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因合同纠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宝塔石化所持本公司股份405,415,924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5%,轮候冻结期限36个月,委托日期为2018年11月29日。
宝塔石化持有本公司股份405,415,92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3.05%,其中:质押股份数为343,674,59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4.96%;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405,415,92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3.05%。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