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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9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18-115
可转债代码:113008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况,同意公司2015年2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电气转债”,债券代码:“11300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电气转债的转股价格(10.28元/股),则电气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最近一年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值(3.77元/股)和股票面值(1元/股)。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参与“如东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如东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PPP项目,项目资本金为18548.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711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参与“博望区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博望区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PPP项目,项目资本金为12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89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参与“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项目资本金为52684.2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1604.6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向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蒙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增资2127.99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向上海电气(天长)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天长)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增资2984.85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向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263.1579万元,公司仍占其95%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设立上海电气(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设立上海电气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变更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一体化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巴基斯坦

塔尔煤田一区块一体化项目的议案》中项目的投资内容进行部分变更,原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的项目投资结构如下:

1)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增资0.9106亿美元。

2)同意电气香港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香港”)按照持股比例对上海电气投资(迪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迪拜”)共同增资,其中:电气香港出资0.9106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39.2%股权;电气集团香港出资1.41245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60.8%股权。

3)同意电气迪拜与国之杰有限公司或其实际控制公司向巴基斯坦塔尔煤田电站项目公司(Thar Coal Block-1Power GenerationCompany (Pvt.) Ltd.,以下简称“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4.555亿美元,其中:电气迪拜出资2.32305亿美元,占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后51%股权;国之杰有限公司或其实际控制公司出资2.23195亿美元,占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后49%股权。

现董事会对上述投资结构的第1)、2)点内容维持不变,对上述投资结构的第3)点内容同意变更如下:

同意电气迪拜与电气总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向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4.555亿美元,其中:电气迪拜出资2.32305亿美元,占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后51%股权;电气总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出资2.23195亿美元,占塔尔电站项目公司增资后49%股权。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一体化项目的议案》的其余决议内容维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增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收购吴江市太湖工

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增资4.3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3.42亿元用以支付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全部收购价款,以自有资金0.88亿元用以增资补充资本金。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上述收购项目之股权收购价款,待收购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以募集资金补充投入的自有资金。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增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增资8.05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7.56亿元用以支付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全部收购价款,以自有资金0.49亿元用以增资补充资本金。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上述收购项目之股权收购价款,待收购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以募集资金补充投入的自有资金。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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