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台州市椒江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票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8年11月28日为授予日,授予12名激励对象16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长赵新庆、副董事长郭卫星、董事阮林兵、谢云娇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及证监会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