华盛海”轮后,因无船舶资产而存在被取消水路运输许可证的风险。

基于上述原因,在考虑市场化购买船舶流程较长、不确定性较高的情况下,浙能集团从煤运板块的整体发展出发,在确保对富兴海运运力没有大幅影响的情况下,考虑将富兴海运下属“富兴16”轮出售给浙能通利,避免了浙能通利被取消水路运输许可证的风险,同时也提升了浙能通利经营的稳定性。因此,富兴海运于2017年末以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价向浙能通利出售“富兴16”轮。

(三)目前富兴海运运力是否充足,是否存在租赁船舶情况2017年末至2018年,富兴海运“富兴7”轮、“富兴9”轮、“富兴6”轮等船舶陆续

达到报废年限,导致富兴海运2018年整体运力规模有所下降,为弥补船舶报废带来的临时运力不足,富兴海运通过租赁船舶经营货运业务。同时,富兴海运也在积极购置船舶以补充运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富兴海运2018年已经完成“浙能1”轮、“浙能2”轮和“浙能5”轮3艘船舶的购置,载重量分别为74,141吨、44,927吨和50,777吨,合计载重量16.98万吨,并于2018年8月相继投入运营。目前富兴海运的运力达到48.47万吨,能够保障相关合同的执行以及预定货运计划的顺利完成。

由于“富兴7”轮已达到报废条件,富兴海运在2017年于公开拍卖市场转让“富兴7”,并于2017年内以人民币2,155.34万元完成“富兴7”轮的转让,并确认该等船舶资产转让所得人民币1,876.49万元。

此外,富兴海运于2017年12月29日在浙江船舶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富兴9”。2017年12月29日王进章以2,210.00万元,竞拍取得“富兴9”,并于2018年1月6日完成交割手续。富兴海运最终以2,210.00万元转让“富兴9”轮,该等转让价款扣除本次交易发生的税费成本(主要为增值税及交易佣金及费用),确认处置“富兴9”的所得为1,901.47万元。

6)营业外收入及支出富兴海运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2-1-312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外收入2,350.001,500.402,077.20
营业外支出--23.61

最近两年及一期,富兴海运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077.20万元、1,500.40万元以及2,35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的地方政府补助。报告期内以政府补助为主的营业外收入存在一定的变动主要系当地政府结合企业当年的税收贡献及财政资金实力对于政府补助金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富兴海运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3.61万元、0元以及0元,其中2016年发生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富兴海运已停止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5)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最近两年及一期,富兴海运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01.472,963.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350.001,500.001,866.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40187.59
所得税影响额1,062.871,115.89513.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总计3,188.603,347.681,540.19
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50.40%28.44%20.27%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主要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以及船舶资产处置损益。富兴海运报告期内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分别为1,866.00万元、1,500.00万元以及2,350.00万元。此外,报告期内,富兴海运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损益金额呈现一定幅度波动,主要系2017年富兴海运对其所持船舶资产“富兴7”以及“富兴16”进行处置以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完成其对“富兴9”处置而实现的收益。

2-1-313

3、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75.1937,069.6538,589.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98.811,677.751,899.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674.0138,747.4040,488.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448.4620,319.9518,835.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2.47847.42638.97
支付的各项税费2,919.576,905.104,104.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4.97969.651,207.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05.4629,042.1224,786.14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6,668.549,705.2815,702.67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富兴海运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702.67万元、9,705.28万元以及6,668.54万元。富兴海运2017年度较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5,997.39万元,主要系1)2017年度因国际国内燃油价格上涨,燃油采购价格较2016年上涨,相应的燃油采购的现金支出较高;以及2)2017年末部分应收账款未及时结算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 1月-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113.553,909.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13.553,909.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33150.0163.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150.0163.40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112.223,759.62-63.40

2-1-314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1-5月,富兴海运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40万元、3,759.62万元和2,112.22万元。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2016年增加,主要系富兴海运于2017年度处置“富兴16”和“富兴7”船舶,以及2018年初处置 “富兴9”所取得的现金流入。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6,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578.003,105.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78.0029,105.71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578.00-23,105.71

2016年度及2017年度,富兴海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105.71万元、-3,578.00万元及0元。其中,2018年1-5月富兴海运并未因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度较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19,527.71万元,主要系1)富兴海运于2016年度向关联方浙能财务公司及第三方银行偿还借款所致;以及2)2017年内富兴海运并未通过举借款项扩大资本规模。

(二)江海运输

1、财务状况分析(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1)资产的主要构成最近两年及一期各期末,江海运输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1-315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20.001.60%1,550.585.72%1,309.514.79%
应收账款2,167.438.24%1,340.474.95%478.731.75%
预付款项72.230.27%----
其他应收款26.500.10%46.530.17%68.560.25%
存货256.760.98%313.691.16%279.611.02%
其他流动资产123.900.47%32.720.12%4.200.02%
流动资产合计3,066.8311.66%3,283.9812.12%2,140.617.8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21,611.6082.19%22,074.4581.46%23,182.1784.85%
在建工程----10.270.04%
无形资产6.690.03%7.810.03%10.490.04%
长期待摊费用214.940.82%239.930.89%299.911.10%
其他非流动资产1,396.025.31%1491.045.50%1,678.996.15%
非流动资产合计23,229.2688.34%23,813.2387.88%25,181.8292.17%
资产总计26,296.08100.00%27,097.21100.00%27,322.43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资产总额为27,322.43万元、27,097.21万元和26,296.08万元,总体保持稳定趋势。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83%、12.12%和11.66%,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92.17%、87.88%和88.34%。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系航运企业一般以重资产方式运营,大部分资产为与航运业务开展相关的固定资产如船舶资产等。

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流动资产分别为2,140.60万元、3,283.98万元和3,066.83万元,流动资产的构成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其中2018年5月末及2017年末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的增加。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181.82万元、23,813.23万元和23,229.26万元,非流动性资产构成主要为以船舶资产为主的固定资产,其中2018年5月末及2017

2-1-316

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降低,主要系江海运输2017年计提船舶资产当期折旧费用而导致固定资产金额下降所致。

2)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20.0013.70%1,550.5847.22%1,309.5161.17%
应收账款2,167.4370.67%1,340.4740.82%478.7322.36%
预付款项72.232.36%----
其他应收款26.500.86%46.531.42%68.563.20%
存货256.768.37%313.699.55%279.6113.06%
其他流动资产123.904.04%32.721.00%4.200.20%
流动资产合计3,066.83100.00%3,283.98100.00%2,140.61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流动资产总额为2,140.61万元、3,283.98万元和3,066.83万元。江海运输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以船舶运输所需燃油物料为主的存货,上述三项合计金额分别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6.60%、97.59%和92.74%。2017年江海运输流动资产较2016年增加1,143.37万元,增幅53.41%,主要系应收账款变动及货币资金变动所致。其中应收账款变动主要系1)江海运输2017年较2016年的收入规模略有增加;以及2)2017年末江海运输未能及时结算应收账款所致;2017年江海运输货币资金较2016年上升主要系1)江海运输2017年当期通过借款取得相应的现金,相应增加了2017年的货币资金;2)江海运输已于2016年付清了“明州35”全部融资租赁款项,江海运输2017年无需支付“明州35”的融资租赁款项,相应减少2017年货币资金的支出。

此外,2018年5月末江海运输流动资产较2017年略有减少,减少金额为217.15万元,降幅为6.61%。

①货币资金

2-1-317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320.44
银行存款420.001,550.251,309.07
合计420.001,550.581,309.51

江海运输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309.51万元、1,550.58万元和420.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61.17%、47.22%和13.70%。2017年货币资金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241.06万元,增幅为18.41%,主要系1)江海运输2017年当期通过借款取得相应的现金,相应增加了2017年的货币资金;2)江海运输已于2016年付清了“明州35”全部融资租赁款项,江海运输2017年无需支付“明州35”的融资租赁款项,相应减少2017年货币资金的支出。

此外,2018年5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7年末下降1,130.58万元,降幅为72.91%,主要系应收账款回款率较低所致,导致提供水路运输服务所收到的现金较少。

②应收账款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178.321,347.20481.13
坏账准备10.896.742.41
应收账款价值2,167.431,340.47478.73
应收账款/资产总额8.24%4.95%1.75%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18.95%12.13%4.95%

注1:上述2018年5月31日的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经简单年化

上述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账龄分析法,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并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

2-1-318

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此外,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均为1年以内。

单位:万元

类别2018年5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78.3210010.890.52,167.43
其中:账龄分析法2,178.3210010.890.52,167.43
合计2,178.32-10.89-2,167.43

单位:万元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47.201006.740.51,340.47
其中:账龄分析法1,347.201006.740.51,340.47
合计1,347.20-6.74-1,340.47

单位:万元

类别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81.131002.410.5478.73
其中:账龄分析法481.131002.410.5478.73
合计481.13-2.41-478.7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478.73万元和1,340.47万元和2,167.43万元,占报告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36%、40.82%和70.67%。江海运输的应收账款2018年5月末的金额较2017年末增加了826.96 万元,增幅为61.69%,2017年末金额较2016年末增加861.74

2-1-319

万元,增幅为180.01%,主要系江海运输的主要客户从事煤炭贸易业务,由于2017年起国内煤炭产业去产能超进度,叠加安全、环保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电煤供应持续偏紧,电煤价格持续高位。在电煤价格持续高位的市场环境下,江海运输的主要客户日常现金周转面临较大的压力,导致该等客户结算运输款项的周期较以前年度有所延长。此外,考虑到江海运输通过长期COA模式与其主要客户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历史上江海运输的主要客户并未出现恶意拖欠款项的情况,因此江海运输在报告期内通常向该等客户提供较长的信用期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2017年末的江海运输应收账款已结算完毕。

③预付款项

账龄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72.23100----
合计72.231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0元、0元以及72.23万元,占报告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及2.36%。

④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类别2018年5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6.6394.840.130.526.50
其中:账龄分析法26.6394.840.130.526.5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55.161.45100-
合计28.08-1.58-26.50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2-1-320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6.7696.990.230.546.53
其中:账龄分析法46.7696.990.230.546.5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53.011.45100-
合计48.21-1.68-46.53
类别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10.0081.5310.001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8.9018.110.340.568.56
其中:账龄分析法68.9018.110.340.568.5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50.381.451000.00
合计380.35-311.79-68.5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分别为68.56万元、46.53万元和26.50万元,主要为江海运输预先支付的船舶备用金及预付港口费用,该等其他应收款占报告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20%、1.42%和0.86%。报告期内,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江海运输因无法收回其对天津港货运公司以及中海电信有限公司上海海岸电台的其他应收款项,该等其他应收款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于2017年核销了向浙江栖凤船业有限公司预付的船只设计费310万人民币,主要系2008年江海运输拟建造一艘2万吨位的船舶,向江栖凤船业有限公司支付了设计费、图纸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10万元,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停止造船计划。因浙江栖凤船业有限公司一直未向江海运输归还该笔款项,江海运输就浙江栖凤船业有限公司未退还该等预付款事宜于2013年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2-1-321

2014年宁波海事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江海运输的诉讼请求。江海运输针对上述预付款人民币310万元于201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根据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核销处理决议。相应的核销程序已于2017年履行完毕并完成该笔预付的船只设计费的核销。⑤存货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存货256.76313.69279.61
合计256.76313.69279.6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存货金额分别为279.61万元、313.69万元和256.6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3.06%、9.55%和8.37%。江海运输运存货均为原材料,主要存放在各艘船舶上的船用燃润油,报告期末存货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⑥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他-7.154.20
待抵扣进项税86.18--
预缴税金37.7225.57-
合计123.9032.724.2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持有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20万元、32.72万元和123.90万元,该等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的进项税、预缴税金。

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1-5月,该等其他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分别为0.20%、1.00%及4.04%。

3)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

2-1-322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21,611.6093.04%22,074.4592.70%23,182.1792.06%
在建工程----10.270.04%
无形资产6.690.03%7.810.03%10.490.04%
长期待摊费用214.940.93%239.931.01%299.911.19%
其他非流动资产1,396.026.01%1491.046.26%1678.996.67%
非流动资产合计23,229.26100.00%23,813.23100.00%25,181.82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25,181.82万元、23,813.23万元和23,229.26万元,非流动性资产构成主要为以船舶资产为主的固定资产,其金额占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金额的92.06%、92.70%和93.04%,其中2017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降低1,368.59万元,2018年1-5月非流动资产较2017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降低583.97万元,主要系江海运输当期按照直线法计提船舶资产的折旧费用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下降所致。

①固定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固

定资产金额分别为23,182.17万元、22,074.45万元和21,611.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2.06%、92.70%和93.04%。江海运输的固定资产构成主要包括以船舶资产为主的运输设备以及房屋及建筑物等,其中2017年末固定资产较2016年年末的固定资产金额降低1,107.72万元,降幅为4.78%;2018年1-5月固定资产较2017年年末的固定资产金额降低462.85万元,降幅为2.10%。报告期内,固定资产金额下降主要系江海运输当期按照直线法计提船舶资产的折旧费用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如下所示: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2054.75
通用设备直线法6.54-514.62-14.77
船舶工具直线法2553.80

2-1-323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直线法6.5-104-514.62-14.77

截至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825.39382.23-443.1553.69%
运输工具32,131.4010,968.27-21,163.1365.86%(注)
电子设备23.4618.13-5.3222.69%
固定资产合计32,980.2411,368.63-21,611.6065.53%

注:江海运输固定资产主要为航运使用的船只,部分船只系于市场二手购入,二手船舶因在购入之时存在已使用数年的情况,二手船舶的账面原值以其购入时的成本确认,账面净值为账面原值扣除按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所计提的折旧费用后的金额,因此其账面净值/账面原值与该等船舶实际成新情况可能存在不一致。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不存在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②无形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无

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49万元、7.81万元和6.6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低分别为0.04%、0.03%和0.03%。江海运输的无形资产主要系2015年12月购入的浙能集团OA系统软件。

截至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软件11.765.076.69
无形资产合计11.765.076.69

③在建工程

2-1-32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10.27万元、0元和0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4%、0%以及0%。2016年确认的在建工程主要为氢氧助燃气体节能装置的前期研发费用,由于2017年江海运输决定不再继续前述氢氧助燃气体节能装置的研发,该等前期研发费用已在2017年结转至当年的营业成本。

④长期待摊费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长期

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299.91万元、239.93万元和214.9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9%、1.01%和0.93%。

该等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明州36#船舶资金安排费。该笔资金安排费形成原因主要系江海运输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租方)融资租赁明州36#船舶时,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租方)向宁波中洋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船舶建造方)支付交船款安排的资金,江海运输作为承租方需根据合同约定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租方)支付共计 561.44万元(含17%的增值税)的资金安排费,按照融资租赁期限分8年进行摊销。

⑤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其他

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678.99万元、1,491.04万元和1,396.0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7%、6.26%和6.01%。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为留抵进项税金;该等进项税金主要系融资租赁“明州36”轮所支付的融资租赁费用所产生的。

(2)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偿债能力情况1)负债的主要构成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负债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2-1-325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0,700.0053.24%11,200.0053.57%10,700.0050.01%
应付账款1,155.205.75%880.354.21%704.883.29%
预收账款23.000.11%----
应付职工薪酬204.321.02%314.451.50%181.080.85%
应交税费23.080.11%54.260.26%62.40.29%
应付利息89.510.45%14.890.07%14.220.07%
应付股利184.800.92%
其他应付款23.960.12%34.760.17%25.660.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93.006.93%1,359.016.50%1,293.496.05%
流动负债合计13,796.8768.65%13,857.7266.28%12,981.7460.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6,301.7731.35%7,049.3933.72%8,413.7639.32%
非流动负债合计6,301.7731.35%7,049.3933.72%8,413.7639.32%
负债合计20,098.64100.00%20,907.11100.00%21,395.50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负债总额为21,395.50万元、20,907.11万元和20,098.64万元,与报告期内资产总额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从负债结构而言,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负债构成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内,江海运输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68%、66.28%和68.65%,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39.32%、33.72%和31.35%。

报告期内,其负债结构变化主要系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长期应付款降低所致,该等长期应付款主要为“明州36号”融资租赁款项。报告期内,该等金额逐期下降主要系江海运输根据融资租赁还款计划归还了当期应支付的本金及融资费用从而导致融资租赁款项降低。

①短期借款

2-1-326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10,700.0011,200.0010,700.00
合计10,700.0011,200.0010,7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0,700.00万元、11,200.00万元和10,700.0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分别为50.01%、53.57%和53.24%。2017年末的短期借款较2016年年末的短期借款金额增加500万元,增幅为4.67%;2018年1-5月的短期借款较2017年年末的短期借款金额减少500万元,降幅为4.46%。

②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1,155.20880.35704.88
合计1,155.20880.35704.8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704.88万元、880.35万元和1,155.2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分别为3.29%、4.21%和5.75%。该等应付账款主要为航运企业运营过程中应付的各项燃油款项和港口费等。2018年1-5月,江海运输应付账款较2017年度增加274.85万元,增幅为31.22%;2017年度,江海运输应付账款较2016年度增加175.47万元,增幅为24.89%,主要系2017年起国际及国内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燃油消耗作为航运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呈明显上涨趋势;与此同时,租船成本的上涨一定程度亦导致应付账款金额上升。此外,由于江海运输2017年升级内部预算管理系统,导致付款审批周期暂时较长,由此2018年5月末以及2017年年末的应付账款较2016年年末相比有所上升。

③应付职工薪酬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应付

职工薪酬金额分别181.08万元、314.45万元和204.32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0.85%、1.50%和1.02%。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应付职工薪酬以短期薪酬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2-1-327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184.97301.50169.41
离职后福利19.3512.9611.67
合计204.32314.45181.08

④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增值税22.581.07
企业所得税-24.56
城市维护建设税1.580.08
房产税3.47-
土地使用税0.22-
个人所得税22.4016.0917.65
教育费附加1.130.05
印花税0.570.59-
车船使用税8.6118.99
其他0.11--
合计23.0854.2662.4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应交税费余额分别62.40万元、54.26万元和23.08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0.29%、0.26%和0.11%。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应交税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⑤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89.5114.8914.22
合计89.5114.8914.22

2-1-32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应付利息为短期借款的应付利息,金额分别为14.22万元、14.89万元和89.51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较小分别为0.07%、0.07%和0.45%。

⑥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付-海运集团股利184.80--
合计184.80--

江海运输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基数约8%,约合人民币240.00万元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截至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应付股利主要为应付股东海运集团(持有江海运输77%的股份)的股利人民币184.80万元。

⑦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职工社保23.9634.7625.65
其他--0.01
合计23.9634.7625.6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25.66万元、34.76万元和23.96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较小分别为0.12%、0.17%和0.12%。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职工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⑧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329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393.001,359.011,293.49
合计1,393.001,359.011,293.4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1,293.49万元、1,359.01万元和1,393.0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6.05%、6.50%和6.93%。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主要系报告期内下一年度应付“明州36”融资租赁款项应付本金部分。2017年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6年增加65.52万,增幅为5.07%,主要系根据融资租赁还款计划,每期归还的融资租赁款项本金部分逐年增加所致;2018年5月末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7年增加33.99万元,增幅为2.50%,由于融资租赁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因此截至2018年5月末该等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包括了自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5月31日跨越5季度的款项,因此相比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6年12月31日金额较高。

⑨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中:明州36号融资租赁款6,301.777,049.398,413.76
合计6,301.777,049.398,413.7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8,413.76万元、7,049.39万元和6,301.77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39.32%、33.72%和31.35%,为应付“明州36”融资租赁款。2017年末的长期应付款较2016年年末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下降1,364.37万元,降幅为16.22%;2018年1-5月的长期应付款较2017年年末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下降747.62万元,降幅为10.61%,主要系各期按照还款计划归还当期应付的“明州36”的融资租赁款项(包括本金及融资费用)进一步降低该等融资租赁款项。就融资租赁船舶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融资租赁船舶相关情况

2-1-330

江海运输拥有4艘船舶,其中“明州65”轮、“明州66”轮、“明州35”轮船舶为购置取得,“明州36”轮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

根据江海运输2011年9月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江海运输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散货船一艘,以交船日为起租日,租赁期限8年,租金按季支付。租金由名义本金与租赁利息构成,名义本金人民币151,258,867.11元,租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调整时,出租人有权对租赁利率作出相应调整。江海运输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按《船舶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江海运输将以1元的价格留购船舶。租金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日期租金其中:本金其中:租赁利息
2013年11月5,014,068.362,488,436.362,525,632.00
2014年3月5,014,068.362,529,784.222,484,284.14
2014年5月5,014,068.362,571,819.112,442,249.25
2014年8月5,014,068.362,614,552.462,399,515.90
2014年11月5,014,068.362,657,995.862,356,072.50
2015年3月5,014,068.362,702,161.122,311,907.24
2015年5月4,912,704.112,645,695.982,267,008.13
2015年8月4,850,564.922,629,201.942,221,362.98
2015年11月4,729,009.682,554,050.302,174,959.38
2016年3月4,610,287.963,021,051.771,589,236.19
2016年5月4,610,287.963,058,600.421,551,687.54
2016年8月4,610,287.963,096,615.761,513,672.20
2016年11月4,610,287.963,135,103.601,475,184.36
2017年3月4,610,287.963,174,069.801,436,218.16
2017年5月4,610,287.963,213,520.321,396,767.64
2017年8月4,610,287.963,253,461.161,356,826.80
2017年11月4,610,287.963,293,898.431,316,389.53
2018年3月4,610,287.963,334,838.291,275,449.67
2018年5月4,610,287.963,376,287.001,234,000.96
2018年8月4,610,287.963,418,250.871,192,037.09
2018年11月4,610,287.963,460,736.311,149,551.65

2-1-331

日期租金其中:本金其中:租赁利息
2019年3月4,610,287.963,503,749.801,106,538.16
2019年5月4,610,287.963,547,297.911,062,990.05
2019年8月4,610,287.963,591,387.271,018,900.69
2019年11月4,610,287.963,636,024.62974,263.34
2020年3月4,610,287.963,681,216.77929,071.19
2020年5月4,610,287.963,726,970.62883,317.34
2020年8月4,610,287.963,773,293.14836,994.82
2020年11月4,610,287.963,820,191.40790,096.56
2021年3月4,610,287.963,867,672.55742,615.41
2021年5月4,610,287.963,915,743.86694,544.10
2021年8月52,610,287.9651,965,188.09645,099.87
合计198,613,311.95151,258,867.1147,354,444.84

“明州36”轮租赁方式为融资租赁方式下的直接租赁。根据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江海运输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根据融资租赁计划,江海运输2015-2017年分别支付租金1,950.63万元、1,844.12万元、1,844.12万元,各年分别确认融资费用786.65万元、546.57 万元及465.26万元。

