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公司5%以上股东济南发展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发展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9,741,931股股票,因担保事项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近日,本公司收到股东济南发展公司股票解除司法冻结的通知,且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 济南发展公司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29,741,931股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济南发展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33,06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9%;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冻结状态的数量累计为3,320,469股,冻结原因为国有股转持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0.91%。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