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18
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梅安森中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中太”)申请的2,5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在北京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梅安森中太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2,5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2)担保金额:2,500万元(3)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协议生效日: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