(二)目前包括融资租赁船舶在内四艘船舶总运力情况经核查各船舶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海运输4艘船

舶合计载重吨为93,127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船舶名称取得方式建造日期权属载重吨
1明州35购置2008.03.19自有22,446
2明州36融资租赁2013.07.17租赁公司46,489
3明州65购置2008.04.07自有11,029
4明州66购置2006.12.25自有13,163
小计93,127

2-1-332

2)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0.220.240.16
速动比率(倍)0.200.210.14
资产负债率(合并,%)76.43%77.16%78.3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200.592,738.393,188.20
利息保障倍数(倍)1.721.581.8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资产总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

费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公司名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
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2.621.982.531.9139.1249.63
宁波海运0.550.390.510.3645.6449.65
招商轮船1.312.091.232.0049.0245.69
中值1.311.981.231.9145.6449.63
均值1.491.481.421.4244.5948.33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31%、77.16%和76.43%,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但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但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小于1,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弱主要系1)江海运输2011年“明州36”系融资租赁取得,报告期内需支付相应的融资租赁款项,资金需求相对较大;2)江海运输整体运力规模较小,日常运营过程中存在暂时性的资金短缺的情况,江海运输需要通过短期借款以应对日常经营过程中暂时性的资金需求。由此,江海运输整体流动负债较高,从而导致其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1-333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次/年)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5.288.2420.21
存货周转率34.9527.9924.91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注2:存货周转率=公司当年营业成本/期末存货;注3:上述2018年5月31日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经简单年化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7.654.2044.8338.34
宁波海运(注)11.6410.9939.8628.60
招商轮船6.597.1710.9810.69
中值7.657.1739.8628.60
均值8.637.4531.8925.88

注:宁波海运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宁波海运亦同时从事公路运输业务,该等公路运输业务应收账款结算较为及时,若剔除公路运输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影响,单独计算宁波海运水路运输服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则宁波海运下属水路运输业务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86以及9.11,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接近。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江海运输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21、8.24和5.28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一方面,江海运输的主要客户从事煤炭贸易业务,由于2017年起电煤供应持续偏紧,电煤价格持续高位。在2017年及2018年1-5月电煤价格持续高位的市场环境下,江海运输的主要客户日常现金周转面临较大的压力,导致该等客户结算运输款项的周期较以前年度有所延长。另一方面,考虑到江海运输通过长期COA模式与其主要客户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历史上江海运输的主要客户并未出现恶意拖欠款项的情况,由此江海运输通常向该等客户提供较长的信用周期,从而导致江海运输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6年下降。此外,截至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2017年末的应收款项已大部分结清。

2-1-334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91、27.99以及 34.95,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此外,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存货周转率相较于可比上市公司长航凤凰以及宁波海运较低的原因主要系:

1)长航凤凰报告期内的存货主要为燃油物料,然而考虑到其主要通过外租船舶开展航运业务,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是租船成本,燃油物料采购成本明显低于租船成本,由此导致其存货周转率较高;

2)报告期内宁波海运的存货主要为燃油物料,然而考虑到宁波海运合并范围内的两家子公司明州高速及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分别从事高速公路运输业务以及境外航运服务,因此若考虑宁波海运自身开展的国内沿海干散货运输业务的存货周转率,则该等存货周转率在2016年及2017年约为25.74以及30.99。考虑到宁波海运存在部分业务通过外租船舶开展,与江海运输在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外租船舶及时调节补充运力以满足部分水路运输业务开展的经营模式类似,由此两者的存货周转率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盈利能力分析(1)盈利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4,764.7811,049.869,676.31
减:营业成本3,739.318,780.566,965.80
营业税金及附加19.6965.2174.86
管理费用300.46649.71620.46
财务费用414.57987.221,103.66
资产减值损失4.054.222.85
加:资产处置收益---0.24
其他收益7.7711.19-
营业利润294.47574.13908.45
加:营业外收入2.723.164.22
减: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297.19577.3912.67
减:所得税53.0274.1324.56

2-1-335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净利润244.16503.1788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16503.17888.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6.29492.41885.12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江海运输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676.31万元、11,049.86万元以及4,764.78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较2016年营业收入的增幅为14.19%。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幅较小主要系江海运输向关联方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提供的大部分电煤运输服务按照三年期COA锁定每年电煤运输总量及相应的运价,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向关联方提供的煤炭运输总量及运价均相对稳定。此外,考虑到江海运输于2017年5月份开始开拓市场化业务,该等市场化业务主要根据市场浮动价格定价,随着拓展市场化业务逐渐增加以及2017年航运价格的上涨,2017年营业收入较2016年营业收入略有增加。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 -5月,江海运输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88.11万元、503.17万元和244.16万元,2017年江海运输净利润较2016年降幅为43.34%。其中2017年以及2018年净利润较2016年均下降主要系江海运输2017年通过外租船舶扩大其运力规模,由于受2017年航运指数上涨的影响,2017年租船价格大幅提升导致租船成本上升;同时,由于燃油价格2017年及2018年1-5月较2016年亦明显上涨,相应推动了燃油采购成本单价上升,从而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江海运输的净利润相较2016年有所下降。

(2)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763.0199.96%11,047.7299.98%9,676.31100.00%
其他业务收入1.770.04%2.140.02%--
合计4,764.78100.00%11,049.86100.00%9,676.31100.00%

2-1-336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 -5月,江海运输主营业务收入为水路货运收入占比达99%以上,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代理业务。2017年江海运输的主营业务收入较2016年增长14.17%,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最近两年及一期,江海运输的整体业务的毛利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额1,025.47100.00%2,269.30100.00%2,710.52100.00%
其他业务毛利额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1,025.47100.00%2,269.30100.00%2,710.52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江海运输的主营业务占比突出,其主营业务水路货运的毛利额占比均为100%,呈现较为平稳的态势。

最近两年及一期,江海运输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21.52%20.54%28.01%

最近两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毛利率 %
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16.4418.90
宁波海运26.6530.41
招商轮船23.8239.08
中值23.8230.41
均值22.3029.46

2-1-337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01%、20.54%以及21.52%,江海运输报告期内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017年毛利率及2018年1-5月毛利率较2016年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江海运输所经营的船舶在日常运营中燃油成本增加以及报告期内由于外协船舶的租赁费用上升亦导致整体经营成本上升,进而直接影响江海运输的毛利率水平,该等营业成本上升的具体影响如下:

(1)燃油成本的影响:2017年国际油价震荡回升,江海运输报告期内燃油成本变动明显,2017年0号油成本约为4.16元/千克,千秒油成本约为2.66元/千克,分别较2016年上升25.68%及44.57%。由于燃油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高,燃油成本上升对江海运输的毛利率影响较大。经测算,若报告期内燃油成本保持上年水平,将增加本期净利润约460.50万元;

(2)外协船舶租赁费用影响:为保障江海运输的运力,江海运输自2017年其外协船租金参照上海航运交易所CFI指数确定。2017年由于航运市场的回升,报告期内外协船租金约上涨21.61%,租金上涨对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影响约为105.63万元。

进一步,考虑到江海运输主要通过3年期COA开展航运业务,由于3年期COA锁定运价的特征,江海运输2017年的收入未能明显受益于市场运价上涨。在此情况下,燃油成本及外协船舶租赁费用的增加导致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水路运输业务的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

1)长航凤凰自有船舶较少,主要通过租船开展业务,其主营业务成本受船舶租赁

市场价格变动较大,与江海运输主要通过自有船舶运营的业务模式在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方面存在差异,由此毛利率差异较大;

2)招商轮船主要从事海上原油运输以及国际干散货运输业务与江海运输从事的沿海干散货运输在目标市场及客户方面均存在差异,由此招商轮船和江海运输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可比性较低。

3)宁波海运存在部分公路运输业务,若仅考虑水路运输业务的毛利率水平,2016年及2017年宁波海运的水路运输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为15.91%及13.90%。一方面,考

2-1-338

虑到报告期内宁波海运持续扩大以外租船舶开展业务,该等业务受租船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毛利率水平较低;另一方面,由于宁波海运从事少量境外水路运输业务,该等境外业务的在目标市场及客户方面均与江海运输存在差异,且该等境外水路运输业务2017年毛利率水平亦较低,从而进一步降低了整体水路运输业务的毛利率水平。由此报告期内,宁波海运的水路运输业务的毛利率较江海运输的毛利率水平低。

(4)其他经营成果分析①营业成本分析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737.5499.95%8,778.4299.98%6,965.80100.00%
其他业务成本1.770.05%2.140.02%
合计3,739.31100.00%8,780.56100.00%6,965.80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99%以上,与营业收入结构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6,965.80万元、8,780.56万元以及3,739.31万元,营业成本略有波动。考虑到江海运输最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构成包括燃油物料成本以及租船成本。从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而言,报告期内江海运输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受燃油价格上涨导致燃油价格较2016年明显增加,此外,2017年江海运输船舶租金较2016年也有明显提升;从而导致了江海运输最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成本波动较大。

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燃料977.062,156.531,458.06
润料36.1775.0782.86
拖轮费270.06483.97476.23
停泊费11.3927.2428.68
代理费38.73102.38157.22
水电费4.3615.9115.57

2-1-339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船员伙食费37.9681.7882.57
其他航次费用8.5922.5624.59
工资594.011477.121418.25
劳动保护费-25.0318.86
船舶折旧费444.101,065.841,065.84
船舶修理费295.58443.19712.1
船舶保险费38.8194.37125.4
公积金65.55149.77136.59
工会经费11.8028.329.99
劳动保险费122.27286.55258.07
船舶租金581.441,798.68480.47
其他船舶固定费用-10.2711.05
船员劳务费147.45299.95260.57
安全生产费42.58116.63104.03
其他9.6217.3018.8
合计3,737.548,778.426,965.80

②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9.3747.59%18.2327.96%20.7727.75%
教育费附加6.6933.98%13.0219.97%14.8319.81%
印花税3.0915.69%7.3011.19%6.238.32%
土地使用税0.000.00%0.450.69%0.450.60%
房产税--6.9310.63%6.939.26%
车船使用税0.542.74%19.2729.55%19.1225.54%
其他-6.528.71%
合计19.69100.00%65.21100.00%74.86100.00%

2-1-340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74.86万元、65.21万元和19.69万元;报告期内,江海运输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金额较小且相对稳定。

③期间费用分析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期间费用不涉及销售费用仅

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江海运输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7.82%、14.81%和15.01%,报告期内,江海运输期间费用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江海运输 2017年期财务费用较2016年下降较为明显。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期间费用率金额期间费用率金额期间费用率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00.466.31%649.715.88%620.466.41%
财务费用414.578.70%987.228.93%1,103.6611.41%
三费合计715.0315.01%1,636.9214.81%1,724.1317.82%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期间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江海运输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高所致。

公司名称销售费用占比 %管理费用占比 %财务费用占比 %期间费用率 %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长航凤凰1.251.478.348.590.08-0.119.689.95
宁波海运0.000.003.514.057.9812.4811.5016.53
招商轮船0.000.004.213.114.173.338.386.44
中值0.000.004.214.054.173.339.689.95
均值0.420.495.365.254.085.239.8510.97

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的管理费用明细及其费用率情况如下:

2-1-341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职工薪酬257.465.40%536.84.86%517.985.35%
折旧费18.740.39%45.550.41%45.470.47%
无形资产摊销1.120.02%2.680.02%1.180.01%
业务招待费2.370.05%9.420.09%8.420.09%
差旅费4.800.10%9.020.08%3.660.04%
办公费3.270.07%6.680.06%6.750.07%
物业管理费2.660.06%12.580.11%11.560.12%
其他10.040.21%26.990.24%25.440.26%
合计300.466.31%649.715.88%620.466.41%

最近两年及一期,江海运输的管理费用分别为620.46万元、649.71万元和300.46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6.41%、5.88%和6.31%,管理费用相对稳定,其中职工薪酬费用占比较高。

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利息支出417.61995.371,106.04
减:利息收入3.168.333.07
其他0.120.180.69
合计414.57987.221,103.66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103.66万元、987.22万元和414.57万元。报告期内江海运输持有的“明州36号”船舶通过融资租赁取得各期需支付相应的融资租赁产生的利息费用;此外,由于江海运输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且因融资租赁所导致的资金需求较高,江海运输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以应对日常运营过程中暂时性的营运资金短缺情况,因此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亦需支付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从而导致财务费用较高。

2-1-342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财务费用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江海运输所持有的明州36 通过融资租赁取得。根据还款计划,2017年以及2018年该等船舶融资租赁本金余额较2016年降低,由此2017年以及经年化后的2018年江海运输的利息支出较2016年下降。

④资产减值损失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

损失,分别为2.85万元、4.22万元和4.0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低。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坏账损失4.054.222.85
合计4.054.222.85

⑤资产处置收益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江海运输的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分别为-0.24

万元、0元和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的处置利得或损失,金额较低。

⑥其他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政府补助7.7711.19-
合计7.7711.1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其他收益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较低,分别0万元、11.19万元以及7.77万元。

⑦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2-1-343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外收入2.723.164.22
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22万元、3.16万元以及2.72万元,并无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江海运输最近两年的营业外收入及支出金额较低。

(5)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江海运输最近两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0.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7.7711.191.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23.162.55
所得税影响额2.623.591.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总计7.8710.762.99
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3.22%2.14%0.34%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34%、2.14%和3.22%,因此对江海运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54.6611,399.1711,020.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0553.917.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81.7111,453.0811,027.50

2-1-344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18.585,976.724,261.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65.492,676.772,335.29
支付的各项税费256.92431.95356.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9169.3373.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89.909,154.777,027.45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91.802,298.314,000.05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江海运输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00.05万元、2,298.31万元以及491.80万元。其中,2017年度较2016年度,江海运输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701.74万元,主要系2017年燃油采购成本以及租船成本明显上涨导致。2017年度因国际国内油价较上年大幅,燃油采购价格较2016年明显上涨,且受2017年航运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2017年租船市场价格亦大幅上涨。由此在江海运输在运力规模保持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对应的燃油采购及租船成本的现金支出较高,从而导致江海运输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呈下降趋势。 此外,由于燃油价格的持续上涨以及江海运输2018年大修理船只的修理费用集中发生在2018年1-5月,由此导致江海运输2018年1-5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高。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673.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73.03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67-3.03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江海运输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3万元、-3.67万元和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并未发生规模较大的投资如兴建或购置船舶资产等。

2-1-345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7,500.0011,200.0010,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00.0011,200.0010,7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8,000.0010,700.0010,7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0.32709.46770.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22.061,844.122,769.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22.3813,253.5814,240.15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622.38-2,053.58-3,540.15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江海运输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40.15万元、-2,053.58万元和-1,622.38万元。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主要系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降低。该等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江海运输融资租入船舶资产(“明州35”及“明州36”)所支付的租赁费,由于2016年江海运输已全部归还了“明州35”的融资租赁费用,由此导致2017年及2018年1-5月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已无需包括需要支付的“明州35”的融资租赁款项,较2016年金额有所下降。

(三)浙能通利

1、财务状况分析(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1)资产的主要构成最近两年及一期各期末,浙能通利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2-1-346

货币资金4,324.0457.57%4,040.4253.61%7,907.6377.39%
应收账款1,755.7623.38%1,636.6021.71%2,221.2421.74%
预付款项3.080.04%4.630.06%-
其他应收款6.970.09%25.560.34%-
存货119.171.59%134.231.78%82.690.81%
其他流动资产71.600.95%163.432.17%-
流动资产合计6,280.6083.62%6,004.8679.67%10,211.5699.9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226.2716.33%1,527.3620.27%0.43<0.01%
无形资产4.250.06%4.670.06%5.670.06%
非流动资产合计1,230.5216.38%1,532.0320.33%6.10.06%
资产总计7,511.12100.00%7,536.89100.00%10,217.65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资产总额为10,217.65万元、7,536.89万元和7,522.12万元,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以及固定资产。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总资产呈下降趋势,主要为浙能通利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较2016年下降所致。

就资产结构而言,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9.94%、79.67%及83.62%,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6%、20.33%和16.38%。其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主要系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主要通过外租船舶开展水路运输业务,其所持有的自有船舶比例较低所致。2017年年末,浙能通利为补充现有运力规模购入“富兴16”,从而导致2017年末以及2018年5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比较2016年年末较高。

2)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324.0468.85%4,040.4267.29%7,907.6377.44%
应收账款1,755.7627.96%1,636.6027.25%2,221.2421.75%
预付款项3.080.05%4.630.08%-

2-1-347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应收款6.970.11%25.560.43%-
存货119.171.90%134.232.24%82.690.81%
其他流动资产71.601.14%163.432.72%-
流动资产合计6,280.60100.00%6,004.86100.00%10,211.55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流动资产总额为10,211.55万元、6,004.86万元和6,280.60万元。浙能通利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以及应收账款,上述两项合计金额分别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9.19%、94.54%以及96.81%。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流动资产呈下降趋势,其中2017年末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流动资产减少较为明显,减少金额为4,206.70万元,降幅41.20%,主要系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的变动所致,前述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的变动主要系1)由于浙能通利在浙能体系内的定位为发挥煤炭运输调节功能,其2018年1-5月以及2017年的航运收入规模相较于2016 年明显下降从而导致浙能通利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金额下降;以及2)2017年浙能通利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富兴海运购置“富兴16”亦进一步降低2017年当期的货币资金金额。

①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40
银行存款4,324.044,040.427,907.23
合计4,324.044,040.427,907.63

浙能通利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907.63万元、4,040.42万元和4324.0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77.44%、67.29%和68.85%。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货币资金呈下降趋势,其中2017年货币资金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较为明显,

2-1-348

减少金额为3,867.21万元,减幅为48.90%,主要系1)2017 年的航运收入规模相较于2016 年明显下降从而导致浙能通利的货币资金下降;以及2)2017年浙能通利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富兴海运购置“富兴16”亦进一步降低2017年当期的货币资金。

②应收账款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1,764.581,644.822,232.40
坏账准备8.828.2211.16
合计1,755.761,636.602,221.24
应收账款/资产总额23.38%21.71%21.74%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27.06%25.04%21.33%

注:2018年5月31日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经简单年化

上述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账龄分析法,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并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均为1年以内。

单位:万元

类别2018年5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64.581008.820.51,755.76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1,764.581008.820.51,755.76
合计1,764.581008.820.51,755.76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44.821008.220.51,636.60

2-1-349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1,644.821008.220.51,636.60
合计1,644.821008.220.51,636.60
类别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32.4010011.160.52,221.24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2,232.4010011.160.52,221.24
合计2,232.4010011.160.52,221.2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2,221.24万元、1,636.60万元和1,755.76万元,占报告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75%、27.25%以及27.96%。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金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浙能通利的客户对浙能通利的煤电运量需求下降,以及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向前述客户提供运输服务的运价主要为三年期(2015年-2017年)锁定价格,其2017 年以及2018年1-5月的航运收入规模相较于2016年下降,从而导致浙能通利的应收账款金额下降。

③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预付账款(一年期)3.084.63-
合计3.084.6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0元、4.63万元以及3.08万元。报告期内预付账款金额较小,主要为浙能通利预付船舶保险费。

④其他应收款

2-1-350

单位:万元

类别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001000.040.506.9725.691000.130.525.56_____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7.001000.040.506.9725.691000.130.525.56_____
合计7.001000.040.506.9725.691000.130.525.56_____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分别为0元、25.56万元以及6.97万元。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主要为船舶日常运营的备用金。

⑤存货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存货119.17134.2382.69
合计119.17134.2382.6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存货金额分别为82.69万元、134.23万元和119.1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较低分别为0.81%、2.24%和1.90%。浙能通利存货均为原材料,主要为船用柴油、燃料油等。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存货增加主要系浙能通利在2017年末向富兴海运购入“富兴16”之前,主要通过外租船舶开展航运服务,因此以燃油为主的存货的规模较低。2017年末,浙能通利购入“富兴16”时连同“富兴16”所存放的燃油一并购入从而增加了存货。

⑥其他流动资产

2-1-351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资产71.60163.43-
合计71.60163.4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0元、163.43万元以及71.60万元。2017年末以及2018年5月末,浙能通利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尚未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及预缴企业所得税,占期末流动资产比例较低分别为2.72%以及1.14%。

3)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226.2799.65%1,527.3699.70%0.437.05%
无形资产4.250.35%4.670.30%5.6792.95%
非流动资产合计1,230.52100.00%1,532.03100.00%6.10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6.10万元、1,532.03万元和1,230.52万元。报告期内,非流动性资产构成主要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金额呈上升趋势,其中2017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增加1,525.93万元,主要系2017年浙能通利当期外购船舶资产“富兴16”所致。

①固定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固

定资产金额分别为0.43万元、1,527.36万元以及1,226.2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05%、99.70%以及99.65%。浙能通利的固定资产构成主要包括以船舶资产为主的运输工具,其中2017年末固定资产较2016年年末的固定资产金额增加1,526.93万元,增幅为354,803.84%,主要系如下原因所致:

2-1-352

1) 浙能通利拥有的“新华盛海”轮在2013年航行中发生主机磨损重大事故,影响了生产和安全性能,因此浙能通利2014年以来主要通过外租船舶维持运营。“新华盛海”轮于2016年内对外转让;转让完成后的当年浙能通利并未通过外购或自建船舶的方式而是通过外租船舶的方式继续开展航运业务,因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能通利未持有任何自有船舶,其所持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金额较小的电子设备。

2)一方面,租赁船舶运营成本受航运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尤其是2017年以来航运市场回暖,船舶租赁费用大幅提升,影响了浙能通利的经营业绩;另一方面,浙能通利于2016年处置“新华盛海”轮后,因无船舶资产而存在被取消水路运输许可证的风险。基于上述原因,在考虑市场化购买船舶流程较长、不确定性较高的情况下,浙能集团从煤运板块的整体发展出发,在确保对富兴海运运力没有大幅影响的情况下,考虑将富兴海运下属“富兴16”轮出售给浙能通利,避免了浙能通利被取消水路运输许可证的风险,同时也提升了浙能通利经营的稳定性。因此,浙能通利在2017年以万邦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17]61号)所评估的“富兴16”的价格人民币16,970,000元(含3%增值税)向富兴海运购买“富兴16”,由此浙能通利在2017年末拥有一艘自有船舶“富兴16”,其2017年的固定资产金额较2016年固定资产金额明显上升。

此外,浙能通利也在积极计划从市场购入船舶,以弥补2019年“富兴16”轮报废导致的运力缺失。浙能通利计划于2019年6月前购置1艘4-5万吨级的灵便型散货船补充运力。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如下所示: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直线法1059.50
其他设备直线法4-5020.00-25.00

浙能通利2017年10月取得“富兴16”轮,取得成本1,697万元,系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值确定,剔除增值税后入账成本为1,647.57万元。取得后浙能通利根据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设备成新率等确定该船舶预计将使用26月,预计残值率5%,每月计提折旧60.2万元,至2018年5月累计使用7个月,累计计提折旧421.40万元,相关折旧计入浙能通利的营业成本,能够有效反映浙能通利的实际运营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1-353

