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8年第63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在 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