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微光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6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6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8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88,68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15%。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7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88,68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1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量5,88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90%。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康剑雄先生、陈刚先生、刘泽南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翟栋民先生、俞卓娅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采取累积

投票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8,6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3%。

何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2 选举邵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8,6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3%。

邵国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3 选举胡雅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8,68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85%。

胡雅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4 选举何思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8,6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3%。

何思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5 选举倪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8,6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3%。

倪达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6 选举董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8,6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3%。

董荣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吴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8,6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3%。

吴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2 选举胡小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8,6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3%。

胡小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3 选举沈梦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8,68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34%。

沈梦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俞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8,68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17%。

俞翔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2 选举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8,6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8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3%。

陈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翟栋民、俞卓娅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