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兴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草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7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含修订痕迹)
1第五条 本行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二)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有关监管机关报告; (三)根据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 (四)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五)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行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六)对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发表意见;……第五条 本行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最终评价结果并通报股东大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二)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有关监管机关报告; (三)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 (四)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 (四五)检查、监督本行的发展战略、财务活动、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六)监督本行并表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和运行有效性,并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并表管理相关职责以及在履职情况综合评价中予以反映; (七)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五八)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行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六九)对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发表意见; (十)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含修订痕迹)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
2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监事会例会每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每六个月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
3第十九条 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应以书面形式制订,内容应简明、真实、准确、完整,结论应明确。第十九条 本行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当本行只有两名外部监事时,应经其一致同意)有权通过监事会办公室向监事会提出提案。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监事会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征集或指定需提交监事会审议或听取的议题,呈报监事会主席审定。 相关提案人或其指定的经办机构应按会议时间要求准备书面提案,并对提案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提案所议事项不得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规定相抵触,且属于本行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范围。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监事会讨论。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对提案有前臵讨论、阅批或征循意见等程序规定的,履行相关规定程序后呈报监事会。 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应以书面形式制订,内容应简明、真实、准确、完整,结论应明确。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