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经营周转需要分别向上海银行闸北支行申请一年期银行贷款5,000万元、6,000万元、2,000万元,合计13,000万元,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此,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 称: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18号法定代表人: 林弘威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25日注册号: 913101050840818987注册资本: 8,000万元实收资本: 8,000万元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验光配镜、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新视界眼科51%股权,新视界眼科持有上海
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被担保人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0,042.54 | 20,261.52 |
负债总额 | 19,930.54 | 9,563.83 |
净资产 | 10,112.00 | 10,697.69 |
流动负债总额 | 19,930.54 | 9,563.83 |
银行贷款总额 | 4,800.00 | 1,300.00 |
主要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1-9月 |
营业收入 | 23,553.91 | 18,301.22 |
利润总额 | 2,333.58 | 937.51 |
净利润 | 1,741.25 | 585.68 |
2、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1) 保证额度:5,000万元;
2)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息;3)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4) 担保方式:1、由申请人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营收医保结算账款作质押担保;2、由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长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由林春光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 称: 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住 所:上海市中兴路1618号法定代表人: 林弘威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23日注册号: 913101080800865526注册资本: 8,000万
实收资本: 8,000万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眼科专业、眼光配镜、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新视界眼科51%股权,新视界眼科持有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被担保人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6,530.03 | 27,186.05 |
负债总额 | 23,762.67 | 13,407.49 |
净资产 | 12,767.36 | 13,778.56 |
流动负债总额 | 23,762.67 | 13,407.49 |
银行贷款总额 | 5,700.00 | 1,400.00 |
主要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1-9月 |
营业收入 | 30,027.90 | 21,286.95 |
利润总额 | 5,431.76 | 1,695.57 |
净利润 | 4,060.19 | 1,011.20 |
2、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1) 保证额度:6,000万元;
2)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息;3)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4) 担保方式:1、由申请人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营收医保结算账款作质押担保;2、由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长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由林春光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 称: 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住 所: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西路99号法定代表人: 林弘威成立日期: 2015年1月4日注册号: 91310115324347027Q注册资本: 1,000万实收资本: 1,000万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眼科专业、针灸科专业)、验光配镜.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新视界眼科51%股权,新视界眼科持有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被担保人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4,586.65 | 3,542.22 |
负债总额 | 4,020.86 | 2,926.31 |
净资产 | 565.78 | 615.92 |
流动负债总额 | 4,020.86 | 2,926.31 |
银行贷款总额 | 1,950.00 | 600.00 |
主要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1-9月 |
营业收入 | 3,313.97 | 3,171.73 |
利润总额 | -379.91 | 74.62 |
净利润 | -384.51 | 50.13 |
2、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1) 保证额度:2,000万元;
2)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息;3)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 担保方式:1、由申请人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营收医保结算账款作质押担保;2、由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长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由林春光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为其下属子公司、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新视界眼科各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分别向上海银行闸北支行申请一年期银行贷款5,000万元、6,000万元、2,000万元,合计13,000万元,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因此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同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一)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17年11月15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燃气有限公司2,000万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2,000万元;
2017年11月21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天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额度1,000万元;
2017年12月20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燃气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额度2,000万元;
2018年9月12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燃气有限公司3,000 万
元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额度3,000万元;
2018年10月31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5,000万元;
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截至此次担保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13,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数额13,000万元,全部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数额占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9%,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7.76%。
(二)子公司间的担保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拟分别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累计担保数额15,000万元;
2018年11月20日,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拟分别为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累计担保数额18,000万元;
2018年11月20日,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拟分别为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累计担保数额6,000万元;
截至此次担保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39,000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