截至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运输工具1,647.57421.40-1,226.1774.42%(注)
其他1.651.55-0.106.06%
固定资产合计1,649.22422.95-1,226.2774.35%

注:浙能通利固定资产主要为航运使用的船只,部分船只系于市场二手购入,二手船舶因在购入之时存在已使用数年的情况,二手船舶的账面原值以其购入时的成本确认,账面净值为账面原值扣除按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所计提的折旧费用后的金额,因此其账面净值/账面原值与该等船舶实际成新情况可能存在不一致。

此外,2017年10月,富兴海运出售“富兴16”轮时,其账面价值为550万元,原值为11,000万元,截至富兴海运出售“富兴16”轮之日,“富兴16”轮已经计提足额折旧,成新率即残值率为5%。2017年10月,浙能通利以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值向富兴海运购入“富兴16”轮,剔除增值税后该船舶入账价值1,647.57万元,至2018年5月31日,该船舶账面净值1,226.17万元。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不存在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②无形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无

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67万元、4.67万元和4.2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2.95%、0.30%和0.35%。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无形资产账面余额基本持平,但无形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下降较大,主要系2016年浙能通利所持有的固定资产仅为金额较小的电子设备,2017年浙能通利向富兴海运购入“富兴16”,购入价格为人民币16,970,000元(含3%增值税),从而导致2017年末以及2018年5月末固定资产及非流动资产金额相较2016年大幅上升,相应的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下降。

截至2018年05月31日,浙能通利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软件10.005.754.25

2-1-354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合计10.005.754.25

(2)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偿债能力情况1)负债的主要构成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负债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744.6393.06%1,382.1965.01%1,109.2163.72%
预收款项22.151.18%22.151.04%76.654.40%
应交税费43.242.31%2.010.09%512.6529.45%
应付股利--594.7627.97%--
其他应付款64.793.46%124.955.88%42.372.43%
流动负债合计1,874.81100.00%2,126.05100.00%1,740.88100.0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874.81100.00%2,126.05100.00%1,740.88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负债总额为1,740.88万元、2,126.05万元以及1,874.81万元,总负债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应付账款和应付2017年股利分配增加所致。

从负债结构而言,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的负债构成全部为流动负债,账面尚无非流动负债,主要系浙能通利于2016年内已偿还了其与浙能财务公司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借款,并且浙能通利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可支持其日常业务的开展,因此浙能通利在2017年及2018年1-5月并未举借长期债务以扩大资本规模。

①应付账款

2-1-355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1,744.631,382.191,109.21
合计1,744.631,382.191,109.2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109.21万元、1,382.19万元以及1,744.63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分别为63.72%、65.01%和93.06%。该等应付账款主要为航运企业运营过程中应付的各项燃油款项、船舶修理费、船舶租赁费和港口费等。2017年度,浙能通利应付账款较2016年度增加272.98万元,增幅为24.61%;2018年5月末,浙能通利应付账款较2017年度增加362.44万元,增幅为26.22%,主要系浙能通利2017年升级内部预算管理系统,导致付款审批周期暂时较长;此外,由于报告期内燃油为主的原材料成本上涨以及租船成本的上涨亦一定程度增加了浙能通利的应付账款,由此2017年及2018年1-5月的应付账款较2016年相比有所上升。

②预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预收账款22.1522.1576.65
合计22.1522.1576.6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预收账款金额分别为76.65万元、22.15万元和22.15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分别为4.40%、1.04%和1.18%。前述预收账款为浙能通利根据业务合同或业务双方约定而预先收取的合同预收款。

③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增值税36.88-60.81
城市维护建设税1.80-3.04

2-1-356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车船使用税2.000.808.79
企业所得税--436.08
教育费附加1.08-1.82
地方教育附加0.72-1.22
印花税0.761.210.89
合计43.242.01512.6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应交税费余额分别512.65万元、2.01万元和43.24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29.45%、0.09%和2.31%。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应交税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其中2017年应交税费金额较低,主要系1)2017年11月浙能通利购入船舶资产产生金额较大的进项税可用于抵扣销项税,由此2017年末的应交税费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金额为0;2)由于季度企业所得税为预缴方式,其2017年前三季度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较高存在留抵的企业所得税,由此2017年四季度企业无需缴纳,从而导致2017年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金额为0。

④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普通股股利-594.76-
合计-594.7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应付股利金额分别为0元、594.76万元以及0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分别为0%、27.97%以及0%。其中2017年应付股利594.76万元为经决议分配的2017年的普通股股利。

⑤其他应付款

2-1-357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往来-70.0638.38
船员包干费60.3454.88-
其他4.45-3.99
合计64.79124.9542.3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42.37万元、124.95万元以及64.79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比例为2.43%、5.88%及3.46%。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富兴海运代垫的油料款项及应付船员包干费,该等应付款项在报告期内呈上升增长趋势,主要系2017年浙能通利通过向富兴海运购入“富兴16”并配置相关船员而导致船员包干费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3.352.825.87
速动比率(倍)3.292.765.82
资产负债率(合并,%)24.96%28.21%17.0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01.34986.397,639.64
利息保障倍数(倍)不适用不适用67.1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资产总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

费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公司名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
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2.621.982.531.9139.1249.63
宁波海运0.550.390.510.3645.6449.65

2-1-358

公司名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
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招商轮船1.312.091.232.0049.0245.69
中值1.311.981.231.9145.6449.63
均值1.491.481.421.4244.5948.33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04%、28.21%和24.96%,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主要系报告期内的浙能通利收入主要来源于向浙能体系内的关联方提供电煤运输服务,收入规模稳定,其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可支持其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因此浙能通利在报告期内并未通过大规模举借债务以扩大资本规模。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占浙能通利资产比例较高的流动资产规模下降所致。该等流动资产下降主要系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的航运收入规模相较于2016年明显下降,从而导致浙能通利的应收账款金额下降。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保持平稳均高于1,且高于可比公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此外,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存在的相关借款均已经在2016年还清,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并未通过借款扩大资本规模从而未产生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次/年)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3.703.994.69
存货周转率47.5844.2782.83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注2:存货周转率=公司当年营业成本/期末存货;注3:上述2018年5月31日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经简单年化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7.654.2044.8338.34

2-1-359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17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宁波海运11.6410.9939.8628.60
招商轮船6.597.1710.9810.69
中值7.657.1739.8628.60
均值8.637.4531.8925.88

2016年度及2017年度,浙能通利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6、3.97和3.70,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2.83、44.27和47.58。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一方面,浙能通利通过长期COA模式与其主要客户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历史上浙能通利的主要客户并未出现恶意拖欠款项的情况,由此浙能通利通常向该等客户提供较长的信用周期,导致浙能通利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进一步,浙能通利的主要客户从事煤炭贸易业务,由于2017年起电煤供应持续偏紧,电煤价格持续高位。在2017年及2018年1-5月电煤价格持续高位的市场环境下,浙能通利的主要客户日常现金周转面临较大的压力,该等客户结算运输款项的周期较以前年度有所延长,进一步导致浙能通利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6年下降。此外,截至2018年5月31日,浙能通利2017年末的应收款项已基本结清。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存货主要构成为船用燃油,其存货周转率较高且呈明显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浙能通利自有船舶数量少,大部分日常运输业务均通过向第三方及关联方租赁船舶开展,该等通过外租船舶开展运输业务的模式下燃油物料大部分均为出租方自行采购,因此报告期内浙能通利整体燃油采购规模较低,从而导致浙能通利以燃油为主要构成的存货规模较小。

同时,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为外租船舶费用,该等费用远高于存货余额,由此存货金额略有波动均导致存货周转率出现较为明显的波动。尽管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的租船单价成本相较2016年上涨,但由于2017年及2018年1-5月客户电煤运输需求量较2016年降低从而导致2017年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规模与2016年接近。受燃油价格上涨的影响,2017年及2018年1-5月存货金额较2016年的

2-1-360

存货金额有所增长,由此导致2017年及2018年1-5月的存货周转率相对稳定但相比2016年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

2、盈利能力分析(1)盈利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2,703.216,537.0910,413.97
营业成本2,362.395,942.206,849.72
营业税金及附加7.1221.6064.91
管理费用33.3130.06108.16
财务费用-1.07-19.15111.18
资产减值损失0.51-2.8111.16
营业利润300.95565.183,268.84
加:营业外收入-3194,059.40
减:营业外支出--6.39
利润总额300.95884.187,321.85
减:所得税75.48220.57808.97
净利润225.47663.626,512.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5.47663.626,512.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5.47424.373,468.33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413.97万元、6,537.09万元和2,703.21万元。其中,2017年浙能通利营业收入较2016年降幅为37.23%。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有所波动主要系浙能通利在浙能集团航运板块下的定位主要为运输调节功能,其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的运输需求相较2016年的运输需求较低,从而导致其2017年及2018年1-5月的航运收入规模相较于2016年有所下降。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512.88万元、 663.62万元及225.47万元。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净利润水平呈

2-1-361

下降趋势,其中2017年浙能通利净利润较2016年降幅为89.87%。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总体经营业绩呈现一定波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浙能通利在浙能集团航运板块的定位主要为运输调节功能,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向浙能富兴燃料及舟山富兴燃料提供煤电运输服务。相较于2016年,2017年浙能通利的前述主要客户浙能富兴燃料及舟山富兴燃料对浙能通利的煤电运量需求下降,从而导致其2017年的运量相较于2016年明显下降。

(2)与此同时,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外租船舶比例较高。由于2016年市场租船价格较低,2017年租船价格大幅上升,导致2017年度营业成本相比2016年较高,此外,报告期内燃料成本的上涨亦进一步影响浙能通利的盈利能力。

上述原因对营业总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的影响量化如下:

浙能富兴燃料及舟山富兴燃料调整浙能通利煤电运量需求主要是由于因报告期浙

能通利自有船舶和期租船舶运力下降所致。

2017年度6万吨散货船较2016年周转量下降55.74%,2.7万吨散货轮因2016年底已租赁期满未能在2017年度提供运力,航租船舶2017年度周转量则较2016年上升130.76%。本次测算假设各类船舶周转量维持2016年度水平,并以2017年实际毛利率为基础(2.7万吨散货轮按照与租赁方富兴海运原约定的租金结算方案等确定预测毛利率)。

基于上述假设,若浙能通利报告期内各类船舶保持上年周转量,将增加浙能通利报告期内营业收入4,128.38万元,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将从6,537.09万元增加至10,665.47万元;预计增加2017年度利润总额2,159.90万元,剔除所得税影响后将增加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19.93万元。

另因2017年燃料成本、外协运力租金变动导致若周转量保持在2016年水平,致使2017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减少约1,200万元左右。

鉴于报告期运力下降的情况,浙能通利已于2017年11月购置2.85万吨散货轮,计划未来再新购置4万吨级船舶1艘,补充及增加公司运力。同时,浙能通利拟与浙能浙能富兴燃料和舟山富兴燃料签订意向性运输合作协议,在运力提升的同时进一步确保

2-1-362

未来电煤运输的运量和运价。此外,浙能通利纳入宁波海运统一船舶管理平台调度,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船舶运营效率。

(2)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703.21100.00%6,537.09100.00%10,413.97100.00%
合计2,703.21100.00%6,537.09100.00%10,413.97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主营业务收入为水路货运收入占比达100%,主营业务较为突出。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最近两年及一期,浙能通利的整体业务的毛利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额340.82100.00%594.89100.00%3,564.25100.00%
合计340.82100.00%594.89100.00%3,564.25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的主营业务占比突出,其主营业务水路货运的毛利额分别为3,564.25万元、594.89万元及340.82万元,变动趋势和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最近两年及一期,浙能通利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12.61%9.10%34.23%

最近两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1-363

公司名称毛利率 %
2017年度2016年度
长航凤凰16.4418.90
宁波海运26.6530.41
招商轮船23.8239.08
中值23.8230.41
均值22.3029.46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23%、9.10%和12.61%。2016年的毛利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的毛利率较2016年明显下降,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7年及2018年1-5月毛利率较2016年毛利率明显下降主要具体如下:

1)从收入端而言,报告期内浙能通利提供的部分航运服务的价格是基于 2015 年

-2017 年三年期合同所约定的固定价格结算,因此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的运输服务单价与2016年运输服务的单价基本一致,未能充分受益于2017年运价上涨。

2)从成本端而言,报告期内,除燃料成本的持续上涨的影响外,主要由于浙能通利在浙能集团航运板块下的定位为运输调节功能,浙能通利主要通过外租船舶进行运营,该等外租船舶的租金通常随航运指数波动而波动。报告期内受航运指数上涨的影响,内船舶租赁成本呈大幅上升趋势。浙能通利2016年和2017年营业收入、成本以及与开展船舶租赁业务相关的成本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6,537.0910,413.97
营业成本5,942.206,849.72
船舶租赁业务费用5,562.276,142.49
其中:船舶租赁费用(船舶租金)4,937.285,181.15
船舶燃料费430.33760.15
船舶润料费15.3351.70
船舶港口费179.33149.49
船舶租赁业务费用占营业成本比例93.61%89.68%

2-1-364

由上表可见,2016年与2017年船舶租赁业务相关的费用分别为6,142.49万元和5,562.27万元,船舶租赁业务费用占营业成本比例较高分别为89.68%以及93.61%。其中船舶租赁费用是船舶租赁业务成本费用的主要构成,2016年与2017年浙能通利的船舶租金分别5,181.15万元以及4,937.28万元,占当期的船舶租赁业务所产生的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84.35%以及88.76%,占比较高,由此船舶租赁费用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当期营业成本,进而影响浙能通利的毛利率水平。

浙能通利的运输合同以COA为主,运价比较固定,受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的短期波动影响较小,而船舶租赁费用主要参照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船舶租赁费用随市场行情波动而波动。2017年沿海煤炭运价震荡上行,运价水平明显高于前两年,船舶租赁费用亦随该等指数相应上涨。

如上表所示,2017年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年均值为939.21点,较2016年大幅增加,同比增长52.02%。

2016年-2017年浙能通利租赁船舶的周转量、船舶租金及单位租船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1-365

从市场租船成本而言,由上表可见,由于2017年航运市场回暖,运价指数呈现上升态势,船舶租赁费用随市场出现大幅上涨。与此同时,从船舶运营效率角度而言,由于浙能通利在浙能集团航运板块下的定位主要为运输调节,其收入和业务量主要呈现一定的波动性,2017年由于完成货运量较少,浙能通利所租赁单船载重量也相应减少,浙能通利整体货运周转量有所降低。综合上述市场租船成本上涨以及浙能通利船舶货运周转量下降两项原因,浙能通利平均租船成本由2016年的12.72元/千吨公里上涨至19.83元/千吨公里,涨幅55.90%,导致2017年毛利率大幅下降。 综合上述分析,由于浙能通利在报告期内部分业务通过与客户签署3年期COA约定固定运价的方式提供,且报告期内租船成本的上升以及燃料成本持续上涨从而导致浙能通利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毛利率水平较2016年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考虑到浙能通利主要通过外租船舶开展国内沿海水路运输业务,浙能通利在业务模式方面与主要业务通过自有船舶开展的宁波海运存在差异,其在客户以及目标市场方面与主要从事海上原油运输以及国际干散货运输业务的招商轮船存在差异,由此浙能通利与宁波海运以及招商轮船的毛利率可比性较低。

尽管,从目标市场以及业务模式方面而言,浙能通利与长航凤凰比较相似,其主要通过外租船舶开展沿海水路运输业务。但考虑到报告期间内浙能通利提供的大部分水路货运服务的运价通过3年期COA锁定固定运价,与长航凤凰随行就市以及根据指数变化调整运价的定价模式存在差异;相应地,报告期内由于2016年航运市场指数相对较低,浙能通利根据3年期COA锁定的固定运价具有一定的优势,然而随着2017年航运市场指数上涨,浙能通利提供的大部分水路运输服务系根据3年期COA锁定的固定运价而无法及时调整从而受益于航运指数上涨,由此导致浙能通利的毛利率在2016年高于长航凤凰的毛利率,但在2017年毛利率低于长航凤凰的毛利率。

(4)其他经营成果分析

租船类型2016年周转量(亿吨公里)2017年周转量(亿吨公里)周转量变动比例2016年船舶租金(万元)2017年船舶租金(万元)2016年租船成本(元/千吨公里)2017年租船成本(元/千吨公里)租船成本变动率
所有类型40.7224.9-38.85%5,181.154,937.2812.7219.8355.90%

2-1-366

①营业成本分析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362.39100.00%5,942.20100.00%6,849.72100.00%
合计2,362.39100.00%5,942.20100.00%6,849.72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的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100%,与营业收入结构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849.72万元、5,942.20万元以及2,362.39万元,2017年以及经简单年化的2018年1-5月主营业务成本较2016年主营业务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浙能通利在浙能集团航运板块下的定位主要为运输调节功能,其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的运输需求相较2016年的运输需求较低,从而导致浙能通利航运收入的规模较低,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亦有所降低。

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船舶燃料费397.83576.90835.95
船舶润料费21.6224.0451.72
船舶物料费-8.08
船员租金167.0874.5676.36
船舶租金1,295.204,937.285,181.15
船舶折旧费301.00120.40196.89
船舶修理费87.555.10381.94
船舶保险费5.122.0529.35
船舶港口费86.42201.78149.49
其他直接费用0.590.09-61.21
合计2,362.395,942.206,849.72

2-1-367

②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和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1.8025.28%7.9136.62%24.2937.42%
教育费附加1.8025.28%7.9136.62%24.2937.42%
车船使用税2.0028.09%0.803.70%8.7913.54%
印花税1.5221.35%4.9923.10%7.5311.60%
合计7.12100.00%21.60100.00%64.911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64.91万元、21.60万元以及7.12万元。

③期间费用分析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期间费用不涉及销售费用仅包

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内浙能通利期间费用和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期间费用率金额期间费用率金额期间费用率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3.311.23%30.060.46%108.161.04%
财务费用-1.07-0.04%-19.15-0.29%111.181.07%
三费合计32.241.19%10.910.17%219.332.11%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月至5月,浙能通利期间费用率分别为2.11%、0.17%和1.19%。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均呈下降趋势。其中,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且并未发生利息支出。

2-1-368

公司名称销售费用占比 %管理费用占比 %财务费用占比 %期间费用率 %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长航凤凰1.251.478.348.590.08-0.119.689.95
宁波海运--3.514.057.9812.4811.5016.53
招商轮船--4.213.114.173.338.386.44
中值0.000.004.214.054.173.339.689.95
均值0.420.495.365.254.085.239.8510.97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浙能通利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低所致。

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管理费用明细及其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业务招待费1.150.04%1.770.03%2.850.03%
固定资产折旧0.10<0.01%0.24<0.01%0.35<0.01%
无形资产摊销0.420.02%1.000.02%1.000.01%
技术支持服务费0.210.01%2.970.05%0.780.01%
办公费0.03<0.01%0.12<0.01%0.46<0.01%
差旅费0.01<0.01%1.870.03%4.360.04%
董事会费1.480.05%0.800.01%--
中介机构费用--5.270.08%113.581.09%
诉讼费----6.620.06%
绿化费--1.000.02%--
会议费--1.680.03%--
其他29.921.11%13.340.20%-21.84-0.21%
合计33.311.23%30.060.46%108.161.04%

最近两年及一期,浙能通利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08.16万元、30.06万元和33.31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1.04%、0.46%和1.23%。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管理费用及费用率较低主要系浙能通利在浙能体系内的整体定位为充分发挥电煤运输调节功能,报告期

2-1-369

内浙能通利主要通过期租或程租的方式应对客户的电煤运输需求,由此浙能通利主要依托富兴海运的相关人员开展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从而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管理费用并无职工薪酬费用。此外,浙能通利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管理费用金额及费用率较2016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中介机构聘请费用较2016年减少所致,其中2016年所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为“新华盛海”船舶事故处理的律师费用。

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利息支出--125.23
减:利息收入1.1219.4314.47
其他0.050.280.42
合计-1.07-19.15111.18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11.18万元、-19.15万元以及-1.07万元。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财务费用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浙能通利报告期内与浙能财务公司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存在的借款均已经在2016年内陆续还清,且2017年浙能通利并未新增借款及产生利息支出,由此浙能通利2017年的财务费用较2016年有所下降。

④资产减值损失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月至5月,浙能通利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

账损失,分别为11.16万元、-2.81万元和0.5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低。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坏账损失0.51-2.8111.16
合计0.51-2.8111.16

⑤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2-1-370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外收入-319.004,059.40
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利得--3,870.00
政府补助-319.00189.40
营业外支出--6.39

最近两年及一期,浙能通利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059.40万元、319.00万元和0元,主要包括船舶处置收益以及政府补助。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金额较2017年高的原因主要系2016年浙能通利对“新华盛海”船舶的处置所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3,870.00万元。考虑到“新华盛海”的原值11,128.00万元,累计折旧3,657.58万元,账面净值7,470.42万元,扣除清理净收入6,130.95万元,资产损失金额为1,339.48万元。该等由于处置“新华盛海”船舶所产生的损失金额1,339.48万元由“新华盛海”轮的船舶委托管理方(海南通利船务公司)全额进行补偿;在处置之时将账面累计的资产减值准备3,870.00万元转回并在会计上确认为2016年度的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此外,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仅2016年度发生营业外支出6.39万元,该等营业外支出系支付的水利建设基金。其余年度并未发生营业外支出。

(5)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浙能通利最近两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7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19.00189.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79.751,014.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总计-239.253,044.55
非经常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36.21%46.67%

2-1-371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船舶处置收益以及政府补助。2016年度非经常损益金额较2017年以及2018年1-5月高的原因主要为2016年当期转让新华盛海号船舶实现的资产处置收益。

3、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36.697,784.4610,916.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55338.43203.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58.248,122.8811,120.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17.536,089.087,273.47
支付的各项税费29.481,031.331,230.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8537.88339.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79.867,158.298,843.19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878.37964.592,277.09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77.09万元、964.59万元以及878.37万元。报告期内,浙能通利的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呈下降趋势,其中2017年度较2016年度,浙能通利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312.50万元,降幅为28.69%,主要系1)浙能通利在浙能集团航运板块下的定位主要为运输调节功能,其2017年的运输需求相较2016年的运输需求较低,从而导致浙能通利提供航运服务所收到的现金较2016年下降;2)由于浙能通利2017年仅持有一艘船舶,其余船舶均为外租船舶,且受2017年航运指数上涨的影响,2017年租船价格大幅提升;同时,由于燃油价格在2017年亦明显上涨,相应推动了燃油采购成本上升,进一步增加了经营现金流出。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372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470.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70.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697.006.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97.006.74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697.007,463.69

