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09年12日19日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19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8号大信皇冠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厅。
3、召集人: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12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出售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投资设立广东九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09年度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12月3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中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公司相关资产公告》、《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一)》、《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二)》。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刚
电 话:0760-22139888 转8611 或8613
传 真:0760-22264283 或2225011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 号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2 月3 日
附件1:
参会回执
致: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09年12月19日上午9:30举行的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投票指示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关于出售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2《关于拟投资设立广东九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关于2009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2009年 月 日至2009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该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