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王文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447,5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86,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1月25日期间,王文清先生未实际减持股份,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00,000股,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时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018.11.20 | 11.53 | 30,000 | 0.012% |
2018.11.22 | 11.40 | 70,000 | 0.028% | ||
合计 | 100,000 | 0.04%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4,473,027 | 1.79% | 4,373,027 | 1.75% |
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止本公告日,本人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1、王文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