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1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
本次会议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邮发议案,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