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8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及相关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和落实。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财务数据已过期,需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更新,落实《反馈意见》 中的相关问题尚需相关机构履行核查程序,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为保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及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独立财务顾问 等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本次《反馈意见》回复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最迟不晚于2019年1月8日前向其上报《反馈意见》回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 本次交易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