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并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19.96万股、预留35.04万股。
2017年1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11月16日为授予日,授予100名激励对象219.96万股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纳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98名激励对象共授予218.72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公司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18年6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分别由218.72万股(转增前)、35.04万股(转增前)变更为284.336万股(转增后)、45.552万股(转增后)。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档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35.04万股(转增前)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内未授予完毕,预
留股份已经失效。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