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商发展”)、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银投资”)的函告,知悉:
1、正商发展于2018年11月1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相关手续。
2、永银投资于2017年11月14日将持有的本公司19,180,000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1)。2018年11月14日永银投资将上述质押的股份提前购回并办理了解除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21,000,000 | 2018-11-14 | 2019-5-1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95% | 融资需要 |
合计 | - | 21,000,000 | - | - | - | 64.95% | -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解除质押原因 |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19,180,000 | 2017年11月14日 | 2018年11月14日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7.40% | 质押贷款已还清 |
合计 | 19,180,000 | 27.40%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商发展持有公司股份32,3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7.64%。本次质押后,正商发展累计质押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64.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银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53%。本次解除质押后,永银投资累计质押股份50,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2.0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72.60%。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