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5:00 至2018年11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村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7号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磊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7,266,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5,989,0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1,277,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62,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2,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83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反对43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0%;反对43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冬梅、姚方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