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
临2017-058)。
截至2018年11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主办人。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