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6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董事;至2018年11月19日15:00时,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传回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
1、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17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均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将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8年12月7日在陕西西安召开(公司第一会议室),会议主要议案为:
1)审议《关于选举张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