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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通用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4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党委工作部署,以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原第一百二十一条 删除《公司章程》其他章节条款顺延。
新增条款在第七章后增加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立党支部。党支部设书记1 名,支部委员会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
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支部委员会。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自身建设、责任追究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11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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