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双方债务重组的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收回剩余的关联方逾期经营性欠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张芳 贺志勇 常青林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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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泰独立董事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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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21 |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双方债务重组的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收回剩余的关联方逾期经营性欠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张芳 贺志勇 常青林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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