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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2

股票简称:中国中铁 股票代码:60139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22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铁”)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3号文核准。

中国中铁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下第三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不超过3,000万张(含3,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1,890.29亿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6.11亿元(上述数据引自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本发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有三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

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三基础期限为7年,以每7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7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外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7、本期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20%-5.20%,品种二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40%-5.40%,品种三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0%-5.60%。最终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之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品种一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品种二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品种三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7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7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1月23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1月26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中国中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根据发行人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境内分期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人、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联合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网下询价日(T-1日)2018年11月23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日、网下认购日(T日)2018年11月26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日期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一)发行主体: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债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三期)。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四)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五)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三基础期限为7年,以每7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7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八)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外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九)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

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之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品种一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品种二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品种三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7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7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十)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

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三基础期限为7年,以每7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7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十一)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十二)强制付息事件:付息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十三)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十四)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十五)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行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十六)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本募集说明书的条款,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十七)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十八)起息日:2018年11月27日。(十九)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

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三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十一)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二十二)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

(二十三)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二十四)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五)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十六)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十八)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簿记管理人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二十九)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三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

(三十一)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十二)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

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债务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三十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银行账户:20000009035700025503356(三十五)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十七)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2018年11月22日 (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18年11月23日 (T-1日)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2018年11月26日 (T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2018年11月27日 (T+1日)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
2018年11月28日 (T+2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20%-5.20%,品种二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40%-5.40%,品种三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0%-5.60%。最终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三)询价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1月23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四)询价办法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1月23日(T-1日)14:00-17:

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7779;咨询电话:010-60837381;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11月26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一)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本期债券

是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四)发行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8年11月26日(T日)至2018年11月27日(T+1日)。

(五)申购办法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1月2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1月23日(T-1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七)缴款簿记管理人将于2018年11月26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11月27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合格投资者全称”和“ 18铁工Y6认购资金”字样(或“18铁工Y7认购资金”、“18铁工Y8认购资金”)。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大额支付号:302100011681联系人:杨璠联系电话:010-60837535(八)违约的处理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

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五、风险揭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一)发行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法定代表人:李长进联系人:柳百明、文少兵联系电话:010-5187 8265传真:010-5187 8264(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宋颐岚、屈耀辉、常唯、寇志博、杜涵、姚广、张宝乐、唐晓晶、郑典、聂司桐

联系电话:010-6083 3522传真:010-6083 3504(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毕明建联系人:邢茜、徐晛、马青海、慈颜谊、邢茜、徐晛、龙海、陈彬彬、陈芳、陈晓昂、李涵宪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传真:010-6505 1156

附件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N年期 (利率区间:4.20%-5.2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5+N年期 (利率区间:4.40%-5.4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7+N年期 (利率区间:4.60%-5.6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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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18年11月23日(T-1日)14:00至17:00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60837779,咨询电话:010-60837381。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 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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