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5.45%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署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