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1月27日下午15:30在广东省珠海市海泉湾天王星大酒店三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枝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工业开发区的旧厂区四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出售,交易方为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交易总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依据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买卖税费项目及标准规定测算,预计扣除相关税费后,本次交易公司实收净额约为55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何伟坚先生回避表决)。依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容详见2009年1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一)》。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广东九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广东九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90%。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实业、企业管理咨询。上述预定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关联董事黄文枝先生、邓新华先生、黄启均先生、关锡源先生回避表决)。依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内容详见2009年1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二)》。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09年公司利润目标为考核基数,当完成考核目标基数比例低于(不含)50%时,高管基本年薪下降20%;当完成考核目标基数比例在50%(含)-100%(不含)之间时,高管只领取基本年薪;当完成考核目标基数比例在100%(含)以上时,高管可领取2009年度公司净利润总额的5%的薪酬奖励,具体分配比例为:董事长20%、总裁20%、3名副总裁合计33%(其中分管财务副总裁12%、分管行政副总裁15%、分管制造副总裁6%)、27%余额由高管集体商议确认后奖励给业绩卓越的相关管理人员。依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19日上午9:30在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8号大信皇冠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厅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09年1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