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63.69万元、-1,697.00万元,以及0元。2018年1-5月并未发生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及流出,2017年度较2016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减少9,160.70万元,较上期明显减少主要系1)浙能通利于2016年度处置新华盛海号船舶所取得的船舶转让收入及相关保险赔款及补偿,导致2016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基数较高;2)为扩大现有运力规模,逐步降低对于外租船舶的依赖,2017年浙能通利向富兴海运购入富兴16号,价格为人民币1,697万元(含3%增值税),导致2017年当期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较高。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6,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594.763,134.80135.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4.763,134.806,635.36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594.76-3,134.80-6,635.36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月至5月,浙能通利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635.36万元、-3,134.80万元以及-594.76万元。2018年1-5月以及2017年度较2016年度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主要系浙能通利于2016年度向偿还金额较高的借款所致。此外,2017年及2018年1-5月浙能通利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

2-1-373

要为浙能通利于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分别向股东分配的股利3,134.80万元以及594.76万元。

四、对上市公司完成重组后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进行分析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计报字(2018)ZA107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审计报告,宁波海运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9564号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本次重组前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如下:

(一)重组前后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比较分析

1、本次重组前后的资产规模、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金额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8,590.146.58%23,332.413.74%25,257.73108.25%
应收账款28,424.633.85%13,635.922.18%14,788.71108.45%
预付款项510.910.07%437.190.07%73.7216.86%
其他应收款477.000.06%341.930.05%135.0739.50%
存货4,406.870.60%2,921.190.47%1,485.6850.86%
持有待售资产243.610.03%--243.61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2,980.750.40%2,662.470.43%318.2811.95%
流动资产合计85,633.9111.60%43,331.116.94%42,302.8097.6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025.810.41%3,025.810.48%0.000.00%
固定资产291,497.4439.49%221,583.3235.50%69,914.1231.55%
在建工程82.630.01%82.630.01%0.000.00%
无形资产355,355.2348.14%355,163.1156.91%192.120.05%
长期待摊费用239.930.03%--239.93不适用

2-1-374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金额增减幅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915.200.12%915.200.15%
其他非流动资产1,491.040.20%--1,491.04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合计652,607.2988.40%580,770.0893.06%71,837.2112.37%
资产总计738,241.20100.00%624,101.19100.00%114,140.0018.29%
项目2018年5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金额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706.158.10%26,514.624.30%33,191.53125.18%
应收账款30,895.734.19%15,779.712.56%15,116.0295.79%
预付款项1,866.540.25%694.080.11%1,172.46168.92%
其他应收款436.340.06%353.100.06%83.2423.57%
存货5,109.490.69%3,503.390.57%1,606.1045.84%
持有待售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58.420.16%857.500.14%300.9235.09%
流动资产合计99,172.6613.46%47,702.407.74%51,470.26107.9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932.080.40%2,932.080.48%--
固定资产281,843.4138.24%214,450.4834.80%67,392.9331.43%
在建工程95.430.01%95.430.02%--
无形资产350,404.2747.55%350,230.9956.83%173.280.05%
长期待摊费用214.940.03%--214.94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898.670.12%898.670.15%-
其他非流动资产1,396.020.19%--1,396.02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合计637,784.8086.54%568,607.6492.26%69,177.1612.17%
资产总计736,957.46100.00%616,310.04100.00%120,647.4219.58%

2-1-375

本次重组完成后,宁波海运的总资产规模略有增加。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由本次交易前的624,101.19万元增加至738,241.20万元,增幅18.29%。2018年5月31日的资产总额由本次交易前的616,310.04万元增加至736,957.46万元,增幅19.58%。

从资产结构而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由重组前的6.94%增加至11.60%,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由重组前的93.06%下降至88.40%;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由重组前的7.74%增加至13.4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由重组前的92.26%下降至86.54%;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增加以及非流动性资产占比降低的主要原因系部分标的公司如富兴海运以及浙能通利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占比相比上市公司该类资产占比高。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仍保持非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资产结构,符合干散货运输行业以船舶等固定资产为主要资产构成的行业特点。

2、本次重组前后的负债规模、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金额增减幅度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3,129.3116.92%41,929.3114.72%11,200.0026.71%
应付账款19,218.606.12%12,867.854.52%6,350.7549.35%
预收款项87.820.03%35.680.01%52.14146.13%
应付职工薪酬2,685.710.86%2,027.160.71%658.5532.49%
应交税费4,441.131.41%3,140.191.10%1,300.9441.43%
应付利息424.370.14%409.480.14%14.893.64%
应付股利594.760.19%--594.76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4,636.371.48%4,084.391.43%551.9813.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239.615.17%14,880.605.22%1,359.019.13%
流动负债合计101,457.6832.32%79,374.6627.87%22,083.0227.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1,233.6264.10%201,233.6270.65%--
长期应付款7,049.392.25%--7,049.39不适用
预计负债559.360.18%559.360.20%--

2-1-376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金额增减幅度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3,660.781.17%3,660.781.29%--
非流动负债合计212,503.1567.68%205,453.7672.13%7,049.393.43%
负债合计313,960.83100.00%284,828.42100.00%29,132.4110.23%
项目2018年5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金额增减幅度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622.4813.86%31,922.4811.66%10,700.0033.52%
应付账款21,381.016.95%13,979.045.11%7,401.9752.95%
预收款项530.140.17%455.000.17%75.1416.51%
应付职工薪酬3,367.231.10%2,831.591.03%535.6418.92%
应交税费3,850.061.25%2,289.320.84%1,560.7468.18%
应付利息2,221.130.72%2,131.630.78%89.504.20%
应付股利5,120.801.67%--5,120.80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3,564.131.16%3,029.551.11%534.5817.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73.604.25%11,680.604.27%1,393.0011.93%
流动负债合计95,730.5931.14%68,319.2024.96%27,411.3940.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1,233.6265.46%201,233.6273.52%--
长期应付款6,301.772.05%--6,301.77不适用
预计负债559.360.18%559.360.2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3,594.661.17%3,594.661.31%--
非流动负债合计211,689.4168.86%205,387.6475.04%6,301.773.07%
负债合计307,420.00100.00%273,706.84100.00%33,713.1612.32%

本次重组完成后,从负债规模而言,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负债总额由本次交易前的284,828.42万元增加至313,960.83万元,增幅10.23%,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负债总额由本次交易前的273,706.84万元增加至307,420.00万元,增

2-1-377

幅12.32%。从负债结构而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由重组前的27.87%增加至32.32%,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由重组前的72.13%下降至67.68%;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由重组前的24.96%增加至31.14%,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由重组前的75.04%下降至68.86%。

从负债规模而言,公司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由于标的资产流动负债占比较高,重组后应付账款及短期借款增加;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增加主要由于江海运输存在应付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明州36号”融资租赁费。从负债结构而言,重组完成后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出现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运营产生的资金可支持现有业务正常开展,因此负债结构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付款项以及应对短期资金需求的短期借款为主,长期借款等非流动负债较少,部分标的公司如富兴海运以及浙能通利报告期内不存在非流动负债。从而导致重组完成后,流动负债比例略有提高,非流动负债比例略有下降。

由此,重组完成后,公司负债仍主要以非流动负债为主,负债结构总体保持稳定。3、重组前后的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流动比率(倍)0.840.550.2952.73%
速动比率(倍)0.800.510.2956.86%
资产负债率42.53%45.64%-3.11%-6.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6,010.6362,780.7623,229.8637.00%
利息保障倍数(倍)3.952.831.1239.51%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流动比率(倍)1.040.700.3448.57%
速动比率(倍)0.980.650.3350.77%
资产负债率41.71%44.41%-0.03-6.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0,207.9727,955.6412,252.3243.83%

2-1-378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5.063.401.6648.82%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资产总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

费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0.84和0.80较重组前明显上升。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略有降低,由重组前的45.64%下降至重组后的42.53%。

截至2018年5月31日,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1.04和0.98较重组前明显上升。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略有降低,由重组前的44.41%下降至重组后的41.71%。

4、重组前后的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2017年度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加额增长幅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7.5211.64-4.12-35.39%
存货周转率(次/年)35.1139.86-4.75-11.93%
项目2018年1-5月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加额增长幅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7.8611.78-3.92-33.25%
存货周转率(次/年)35.2539.66-4.41-11.12%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

2-1-379

注2:存货周转率=公司当年营业成本/期末存货;注3:上述2018年5月31日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经简单年化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在2017年年末以及2018年5月末未能及时结算应收款项所致。一方面,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大部分从事煤炭贸易业务,由于2017年国内煤炭产业去产能超进度,叠加安全、环保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电煤供应持续偏紧,电煤价格持续高位。在2017年电煤价格持续高位的市场环境下,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日常现金周转面临较大的压力,导致该等客户结算运输款项的周期较以前年度有所延长。另一方面,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与主要客户签订3年期COA向其提供水路运输服务,已与该等客户构建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基于历史情况表明,标的公司的客户在报告期内并未出现恶意拖欠款项等违约事项,且该等水路运输服务款项通常在3个月内予以结清,因此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向客户提供较长的信用期限,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截至2018年5月31日,标的公司2017年末以及2018年1-2月发生的应收款项已大部分结清。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略有降低,主要系注入上市范围内的业务规模较大的标的公司富兴海运大部分业务系通过自有船舶开展。相较于通过外租船舶开展业务,以自有船舶开展业务通常存货周转率较低。

(二)主要经营状况和盈利指标比较分析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计报字(2018)ZA107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审计报告,宁波海运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9564号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本次重组前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如下:

1、本次重组前后营业收入、净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度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213,770.74158,724.0055,046.7434.68%
营业成本154,704.14116,426.9038,277.2432.88%

2-1-380

项目2017年度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营业利润38,253.0223,823.4114,429.6160.57%
净利润32,800.1720,852.4411,947.7357.3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681.9814,883.065,798.9238.96%
项目2018年1-5月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101,214.1477,445.3123,768.8330.69%
营业成本75,041.5257,892.5317,148.9929.62%
营业利润18,260.6111,276.346,984.2761.94%
净利润15,425.588,326.097,099.4985.2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32.006,378.943,853.0660.40%

截至2017年末,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都有一定的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由重组前158,724.00万元增加至213,770.74万元,增加了55,046.74万元,增幅为34.68%。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重组前的14,883.06万元增加至20,681.98万元,增加了5,798.92万元,增幅为38.96%。

截至2018年5月末,公司营业收入由重组前77,445.31万元增加至101,214.14万元,增加了23,768.83万元,增幅为30.69%。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重组前的6,378.94万元增加至10,232.00万元,增加了3,853.06万元,增幅为60.40%。

2、重组前后盈利能力指标比较分析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重组完成后重组完成前变化百分比
销售毛利率27.63%26.65%0.98%
销售净利率15.34%13.14%2.20%
期间费用率10.27%11.50%-1.23%

2-1-381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重组完成后重组完成前变化百分比
销售毛利率25.86%25.25%0.61%
销售净利率15.24%10.75%4.49%
期间费用率9.21%10.27%-1.06%

截至2017年末,本次重组完成后,随着营收规模增长34.68%,公司的销售毛利率由重组前的26.65%上升至重组后的27.63%,公司销售净利率由重组前的13.14%上升至重组后的15.34%,公司的期间费用率由重组前的11.50%下降至10.27%。

截至2018年5月末,本次重组完成后,随着营收规模增长30.69%,公司的销售毛利率由重组前的25.25%上升至重组后的25.86%,公司销售净利率由重组前的10.75%上升至重组后的15.24%,公司的期间费用率由重组前的10.27%下降至9.21%。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浙能集团下属从事水路货物运输业务运营主体的富兴海运、

浙能通利及江海运输控股权将注入上市公司,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现有的运力规模,并优化运力结构,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各业务构成分析本次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浙能通利持有较为优质的航运资产。最近两年

及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详见本节“三、标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讨论与分析”。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行业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101,093.7599.88%213,483.0799.87%
其中:水路运输业务83,339.6382.34%172,288.1380.59%

2-1-382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17,754.1217.54%41,194.9419.27%
其他业务120.390.12%287.680.13%
合计101,214.14100.00%213,770.74100.00%

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87%和99.88%,占比较为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将维持以航运为主的经营格局。

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分行业主营业务营业毛利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
毛利毛利率占比毛利毛利率占比
(万元)(万元)
主营业务26,082.3825.80%99.66%59,083.2827.68%100.03%
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15,990.5219.19%61.10%33,266.6319.31%56.32%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10,091.8656.84%38.56%25,816.6562.67%43.71%
其他业务90.2474.96%0.34%-16.67-5.79%-0.03%
合计26,172.6225.86%100.00%59,066.6027.63%100.00%

2017年度及2018年1-5月,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100.03%和99.66%。2017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7.68%,2018年1-5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5.80%。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1)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将继续保持公司水上运输主营业务,同时整合各标的公

司海运运力,发挥各标的公司在货源、运输航线、货主等领域中的独特竞争优势,推进各标的公司业务协同,优化公司运力结构,提高市场化运输能力与水平;巩固宁波海运

2-1-383

在电煤运输及其他干散货运输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宁波海运在水上大宗散货运输领域的领先地位。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劣势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运营管理能力、协调整合

能力等将面临一定的考验。本次重组各方管理团队、企业文化、组织结构、企业制度能否有效融合,业务资源能否有效整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整合过程不顺利,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整合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拟注入资产仍将以独立的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成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和浙能通利的资产、业务及人员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尚无重大的资产、业务、人员调整计划。未来在不影响拟注入资产利润补偿承诺的情况下,基于拟注入资产现有核心业务能力的不断强化,公司将积极探索与标的公司在资源方面的协同与整合,以提升公司产业整体价值。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船舶调度和运输的管理模式行业内船舶运输管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船舶由船东自主管理,自己拥有船

员队伍或向船员管理公司雇用;二是船东将船舶委托有资质的船公司或专业船舶管理公司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前,宁波海运和江海运输的船舶管理实行第一种模式,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船舶管理实行第二种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的船队运力规模、结构将得到有效提升和优化,并成为浙能集团下属唯一从事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专业化平台。宁波海运将对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和江海运输按控股子公司实施管理,并继续沿用原有船舶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宁波海运将发挥长期积累的海运专业化经营管理优势,在上市公司体系内设立统一的运力管理平台,通过科学调度船舶,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运输效率。宁波海运还将根据“人船分离”的管理模式,通过组建船员管理公司实现提升船员专业化能力、降低船员管理成本等目标,促进海运主业提质增效,实现上市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船舶调度和运输的管理模式具体如下:

2-1-384

(1)设立船舶总调度室为运力统一管理平台,根据运输生产计划对所属船舶实施统一调度

上市公司将原运输业务部调度室调整为船舶总调度室,实现上市公司体系内船舶运营的统一组织和调度。通过统一调度,合理配置运力资源,积极发挥各船公司的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航运生产效率。船舶总调度室具体将在以下方面发挥统一调度作用:

①督促船舶严格执行载重干舷规定,通过有效利用船舶装载能力,合理配载;②做好船岸通信管理,保持不间断调度值班,及时通报船舶异常情况;③做好港口、货主、电厂码头以及相关生产业务单位的协调与配合,抓好港作,提

高船舶的周转效率。

(2)拟组建船员管理公司,实现“人船分离”的管理模式,统一对船员进行管理宁波海运正组建全资船员管理公司,预计将于2018年内完成设立。上市公司计划

分步实施由船员管理公司向系统内船公司的船员劳务管理。通过船员管理公司以有效化解本次重组后船员队伍与管理船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实现船舶管理与船员管理相对分离。通过船员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市场化的契约关系,逐步对系统内船员统一管理理念、统一管理体系、统一人员交流配置,进一步提升船员专业化能力。此外,通过船员管理公司,结合国际国内船员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相关的法规,适时调整船员用工结构和方式,从而建立有效的船员市场化调节机制。

上市公司通过实施“人船分离”的管理模式,以达到提升船员管理效率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增强船员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责任感,培养一支满足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优秀船员队伍,推动宁波海运海运主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在本次重组后将与上市公司续签《船舶委托管理合同》,保持由宁波海运负责对其船舶进行受托管理的模式

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将与上市公司续签《船舶委托管理合同》,主要将在航运业务管理、船舶机务及燃润料、物料管理、船员配给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通过统一的管理,有利于发挥航运主业的协同效应,发挥集约管理的规模效应,实现降本增效,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2-1-385

3、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船舶管理模式江海运输目前具有独立的船舶调度和运输管理体系,其按照NSM规则,建立了符合NSM规则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一直保持合规、正常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海运输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船舶调度和船员管理由上市公司统一管理外,其航运业务管理(不含船舶调度管理)、船舶机务及燃润料、物料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将保持不变。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上市公司与江海运输均从事干散货运输业务,但两公司在干散货运输市场的定位不同。宁波海运主要从事国际及国内沿海的电煤运输业务的一程运输,而江海运输船舶吨位相对小,主要经营沿海电煤运输业务二程运输外,还从事长江中下游沿岸的燃料煤、矿砂等大宗散货运输业务。由于市场定位不同、船型结构和运力规模不同等,与宁波海运在生产经营上存在一定差异;

(2)江海运输从成立至今一直有独立的船舶运输管理团队,设置有包括运输业务、机务保障、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船舶管理经验较丰富,延续其目前的船舶管理模式,并保持其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利于未来进一步开拓江海联运业务发挥其经营灵活性及管理效率。

4、上市公司交易当年及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将在做好船舶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和船舶质量的基

础上,通过持续优化散货船运力结构,推进油轮运输服务,谋划LNG和江海直达运输船队,以实现能源运输新局面并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企业的目标。为实现前述目标,宁波海运拟采取如下措施:

(1)继续执行大客户战略,上市公司将通过COA稳定执行,巩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并积极拓展新客户,进一步提升与国内外干散货贸易商之间的合作层次。

(2)持续稳定扩大运力规模、优化运力结构,丰富现有的能源运输产业生态布局,争取提高市场收益。对于干散货船队,公司将通过优化运力结构,稳健适度扩张运力规模并组建一支市场化的江海联运直达船队,以提升运输效率及业绩贡献度;对于油品运输方面,公司后续将稳步推进油轮运输服务,通过购入成品油船以及采用租船模式为油

2-1-386

品运输提供运力保障,以应对浙江石油成品油投产及销纳的需求;此外,公司还将根据油气产业及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适时研究参与LNG船舶运输可行性。

(3)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资产优化、整合,推进资产证券化,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和海运资产专业化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及业务发展定位,将视金融政策、资本市场波动情况,并结合自身财务结构状况,选择适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股权融资或者债权融资方式。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和其他指标影响分析

1、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2017年度
重组前重组后备考
流动比率0.550.84
速动比率0.510.80
资产负债率45.64%42.53%
应收账款周转率11.647.52
存货周转率39.8635.11
毛利率26.65%27.63%
净利润率13.14%15.34%
基本每股收益0.14440.1714
项目2018年1-5月
重组前重组后备考
流动比率0.701.04
速动比率0.650.98
资产负债率44.41%41.71%
应收账款周转率11.787.86
存货周转率39.6635.25
毛利率25.25%25.86%
净利润率10.75%15.24%
基本每股收益0.06190.0848

2-1-387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计报字(2018)ZA107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审计报告,宁波海运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9564号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本次重组前,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444元,公司2018年1-5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619元。公司重组后,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14元,2018年1-5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848元。因此,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重组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根据公司现有的初步计划,公司不会因本次重组增加和减少未来资本性支出。如在

本次重组完成后,为了整合的顺利实施或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可能需要新增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资本性支出,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等履行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3、本次重组的职工安置方案本次重组方案中不含员工安置方案,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员工均无变化,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本次重组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重组中介机构费用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资产重组支付的中介费用对上市公司现金流不构成重大影响。

2-1-388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资产财务会计信息

(一)富兴海运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8,447.4919,666.739,779.83
应收账款11,550.7911,811.656,678.07
预付款项1,097.1669.09121.92
其他应收款49.77133.39107.74
存货1,230.171,037.771,041.77
持有待售资产-243.61-
其他流动资产105.41122.13-
流动资产合计42,480.7833,084.3717,729.3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45,231.2247,289.4853,250.27
无形资产162.34179.654.08
其他非流动资产--59.81
非流动资产合计45,393.5647,469.1353,314.16
资产总计87,874.3480,553.5071,043.48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4,861.884,088.212,431.51
预收款项30.0030.00-
应付职工薪酬331.33344.10316.67
应交税费1,494.421,244.671,801.08
应付股利4,936.00
其他应付款445.83462.34302.71
流动负债合计12,099.466,169.324,851.96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389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负债合计12,099.466,169.324,851.9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30,000.0030,000.0030,000.00
资本公积4,910.334,910.334,910.33
盈余公积13,924.6913,924.6912,747.63
未分配利润26,939.8525,549.1618,533.56
所有者权益合计75,774.8874,384.1866,191.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7,874.3480,553.5071,043.48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17,879.0938,047.2636,366.17
营业成本12,926.5324,290.3725,410.83
营业税金及附加147.27365.33406.72
管理费用686.712,096.742,044.55
财务费用-63.92-40.44365.52
资产减值损失-1.7318.4041.62
资产处置收益1,901.472,963.18-
营业利润6,085.7014,280.028,096.94
加:营业外收入2,350.001,500.402,077.20
减:营业外支出-0.3523.61
利润总额8,435.7015,780.4210,150.53
减:所得税2,109.004,009.762,550.90
净利润6,326.7011,770.677,599.63
综合收益总额6,326.7011,770.677,599.63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390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75.1937,069.6538,589.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98.811,677.751,899.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674.0138,747.4040,488.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448.4620,319.9518,835.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2.47847.42638.97
支付的各项税费2,919.576,905.104,104.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4.97969.651,207.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05.4629,042.1224,786.14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6,668.549,705.2815,702.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113.553,909.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13.553,909.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33150.0163.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150.0163.40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112.223,759.62-63.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6,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578.003,105.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78.0029,105.71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578.00-23,105.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8,780.769,886.90-7,466.43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666.739,779.8317,246.26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447.4919,666.739,779.83

(二)江海运输

1、资产负债表

2-1-391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20.001,550.581,309.51
应收账款2,167.431,340.47478.73
预付款项72.23--
其他应收款26.5046.5368.56
存货256.76313.69279.61
其他流动资产123.9032.724.20
流动资产合计3,066.833,283.982,140.6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21,611.6022,074.4523,182.17
在建工程--10.27
无形资产6.697.8110.49
长期待摊费用214.94239.93299.91
其他非流动资产1,396.021,491.041,678.99
非流动资产合计23,229.2623,813.2325,181.82
资产总计26,296.0827,097.2127,322.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700.0011,200.0010,700.00
应付账款1,155.20880.35704.88
预收账款23.00--
应付职工薪酬204.32314.45181.08
应交税费23.0854.2662.40
应付利息89.5114.8914.22
应付股利184.80--
其他应付款23.9634.7625.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93.001,359.011,293.49
流动负债合计13,796.8713,857.7212,981.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6,301.777,049.398,413.76
非流动负债合计6,301.777,049.398,413.76
负债合计20,098.6420,907.1121,395.50
所有者权益:

