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赵曙明先生、董晓林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董晓林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赵曙明先生、董晓林女士已分别经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赵曙明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18﹞33号)、《关于核准董晓林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18﹞34号)核准,取得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赵曙明先生、董晓林女士自2018年11月15日起正式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结束。赵曙明先生、董晓林女士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陈传明先生、李心丹先生不再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传明先生、李心丹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