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8年1月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总计人民币15,249,60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款项收到时间 | 依据 | 金额 |
1 | 重点科技技改项目 | 2018.3.29 | 沪经信投[2018]33号 | 1,640,000.00 |
2 | 科技发展基金资助资金 | 2018.3.30 | PKA2017-073 | 82,600.00 |
3 | 税费返还 | 2018.5.8 | 浦东新区“十三五”安商育商政策 | 4,090,000.00 |
4 | 科技发展基金研发机构项目 | 2018.9.30 | 沪浦科[2016]46号 | 800,000.00 |
5 | 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 2018.11.13 | 沪知局[2012]62号 | 6,000.00 |
6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扶持项目 | 2018.11.27 | 沪府发(2004)52号、沪府发(2006)12号、沪财企(2006)66号 | 8,631,000.00 |
合计: | 15,249,600.00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