2-1-392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股本1,800.001,800.001,800.00
专项储备3.17
盈余公积1,056.241,056.241,056.24
未分配利润3,338.033,333.873,070.70
所有者权益合计6,197.446,190.105,926.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6,296.0827,097.2127,322.43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4,764.7811,049.869,676.31
营业成本3,739.318,780.566,965.80
营业税金及附加19.6965.2174.86
管理费用300.46649.71620.46
财务费用414.57987.221,103.66
资产减值损失4.054.222.85
资产处置收益---0.24
其他收益7.7711.19-
营业利润294.47574.14908.45
加:营业外收入2.723.164.22
减: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297.19577.30912.67
减:所得税53.0274.1324.56
净利润244.16503.17888.11
综合收益总额244.16503.17888.11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54.6611,399.1711,020.21

2-1-393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0553.917.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81.7111,453.0811,027.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18.585,976.724,261.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65.492,676.772,335.29
支付的各项税费256.92431.95356.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9169.3373.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89.909,154.777,027.45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91.802,298.314,000.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673.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73.03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67-3.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7,500.0011,200.0010,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00.0011,200.0010,7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8,000.0010,700.0010,7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0.32709.46770.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22.061,844.122,769.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22.3813,253.5814,240.15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622.38-2,053.58-3,540.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30.57241.06456.87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50.581,309.51852.64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0.001,550.581,309.51

(三)浙能通利

1、资产负债表

2-1-394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324.044,040.427,907.63
应收账款1,755.761,636.602,221.24
预付款项3.084.63-
其他应收款6.9725.56-
存货119.17134.2382.69
其他流动资产71.60163.43-
流动资产合计6,280.606,004.8610,211.5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226.271,527.360.43
无形资产4.254.675.67
非流动资产合计1,230.521,532.036.10
资产总计7,511.127,536.8910,217.6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744.631,382.191,109.21
预收款项22.1522.1576.65
应交税费43.242.01512.65
应付股利-594.76-
其他应付款64.79124.9542.37
流动负债合计1,874.812,126.051,740.88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874.812,126.051,740.88
所有者权益:
股本5,000.005,000.005,000.00
盈余公积419.19419.19353.11
未分配利润217.12-8.353,123.67
所有者权益合计5,636.315,410.848,476.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511.127,536.8910,217.65

2、利润表

2-1-395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2,703.216,537.0910,413.97
营业成本2,362.395,942.206,849.72
营业税金及附加7.1221.664.91
管理费用33.3130.06108.16
财务费用-1.07-19.15111.18
资产减值损失0.51-2.8111.16
营业利润300.95565.183,268.84
加:营业外收入-3194,059.40
减:营业外支出--6.39
利润总额300.95884.187,321.85
减:所得税75.48220.57808.97
净利润225.47663.626,512.88
综合收益总额225.47663.626,512.88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36.697,784.4610,916.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55338.43203.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58.248,122.8811,120.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17.536,089.087,273.47
支付的各项税费29.481,031.331,230.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8537.88339.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79.867,158.298,843.19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878.37964.592,27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470.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70.42

2-1-396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697.006.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97.006.74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697.007,463.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6,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594.763,134.80135.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4.763,134.806,635.36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594.76-3,134.80-6,635.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3.62-3,867.213,105.41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40.427,907.634,802.22
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24.044,040.427,907.63

二、上市公司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计报字(2018)ZA107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审计报告,宁波海运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9564号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本次重组前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如下:

(一) 简易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99,172.6685,633.91
非流动资产637,784.80652,607.29
资产总计736,957.46738,241.20
流动负债95,730.59101,457.68
非流动负债211,689.41212,503.15
负债合计307,420.00313,960.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30,568.71328,032.09

2-1-397

资产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429,537.46424,280.37

(二) 简易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18年1-5月2017年度
营业收入101,214.14213,770.74
营业成本75,041.52154,704.14
营业利润18,260.6138,253.02
利润总额20,752.5539,715.46
净利润15,425.5832,80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32.0020,681.98

2-1-398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截至2018年5月31日,除本公司外,海运集团合并范围子公司共1家,即江海运输,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江海运输77%股权”。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截至2018年5月31日,除本公司外,浙能集团下属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业务性质经营模式
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23.SH)火力发电主要从事电力及相关产品的投资、开发及生产销售,售电服务及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
2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一般贸易及投资控股从事国际业务投资及煤炭等贸易业务开展。
3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及咨询服务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承包以及工程监理和有关的咨询服务。
4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从事能源技术的开发、服务、咨询和培训。
5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码头设施、装卸、仓储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和煤炭矿石等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6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贸易行业煤炭销售,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7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开展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以及船舶租赁。
8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投资等主要开展小水电、小热电等实业投资,电力相关设备的销售。
9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服务业主要从事餐饮、住宿及酒店管理业务。
10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及服务业从事煤炭、石灰石采选、加工和销售;电力、蒸汽、水电等产品的供应等。
11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贸易行业主要从事各类建材、化工原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设备、酒店配套设施、汽车零配件、商用车等物资的贸易活动。
12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及咨询经营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
13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从事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

2-1-399

序号企业名称业务性质经营模式
14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从事天然气销售业务以及天然气管网、LNG接收站及城市燃气项目的建设投资与经营管理。
15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监会批复范围内,在集团内部开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发放委贷、财务咨询等有关业务。
16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水电项目投资从事水利水电水务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发电运行维护。
17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18浙能集团新疆准东煤业有限公司煤炭投资煤炭资源的投资开发及销售。
19浙能集团哈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发电、光伏、风电的生产、销售以及相关设备的制造
20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节能技术开发从事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
21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煤制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及相关副产品的销售。
22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从事火电厂开发建设,电力、蒸汽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3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业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海上货物中转、联运。
24浙能集团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化工煤化工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及相关副产品销售。
25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及制品主要从事原油、成品油、燃料油进出口,参与国内原油、船供油、成品油市场开发与加工利用,参与境外石油资源开发开采。

(二)实际控制人以往作出的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与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以往作出的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的相关承诺以及承诺履行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履行情况
1浙能集团在《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承诺函》中承诺:“1、本公司承诺不再扩大其他海运企业的经营规模,同时将国内沿海货物运输的业务发展机会优先考虑给予宁波海运。2、本公司承诺将宁波海运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所属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3、本公司承诺五年以内将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从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证监会有关规则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注入宁波海运,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4、本公司承诺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未来不会从事与宁波海运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与宁波海承诺时间:2013年1月31日; 期限:五年待本次交易完成后履行

2-1-400

序号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履行情况
运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但本承诺函已经披露的除外。”

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浙能集团延长2013年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延长至自2018年1月31日起2年内完成前述承诺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议案已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形以及解决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能集团控制的富兴海运、浙能通利、江海运输将全部纳入宁波海运合并报表范围,宁波海运将成为浙能集团下属的水路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解决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方面同业竞争的情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公司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有效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任何商业机会,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避免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2-1-401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拥有宁波海运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二、关联交易

(一)交易完成前富兴海运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与关联关系(1)富兴海运的母公司情况富兴海运的母公司为浙能集团,本次交易前,浙能集团持有富兴海运51%股权。浙

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浙能集团100%的股份,为浙能集团的控股股东,同时为浙能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富兴海运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富兴海运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富兴海运的关系
浙海海运股东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山西神州行通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股东
浙能财务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浙能富兴燃料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浙能通利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舟山富兴燃料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石油新能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宁波海运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2-1-402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1)采购燃油物料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向关联方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以满足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燃油的需求。

由于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及经营成本,燃油供给不足及燃油价格波动将给富兴海运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提升浙能集团内石油板块与航运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发挥浙能体系内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对外采购所产生的集约化优势,降低燃油物料采购成本,报告期内富兴海运通过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统一对外采购燃油可受益于集中、规模化采购所带来的燃油成本降低优势,有利于富兴海运的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

富兴海运向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物料的价格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石油新能源公司3,787.1910,887.443,301.01
合计3,787.1910,887.443,301.01

2)采购船舶委托管理服务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委托浙海海运以及宁波海运管理富兴海运所拥有的船舶,有利于

充分利用浙海海运及宁波海运自身的海运管理优势。富兴海运参考市场上船舶委托管理价格向浙海海运以及宁波海运支付船舶委托管理服务费,包括支付的船舶管理费以及船员租金。

其中富兴海运于2017年以及2016年主要委托浙海海运管理其所拥有的船舶。2017年12月20日经宁波海运于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受托管理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的议案》,宁波海运于2017年12月20日与富兴海运就其所持船舶托管关联交易事项签订了《船舶委托管

2-1-403

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船舶托管期间,富兴海运将向宁波海运支付管理包干费每年76.00万元/艘,船员包干费每年420.00万元/艘。由于船舶委托管理服务将主要由宁波海运提供,上述关联交易在重组完成后将转化为上市体系内部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内容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宁波海运船舶管理费219.43--
船员租金1,194.92--
浙海海运船舶管理费24.70794.32875.72
船员租金132.083,888.654,061.32
合计1,571.124,682.964,937.04

3)采购船舶运输服务与此同时,考虑到在日常水路运输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富兴海运存在少量临时运输

需求,由此通过外租船舶的方式以有效应对临时性的运输需求。报告期内,富兴海运通过航次租船的方式委托浙海海运执行煤炭运输任务,通过该等航次租船安排以补充现有运力开展相应的水路运输服务。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上海航交所发布京唐/曹-宁波(4-5万载重吨)以及秦皇岛-宁波(1.5-2万载重吨)的指数运价确定。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浙海海运4,128.84--
合计4,128.84--

4)其他关联采购富兴海运于2017年度向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合计人民币

10.72万元。

2-1-404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10.72-
总计-10.7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1)提供航运服务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浙能体系内的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

料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由于浙能电力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其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承担着浙江省电力供应的重要民生责任。煤炭是火力发电的主要原料,浙能电力全年电煤消耗量占浙江省全年电煤消耗量比重较高。此外,浙能电力2017年采购的大部分电煤需经水路由北方港口运输至浙江省内。由此可见,确保大规模的电煤及时供给以及电煤水路运输的稳定性是浙能电力开展电力业务的基础。

同时,鉴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需求决定了浙江省内主要航运企业包括富兴海运不可避免地参与向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报告期内富兴海运向关联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主要通过签订3年期COA实现,并辅以1年期的浮动定价COA以调节煤炭运输服务供给。前述3年期COA在锁定运量的同时参考市场价格以及航运市场变化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1年期的COA以浮动价格定价,该等价格主要以船舶在北方港靠泊当日上海航交所发布的京唐/曹妃甸至宁波或秦皇岛至宁波的挂牌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此外,在报告期内,考虑到富兴海运在报告期内存在富余运力,为 提高富兴海运船舶利用率,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与浙能通利和浙海海运签订航次租船合同向浙能通利及浙海海运提供运输服务。连续租船的方式下以运价及实际运输量确定相关费用,运价按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市场运价实行浮动。

2-1-405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浙能富兴燃料14,599.0030,642.1022,537.38
舟山富兴燃料1,422.373,121.257,858.87
浙海海运1,332.95
浙能通利2,328.17
合计16,021.3733,763.3534,057.36

2)关联方租赁由于浙能通利所拥有的“新华盛海”船舶在2013年行驶过程中发生主机磨损重大事

故,影响了原有性能,从而导致浙能通利自有船舶运力不足。与此同时,考虑到富兴海运在报告期内存在富余运力,因此从提高富兴海运船舶利用率角度出发,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与浙能通利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富兴海运将其所持有的船舶“富兴7”期租给浙能通利并收取相应的船舶租赁费用,从而实现船舶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浙能集团下属航运板块的运力水平。

报告期内,为丰富租赁模式,以应对冲租赁市场价格波动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富兴7”以期租的方式租赁给浙能通利。前述期租方式下采取按日计算租赁费用,根据“富兴7”按照市场价格对外提供水路运输服务可实现的利润为基础确定每日的船舶租赁费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浙能通利-587.461,300.18
合计-587.461,300.18

(3)关联方资金拆借考虑到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仍存在一定的压力,为有效缓解浙能体系内公司的短期

资金压力、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浙能下属财务公司浙能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同属浙能集团体系内的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存贷款业务等。标的公司可利用浙能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结算成本,提高

2-1-406

资金效益,控制贷款成本从而充分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富兴海运与浙能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定价参照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确定。

单位:万元

内容2018年5月31日/ 2018年1-5月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资金存放余额28,324.6019,557.949,448.24
贷款余额---
存款利息63.5038.9931.38
贷款利息--151.53(注)

注:2016年富兴海运归还了浙能财务公司向其发放的贷款余额6,00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为一年期,利率为4.35%,2016年发生的利息费用为151.53万元

(4)关联方资产转让报告期内,富兴海运根据万邦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

邦评报[2017]61号)的评估价格确定转让价格人民币1,697.00万元(含3%增值税)向浙能通利转让“富兴16”,以有效补充浙能通利的运力需求。“富兴16” 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550.00万元,账面确认的转让收入为扣除3%增值税销项税后的金额为人民币1,647.57万元。此外,在转让“富兴16”的过程中,富兴海运向浙能通利一并销售“富兴16”库存油品,前述库存油品的销售金额为28.03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浙能富兴燃料8,771.7543.869,275.5646.385,506.5527.53
浙能通利905.924.53
舟山富兴燃料2,837.0814.192,595.4512.98299.161.50
合计11,608.8358.0411,871.0159.366,711.6333.56

(2)其他应收款

2-1-407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浙能通利--70.060.3538.387.68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0.010.00(注)
合计0.010.0070.060.3538.387.68

注:上述应收款中应收浙能煤炭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69.28元,计提坏账准备为0.35元。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石油新能源公司2,403.641,071.28922.64
浙海海运348.53
宁波海运376.00
合计3,128.171,071.28922.64

(4)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浙能集团2,517.00--
浙海海运1,826.00--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46.00--
山西神州行通煤炭运销有限公司247.00--
合计4,936.00--

(5)其他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浙海海运232.17322.70267.55

2-1-408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12.55-
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520.52-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2.75--
合计235.44335.77267.55

(二)交易完成前江海运输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与关联关系(1)江海运输的母公司情况江海运输的母公司为海运集团,本次交易前,海运集团持有江海运输77%股权。浙能集团持股海运集团51%的股权,为江海运输实际控制人。

(2)江海运输的其他关联方情况江海运输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江海运输的关系
浙能集团实际控制人
浙能财务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浙能富兴燃料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舟山富兴燃料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宁波海运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仑船务实际控制人通过海运集团参股投资的公司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1)采购燃油物料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向关联方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以满足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燃油的需求。

2-1-409

由于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及经营成本,燃油供给不足及燃油价格波动将给江海运输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提升浙能集团内石油板块与航运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发挥浙能体系内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对外采购所产生的集约化优势,降低燃油物料采购成本,报告期内江海运输通过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统一对外采购燃油可受益于集中、规模化采购所带来的燃油成本降低优势,有利于江海运输的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

江海运输向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物料的价格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石油新能源公司956.302,200.881,526.38
合计956.302,200.881,526.38

2)采购船舶运输服务考虑到在日常水路运输业务的开展过程中,江海运输存在临时运输需求,江海运输

通过外租船舶的方式有效应对临时性的运输需求。报告期内江海运通过航次租船的方式委托北仑船务以及宁波海运执行煤炭执行运输任务,通过该等航次租船安排,从而有效补充运力规模,开展相应的水路运输服务。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宁波海运--149.61
北仑船务--113.32
合计--262.9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1)提供航运服务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浙能体系内的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

料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由于浙能电力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其管理及控股

2-1-410

装机容量约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承担着浙江省电力供应的重要民生责任。煤炭是火力发电的主要原料,浙能电力全年电煤消耗量占浙江省全年电煤消耗量比重较高。此外,浙能电力采购的大部分电煤需经水路由北方港口运输至浙江省内。由此可见,确保大规模的电煤及时供给以及电煤水路运输的稳定性是浙能电力开展电力业务的基础。

同时,鉴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需求决定了浙江省内主要航运企业包括江海运输不可避免地参与向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向关联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主要通过签订3年期COA实现,并辅以1年期的浮动定价COA以调节煤炭运输服务供给。前述3年期COA在锁定运量的同时参考市场价格以及航运市场变化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1年期的COA以浮动价格定价,该等价格主要以船舶在北方港靠泊当日上海航交所发布的京唐/曹妃甸至宁波或秦皇岛至宁波的挂牌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浙能富兴燃料4,083.188,476.808,402.25
舟山富兴燃料389.521,258.391,274.06
合计4,472.709,735.199,676.31

(3)关联方资金拆借考虑到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仍存在一定的压力,为有效缓解浙能体系内公司的短期

资金压力、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浙能下属财务公司浙能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同属浙能集团体系内的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存贷款业务等。标的公司可利用浙能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结算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控制贷款成本从而充分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江海运输与浙能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定价依据参照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

报告期内江海运输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相关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2-1-411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2018年5月31日借款余额2018年1-5月借款利息2017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2017年度借款利息2016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2016年度借款利息备注
江海运输浙能财务公司9,000.00169.216,000.00239.495,500.00151.22
海运集团1,700.0046.245,200.00229.975,200.00348.98委托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资金拆出方资金拆入方2018年5月31日存款余额2018年度1-5月利息收入2017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2017年度利息收入2016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2016年度利息收入
江海运输浙能财务 公司408.363.121,534.205.191,277.542.12

(4)关联担保情况截至2018年5月31日,江海运输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海运集团江海运输8,897.372011/9/292019/9/28
合计8,897.37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浙能富兴燃料9.791,131.345.66303.261.52
舟山富兴燃料219.891.10215.861.08177.870.89
合计2,178.3210.891,347.206.74481.132.41

(2)应付账款

2-1-412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石油新能源公司853.81684.39492.04
合计853.81684.39492.04

(三)交易完成前浙能通利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与关联关系(1)浙能通利的母公司情况浙能通利的母公司为煤运投资,本次交易前,煤运投资持有浙能通利60%股权。浙能通利实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

(2)浙能通利的其他关联方情况浙能通利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浙能通利的关系
浙能财务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浙能富兴燃料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富兴海运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舟山富兴燃料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石油新能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海南通利船务有限公司受浙能通利的股东洋浦通利船务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
洋浦通利船务有限公司浙能通利的股东(持股比例40%)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1)采购燃油物料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向关联方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以满足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燃油的需求。

2-1-413

由于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及经营成本,燃油供给不足及燃油价格波动将给浙能通利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提升浙能集团内石油板块与航运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发挥浙能体系内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对外采购所产生的集约化优势,降低燃油物料采购成本,报告期内浙能通利通过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统一对外采购燃油可受益于集中、规模化采购所带来的燃油成本降低优势,有利于浙能通利的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

浙能通利向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物料的价格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石油新能源公司382.14464.54402.02
合计382.14464.54402.02

2)船舶委托管理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委托海南通利船务有限公司管理浙能通利所拥有的“新华盛海”。

浙能通利参考市场上船舶委托管理价格向海南通利船务有限公司支付船舶委托管理服务费,包括支付的船舶管理费以及船员租金。在2016年完成对“新华盛海”轮的处置,浙能通利已停止委托海南通利管理其所拥有的船舶。

2017年12月20日经宁波海运于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受托管理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的议案》,宁波海运于2017年12月20日与浙能通利就其所属船舶托管关联交易事项分别签订了《船舶委托管理合同》。委托管理期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船舶托管期间,浙能通利将向宁波海运支付管理包干费每年76.00万元/艘,船员包干费每年420.00万元/艘。本次重组完成后,上述船舶委托管理服务将转化为上市体系内部交易。

2-1-414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海南通利--113.94
宁波海运167.92--
合计167.92-113.94

3)采购船舶运输服务由于浙能通利所拥有的“新华盛海”船舶在2013年行驶过程中发生主机磨损重大事

故,影响了原有性能,从而导致浙能通利自有船舶运力不足。与此同时,为有效补充浙能通利的运力需求,提高浙能通利的运力规模,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与富兴海运签订连续航次租船合同,委托富兴海运以其所持有的“富兴6”执行电煤运输,从而实现船舶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浙能集团下属航运板块的运力水平。

报告期内,在连续航次租船的模式下,浙能通利以运价及实际运输量确定相关费用,运价随市场行情浮动,并以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中天津至上海

(2-3万吨)市场运价为基准确定。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富兴海运--2,328.17
合计--2,328.17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1)提供航运服务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浙能体系内的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

料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由于浙能电力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其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承担着浙江省电力供应的重要民生责任。煤炭是火力发电的主要原料,浙能电力全年电煤消耗量占浙江省全年电煤消耗量比重较高。此外,浙能电力采购的大部分电煤需经水路由北方港口运输至浙江省内。由此可见,确保大规模的电煤及时供给以及电煤水路运输的稳定性是浙能电力开展电力业务的基础。

2-1-415

同时,鉴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需求决定了浙江省内主要航运企业包括浙能通利不可避免地参与向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向关联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主要通过签订3年期COA实现,并辅以1年期的浮动定价COA以调节煤炭运输服务供给。前述3年期COA在锁定运量的同时参考市场价格以及航运市场变化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1年期的COA以浮动价格定价,该等价格主要以船舶在北方港靠泊当日上海航交所发布的京唐/曹妃甸至宁波或秦皇岛至宁波的挂牌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浙能富兴燃料2,703.216,131.228,833.25
舟山富兴燃料-405.861,580.71
合计2,703.216,537.0910,413.97

(3)关联方租赁由于浙能通利所拥有的“新华盛海”船舶在2013年行驶过程中发生主机磨损重大事

故,影响了原有性能,从而导致浙能通利自有船舶运力不足。与此同时,考虑到富兴海运在报告期内存在富余运力,因此从有效补充浙能通利的运力需求角度出发,报告期内富兴海运与浙能通利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富兴海运将其所持有的船舶“富兴7”外租给浙能通利并收取相应的船舶租赁费用,从而实现船舶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浙能集团下属航运板块的运力水平。

报告期内,为丰富租赁模式,以应对冲租赁市场价格波动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经双方协商,“富兴7”以期租的方式租赁给浙能通利。前述期租方式下采取按日计算租赁费用,根据“富兴7”按照市场价格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可产生的利润为基础确定每日的船舶租赁费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
富兴海运-587.461,300.18
合计-587.461,300.18

2-1-416

(4)关联方资金拆借考虑到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仍存在一定的压力,为有效缓解浙能体系内公司的短期

