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卫士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7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北京网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北京网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北京网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可以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德骏、沈逸、周玮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