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与新集能源之间煤炭购销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规定;交易价格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