资金压力、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浙能下属财务公司浙能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同属浙能集团体系内的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存贷款业务等。标的公司可利用浙能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结算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控制贷款成本从而充分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浙能通利与浙能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定价依据参照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

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与关联方浙能财务公司的资金拆借相关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7年2016年12月31日/2016年
资金存放余额4,295.154,012.307,811.24
委托贷款余额---
存款利息收入1.1019.1913.37
贷款利息费用--135.36(注)

注:2016年,浙能通利已向浙能财务公司归还煤运投资委托浙能财务公司发放的贷款,浙能通利计提贷款利息费用为135.36万元。

(5)关联方资产购入考虑到浙能通利所拥有的“新华盛海”船舶在2013年行驶过程中发生主机磨损重大

事故影响该艘船舶原有的性能,浙能通利于2016年处置了“新华盛海”船舶后,浙能通利主要通过外租船舶的方式提供船运服务。由于外租船舶价格受航运指数波动影响较大,该等成本较为不可控。为逐步降低对外租船舶的依赖从而有效控制运营成本,并且充分调配浙能体系内的航运资产,浙能通利于2017年内自富兴海运购入富兴16号。富兴海运根据万邦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17]61号)的评估价格人民币1,697.00万元(含3%增值税进项税)向浙能通利转让。

此外,报告期内,浙能通利向关联方富兴海运购入“富兴16”之时,“富兴16”上存放了部分的燃油物料。富兴海运将该等燃油物料一并向浙能通利转让,浙能通利向富兴海运支付该等燃油费用28.03万元。

2-1-417

单位:万元

关联方内容2018年1-5月2017年2016年
富兴海运船舶处置-1,697.00-
燃油物料销售-28.03-
合计-1,725.03-

(6)其他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浙能通利于2016年处置了“新华盛海”船舶资产,“新华盛海”轮原

值11,128.00万元,累计折旧3,657.58万元,账面净值7,470.42万元,扣除清理净收入6,130.95万元,资产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339.48万元。该等损失金额人民币1,339.48万元由原委托管理“新华盛海”轮的海南通利船务有限公司以补偿款的方式向浙能通利全额支付。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浙能富兴燃料1,764.588.821,644.828.222,232.4011.16
合计1,764.588.821,644.828.222,232.4011.16

(2)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富兴海运--905.92
石油新能源公司365.39-71.06
合计365.39-976.97

(3)其他应付款

2-1-418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富兴海运-70.0638.38
合计-70.0638.38

(4)预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舟山富兴燃料22.1522.1576.65
合计22.1522.1576.65

(5)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煤运投资-356.85-
洋浦通利船务有限公司-237.90-
合计-594.75-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与关联关系(1)母公司情况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的母公司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能集团。

(2)子公司情况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明州高速51.00%-投资设立
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100%-投资设立

2-1-419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宁波创新船务有限公司-100.00%投资设立
宁波先锋船务有限公司-100.00%投资设立
富兴海运51.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江海运输77.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浙能通利6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5971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宁波海运的关系
浙能富兴燃料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舟山富兴燃料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石油新能源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浙能财务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煤运投资浙能通利之股东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浙海海运富兴海运之股东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富兴海运之股东
山西神州行通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富兴海运之股东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北仑船务实际控制人通过海运集团参股投资的公司

2、本次重组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2-1-420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1)采购燃油物料如前所述,由于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及经营成本,燃油供给不足及燃

油价格波动将给宁波海运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提升浙能集团内石油板块与航运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发挥浙能体系内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对外采购所产生的集约化优势,降低燃油物料采购成本。浙能体系下属航运公司将通过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统一对外采购燃油,由此实现集中、规模化采购所带来的燃油成本降低优势,有利于浙能体系上下属航运公司的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

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向关联方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以满足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燃油的需求。宁波海运向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燃油物料的价格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18年1-5月2017年度
石油新能源公司燃油采购12,717.8427,638.27
合计12,717.8427,638.27

2)船舶委托管理服务本次重组完成前,标的公司富兴海运委托其股东浙海海运管理其所拥有的船舶,有

利于充分利用浙海海运自身的海运管理优势。富兴海运参考市场上船舶委托管理价格向浙海海运支付船舶委托管理相关的管理费用及船员租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内容2018年1-5月2017年度
浙海海运船舶管理费24.70794.32
船员租金132.083,888.65
合计156.774,682.96

2017年12月20日经宁波海运于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受托管理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的议

2-1-421

案》,宁波海运于2017年12月20日与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就其所属船舶托管关联交易事项分别签订了《船舶委托管理合同》。委托管理期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船舶托管期间,宁波海运将向富兴海运所持有的8艘船舶收取管理包干费每年共计608.00万元,船员包干费每年共计3,360.00万元,合同总价为每年3,968.00万元整;宁波海运将向浙能通利所持有的1艘船舶收取管理包干费每年76.00万元,船员包干费每年420.00万元,合同总价为每年496.00万元。本次重组完成后,由于船舶委托管理服务将主要由宁波海运提供,上述关联交易将转化为上市体系内部交易。

3)采购运输服务考虑到在日常水路运输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存在临时运输需求,宁波海运及标的公

司需通过外租船舶的方式开展业务,以有效应对临时性的运输需求。报告期内宁波海运及标的公司委托北仑船务以及浙海海运执行煤炭运输任务,通过该等航次租船安排以补充现有运力开展相应的水路运输服务。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18年1-5月2017年度
北仑船务-216.45
浙海海运4,128.84-
合计4,128.84216.45

4)其他关联采购其他关联采购主要为向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和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103.29147.94
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6633.25
合计133.95181.19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2-1-422

1)提供航运服务由于关联方浙能电力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其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

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承担着浙江省电力供应的重要民生责任。煤炭是火力发电的主要原料,浙能电力全年电煤消耗量占浙江省全年电煤消耗量比重较高,并且浙能电力2017年采购的大部分电煤需经水路由北方港口运输至浙江省内。由此,确保大规模的电煤及时供给以及电煤水路运输的稳定性是浙能电力开展电力业务的基础。

鉴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需求,为继续维持与浙能电力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保证基本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确保海运主业持续稳定,本次重组完成后,宁波海运将向浙能电力下属的燃料公司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提供航运服务,该等航运服务价格系根据不同航线结合航运市场的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并根据运输成本的变化合理调整附加费用。其中,向浙江能源国际以及北仑船务提供的航运服务为上市公司重组前已存在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5月2017年度
浙能富兴燃料47,891.92100,362.72
舟山富兴燃料4,350.9114,946.08
浙江能源国际18,144.8130,029.07
北仑船务-384.04
合计70,387.63145,721.92

(3)关联方资金拆借如前所述,考虑到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仍存在一定的压力,浙能集团主要通过浙能

财务公司向体系内的航运企业包括宁波海运、富兴海运、江海运输以及浙能通利提供存款及贷款业务,有效缓解浙能体系内公司的短期资金压力、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并且充分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报告期内浙能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存贷款利率定价依据参照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拟注入资产将纳入宁波海运合并范围内,因此上述资金拆借在宁波海运的备考报表中均体现为关联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2-1-423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2018年5月31日贷款余额2018年1-5月贷款利息2017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2017年度贷款利息备注
江海运输浙能财务公司9,000.00169.216,000.00239.49
江海运输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700.0046.245,200.00229.97委托浙能财务公司借款
明州高速浙能财务公司13,000.00379.0922,000.001,143.28
合计23,700.00594.5433,200.001,612.74

报告期内,关联方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2018年5月31日存款余额2018年1-5月利息收入2017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2017年度利息收入
浙能财务公司本公司18,900.28435.1214,922.59130.64
浙能财务公司江海运输408.363.121,534.205.19
浙能财务公司通利航运4,295.151.104,012.3019.19
浙能财务公司富兴海运28,324.6063.5019,557.9438.99
合计51,928.39502.8540,027.03194.00

(4)关联担保情况截至2018年5月31日,宁波海运关联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万元人民币)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海运集团江海运输9,819.432011/9/292019/9/28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万美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宁波海运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1,400.002018/3/152019/3/15
宁波海运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1,550.002017/9/292018/9/25

根据宁波海运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宁波海运为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内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期限

2-1-424

为3年。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签署的担保总额为3,030万美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950万美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浙能富兴燃料23,618.11118.0922,391.46111.96
舟山富兴燃料4,789.3223.953,403.0217.02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968.924.84766.493.83
合计29,376.35146.8826,560.97132.80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宁波海运应收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其他应收款为人民币69.28元,计提坏账准备为0.35元。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石油新能源公司5,523.893,393.75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37.24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13.14
浙海海运348.53-
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2.5-
合计5,904.933,444.13

(4)其他应付款

2-1-425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类型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浙海海运232.17322.70
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520.52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2.75-
合计235.44323.22

(5)预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类型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舟山富兴燃料22.1522.15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31.64
总计22.1553.78

(6)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类型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26.00356.85
浙能集团2,517.00-
浙江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46.00-
山西神州行通煤炭运销有限公司247.00-
洋浦通利船务有限公司-237.90
总计4,936.00594.75

(7)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类型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浙能财务公司126.3436.82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海运集团14.796.91
总计141.1343.73

2-1-426

(五)上述关联交易形成的原因、必要性、作价依据及合理性

1、关联交易形成的原因及必要性(1) 关联销售

①标的公司关联销售情况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以及浙能通利(以下合并统称“标的公司”)从

事以沿海煤炭运输为主的干散货运输业务为主。3家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煤炭运输,燃油物资采购,船舶租赁,金融服务等。标的公司的煤炭运输服务客户主要为浙能电力下属关联燃料公司如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以下合并统称“燃料公司”),为关联交易最重要的部分。

浙能电力系上交所上市公司,是浙能集团下属电力主业资产的整体运营平台,为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占浙江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位居全国地方性发电企业前列。

报告期内,3家标的公司与燃料公司的电煤运输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1-5月
关联电煤运输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关联电煤运输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关联电煤运输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
江海运输9,676.319,676.31100.00%9,735.1911,049.8688.10%4,472.704,764.7893.87%
富兴海运34,470.2636,811.8593.64%33,763.3538,047.2688.74%16,021.3717,879.0989.61%
浙能通利10,413.9710,413.97100.00%6,537.096,537.09100.00%2,703.212,703.21100.00%

②关联销售交易的原因和必要性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以及浙能通利主要从事以沿海煤炭运输为主

的干散货运输业务,是浙江省沿海煤炭运输市场中的主要航运企业。3家标的公司主要向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浙能电力系上交所上市公司,是浙能集团下属电力主业资产的运营平台,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其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而煤

2-1-427

炭是火力发电的主要原料,浙能电力全年电煤消耗量约占浙江省全年电煤消耗量50%以上,其中浙能电力采购的大部分电煤需经水路由北方港口运输至浙江省内。由此可见,浙能电力大规模的电煤水路运输服务需求以及其在浙江省内领先的市场地位决定了浙江省内主要航运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宁波海运以及本次重组的3家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浙能通利)均需与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发展业务关系,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基于上述原因,宁波海运、富兴海运、江海运输等作为浙江省沿海煤炭运输的主要企业自成立之初就与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而浙能电力作为浙江省内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承担着浙江省电力供应的重要民生责任,在历史生产运营中也曾因航运市场火爆,而出现煤炭运输需求无法得到及时满足进而影响电力生产的情况。因此,为了发展煤炭运输业务、保障电煤供给,浙能集团于2009年完成对富兴海运的收购,并于2013年完成对宁波海运和江海运输的收购。收购完成后,宁波海运、富兴海运以及江海运输纳入浙能集团合并范围,与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成为关联方,相关的煤炭运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由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的保供需求,富兴海运、江海运输以及宁波海运作为浙江省沿海煤炭运输的主要企业持续向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而浙能集团为了发展煤炭运输业务、保障电煤供应,先后收购了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并新设了浙能通利,3家标的公司均被纳入合并范围,因此相关煤炭运输交易亦构成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是历史形成的,在浙能集团收购富兴海运、江海运输以后,该等交易被转变为关联交易。在该等煤炭运输关联交易中,3家标的公司与浙能电力是互惠互利的,该等煤炭运输关联交易对于交易双方都是合理和必要的。

(2) 关联采购三家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在开展航运业务过程中,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本之一,燃油供给不足及价格波动将给航运企业日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有效提升浙能集团内石油板块与航运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浙能体系内的主要航运公司(包括本次3家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自2016年起陆续通过石油新能源公司集中统一对外采购燃油。该等集中对外采购有利于充分发挥采购集约化的优势、降低整体燃油采购成本、有效保证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燃料供给。

2-1-428

(3) 关联方资金拆借此外,考虑到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仍存在一定的压力,浙能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同属浙能集团体系内的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宁波海运及三家标的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存贷款业务等,有效缓解浙能体系内公司的短期资金压力、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并且充分发挥产融结合的优势。

2、关联交易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1)关联销售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① 关联销售的定价模式3家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签订的煤炭运输合同主要以3年期COA为主,并辅以1年

期以浮动定价COA以调节煤炭运输服务供给。其中3年期COA在锁定运量的同时参考市场价格以及航运市场变化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燃油附加费的市场变化情况合理调整相关附加费用;1年期COA以浮动价格定价,该等价格主要以船舶在北方港靠泊当日上海航交所发布的秦皇岛至宁波(1.5-2万吨)和京唐/曹妃甸至宁波(4-5万吨船型)挂牌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1)长期COA作为大货主和航运公司之间风险共担的运营模式,在保证运输服务稳定性及抵御运价波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COA是航运市场大宗物资主要运输合同形式之一,此种合同往往通过锁定运量有助于航运公司维护与主要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锁定运价方式有效抵御航运市场的运价频繁波动风险,是大货主和航运公司之间风险共担的一种运营模式,具体如下:

从浙能电力角度而言,由于航运市场自2005年开始呈现频繁剧烈波动的态势,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为应对航运价格持续上涨的不利因素,保证煤炭供给稳定性,希望通过与航运企业签署3年期COA通过锁定价格抵御航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效控制运输成本;同时利用COA锁定运量的形式,有利于与航运企业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以实现电煤运输保障稳定的目标。由此,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自2006年起率先与国内领先的第三方航运企业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散货”)签署3年期COA,约定以北方港至老塘山45元/吨作为航运基准价格,并将该等3年期COA合作模式推广至其与市场上第三方航运企业以及浙能体系内的航运企业的电煤运输合作。

2-1-429

从3家标的公司角度而言,鉴于浙能电力在火力发电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对于电煤供给持续的大规模需求,3家标的公司通过与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签署3年期COA有利于与浙能电力下属公司结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保证基本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确保海运主业持续稳定。

2)以长期COA开展运输服务在航运市场具有一定普遍性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在报告期以前年度(2009年至2015年)曾持续与除3家标的

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航运服务供应商签署3年期COA。然而随着3家标的公司运力规模的不断扩大,水路运输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长期深入合作所构建的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自2015年起选择3家标的公司以及宁波海运作为其长期稳定的电煤运输服务提供商后,浙能集团未再与第三方航运公司继续续签3年期COA,但市场上航运公司通过签订长期COA向电煤企业提供电煤运输服务的情况仍较为普遍。

3)3家标的公司以长期COA向关联公司提供服务在定价及合同形式上与第三方航运服务供应商保持一致

经查阅比对历史上燃料公司与第三方航运服务供应商签署的长期COA,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燃料公司签署的3年期COA与前述第三方航运服务供应商与燃料公司签署的3年期COA在定价模式及合同形式上基本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考虑到3年期COA在航运市场具有一定普遍性,且其作为风险共担的运营模式,在保证运输服务稳定性及抵御运价波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可满足3家标的公司及浙能电力下属燃料公司各自商业诉求。同时,燃料公司与3家标的公司签署长期COA与其历史上同第三方航运服务供应商签署长期COA在定价模式及合同形式上基本一致,由此3家标的公司以3年期COA模式开展煤炭运输服务交易符合航运市场行业惯例,具备合理性及公允性。

② 关联销售的定价依据和合理性分析如前所述,在定价模式上,3家标的公司与燃料公司之间运输服务价格主要为3

年期COA约定的北方港(秦皇岛)至北电、老塘山(宁波)运价作为基准运价。

就定价背景而言,该等45元/吨运价主要沿用第三方航运企业中海散货2006年向燃料公司提供电煤水路运输服务而商定的价格。该等价格系燃料公司及中海散货在

2-1-430

2006年签署3年期COA之时基于历史过往运价数据而确定,主要是充分考虑到3年期COA下固定运价一经合同确定在服务提供期限内无法调整,且该等运价将适用3年较长期限,而航运市场价格在短期内通常呈频繁剧烈波动态势,因此相较于即期运价,选择以过去多年同一航线(秦皇岛-宁波)的历史平均运价为基础确定基准价格更具合理性。

参考燃料公司历史上与第三方航运公司交易的情况而言,在富兴海运及宁波海运尚未成为燃料公司关联方之前,亦基于商业谈判接受以北方港(秦皇岛)至北电、老塘山(宁波)45元/吨基准价格向燃料公司提供航运服务。此外,在2015年之前,市场上其他第三方航运公司如舟山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新开源海运有限公司等亦按照北方港(秦皇岛)至北电、老塘山(宁波)45元/吨基准价格向燃料公司持续提供航运服务。由此可见,报告期及以前年度,3家标的公司以相同的基准价格向燃料公司提供航运服务与其他第三方航运公司提供航运服务的价格保持一致,并未明显偏离市场价格。

基于上海航交所自2007年5月开始发布各主要航线干散货(煤炭)运输价格,秦皇岛-宁波运价自2007年5月至2018年8月的各月统计的运价平均值为44元/吨。由此可见,3家标的公司以北方港(秦皇岛)至宁波45元/吨基准价格向关联方提供航运服务与历史价格保持一致,并未明显偏离历史价格。

此外,标的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少部分以1年期浮动价格定价的航运合同以调整临时的运输需求,该等价格以船舶在北方港靠泊当日上海航交所发布的京唐/曹妃甸至宁波(4-5万吨船型)挂牌价作为该航次结算基准价,该等定价均按照市场化定价,具备公允性。

(2)关联采购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关联采购主要系向石油新能源公司采购内贸船燃油,具体定

价依据为在环渤海地区(包括秦皇岛、天津、黄骅、曹妃甸、京塘港等地,以下简称环渤海地区)、宁波地区(包括嘉兴、镇海、北仑、象山港、舟山、老塘山、六横等地,以下简称宁波地区)和上海地区加油,船用 180CST 燃料油按当周 ICIS 安迅思船供油网提供的秦皇岛混调高硫 180CST 燃料油平均价下浮 9%为基准,船用柴油按当周ICIS安迅思船供油网提供的秦皇岛 0#柴油平均价下浮 11%为基准结算。

2-1-431

前述9%及11%的下浮比例的确定一方面考虑了历史平均采购价格与ICIS安迅思船供油网公布的同期燃油市场价格的差异,另一方面亦考虑了石油新能源公司作为三家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独家燃油供应商而给予的相应优惠,该等价格系参照市场化定价,从定价方式及定价模式上而言具备合理性。

(3)资金拆借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贷款时,存贷款利率主要参照同期银行存贷

款利率确定,该等价格系参照市场化定价,从定价方式及定价模式上而言具备合理性及公允性。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1、 本次重组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变化情况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上市公司宁波海运与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浙能通利以及江海运输均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本次重组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浙能集团下属的另一家上市公司浙能电力的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仍为向燃料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的类型和种类并未发生变化,但由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运力、资产规模、销售规模均有大幅提升,因此关联销售的绝对金额有所上升。根据备考报表,本次重组前后,宁波海运最近一年及一期(即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以及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关联交易类型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
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95,686.2960.28%145,721.9268.17%
关联交易类型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
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4,472.3412.43%32,718.8821.15%

2-1-432

2018年1-5月
关联交易类型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
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48,779.4162.99%70,387.6369.54%
关联交易类型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
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7,695.5013.29%17,137.4022.84%

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规定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海运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能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资产,将构建浙能集团下属的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运集团和浙能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海运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宁波海运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2-1-433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关于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资产,构建浙能集团下属唯一的水路货

物运输业务平台,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上市公司将对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和江海运输按控股子公司模式实施管理,按法人治理要求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和江海运输分别各自制定及实施年度预算及船舶运输生产计划。宁波海运将运用长期积累的海运专业化经营管理优势,在公司体系内设立统一的运力管理平台,通过科学调度船舶,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运输效率。公司还将根据“人船分离”的管理模式,通过组建船员管理公司实现提升船员专业化能力、降低船员管理成本等目标,促进海运主业提质增效,实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

根据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的2017年度和 2018年1-5月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规模、净利润水平以及每股收益都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将增强。

2)关于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富兴海运、浙能通利和江海运输也从事

以沿海煤炭运输为主的干散货运输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彻底解决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方面同业竞争的情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公司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有效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下:

2-1-434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任何商业机会,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避免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拥有宁波海运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3)关于关联交易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以及浙能通利从事以沿海煤炭运输为主的

干散货运输业务为主。3家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煤炭运输,燃油物资采购,船舶租赁,金融服务等。标的公司的煤炭运输服务客户主要为浙能电力下属关联燃料公司如浙能富兴燃料以及舟山富兴燃料,为关联交易最重要的部分。

首先,本次交易完成后,未增加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关联交易类型和种类,也未增加标的公司业务的关联交易类型和种类。

其次,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富兴海运以及浙能通利利用宁波海运专业的海运管理优势将其持有的船舶资产委托宁波海运予以管理的交易将转化为上市公司的内部交易。

同时,为实现降低关联交易占比的目标,浙能集团与上市公司已经确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和方向,具体如下:

2-1-435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坚持奉行提升海运主业,培育公路产业,优化投资企业,促进海陆并举,稳健持续发展。通过船舶结构调整和运力规模的扩张,不断拓展国际、国内运输市场,在巩固与战略大客户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客户以获取更多稳定货源,建设以煤炭、矿石、粮食等为主的专业化干散货运输船队,打破大宗散货单一的运输经营模式,通过努力涉足油品等货种的运输服务;打造控股经营的宁波绕城高速西段成为宁波金色环线,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专宁波海运市场品牌。

