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8日上午在北京东方花园饭店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256,144,770股,占路桥建设总股本408,133,010股的62.76%。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志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出售持有的中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6%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144,77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亿元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意6,617,49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众鑫律师事务所李聪聆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