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 公告
一、基本情况因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昌九农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相关授权,同意江苏昌九农科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由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 为江苏昌九农科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由江苏昌九农科向南通众和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
045、2018-047、2018-054)。
二、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下属公司江苏昌九农科的汇报,江苏昌九农科已与南通众和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
三、合同主要内容1. 反担保人:江苏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2. 被担保人: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4. 反担保范围:(1)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项下担保责任所产生的
对债务人的债权;(2)抵押权人根据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所形成的,向债务人追索的债权总额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而产生的资金占用费;(3)债务人在委保协议项下的债务;(4)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及上述债权所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差旅费、拍卖费等)。5. 反担保期限: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履约期限(发生期间)为2018年11月28
日至2019年5月28日,具体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四、备查文件1. 《反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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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