① 通过战略布局和市场开拓,在提高市场化业务占比的同时降低向关联方提供电煤运输服务的比例

近年来,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针对下属的海运板块制定了拓展市场化业务的战略目标,即在巩固现有海运业务区域性优势地位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市场化业务的发展战略。一方面,浙能集团自集团层面制订了《关于推进市场化业务激励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激励机制指导意见》”),通过完善现有的绩效考核制度,鼓励航运板块内的各公司积极开展市场化业务,以利于集团航运业务板块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浙能集团下属的主要航运公司如宁波海运、富兴海运以及江海运输分别自2015年以及2017年开始通过调整现有运力结构以及船舶资产配置等方式,逐步开展市场化业务。自2017年以来,浙能集团下属包括宁波海运以及标的公司在内的航运资产的市场化战略初见成效,关联交易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1-5月
关联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关联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关联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关联收入占比
宁波海运66,765.63113,157.2859.00%95,686.29158,724.0060.28%48,779.4177,445.3162.99%
富兴海运34,470.2636,811.8593.64%33,763.3538,047.2688.74%16,021.3717,879.0989.61%
浙能通利10,413.9710,413.97100.00%6,537.096,537.09100.00%2,703.212,703.21100.00%
江海运输9,676.319,676.31100.00%9,735.1911,049.8688.10%4,472.704,764.7893.87%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随着标的公司的优质航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体内,上市公司的运力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及下属标的资产亦将继续坚持市场化业务的发展战略目标,拟积极响应集团层面提出的市场化战略目标,持续拓展市场化业务,提升宁波海运的市场竞争地位:

2-1-436

a、 就上市公司宁波海运而言,其在运输业务部专门下设市场部,通过内外部公开招聘的方式广揽人才,与此同时,宁波海运将继续依据《激励机制指导意见》,通过制定年度市场化运输业务战略工作目标并实施分解、细化考核方案,从而有效拓展市场化业务,实现降低向关联方提供电煤运输服务比例的目标。

b、就标的公司而言,富兴海运自2015年下半年已经开始指定“富兴22”轮作为市场船承运玉米、钢材等大宗货源,按照当期市场价格收取运输费用。后续,富兴海运将继续基于《激励机制指导意见》,结合富兴海运自身运力的实际情况,通过购置用于开展市场化业务的船舶,加上现有已从事市场化业务的“富兴22”轮,富兴海运从事市场化业务的运力载货量将得到有效提升。在前述拓展市场化业务的商业安排妥善实施的情况下,预计富兴海运未来数年的市场化业务比例有望逐年提高,关联电煤运输服务比例有望进一步下降。

综上所述,考虑到上市公司以及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亦已逐步开展市场化业务,自2017年以来市场化业务比例逐步提高,市场化业务拓展初见成效。未来,上市公司以及标的公司将继续依据《激励机制指导意见》的相关指导内容,通过优化现有运力结构、提升运力规模以及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持续响应集团关于拓展航运市场化业务的战略发展目标,从而有效提高市场化业务的规模及占比,降低关联电煤运输服务的占比。

② 利用并购方式市场化收购优质航运标的,通过扩大市场化业务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同时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通过并购优质的航企标的,是加快公司外延式扩张,从而降低运输业务关联交易的有效途径。公司近年来持续广泛地搜集优质航运标的的信息,跟踪航运市场的动态,计划在时机成熟之际开展对优质航运企业的并购重组,扩大船队规模和市场份额,通过该等外延式并购扩张提升市场化业务的规模,从而有效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③ 上市公司积极拓展非航运业务,降低总体航运业务占比,进而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目前宁波海运控股的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是宁波海运最主要的非航运业务资产,随着经济发展、车辆保有量持续增长

2-1-437

及路网效应的进一步显现,自2015年以来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4.47%、11.39%、11.67%。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5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营业收入77,445.31158,724.00113,157.28104,694.93
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57,994.32117,244.3876,039.9971,406.28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17,754.1241,194.9436,888.8333,117.37
其他1,696.87284.68228.46171.28

与此同时,公司在立足于大交通的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将持续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稳步推进对非航运业务资产进行投资。目前公司已成立投资发展部,专注于非航运业务项目的考察、筛选、培育等,计划通过稳健有效的项目拓展、投资,以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最后,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已分别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将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

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2-1-438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此外,相关煤炭运输交易的交易对手方浙能电力,其作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订了相应的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因本次交易增加原有业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新增业务未因本次交易增加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宁波海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燃油物料、船舶租赁、船舶运输等,该等交易均在宁波海运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内,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本次交易主要为切实履行浙能集团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重组浙能集团旗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海运将进一步巩固及增强其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领域的竞争优势。标的公司与浙能集团下属其他企业之间的船舶运输、船舶租赁、采购燃油物料等交易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转化为上市公司与浙能集团下属其它企业之间的交易,但未因本次交易增加关联交易;而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原有的船舶委托管理业务将在本次交易后转化为上市公司的内部交易;为规范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且为实现降低关联交易占比的目标,浙能集团与上市公司已经确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和方向。

4)关于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海运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能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资产,将构建浙能集团下属的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运集团和浙能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

2-1-439

以及宁波海运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宁波海运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以及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措施未来,上市公司与海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将在遵守《上交

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从关联交易等方面对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已分别出具《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将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2-1-440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2-1-441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被终止或被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但不限于以下事项的发生而取消:

1、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使本次交易被迫暂停、终止或取消;

2、标的资产业绩大幅下滑;

3、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的进度,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为保障宁波海运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煤运投资3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分别对标的公司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及浙能通利未来特定年度所实现的净利润作出了承诺。

上述业绩承诺系基于标的资产目前的经营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标的资产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业绩承诺期内,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则标的资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但由于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以及

2-1-442

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标的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及/或补偿期限届满时标的公司出现减值时,相关交易对方如果无法履行或不愿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82,638.04万元,较账面值增值36,689.23万元,增值79.85%,增值率较高。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相关规定,仍可能出现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从而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

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的大宗散货运输,最主要的货种为煤炭。煤炭运输属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受国民经济增长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当国民经济处于增长时期,对石油、煤炭的需求将会增加,从而加大对这类产品的海上运输需求;但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阶段,则上述需求也会相应下滑。因此,国民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对公司的经营将直接产生影响。未来,若全球经济出现周期性向下波动,将导致全球航运市场跟跌。

(二)其它运输方式竞争的风险

目前,煤炭、矿砂及其他大宗物资的运输方式有水路运输(包括海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可能对水路运输的需求产生一定影响。虽然由于海上运输具有数量大、价格低的优势,目前仍是大宗物资运输的主要方式,但未来若其他运输方式运价显著降低,标的公司业务仍有可能受到冲击。

(三)运输价格波动的风险

运输市场价格受全球经济变化、运力需求、船舶保有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较大。标的公司的运输合同主要以COA为主,运价受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的短期波

2-1-443

动影响较小,但如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在较长时间内有较大波动,仍然会对其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四)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状况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政治事件和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性较大。燃油消耗是航运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本之一。如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扬,将导致标的公司船舶航次成本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使标的公司面临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长协合同无法根据市场运价变动进行及时调价的风险

运费价格是决定公司盈利水平的核心因素之一,因此运费价格波动将会给公司的经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已通过与大客户签订COA,充分利用战略客户稳定的货源及运价,保障船舶的运行效率,尽力避免受国际国内运输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然而,航运业运价随全球经济形势变化而波动,运费价格波动将会给公司的经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与大客户签订的COA中约定的基本运价存在无法根据市场运价变动进行及时调价的风险,若航运市场运价大幅上涨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业务品种单一和客户集中风险

干散货运输易受短期内供求关系变化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标的公司承运的货种以电煤为主,业务品种单一,不利于分散行业风险,抵御经济周期波动。同时,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运输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仍旧较高。未来几年,如果煤炭航运市场的景气度仍处于低谷或公司主要客户流失,将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将努力扩大市场份额,积极寻找货源,开拓新客户,同时确保标的公司在浙江地区沿海干散货海运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航行安全风险

运输船舶面临着海上特殊风险:恶劣天气、台风、海啸、海盗等,还可能遭遇战争、罢工,以及机械故障和人为事故,对标的公司的正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运输船舶一旦遭遇此类海上风险,受损可能较大。标的公司针对船舶可能出现的事故险情,制定了相

2-1-444

应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努力提高船岸人员的操作技能,提供必要的培训,加强责任心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激励机制;合理投保,规避风险。

(八)民事纠纷引起的扣押船舶风险

海上运输船舶可能因合同纠纷,包括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引起民事索赔方申请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对标的公司正常营运产生不利影响。标的公司将加强与保赔协会和保险公司的协调与合作,使之及时提供担保,令船舶获得释放,避免船舶扣押或者减少船舶扣押时间。

(九)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富兴海运51%股权、浙能通利60%股权与江海运输77%股权。虽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都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有效的管理体系和成熟的业务模式,但是标的公司在经营模式和企业内部运营管理体系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差异将为上市公司日后的整合带来一定难度。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以及整合后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降低该等风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

三、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

2-1-445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等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已获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先认可,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此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聘请专业机构

本公司聘请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金杜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并聘请具有证券与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

2-1-446

就本次交易出具相关专业性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信息的基础上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已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已按相关要求予以公告。

(五)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海运集团承诺:“(一)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四)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五)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浙能集团、煤运投资承诺:“(一)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三)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涉及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四)如前述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1-447

(六)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中,资产评估机构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为保障宁波海运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及煤运投资将就标的公司在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三年内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在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进行盈利预测补偿。

(七)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分别出具如下承诺函:

“1、本公司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所需文件及

相关资料、信息,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宁波海运董事会,由宁波海运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宁波海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2-1-448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宁波海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八)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本次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增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每股收益亦随之增长,不存在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出现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出现新增关联担保的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计报字(2018)ZA107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审计报告,宁波海运未经审计的2018年1-5月管理层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9564号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负债构成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2-1-449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金额增减幅度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3,129.3116.92%41,929.3114.72%11,200.0026.71%
应付账款19,218.606.12%12,867.854.52%6,350.7549.35%
预收款项87.820.03%35.680.01%52.14146.13%
应付职工薪酬2,685.710.86%2,027.160.71%658.5532.49%
应交税费4,441.131.41%3,140.191.10%1,300.9441.43%
应付利息424.370.14%409.480.14%14.893.64%
应付股利594.760.19%--594.76100.00%
其他应付款4,636.371.48%4,084.391.43%551.9813.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239.615.17%14,880.605.22%1,359.019.13%
流动负债合计101,457.6832.32%79,374.6627.87%22,083.0227.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1,233.6264.10%201,233.6270.65%--
长期应付款7,049.392.25%--7,049.39100.00%
预计负债559.360.18%559.360.2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3,660.781.17%3,660.781.29%--
非流动负债合计212,503.1567.68%205,453.7672.13%7,049.393.43%
负债合计313,960.83100.00%284,828.42100.00%29,132.4110.23%
项目2018年5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 金额增减 幅度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622.4813.86%31,922.4811.66%10,700.0033.52%
应付账款21,381.016.95%13,979.045.11%7,401.9752.95%
预收款项530.140.17%455.000.17%75.1416.51%
应付职工薪酬3,367.231.10%2,831.591.03%535.6418.92%
应交税费3,850.061.25%2,289.320.84%1,560.7468.17%
应付利息2,221.130.72%2,131.630.78%89.504.20%
应付股利5,120.801.67%-5,120.80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3,564.131.16%3,029.551.11%534.5817.65%

2-1-450

项目2018年5月31日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减 金额增减 幅度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73.604.25%11,680.604.27%1,393.0011.93%
流动负债合计95,730.5931.14%68,319.2024.90%27,411.3940.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1,233.6265.46%201,233.6273.52%
长期应付款6,301.772.05%-6,301.77不适用
预计负债559.360.18%559.360.20%0.0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3,594.661.17%3,594.661.31%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11,689.4168.86%205,387.6475.04%6,301.773.07%
负债合计307,420.00100.00%273,706.84100.00%33,713.1612.32%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5月31日,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流动比率(倍)0.840.550.2952.73%
速动比率(倍)0.800.510.2956.86%
资产负债率42.53%45.64%-3.11%-6.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6,010.6262,780.7623,229.8637.00%
利息保障倍数(倍)3.952.831.1239.51%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流动比率(倍)1.040.700.3448.57%
速动比率(倍)0.980.650.3350.77%
资产负债率41.71%44.41%-0.03-6.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0,207.9727,955.6412,252.3243.83%

2-1-451

项目2018年5月31日/2018年1-5月
重组后重组前重组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5.063.401.6648.8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涉及重大经营决策规则与程序、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此外,海运集团与浙能集团已出具相关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为了规范关联交易,海运集团、浙能集团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上述承诺函的出具,将有利于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断完善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保持和完善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规范与浙能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五、关于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2-1-452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一)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1、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

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及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公司优先采用现金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和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现金分红的条件: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2-1-453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需求情况,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后提出、拟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原则:

(1)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未达到20%,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其他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2-1-454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涉及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变更。

七、股价未发生异动的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19日开始停牌,并于2018年2月1日进入资产重组停牌程序。本次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8日期间,该区间段内宁波海运股票(股票代码:

600798.SH)、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以及航运Ⅱ(申万)指数(801176.SI)的累积涨跌幅情况如下:

2017年12月21日 (收盘)2018年1月18日 (收盘)涨跌幅
本公司股价(元/股)5.335.02-5.82%
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3,300.063,474.755.29%
航运Ⅱ(申万)指数(801176.SI)1,533.731,564.452.00%

注: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指数对应航运Ⅱ(申万)指数(801176.SI)。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8日,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798.SH)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跌幅为上涨-5.82%,未达到20%的标准。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和航

2-1-455

运Ⅱ(申万)指数(801176.SI)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11.11%和-7.82%,均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八、关于股票交易自查的说明及承诺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参与核查人员”)在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之前一交易日期间(即2017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区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以及参与核查人员提供的自查报告,部分参与核查人员在自查区间内存在买卖宁波海运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人机构买卖宁波海运股票情况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法人机构不存在买卖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二)自然人买卖宁波海运股票情况

经核查,下列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宁波海运自查人员交易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王丹琪宁波海运董事王端旭女儿2017-09-05买入1,8005.851,800
2017-09-05买入4005.852,200
2017-09-05买入1005.852,300
2017-09-05买入1,4005.853,700

2-1-456

2017-09-07卖出-3,7005.820

(2)煤运投资自查人员交易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杨敬东煤运投资董事兼总经理2017-08-23买入3,9005.883,900
2017-08-23买入6,9005.8810,800
2017-08-23买入5005.8811,300
2017-08-24卖出-1,0005.7510,300
2017-08-24卖出-2005.7510,100
2017-08-24卖出-2,0005.758,100
2017-08-24卖出-2,0005.756,100
2017-08-24卖出-6,1005.740
2017-10-26买入9,5006.059,500
2017-11-09卖出-2,0006.027,500
2017-11-09卖出-2,0006.025,500
2017-11-09卖出-5,5006.020
2017-12-06买入2005.39200
2017-12-18卖出-2005.350
余虹煤运投资监事郑杰配偶2017-07-27卖出-1,2006.2954,700
2017-07-27卖出-1,0006.2953,700
2017-07-27卖出-2,8006.2950,900
2017-07-27买入5,0006.3155,900
2017-08-04卖出-6005.9955,300
2017-08-04卖出-4,4005.9950,900
2017-08-07买入3,6005.8554,500
2017-08-10卖出-3,600650,900
2017-08-10买入3,600654,500
2017-09-14卖出-5,0006.1449,500
2017-09-14买入1006.3749,600
2017-09-14买入3006.3749,900
2017-09-14买入1006.3750,000
2017-09-14买入5006.3750,500
2017-09-14买入4,0006.3754,500
2017-09-19卖出-5,0006.249,500

2-1-457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09-19买入1,2006.250,700
2017-09-19买入3,8006.254,500
2017-10-20卖出-8006.253,700
2017-10-20卖出-4,2006.249,500
2017-10-26卖出-5,0006.2444,500
2017-11-02卖出-5,0006.2739,500
2017-11-03卖出-1006.139,400
2017-11-03卖出-1,0006.138,400
2017-11-03卖出-3,7006.134,700
2017-11-03卖出-2006.134,500
2017-12-04卖出-5,0005.7229,500
2017-12-04买入5,0005.6834,500
2017-12-07买入2,4005.3536,900
2017-12-07买入1005.3537,000
2017-12-07买入2,0005.3539,000
2017-12-07买入4005.3539,400
2017-12-07买入1005.3539,500
2017-12-25买入5,0005.2144,500
2017-12-25卖出-4005.1144,100
2017-12-25卖出-1,4005.1142,700
2017-12-25卖出-3,2005.1139,500
2017-12-28买入5,0005.0144,500
2017-12-29卖出-2,5005.0142,000
2017-12-29卖出-1,0005.0141,000
2017-12-29卖出-1,5005.0139,500
2018-01-04卖出-1,9145.1637,586
2018-01-04卖出-5005.1637,086
2018-01-04卖出-1,0005.1636,086
2018-01-04卖出-5,8005.1630,286
2018-01-04卖出-7865.1629,500
2018-01-04卖出-7,5995.1521,901
2018-01-04卖出-2,4015.1519,500

2-1-458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8-01-04卖出-9,5005.1510,000
2018-01-18买入5,000515,000
陈丽霞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运营管理部主任徐华明配偶2018-01-03买入4,2005.174,200
2018-01-03买入4005.174,600
2018-01-03买入5005.175,100
2018-01-03买入5,7005.1710,800
2018-01-03买入1,0005.1711,800
2018-01-03买入10,0005.1721,800
2018-01-03买入1,3005.1723,100

(3)富兴海运自查人员交易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俞莹莹富兴海运董事徐水良配偶2017-08-24卖出-1005.7249,900
2017-08-24卖出-1,0005.7248,900
2017-08-24卖出-7005.7248,200
2017-08-24卖出-1,0005.7247,200
2017-08-24卖出-2,0005.7245,200
2017-09-29买入5,0005.7650,200
2017-10-11买入9005.8751,100
2017-10-11买入3,6005.8754,700
2017-10-11买入5005.8755,200
2017-10-11买入5,0005.8660,200
2017-10-20卖出-12,6006.2647,600
2017-10-20卖出-5006.2647,100
2017-10-20卖出-1006.2647,000
2017-10-20卖出-3006.2646,700
2017-10-20卖出-6,5006.2640,200
2017-10-20卖出-20,1006.2720,100
2017-10-20卖出-1,4006.3218,700
2017-10-20卖出-3,6006.3215,100
2017-10-23买入7,1146.1322,214
2017-10-23买入2,8866.1325,100

2-1-459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0-23买入6,7146.1231,814
2017-10-23买入3,2866.1235,100
2017-10-23买入4,9006.1240,000
2017-10-23买入5,0006.0845,000
2017-10-23买入1,4006.0746,400
2017-10-23买入1,1006.0747,500
2017-10-23买入1006.0747,600
2017-10-23买入2,4006.0750,000
2017-10-23买入3006.0750,300
2017-10-23买入4,7006.0755,000
2017-10-24买入6,4006.0361,400
2017-11-02卖出-8,1006.353,300
2017-11-02卖出-2006.353,100
2017-11-02卖出-6006.352,500
2017-11-02卖出-10,0006.342,500
2017-11-02卖出-11,1006.331,400
2017-11-06买入2,7006.0134,100
2017-11-06买入11,3006.0145,400
2017-11-06买入1,0006.0146,400
2017-11-13买入3,1006.1349,500
2017-11-13买入9006.1350,400
2017-11-13买入9006.1351,300
2017-11-13买入4006.1351,700
陈逸宁富兴海运监事2017-09-15买入3,6006.23,600
2017-10-31卖出-3,6006.230
胡月梅富兴海运监事陈逸宁配偶2017-07-25卖出-2006.140
2017-07-28买入2006.16200
孙骋富兴海运财务产权部主任周倞毅配偶2017-09-18买入1,0006.071,000
2017-09-26买入6005.921,600
2017-11-03买入4006.122,000
2017-11-06买入5005.922,500
2017-11-21买入4005.622,900

2-1-460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8-01-02买入6005.13,500

(4)浙能通利自查人员交易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杨卫卫浙能通利监事2018-05-16买入6,9004.646,900
2018-05-16买入2,0004.648,900
2018-05-16买入3,7004.6412,600
2018-05-16买入1,0004.6413,600
2018-05-16买入10,6004.6424,200
2018-05-16买入5004.6424,700
2018-05-16买入8,9004.6433,600
2018-05-22卖出-1,8004.5731,800
2018-05-22卖出-4,9004.5726,900
2018-05-24卖出-1,7004.5725,200
2018-05-24卖出-1004.5725,100
2018-05-24卖出-1004.5725,000
2018-05-24卖出-3,0004.5722,000
2018-05-24卖出-4,5004.5617,500
2018-05-24卖出-18004.5615,700
2018-05-24卖出-4,0004.5611,700
2018-05-24卖出-1,0004.5610,700
2018-05-24卖出-2,0004.568,700
2018-05-24卖出-1004.568,600
2018-05-24卖出-1,0004.567,600
2018-05-24卖出-1,0004.566,600
2018-05-24卖出-2,0004.564,600
2018-05-24卖出-2,0004.562,600
2018-05-24卖出-1,2004.561,400
2018-05-24卖出-1,0004.56400
2018-05-24卖出-4004.560
周琪浙能通利监事杨卫卫配偶2018-05-16买入2,7004.652,700
2018-05-16买入15,9004.6518,600

2-1-461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8-05-24卖出-9004.5717,700
2018-05-24卖出-5004.5717,200
2018-05-24卖出-17,2004.570

(5)江海运输自查人员交易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高敢江海运输董事施洪新配偶2017-07-21卖出-1,0005.560
2017-09-21买入5006.14500
2017-09-28买入5005.881,000
2017-10-23买入5006.161,500
2017-10-23买入5006.122,000
2017-11-03买入1,0006.083,000
2017-11-07买入1,0005.994,000
2017-11-16买入5005.94,500
2017-11-16买入5005.865,000
2017-11-17买入5005.785,500
2017-11-21买入5005.66,000
2017-11-22买入1,0005.577,000
2017-12-22买入1,0005.298,000
2017-12-22买入3,0005.2811,000
2017-12-22买入1,0005.2812,000
2018-01-10买入5005.1512,500
2018-01-10买入5005.1213,000
2018-01-15买入1,0004.9614,000
李勇龙江海运输董事、总经理2017-10-13买入1,0005.861,000
2017-10-23买入1,0006.12,000
2017-11-06买入1,0005.963,000
2017-11-16买入5005.883,500
2017-11-16买入5005.884,000
2018-01-10买入1,0005.145,000
高卫东江海运输副总经理2018-01-04买入1,9005.161,900

2-1-462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忻克宁江海运输董事、副总经理2017-09-25买入3,0006.013,000
2017-09-25买入2,0006.015,000
2017-09-25买入1,0006.016,000
2017-09-25买入8,000614,000
2017-09-26买入6,0005.8820,000
蔡立新江海运输监事2017-09-28买入2,0025.886,002
2017-09-28买入4005.886,402
2017-09-28买入5985.887,000
2017-11-27买入1,0005.488,000
2017-12-12买入3005.448,300
2017-12-12买入5005.448,800
俞佩琪江海运输综合管理部经理2017-07-24卖出-2,6006.2517,400
2017-07-24卖出-1,9006.2515,500
2017-07-24卖出-5006.2515,000
2017-12-21卖出-1,7005.3113,300
2017-12-21卖出-2,0005.3111,300
2017-12-21卖出-4005.3110,900
2017-12-21卖出-5005.3110,400
2017-12-21卖出-2005.3110,200
2017-12-21卖出-8005.319,400
2017-12-21卖出-5005.318,900
2017-12-21卖出-1,5005.317,400
2017-12-21卖出-1,0005.316,400
2017-12-21卖出-9005.315,500
2017-12-21卖出-5,5005.310

