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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8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均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需经特别决议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昌红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焕昌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15:00—2018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公司总股本502,500,000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287,27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6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8人,代表股份287,22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5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量4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议案1以普通决议形式表决,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议案2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

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773%;反对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1回购股份的目的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回购股份的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回购股份的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回购股份的期限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唐都远、黄媛)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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