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至13名董事组成。目前,公司董事人数为8人。董事会推荐孙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孙瑜先生,45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所提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2、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提名程序合法。
3、上述董事提名,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二、《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于2018年12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