(6)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自查人员交易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林娜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辉女儿2018-01-10买入6,7005.156,700
2018-01-10买入2,0005.158,700
2018-01-10买入6005.159,300
2018-01-10买入3,1005.1512,400

2-1-463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8-01-10买入7,5005.1519,900
2018-01-10买入8,8005. 128,700
2018-01-10买入4,0005. 132,700
2018-01-10买入1,0005. 133,700
2018-01-10买入6,2005. 139,900
陈明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08-25买入6005.71600
2017-08-25买入5005.711,100
2017-08-25买入4005.711,500
2017-08-25买入1,7005.713,200
2017-08-25买入1,8005.715,000
2017-10-09买入6005.845,600
2017-11-17买入6,6005.812,200
2017-11-22买入6005.5612,800
2017-11-22买入7,4005.5620,200
2017-12-07买入6015.3620,801
2017-12-07买入2,0005.3622,801
2017-12-07买入1,2005.3624,001
2017-12-07买入1,0005.3625,001
2017-12-07买入2,8995.3627,900
2017-12-15买入1,7005.4129,600
2017-12-15买入7005.4130,300
2017-12-15买入2,3005.4132,600
2017-12-27买入13,7005.0946,300
胡跃波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监事2017-10-23买入2,0006.122,000
2017-10-24买入1,0006.013,000
2017-10-25买入2,0005.975,000
2017-10-27买入2,0006.327,000
2017-10-30买入5,0006.1512,000
2017-11-03买入1,5006.0113,500
2017-11-06买入1,5005.9915,000
2017-11-13卖出-5,0006.210,000
2017-11-14买入2,0006.0912,000

2-1-464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1-16买入3,9005.8315,900
2017-11-21买入9005.6616,800
2017-11-23买入9005.4717,700
2017-11-24买入1,3005.4519,000
2017-11-29卖出-4005.5318,600
2017-11-29卖出-1,6005.5317,000
2017-12-01买入1,2005.4918,200
2017-12-01买入1,3005.4919,500
胡跃波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监事2017-07-24买入1,0005.791,000
2017-07-25卖出-4006.12600
2017-07-25卖出-2006.12400
2017-07-25卖出-4006.120
2017-12-05买入2,0005.552,000
2017-12-06买入2,0005.424,000
2017-12-06买入1,0005.35,000
2017-12-08买入1,0005.416,000
2017-12-08买入1,0005.417,000
2017-12-11买入2005.487,200
2017-12-11买入3005.487,500
2017-12-11买入4005.487,900
2017-12-11买入1005.488,000
2017-12-11买入1005.488,100
2017-12-12买入1,4005.479,500
2017-12-12买入6005.4710,100
2017-12-12买入1,0005.4511,100
2017-12-12买入1,7005.4912,800
2017-12-15买入9005.4113,700
2017-12-15买入1,0005.4114,700
2017-12-21买入4005.3515,100
2017-12-25买入1,2005.0916,300
2017-12-28买入1,0005.0217,300
2017-12-28买入7005.0118,000

2-1-465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2-29买入2,1005.0320,100
2018-01-05买入3,4005.1723,500
2018-01-05买入1,2005.1724,700
胡蒙菲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监事胡跃波配偶2017-08-24买入1,0005.741,000
2017-08-28买入4005.761,400
2017-08-30买入8005.852,200
2017-08-31买入6005.812,800
2017-09-07买入1,0005.833,800
2017-09-07买入8005.84,600
2017-09-11买入1,0006.115,600
2017-09-13买入1,0005.976,600
2017-09-14卖出-1,0006.35,600
2017-09-15买入1,1006.136,700
2017-09-21买入1,1006.127,800
2017-09-28买入1,1005.888,900
2017-10-16买入1,1005.9210,000
2017-10-20卖出-5006.259,500
2017-10-20卖出-5006.319,000
2017-10-23买入1,0006.2110,000
2017-10-23买入6006.1510,600
2017-10-26买入3006.0310,900
2017-10-26买入3006.0311,200
2017-10-27买入1,0006.3212,200
2017-10-30买入2,0006.2614,200
2017-10-31卖出-6006.413,600
2017-11-02买入2,0006.2815,600
2017-11-09买入4005.9516,000
2017-11-14买入2006.0916,200
2017-11-29买入2005.5516,400
2017-11-29买入1,0005.5217,400
2017-12-01买入1,3005.4918,700
2017-12-06买入4005.4319,100

2-1-466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2-11买入9005.4820,000
2017-12-12买入1,0005.4621,000
2017-12-12买入2,0005.5123,000
2017-12-13买入2,0005.4825,000
2017-12-18买入2005.425,200
2017-12-18买入1,8005.427,000
2017-12-18买入2,6005.3429,600
2017-12-19买入2,0005.3731,600
2017-12-22买入1,5005.333,100
2017-12-22买入1,0005.334,100
2017-12-22买入1,5005.2935,600
2017-12-26买入4005.136,000
2017-12-26买入1,1005.137,100
2017-12-28买入3005.0437,400
2018-01-04买入3005.1537,700
2018-01-05买入6005.1838,300
2018-01-05买入2,3005.1840,600
2018-01-09买入2,6005.1643,200
2018-01-09买入4005.1643,600
2018-01-09买入2,2005.1645,800
2018-01-09买入1,8005.1647,600
2018-01-09买入3,0005.1550,600
2018-01-09买入6005.1651,200
2018-01-10买入1,4005.1752,600
2018-01-10买入3,6005.1756,200
2018-01-10买入7005.1556,900
2018-01-10买入1,0005.1557,900
2018-01-10买入3,3005.1561,200
2018-01-10买入2,3005.1463,500
2018-01-10买入2,5005.1566,000
2018-01-10买入1,5005.1267,500
2018-01-11买入1,2005.1168,700

2-1-467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8-01-11买入4005.1169,100
2018-01-11买入4005.1169,500
2018-01-11买入1,1005.0970,600
2018-01-11买入2,0005.0972,600
何惠明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09-22买入1,0006.031,000
2017-09-27买入6,1005.927,100
2017-09-27买入3,0005.9210,100
2017-09-27买入4,5005.9214,600
2017-09-27买入10,0065.9224,606
2017-09-27买入5,0005.9229,606
2017-09-27买入10,0005.9239,606
2017-09-27买入10,7005.9250,306
2017-09-27买入7,1005.957,406
2017-09-27买入1,1005.958,506
2017-10-11卖出-58,5065.940
2017-11-13买入28,8006.1328,800
2017-11-17卖出-1,0005.7927,800
2017-11-17卖出-7005.7927,100
2017-11-17卖出-10,0005.7917,100
2017-11-17卖出-1005.7917,000
2017-11-17卖出-2,0005.7915,000
2017-11-17卖出-8005.7914,200
2017-11-17卖出-1005.7914,100
2017-11-17卖出-10,0005.794,100
2017-11-17卖出-2005.793,900
2017-11-17卖出-2,0005.791,900
2017-11-17卖出-1,2005.79700
2017-11-17卖出-2005.79500
2017-11-17卖出-5005.790
2017-12-21买入2,8005.332,800
2017-12-21买入1,0005.333,800
2017-12-21买入4,5005.338,300

2-1-468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2-21买入2005.338,500
2017-12-21买入1005.338,600
2017-12-21买入10,0005.3318,600
2017-12-21买入2,0005.3320,600
2017-12-21买入2,0005.3322,600
2017-12-21买入8,0005.3330,600
2017-12-21买入1,4005.3332,000
2017-12-21买入15,4005.3347,400
2017-12-21买入1,9005.3349,300
2017-12-21买入5,0005.3354,300
2017-12-21买入1,8005.3356,100
2017-12-21买入1,0005.3357,100
2017-12-21买入6,6005.3363,700
2017-12-22买入50,2005.29113,900
2018-01-04卖出-1,1995.16112,701
2018-01-04卖出-6005.16112,101
2018-01-04卖出-9005.16111,201
2018-01-04卖出-5005.16110,701
2018-01-04卖出-1,0005.16109,701
2018-01-04卖出-5005.16109,201
2018-01-04卖出-1,0005.16108,201
2018-01-04卖出-5005.16107,701
2018-01-04卖出-1,1005.16106,601
2018-01-04卖出-28,3005.1678,301
2018-01-04卖出-1,0005.1677,301
2018-01-04卖出-3005.1677,001
2018-01-04卖出-8005.1676,201
2018-01-04卖出-1,0005.1675,201
2018-01-04卖出-1,5005.1673,701
2018-01-04卖出-2,0005.1671,701
2018-01-04卖出-10,0005.1661,701
2018-01-04卖出-7,3005.1654,401

2-1-469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8-01-04卖出-2005.1654,201
2018-01-04卖出-3015.1653,900
2018-01-08卖出-1,4005.1852,500
2018-01-08卖出-15,4005.1837,100
2018-01-08卖出-1005.1837,000
2018-01-08卖出-5,0005.1832,000
2018-01-08卖出-27,0005.185,000
2018-01-08卖出-2,0005.183,000
2018-01-08卖出-1,0005.182,000
2018-01-08卖出-1005.181,900
2018-01-08卖出-1,0005.18900
2018-01-08卖出-8005.18100
丁园芳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10-31买入5006.42500
2017-11-01买入3,5006.474,000
2017-11-01买入1,0006.475,000
2017-11-02买入2,0006.477,000
2017-11-02买入1006.477,100
2017-11-07卖出-2006.026,900
2017-11-07卖出-1,9006.025,000
2017-11-07卖出-1,0005.984,000
2017-11-07卖出-1005.983,900
2017-11-07卖出-1,9005.982,000
2017-11-07卖出-7005.981,300
2017-11-07卖出-1,0005.98300
2017-11-07卖出-1005.98200
2017-11-07卖出-2005.980
2017-12-04买入1,9005.591,900
2017-12-04买入1,1005.63,000
2017-12-06卖出-2005.382,800
2017-12-06卖出-1,8005.381,000
2017-12-06卖出-1,0005.390
2017-12-18买入7005.38700

2-1-470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2-22卖出-5005.29200
2017-12-22卖出-2005.290
2017-12-27买入6005.11600
2017-12-27买入2005.11800
2017-12-27买入1,0005.111,800
2017-12-27买入1,8005.113,600
丁园芳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07-26买入6005.96600
2017-07-26买入2,8005.963,400
2017-07-26买入1005.963,500
2017-07-26买入4005.973,900
2017-07-27卖出-2,1006.131,800
2017-07-27买入3,2006.165,000
2017-07-27买入1,3006.136,300
2017-07-27买入3,7006.1310,000
2017-07-27买入1,8006.211,800
2017-07-28买入1,2006.1813,000
2017-07-31卖出-13,0006.030
2017-09-08买入1,5005.951,500
2017-09-08买入2,0005.953,500
2017-09-08买入5005.954,000
2017-09-08买入6,0005.9210,000
2017-09-11买入10,0006.120,000
2017-09-11卖出-10,0006.0810,000
2017-09-11买入3,7006.113,700
2017-09-11买入3006.114,000
2017-09-11买入1006.114,100
2017-09-11买入5006.114,600
2017-09-11买入9006.115,500
2017-09-11买入5006.116,000
2017-09-11买入1,8006.117,800
2017-09-11买入2006.0718,000
2017-09-12卖出-5,9006.0312,100

2-1-471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09-12卖出-5006.0311,600
2017-09-12卖出-1,6006.0310,000
2017-09-12卖出-8006.019,200
2017-09-12卖出-3,0006.016,200
2017-09-12卖出-3,0006.013,200
2017-09-12卖出-3,2006.010
2017-09-14买入5006.03500
2017-09-14买入5006.031,000
2017-09-14买入1,7006.032,700
2017-09-14买入2,8006.035,500
2017-09-14买入6,2006.0411,700
2017-09-15买入1,6006.1913,300
2017-09-15买入9006.1814,200
2017-09-15买入8006.1815,000
2017-09-15买入9006.1815,900
2017-09-15买入3006.1316,200
2017-09-18买入4,8006.0721,000
2017-09-18卖出-1,0006.0620,000
2017-09-21卖出-4,2006.1115,800
2017-09-21卖出-8006.1115,000
2017-09-21卖出-6006.1114,400
2017-09-21卖出-5006.1113,900
2017-09-21卖出-2,0006.1111,900
2017-09-21卖出-8006.1111,100
2017-09-21卖出-4,1006.117,000
2017-09-21卖出-7,0006.110
2017-09-26买入15,0005.9415,000
2017-09-26买入5005.9415,500
2017-09-26买入4,5005.9420,000
2017-09-27买入2,3005.9122,300
2017-09-27卖出-2,3005.9120,000
2017-09-28卖出-5985.8819,402

2-1-472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09-28卖出-5005.8818,902
2017-09-28卖出-5005.8818,402
2017-09-28卖出-1,5005.8816,902
2017-09-28卖出-2,0005.8814,902
2017-09-28卖出-1,0005.8813,902
2017-09-28卖出-5005.8813,402
2017-09-28卖出-2,7005.8810,702
2017-09-28卖出-7025.8810,000
2017-09-28卖出-3,3995.896,601
2017-09-28卖出-2,6005.894,001
2017-09-28卖出-4,0015.890
2017-10-17买入3,7005.993,700
2017-10-17买入1,3005.985,000
2017-10-17买入1,1006.026,100
2017-10-17买入90067,000
2017-10-17买入1,2006.018,200
2017-10-19卖出-4006.057,800
2017-10-19卖出-2,3006.055,500
2017-10-19卖出-5006.045,000
2017-10-19卖出-1,5006.043,500
2017-10-19卖出-3,5006.040
2017-10-20买入3,4006.143,400
2017-10-20买入3,2006.146,600
2017-10-20买入3,4006.2910,000
2017-10-24卖出-2006.039,800
2017-10-24卖出-1,0006.038,800
2017-10-24卖出-1,0006.037,800
2017-10-24卖出-5006.037,300
2017-10-24卖出-1,0006.036,300
2017-10-24卖出-2006.036,100
2017-10-24卖出-1,0006.035,100
2017-10-24卖出-1006.035,000

2-1-473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0-30卖出-5,0006.170
2017-10-31买入10,0006.4210,000
2017-10-31买入2,9006.5812,900
2017-10-31买入5,0006.5817,900
2017-10-31买入2,1006.5820,000
2017-11-01卖出-5,0006.4715,000
2017-11-06买入1,5005.9816,500
2017-11-06买入2005.9816,700
2017-11-06买入2,0005.9818,700
2017-11-06买入1,0005.9819,700
2017-11-06买入3005.9820,000
2017-11-07买入2006.0220,200
2017-11-07卖出-5,2005.9815,000
2017-11-08卖出-3006.0114,700
2017-11-08卖出-1,8006.0112,900
2017-11-08卖出-2,9006.0110,000
2017-11-09买入3,600613,600
2017-11-09买入1,000614,600
2017-11-09买入400615,000
2017-11-13买入2,8006.1817,800
2017-11-13买入3,2006.1921,000
2017-11-14卖出-5,0006.116,000
2017-11-14卖出-2,0006.114,000
2017-11-15买入5006.0414,500
2017-11-15买入3006.0414,800
2017-11-16买入2,1005.916,900
2017-11-16买入1005.917,000
2017-11-16买入5005.917,500
2017-11-16买入1,5005.919,000
2017-11-16买入5005.919,500
2017-11-16买入3005.919,800
2017-11-16卖出-6005.8319,200

2-1-474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1-16卖出-1,0005.8318,200
2017-11-16卖出-1,0005.8317,200
2017-11-16卖出-5005.8316,700
2017-11-16卖出-1,3005.8315,400
2017-11-16卖出-2,4005.8313,000
2017-11-17买入2005.8313,200
2017-11-17买入5005.8313,700
2017-11-21卖出-3,7005.6110,000
2017-11-22卖出-5,0005.555,000
2017-11-22卖出-2,0005.553,000
2017-11-23卖出-3,0005.460
2017-11-23买入1005.58100
2017-11-23买入3,6005.573,700
2017-11-23买入1,4005.575,100
2017-11-24买入9005.466,000
2017-11-27买入9005.486,900
2017-11-27卖出-6,0005.48900
2017-11-27买入1,5005.512,400
2017-11-27买入1,0005.513,400
2017-11-27买入4,1005.517,500
2017-11-27买入9005.518,400
2017-11-27买入8005.59,200
2017-11-27买入2,8005.512,000
2017-11-29卖出-1,7005.4910,300
2017-11-29卖出-3005.4910,000
2017-11-30卖出-5,0005.525,000
2017-12-01卖出-5,0005.50
2017-12-04买入2,5005.612,500
2017-12-04买入6005.613,100
2017-12-04买入5005.613,600
2017-12-04买入2,4005.616,000
2017-12-05卖出-3005.575,700

2-1-475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2-05卖出-1005.575,600
2017-12-05卖出-2,6005.573,000
2017-12-05卖出-1,0005.572,000
2017-12-06卖出-2,0005.370
2017-12-11买入2005.47200
2017-12-12买入3,1005.453,300
2017-12-12买入8005.454,100
2017-12-12买入3005.454,400
2017-12-12买入1,2005.455,600
2017-12-12买入2005.455,800
2017-12-12买入7005.456,500
2017-12-12买入4,4005.5310,900
2017-12-12买入2,9005.5213,800
2017-12-13买入1,4005.515,200
2017-12-13买入3,1005.518,300
2017-12-13买入6005.518,900
2017-12-13买入3005.519,200
2017-12-13买入7005.519,900
2017-12-13买入1005.520,000
2017-12-15卖出-5,0005.4515,000
2017-12-15买入5005.4615,500
2017-12-15卖出-5,5005.4510,000
2017-12-15卖出-4,4005.415,600
2017-12-15卖出-1,2005.414,400
2017-12-15卖出-2005.414,200
2017-12-15卖出-5005.413,700
2017-12-15卖出-2,0005.411,700
2017-12-15卖出-1,2005.41500
2017-12-22买入3005.29800
2017-12-27买入10,0005.110,800
2017-12-27买入4,4005.1115,200
2017-12-27买入3005.1115,500

2-1-476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12-27买入1,5005.1117,000
2017-12-27买入2,0005.1119,000
2017-12-27买入9005.1119,900
2017-12-27买入9005.1120,800
2017-12-29买入1005.0320,900
严凯歌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监事2018-01-04买入10,3005.1610,300
2018-01-04买入10,0005.1620,300
2018-01-04买入1,0005.1621,300

(7)万邦评估自查人员交易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朱冬喜万邦评估朱倩文父亲2017-07-27买入8006.29800
2017-07-27买入1,0006.291,800
2017-07-27买入2,0006.293,800
2017-07-27买入2006.294,000
2017-07-27买入3006.294,300
2017-07-27买入1,0006.295,300
2017-07-27买入2,0006.297,300
2017-07-27买入8006.298,100
2017-07-27买入8006.298,900
2017-07-27买入1,7006.2910,600
2017-07-27买入5,0006.2915,600
2017-07-27买入2,0006.2917,600
2017-07-27买入2,0006.2919,600
2017-07-27买入8006.2920,400
2017-07-27买入2,1006.2922,500
2017-07-27买入2,0006.2924,500
2017-07-27买入5006.2925,000
2017-07-31卖出-1,3006.0823,700
2017-07-31卖出-3006.0823,400
2017-07-31卖出-2006.0823,200
2017-07-31卖出-2006.0823,000

2-1-477

姓名身份买卖日期买入/卖出成交股数(股)价格(元)结余股数(股)
2017-07-31卖出-5006.0822,500
2017-07-31卖出-10,0006.0812,500
2017-07-31卖出-3006.0812,200
2017-07-31卖出-5006.0811,700
2017-07-31卖出-4006.0811,300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的其他参与核查人员在自查区间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三)买卖股票相关人员作出的声明及承诺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相关自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买卖宁波海运股票情况的如下声明与承诺函:

1、杨卫卫出具的声明与承诺“(1)本人在宁波海运本次交易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且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未知悉任何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向他人透露内幕信息的情况。

上述股票交易系本人配偶周琪操作,本人并不知情;

(2)自本说明签署日至宁波海运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宁波海运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再买卖宁波海运的股票。”

2、周琪出具的声明与承诺“(1)本人在宁波海运本次交易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的亲属也未向本人透

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上述股票交易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宁波海运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买卖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2)在宁波海运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宁波海运宣布终止该事项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再买卖宁波海运的股票。”

3、其他买卖股票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

2-1-478

“(1)本人在宁波海运本次交易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上述股票交易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宁波海运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买卖宁波海运股票的情况。

(2)在宁波海运复牌直至宁波海运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宁波海运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再买卖宁波海运的股票。”

2-1-479

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1、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持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浙能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浙江省国

2-1-480

资委批准本次交易方案;反垄断主管部门对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等,公司已经在《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作了重大风险提示。

综上,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通过对本次交易涉及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发表了以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的审计和评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是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宁波海运已经作了充分详实的披露,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律师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金杜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金杜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各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且在相关方承诺均完全履行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1-481

第十五章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毕明建电话:010-6505 1166传真:010-6505 1156财务顾问主办人:张磊、陈超财务顾问协办人:沈诗白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单位负责人:王玲电话:010-5878 5588传真:010-5878 5566经办律师:叶国俊、许胡英

三、财务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48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电话:010-5835 0011传真:010-5835 0006经办注册会计师:胡超、吴美芬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903室法定代表人:梅芳电话:0571-8521 5056传真:0571-8521 5010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马百金、韩帅烽、边腾

2-1-483

第十六章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

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2-1-484

(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胡 敏 董 军 姚 成

应 鸿 蒋海良 吴洪波

徐衍修 杨华军 钟昌标

王端旭

2-1-485

全体监事签字:

周海平 汪海鸿 程向华

郑海滨 魏樟明

2-1-486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黄敏辉 邬雅淑 傅维钦

戴智勇 周浩杰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2-1-487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保证所援引的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财务顾问主办人:

财务顾问协办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488

三、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本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保证所援引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1-489

四、财务审计机构声明

2-1-490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保证所援引的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491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宁波海运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宁波海运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3、宁波海运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4、本次交易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

5、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金杜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7、大华出具的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审计报告;

8、大华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9、万邦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10、宁波海运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11、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1、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电话:0574-8765 9140传真:0574-8735 5051联系人:李红波

2-1-492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29层电话:021-5879 6226传真:021-5888 8976联系人:沈诗白、何喜桥、朱世昊、李梦竹

2-1-493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盖章页)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