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1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为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778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为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23,18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均为六年期,利率为4.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及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0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64,834,083股,发行价格3.11元/股,扣除承销商发行费及本次发行直接相关费用31,872,457.3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657,761,540.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8号《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资金额约为214,118.54万元,具体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1 | 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 | 9,720.00 | 9,720.00 |
2 | 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5,601.40 | 5,601.40 |
3 | 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73,927.00 | 52,620.00 |
4 | 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 | 57,726.00 | 47,948.02 |
5 |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 | 41,300.00 | 17,540.12 |
6 | 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80,689.00 | 80,689.00 |
合 计 | 268,963.40 | 214,118.54 |
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五个项目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通过资本金或委托贷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公司。本次公司拟为下属2家项目公司办理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3.3亿元。
二、 本次委托贷款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股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32,726万元 |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8号 | 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市政工程总承包、市政工程技术咨询;供水、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禁止或不需经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 100% | 28,640万元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滨江路30号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服务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技术;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水资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环保设备的批发与零售。 |
(二)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7年1-12月(经审计) | 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18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55.19 | 25,896.48 | 0 | 0 | 81,761.19 | 32,622.49 | 0 | 0 |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 40,559.01 | 21,407.48 | 6,850.9 | 1,234.81 | 43,681.26 | 25,920.47 | 3,432.88 | 730.99 |
三、 本次拟办理委托贷款合同情况1、委托贷款额度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额 | 前期已投入并可置换金额 | 本次拟办理委托贷款额 | 委托贷款银行 |
1 |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 | 57,726.00 | 47,948.02 | 9,777.98 |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2 |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 | 41,300.00 | 17,540.12 | 23,180.00 | 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
合计 | 99,026.00 | 65,452.14 | 32,957.98 |
2、委托贷款银行: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委托贷款;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拟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办理委托贷款。
3、委托贷款期限:以上委托贷款期限均为六年;
4、委托贷款利率:4.9%;
5、实施方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项目进度和付款时间,行使委托贷款放款决策权。
6、资金主要用途:根据工程进度,用于工程项目建设。
四、 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影响公司本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为下属2家项目公司提供募集资金的使用,是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安排,此次委托贷
款有助于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为下属2家全资项目公司办理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3.3亿元。
2、监事会意见2018年11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为下属2家全资项目公司办理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3.3亿元。
六、上网附件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28日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