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1月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吴理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吴理让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新的监事,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吴理让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