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宝钢包装”)注意到,近日部分媒体发布、转载了标题为“宝钢包装被上海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报道。
二、相关情况说明在获悉相关情况后,公司已进行核查,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公司已同上海市有关工商行政部门联系沟通 ,被列入名录的原因是根据工商要求,股份制企业只需填报发起人信息,而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除了发起人外,将公司上市后的其他主要股东信息都进行了填报,导致不符合工商信息填报要求。
3、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处理和更新相关信息。
4、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