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资料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确定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相关事项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8-044号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