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称“公司”)六届 二 十 八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反担保合同”)。根据《银行贷款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约定,统众公司为公司2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连带信用担保,公司应向统众公司提供2亿元反担保。按照目前公司给统众公司提供的剩余1亿元反担保额度算,本次公司需再向统众公司提供1亿元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反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反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反担保事项自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董事会意见:公司为统众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金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统众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丁小辉、汪芳回避表决。
二、《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18年12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