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816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召集人对本次针对紧急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的安排 进行了说明,会议通知的时间、形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体现公司股权结构状况,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考虑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4月25日届满,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姜兆南先生、王翔先生、姜振军先生、钟岩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许汉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王志全先生提名王志全先生本人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上述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及要求。
根据公司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自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非独立董事应为6名。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体现公司股权结构状况,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考虑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4月25日届满,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张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王志全先生提名程小可先生、郜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上述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及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6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15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1、王志全 :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北方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讲师,1997年创立新联铁并任董事长。现任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在子公司任董事等职务,任神铁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志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3,690,85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神铁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554,926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志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姜兆南: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健康团队总监、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兆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姜兆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姜兆南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翔: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实业部主任助理、重庆天地名胜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副主任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副区长(挂职)、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高技术项目部副主任(主任级)、投资团队高级投资经理。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健康团队投资总监。
王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姜振军 ,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振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姜振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姜振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钟岩: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南交通大学机车运用专业本
科、铁道运输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铁路局沈阳机务段段长。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并在子公司任董事等职务。
钟岩先生持有公司1,488,044股股份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钟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钟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许汉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民商法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处处长并兼任研究室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三峡鑫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兼总经理。
许汉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许汉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许汉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股份包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注销,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102万股。
1、张卫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南交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西南交通大学首席教授。
张卫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任武汉利德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卫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卫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程小可 :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程小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程小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程小可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郜永军 :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律师。曾任呼和浩特钢铁厂企业法律顾问,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郜永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郜永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郜永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