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湖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11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议案。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国有股东,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2009年11月27日湖北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案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9]363号),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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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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