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 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通知,其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并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已质押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股) | 初始交易日期 | 购回交易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 |
陈家兴 | 实际控制人 | 7,570,000 | 2017年11月7日 | 2018年11月6日 | 长江 证券 | 22.41 |
合 计 | 7,570,000 | 22.41 |
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陈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7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10.08%;陈家兴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26,204,70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7.59%,占公司总股本的7.82%。
二、备查文件
1、长江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两方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