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11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的议案》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审议通过《关于 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