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章:(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关志强 | 汤 洋 | |
占 磊 | 孙志鸿 |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