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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环保: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5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5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刘京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罗爱平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 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任命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刘京星持有公司股份599,2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18-093

(三) 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经营发展管理需要,公司总经理罗爱平先生提名刘京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京星: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化工系分析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化学工程师职称。1991年7月至1993年10月就职于广东韶关康立电气有限公司,任实验室主任;1993年10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江门金霸实业公司,任测试中心主任;2002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化验室主任、车间主任、生产厂长及生产总监等职务。

二、 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刘京星先生的任命,增强了公司管理团队的整体实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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