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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7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提升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或“公司”或“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5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70,000.0070,000.00
2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70,000.0070,000.00
3兰考兰熙50MW风电项目41,132.6041,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75,000.00
合计256,132.60256,000.00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一)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拟用地面积22,142平方米,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50台2MW的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投资总额为7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

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合计占投资比例
1设备及安装工程58,654.8083.79%
2建筑工程7,190.3310.27%
3其他费用3,475.394.96%
4基本预备费679.480.97%
5总投资70,000.00100.00%

3、项目建设计划该项目预计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2个月,预计于2019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经营期本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0.54元/kWh,不含税上网电价为0.47元/kWh。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24年,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11.16%。预计项目达产后,每年增加营业收入1.16亿元,增加发电量2.5亿度。

5、项目用地情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拟用地面积22,142平方米。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宁国土资预审字[2017]68号),确认该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同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通过用地预审。

6、项目审批及备案事项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3日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7]194号)。

该项目已于2018年6月14日取得了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吴环审[2018]53号)。

(二)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1、项目基本情况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嘉泽新能,该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拟用地面积26,936平方米。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50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投资总额7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

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合计占投资比例
1设备及安装工程58,654.8083.79%
2建筑工程7,190.3310.27%
3其他费用3,475.394.96%
4基本预备费679.480.97%
5动态总投资70,000.00100.00%

3、项目建设计划

该项目预计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2个月,预计于2019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经营期本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0.54元/kWh,不含税上网电价为0.47元/kWh。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03年,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11.70%。预计项目达产后,每年增加营业收入1.21亿元,增加发电量2.6亿度。

5、项目用地情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拟用地面积26,936平方米。

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宁夏嘉泽红寺堡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国土资预审字[2017]65号),确认该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红寺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通过用地预审。

6、项目审批及备案事项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3日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夏嘉泽苏家梁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7]196号)。

该项目已于2018年6月14日取得了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宁夏嘉泽红寺堡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吴环审[2018]55号)。

(三)兰考兰熙50MW风电项目1、项目基本情况

兰考兰熙50MW风电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拟用地面积13,752平方米。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拟安装23台2.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降额运行)。项目投资总额为41,132.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

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合计占投资比例
1施工辅助工程224.180.55%
2设备及安装工程30,143.4573.28%
3建筑工程6,978.4016.97%
4其他费用3,636.578.84%
5基本预备费150.000.36%
6动态总投资41,132.60100.00%

3、项目建设计划该项目预计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2个月,预计于2019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经营期本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0.57元/kWh,不含税上网电价为0.49元/kWh。项目资回收期为9.51年,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9.55%。预计项目达产后,每年增加营业收入0.55亿元,增加发电量1.13亿度。

5、项目用地情况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拟用地面积13,752平方米。

该项目已于2018年9月10日取得兰考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兰考兰熙50MW风电场项目工程的预审意见》(兰国土资 [2018]253号),确认该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符合兰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该项目通过用地预审。

6、项目审批及备案事项该项目已于2018年9月26日取得了兰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考兰熙50MW风电场项目工程核准的批复》(兰发改核[2018]4号)。

该项目环评备案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四)风电项目投资开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1、必要性(1)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能源供求关系深刻变化。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日益加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调整结构、提高能效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能源发展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绿色低碳战略,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

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能源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满足我国新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

(2)是国家实现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能源和环境对可持续发展 的约束将越来越严重,能源消费结构造成的环境问题,尤其是大气污染状况愈发 严重,既影响经济发展,也影响人民生活和健康。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已经设定了多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以及节能减排的发展目标,《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的绿色低碳战略提出,到2020年,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目前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小,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我国正面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突出矛盾,如果不转变消耗高、污染重的发展模式,继续将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基础上,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我国要发展低碳经济,加强节能减排是首要任务。因此,为实现我国政府制定的“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目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内的非石化能源已经刻不容缓。

本次风力发电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的发展思路,是实现“低碳环保、节能减排”战略目标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

(3)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并网装机容量为1,100.875MW,其中风力发电并网容量1,044.50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50MW(按峰值计算)、智能微网发电并网容量为6.375MW。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250MW,占发行人现有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22.7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2.92亿元,增加发电量6.23亿度,能够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2、可行性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新能源电力行业,在开发、建设、维护、运营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地址进行了详细勘测论证,拥有充足的可利用风能资源;项目建设所需设备的选择在技术成熟度高、运行可靠的前提下,结合电站周围的自然环境、施工条件、交通运输的状况,选用行业内知名厂家制造的设备类型;建成后的电网接入方案均需要经过有资质的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并获得电网公司评审通过。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匹配。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积极进取、稳定团结的管理团队,对风力、

光伏发电行业,包括行业发展历史、技术特征以及未来走势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充分满足募投项目的管理人员需求。公司还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员工团队,具有多个风场的成功运营经验,能够充分满足募投项目的员工需求。

(五)补充流动资金1、项目概况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7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流动负债水平,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2、项目的必要性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也是我国推进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为了确保完成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促进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从行业监管、装机规划、补贴机制等多个方面,继续巩固风电产业的稳步发展。公司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569.84万元、69,171.70万元、83,169.44万元,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预计未来三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公司所处的新能源发电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较高,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同时,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公

司的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发电相关设备价格波动风险、平均售电单价波动风险等诸多经营相关的风险,充足的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现有主营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可有效提升营业收入,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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