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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4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况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五一广场

地下购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借款方式为控股子公司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五一”)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截止2018年10月31日,友阿五一的实际借款余额为7,000万元。

目前“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主力店“2751 YOLO城市广场”于2018年11月投入试运营。由于主力店“2751 YOLO城市广场”后续的运营和自营直采资金需求较大,而公司前次为其提供的50,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即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通过综合考虑,拟在前次财务资助期限届满后继续为友阿五一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 满足“2751YOLO城市广场”后续运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1、资助对象: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的使用期限

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和还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资金主要用途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友阿五一的经营和发展。

5、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从实际投入时间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控股子公司按月计提承担并支付。

友阿五一属于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范围,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无需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6、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暨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77166447N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8月27日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黄泥街社区黄兴中路92号法定代表人:胡子敬经营范围:百货、超级市场、日用杂品、预包装食品、粮油、糕点、面包、果品及蔬菜、禽、蛋及水产品、非酒精饮料及茶叶、烟草制品、进口酒类、豆制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用水、国产酒类、进口食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的零售;保健食品、农产品、积分卡、预付卡的销售;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厨具、设备、餐具及日用器皿百货零售服务;农产品配送;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职工食堂;商业管理;物业管理;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0%股权,北京朝玉春澜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基本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友阿五一资产总额41,214.71万元,负债总额12,999.04万元。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9,934.54万元,净利润8,275.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的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友阿五一继续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认为: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解决其项目主力店后续运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降低控股子公司融资成本。友阿五一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可全面掌控其资产及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友阿五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审慎

核查后,认为:公司对友阿五一提供财务资助可解决其项目主力店运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友阿五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友阿五一继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2018年10月31日,经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以借款方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34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借款余额为180, 900万元,其中:向控股子公司天津友阿奥特莱斯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64,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46,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邵阳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7,5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46,5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友阿五一提供的财务资助为7,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友阿奥莱城商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1,4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8,500万元。上述实际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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