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及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1、注册规模:短期融资券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
2、发行日期与期限: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资金用途: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