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孙雪喆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监事会同意对因离职而不再符合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12日